精选范文--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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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企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门窗企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门窗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等环节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安装、后勤等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门窗生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员工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十条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指定区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十一条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销售与安装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销售部门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应提醒客户注意安全,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安装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五条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安装,并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安装完成后,应向客户讲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确保客户正确使用产品。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门窗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门窗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窗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窗厂全体员工,以及厂内所有生产、作业、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门窗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门窗厂法定代表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等。

第八条员工转岗、复岗时,必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并上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第十五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第十六条门窗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八条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依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门窗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门厂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厂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各部门。

第三条门厂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门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在上岗前,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门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门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门厂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第十二条门厂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更换等,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应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

五、生产作业安全第十五条门厂生产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八条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打闹等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二十条门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应覆盖生产、生活、办公等各个领域,确保无死角。

第二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

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为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三、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四、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识别和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门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确保门厂生产运行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自XXXX年X月X日起正式执行。

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维修人员等。

2.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更。

3. 本规章制度内容详尽,员工应认真学习,遵守执行,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门厂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2. 生产车间主管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生产安全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工作。

2. 高温作业时,必须定时休息,避免中暑;严禁操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场所。

3. 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和工具,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产设备。

四、消防安全管理1. 生产车间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员工必须熟悉其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一旦发现立即整改。

3. 严禁在生产场所内吸烟,严格禁止使用明火,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1. 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严格按照规定标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位置,做好分类管理,避免混淆。

3. 严禁员工私自擅自调配危险化学品,如有发现将立即严肃处理。

六、设备维护保养1.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有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整改设备存在的问题。

2. 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为进一步改进设备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3. 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七、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门业安全管理制度

门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门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门业公司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外来人员。

三、安全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责全面领导门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1)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现场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2)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4. 办公室安全管理(1)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办公环境安全。

5. 交通安全管理(1)员工上下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2)公司提供上下班交通工具,员工应合理使用。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

2. 事故调查(1)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门窗厂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窗厂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外来参观、实习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条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对特殊工种和重点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防护第十三条厂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门窗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门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等,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第十六条门窗生产车间应设置安全通道、应急疏散设施,并保持畅通。

第十七条门窗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应覆盖所有生产区域、设备、设施和作业环节。

第二十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门窗制造行业安全规章制度

门窗制造行业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窗制造行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窗制造企业及其员工,包括生产线、仓库、办公室等各个工作场所。

第三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六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八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归纳事故,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九条门窗制造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生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其他员工应当主动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演练。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应当细化到每个岗位,建立完善的安全考核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第十七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十八条门窗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门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门窗生产、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门窗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门窗生产、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1. 门窗生产企业;2. 门窗安装施工企业;3. 门窗使用单位;4. 门窗销售、维修、保养等服务机构。

三、安全生产责任1. 门窗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 门窗安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3. 门窗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4. 门窗销售、维修、保养等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门窗生产企业应当:(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门窗,确保产品质量;(2)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出厂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加强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4)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门窗安装施工企业应当:(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3. 门窗使用单位应当:(1)加强门窗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门窗使用安全;(2)定期对门窗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4. 门窗销售、维修、保养等服务机构应当:(1)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2)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服务人员安全意识;(3)对维修、保养等作业进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门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业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生产设备管理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2. 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4. 严禁违规操作设备,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五、生产现场管理1. 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现场安全。

2. 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生产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4. 严禁酒后上岗、违章作业、操作失误等行为。

六、消防安全管理1. 公司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 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4. 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七、安全监督检查1.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3.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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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安全管理组织模式
为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措施,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轨道,根据《福建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特制订福盛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条例如下:第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工作由专门组织机构----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卫领班等人组成。

公司门卫组织的行政、人事归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门卫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应将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培训工作制度化。

做到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保卫知识、技能、技巧培训,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的安全保卫培训工作。

第四条行政部及公司门卫应完善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尤其对具有政治性、倾向性、牵动性、苗头性事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作好疏导缓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当中,确保实现无不安定事端,无政治事件,无破坏性案件,无职工犯罪发生。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应建立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严格做到不招用证件不全的外来人员,对单位内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数清,租住人员情况明,并与租户签
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第六条企业大门出入口、财务室、仓库、职工宿舍等安全保卫重要场所,应
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举,要落实门卫、来访、值班、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要害部位技术防范设施覆盖率达100%。

第七条行政部及门卫必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制定消防预案,并100%配备专(兼)职防火安全员,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5%,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无三合一隐患,消防建档达100%,对于一时难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公司行政部及门卫应按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活动。

第九条公司与各部门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
年终的整体考核指标中,确实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把各项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节门卫管理办法
第一条门卫机构的设置
一、门卫实行领班负责制,领班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负责门卫队伍的训练管理、下达岗位命令、检查督促门卫人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

二、门卫的服务范围
(一)提供门卫、守护、内部巡逻。

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对规定的目标和范围进行守护和巡逻。

(二)为开业、展览、文体活动等提供安全服务。

其任务是维护这些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种案件和事故发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这些场所的人、财、物的安全和各项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三)为企业押送现金、贵重物资。

其任务是派门卫人员为各企业护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资等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丢失、损坏及其他事项。

(四)为领导提供安全服务。

根据需要派员为其担任护卫。

(五)为企业承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咨询。

(六)为企业配置各种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器材。

第二条门卫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门卫管理人员职责
(一)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履行安全保卫合同。

(二)做好门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

(三)加强门卫队伍的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

(四)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调配人员。

二、门卫人员的权限
(一)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

(二)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三)可以佩带配发的非杀伤性的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但不许佩带枪支、手铐、警绳等警械。

(四)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五)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司法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的权力。

(六)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采取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的措施以及提供情况,协助查处,但无侦查破案的权力。

(七)按合同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公司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

(八)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有犯罪分子不听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第三条门卫人员配备和装备
一、门卫人员主要来源于复转军警和部分在职职工与待业青年,招聘录用门卫人员除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之外,还应履行①政审;②目测、面试;③体检;④考试;⑤录取;⑥签订聘用合同;⑦试用考查。

二、门卫人员招聘录用基本素质要求:
(一)政治标准:忠于企业,忠于职守,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心理标准:有上进心,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应变能力。

(三)品行标准: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劣迹。

(四)文化标准:初中以上学历。

(五)年龄、身体标准:18-30岁之间,相貌端正、身体强健、反应灵敏。

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良好的视力,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

四、安全设施与保安装备配置
(一)门卫人员所需的安全保卫装备由公司统一规划调拨,做到配置统一、服装整齐统一。

(二)安全保卫专门器材设计、安装、维修由公司统筹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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