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封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
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
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
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
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年产2500吨家具封边条和500吨汽车封边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建设单位广德县景辉塑料制品厂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 在进行现场踏勘后,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管理。
粉尘和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优化车间通风后排放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机械性噪声设 备设置减振基座,空气噪声设备设置阻抗复合消声 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保
养与检修 厂区布设生活垃圾箱,设置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和危
废暂存场所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序号 1 2
表 2 项目产品一览表
名称
2、地形、地貌 广德县属黄山余脉和天目山余脉所环抱的丘陵地区,位于皖南山地与沿江平原的过 渡带。黄山余脉自西向南入境,分别向东、西、北三方蜿蜒延伸;天目山余脉从东南插 入,向北逶迤蛇行,其间层峦叠嶂,为皖、浙、苏的天然分界。地貌格局比较复杂,南 北高,东西低。周围群峰环列,中部为坳陷盆地,地形起伏较大。盆地四周依次为岗地、 丘陵、低山所环绕。南部、东南部是高丘和海拔 500~800m 的低山,北部以丘陵为主, 仅皖、苏、浙接壤处有低山蜿蜒,组成丘陵的岩性与南部低山相似,但该处石灰岩质纯 层厚,发育了典型的亚热带地下喀斯特地貌,主要的太极洞和桃姑迷宫已经成为重要的 旅游景点。全县境内以西北隅赵村乡海拔 14.5m 的狮子口河底最低,南部四合乡海拔 863.3m 的马鞍山最高。 3、地质简况 广德县大地构造属下扬子台坳与江南台坳的过渡带。中生代三叠纪晚期,印支运动使 地壳褶皱隆起形成台褶带,从此,结束海洋环境,进入陆域边缘活动带地史发展的新阶段。 中生代侏罗纪、白垩纪,受燕山运动强烈干扰,发育了北东向主干断裂,断块上升区成为 山、丘地带,断陷带成为盆地,且接受红层堆积,并发生频繁的岩浆活动发育了一系列岩 体。新生代第三纪、第四纪受喜马拉雅山运动和新构造运动的影响,使县内标高和比高再 度增加,起伏率也相应加大,隆起区不断发生侵蚀,下沉区的盆地和沿河地带,堆积成了 陆相沉积。 4、水系及水文 广德县境内溪涧密布,河流大多为出境河流,主要有桐汭河和无量溪河,属长江二 级支流朗川河(一级支流水阳江)上游水系。两大河流由南向北贯穿全境,流入郎溪县
新环境保护法处罚标准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的处罚标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也确实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环境问题。
2015年1月1日新实施的环保法对人们关心的问题给出了很多法律规定,同时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也同时出炉。
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主要是以下六点。
一、停建罚款停建罚款就是项目环评未批先建的企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新环保法中第61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1月1日起,未批先建项目不仅会收到严厉处罚,公安机关还将依照第63条规定,对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政府环保部门可给企业“贴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查封扣押符合《环保查封、扣押》适用6种情形:(一)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废、有放射性的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二)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非法排放、倾倒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化工等工业污泥的;(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中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污的;(六) 其他。
三、按日计罚在新环保法中第59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新环保法“亮剑” 按日计罚违法成本不再低按日计罚在国外的环境立法中“按日计罚”被广泛采用的制度,对打击企业“违法成本低”以及弥补一般性处罚威慑力不足的缺陷有很好的作用,震慑效果强。
执法更严格、手段更多样、参与更广泛——汕头潮南区创新环保执法机制

南粤绿风46文 / 郑秀亮5月2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奖”公告,自当天起到今年年底,对于举报潮南区在管132家印染企业偷排直排生产废水的,经当地环保部门查证属实,在10天内将给予举报人30万元奖励。
30万重奖,是潮南区打击环境污染行为的又一记重拳。
去年以来,潮南区委、区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用重典、出重拳,不断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执法更严格,打击力度不断升级5月5日(周六)下午5点,潮南区区长陈俊峰,副区长刘燕飞,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许俊雄等区领导齐聚陈店镇文光村,50多名特警队员和20多名环保执法人员整装待发。
随着一声令下,特警和执法人员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兵分两路、快速行动,对群众举报的陈店镇文光村无牌无证土染厂实施突击执法,现场查获3家土染厂。
区环保部门迅速对三家土染厂直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并对生产设备依法实施查封,公安机关带走11名涉案人员协助调查。
领导亲自部署、坐阵指挥、率队冲锋,这一幕在潮南环保执法中已是常态。
目前,潮南建立了突击检查机制,区党政主要领执法更严格、手段更多样、参与更广泛——汕头潮南区创新环保执法机制导和分管环保、公安等副区长以及其他相关区领导带队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节假日行动”等,做到夜查、错时严查、突袭执法,促使企业达到全天候、全时段环境守法状态。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潮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郭飞告诉记者,潮南区委书记、区长在多个场合都多次表示,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留情,“对涉水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我们进行顶格化处罚。
对私设暗管偷排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取缔、查封企业银行账户,税务部门查税,搜查企业主非法排污收入,达到拘留的就抓人,媒体同时予以曝光。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潮南区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等手段,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在全市率先开出5张封条,对5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查封。
云浮: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

云浮: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作者:郑秀亮沈立来源:《环境》2016年第06期4月7日,在环保部通报的大气污染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公司、罗定互益染厂有限公司、罗定市粘土砖产业集聚区、罗定市石材产业集聚区,由于存在缺乏配套治污设施、环保审批手续不齐全、环保管理不完善等问题,进入通报“黑名单”,其中,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公司被环保部挂牌督办。
事件发生后,云浮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主要领导亲自指挥部署,各部门迅速行动,整治行动随即展开。
如今,一个多月过去,整治进展如何?带着疑问,记者近日到云浮实地了解情况。
快速响应,果断出击该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到位4月7日晚,对于云浮市环保局领导来说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
晚上接到环保部的通报之后,云浮市委、市政府马上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并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作为主要职能部门,云浮市环保局局长陈德深连夜召集主要科室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并决定成立三个工作小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导。
“不管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老大难问题,这一次都必须整改到位,没得商量。
”当晚,受到通报的云安区和罗定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分别连夜召开研讨会议,周密部署行动,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均形成了统一共识,“一定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绝不留情”。
4月8日大清早,天刚蒙蒙亮,云浮市环保局副局长龙东方带领的工作组已经驱车前往罗定市,罗定市组织的工作组也已严阵以待,迅速到达环保部通报的粘土砖产业集聚区,开展现场检查。
在华石镇古范村的罗定市华石镇华城新型墙体材料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亦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罗定市工作组依法对该厂的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和生产用电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查封。
在金鸡镇石材产业集聚区,工作组对金鸡镇粉尘污染严重的民安石料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相关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
而就在此时,云浮市环保局另一个督导组与云安区政府派出的督办组正在对环保部通报的另一个问题——云浮市宝利硫酸公司,进行现场督办。
2024年环境保护承诺书

2、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固体(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环节、利用处置方式、危害特性等,及时申报重大改变。
3、固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并设置固体(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并按照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3、积极使用可再利用的用品。如:爱惜共同使用的部分教科书;把读过的课外书送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家庭购物使用环保袋……
4、爱护野生动物。不要吃野生的动物,并提醒他人不要食用,要学会保护、爱护。
5、如果发现身边有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你应提醒他(她),说服他(她)不要这样做。
二、尽力做到:
1、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如:塑料袋、一次性筷子等
二、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实现。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及时对企业设备污染物治理设施系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超标排放污染物。
四、在一个月内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设置一个废水排放总口。
2024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纺织产品》

2024/1/29
提升纺织行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
纺织企业应积极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研发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纺织技术和装备。
26
THANKS
感谢观看
2024/1/29
27
背景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 府和国际组织纷纷采取措施推动可持续 发展,其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推广是 重要手段之一。
2024/1/29
4
国内外发展现状
国际发展现状
国际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已得到广泛应用,如欧盟的“生态标签”、美 国的“绿色封条”等。这些认证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了识别环保产品的依据,推 动了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2024/1/29
减少污染
环保纺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 渣等污染物较少,有助于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推动绿色消费
环保纺织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有助于引导消费者形 成绿色消费观念,推动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6
02
纺织产品环保技术要求
2024/1/29
7
原材料选择与限制
优先选择可再生、可 降解的原材料,如有 机棉、麻、竹纤维等。
改进方向
优化生产工艺,减少资源消耗和能源 消耗;加强供应链管理,选择环保原 材料;提高产品可回收利用性和降低 生态毒性等。
14
04
纺织行业环保政策与法规
2024/1/29
15
国家层面政策法规解读
《环境保护法》
明确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 度、法律责任等,为纺织行业环保工 作提供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
责任。
纺织行业环保标准逐步提高
02
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环境状况和产业特点,制定更为严格的纺织
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全文发布

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全⽂发布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全⽂发布 为贯彻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发布了4个配套办法。
下⾯,跟中国⼈才⽹⼩编⼀起来了解⼀下配套办法的全部内容吧!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连续处罚办法 环境保护部部令第28号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连续处罚办法》已于2014年12⽉15⽇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15年1⽉1⽇起施⾏。
部长周⽣贤 2014年12⽉19⽇ 附件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连续处罚办法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规范实施按⽇连续处罚,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实施按⽇连续处罚的,适⽤本办法。
第三条 实施按⽇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 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为。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为决定等相关信息。
第⼆章 适⽤范围 第五条 排污者有下列⾏为之⼀,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连续处罚: (⼀)超过国家或者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式排放污染物的; (三)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 (五)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为。
第六条 地⽅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 增加按⽇连续处罚的违法⾏为的种类。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排污者违法排放 污染物的,应当进⾏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政处罚决定。
按⽇连续处罚决定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政处罚决定之后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