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汇总统计表【模板】
环境保护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表

李xx
纪检办、人பைடு நூலகம்股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的贯彻落实。
纪检办、人秘股
3、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和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纪检办
4、继续加强对环保专用资金的安排、使用和效能情况的检查监督。
邹xx
喻xx
人秘股
5、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控制度。
五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6、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问题。
7、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存在办事不规范、程序不公开、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邹xx
谢xx、陈xx、喻xx、帅xx
环评生态股、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三
行政监察工作
1、对局机关各股(站、室、大队)开展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部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各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邹xx
李xx
人秘股
2、积极推行局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
邹xx
谢xx、陈xx、喻xx、帅xx、李xx
人秘股、执法大队、
环评股、环境监测站
3、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邹xx
谢xx
环评生态股
4、加大污染防治减排控管力度
邹xx
陈xx、喻xx
执法大队、环评生态股
四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1、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督促检查局属各站(股、室、)建章立制工作。
环境保护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表
序号
项目
工作任务
总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
责任单位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生态环境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最新分享

1
11.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刻吸取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顽疾。
12月30日前
1
1
3.每月至少学习传达1次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或专项工作。
每月28日前
不少于12次
4.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主体责任清单可执行、无遗漏、不笼统。
7.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东*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及《东*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要点》。
3月31日前
1
8.全年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月30日前
2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
生态环境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最新整理分享)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数量指标
统筹谋划部
1.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强调工作重要性。
3月31日前
1
2.制定、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月31日前
1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通知纪检组织负责人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听取意见建议。
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

监督管理股
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并公布考核结果。
拟定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实 施方法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股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 组织拟定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和污染治理 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人事计划财务股
处理工作。
与辐射环境管理站
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 任县生态环境保护
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 射源。
与辐射环境管理站
8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 组织实施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的污染 任县生态环境保护
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 防治工作。
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 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拟订全县饮用水源地、重点区域、重点 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体、大气、 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 治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和规 范。
人事计划财务股 综合股
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权
4
限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 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
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人事计划财务股
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
气候变化。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行政许
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 可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审核及服
负责对辖区内单位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的 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任县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排污申报工作。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部门任务分工一览表

境质量的现状和变化情况。
环保工作进展指标
02 包括环保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等指标,反
映农村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社会经济指标
03
包括农民收入、农业产值、就业等指标,反映农村社
会经济的发展情况。
评估方法选择
综合指数法
将多个指标综合成一个指数,以反映农村环保工作的 整体效果。
对比分析法
将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农村环保工作数据进行对比 ,以分析其变化趋势和差异。
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优化原则和方法
原则
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同合作为目标,优化部门之间的任务分工,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方法
通过对现有部门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找出任务交叉、空白等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制定分工方案。
优化后的任务分工方案
农业部门
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加 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
环保部门
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监督环境污染 问题,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VS
部门权限
拥有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权 限,同时具有监督、管理、协调等职能。
部门组织架构
国家级
国家环境保护部农村环境管理司
省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农村环境管理处
市级
各市(地区)环境保护局农村环境管理科
县级
各县(市)环境保护局农村环境管理股
部门任务分工现状
国家层面
负责制定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政 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和协调 各地区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全年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审核,会同施工技术人员做好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作,并监督实施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进行技术交底时旁站
工程部
全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分析工作,并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及时且如实上报项目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对事故进场调查分析并形成报告
提升技术保障能力,落实“企业发展、技术为本”,深化“技术保障安全”的理念
工程部、安质部
全年
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环保技术工作会议,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结合项目的技术状况,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环保技术问题,制定措施
主持召开安全环保技术工作会议,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防治措施
各部门
全年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的签订。
安质部
全年
10
安全员
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分公司规章制度
及时宣贯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会议精神等
相关部门
全年
组织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监督隐患整改
组织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做好对临建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工作
安质部、办公室
全年
8
办公室公室
贯彻执行卫生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制订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制定厨房、宿舍、卫生间管理制度
安质部
开工之初
做好厨师健康证的申领工作
负责项目部卫生防疫、交通、治安、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编制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火灾、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责任清单表格样式

责任清单表格样式责任清单表格样式(一)部门职责登记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样式)- 2 -附件1部门职责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 3 -- 4 -- 5 -- 6 -- 7 -- 8 -- 9 --10 -- 11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填报时间:联系电话:-12 -附件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 13 --14 -- 15 -附件3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16 -附件4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单位:饶阳县地方税务局一、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的监督(一)监督检查对象负责税收、基金(费)征收的行政执法主体(二)监督检查内容执法主体、征收程序和依据是否合法(三)监督检查方式执法督察(四)监督检查措施1、税收执法质量考核;2、加强日常监控;3、实施执法督察,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五)监督检查程序县地税局督察内审、监察部门抽查(六)监督检查处理税务人员未按规定行使权力的,对实施单位和个人依据《河北省地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有误的应予以更正,行政裁量不合理的应予以变更。
二、对税务行政处罚的监督单位:饶阳县地方税务局(一)监督检查对象有处罚权限的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稽查局)(二)监督检查内容事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合法、裁量是否合法、合理(三)监督检查方式执法督察(四)监督检查措施1、税收执法质量考核;2、加强日常监控;3、实施执法督察,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五)监督检查程序县地税局督察内审、监察部门抽查(六)监督检查处理税务人员未按规定行使权力的,对实施单位和个人依据《河北省地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清单【模板】

XX市生态环境局责任清单2019年4月一、部门职责登记表2.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XXX 填报时间:2019年4月25日联系电话: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环保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的审核及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申请使用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使用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联合市财政局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审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首先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对使用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审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申报使用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项目完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单位资金投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对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规定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通过“双随机”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
四、监督检查措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发生不符合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污染物排放发生变化的,要求建设单位实施环境影响变更补充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
2023年环境保护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模板

2023年环境保护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模板一、组织机构1.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职责: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的总体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发展。
- 成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
2. 综合规划部门- 职责: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综合规划,包括环境评估、风险评估、资源利用规划等;统筹协调各部门的规划工作,推动规划的实施。
- 任务:编制并更新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组织开展环境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各部门的规划工作。
3. 环境监测部门- 职责:负责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监测环境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 任务: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等;分析监测数据,提供环境质量评估报告;开展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4. 环境执法部门- 职责:负责环境执法工作,监督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保护环境的合法权益。
- 任务:制定并执行环境执法计划;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企业和个人合规经营,推动绿色生产。
5. 环境保护科研部门- 职责:负责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推动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的创新。
- 任务:组织环境保护科研课题,开展科学实验和研究工作;推广环境保护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6. 宣传教育部门- 职责:负责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动力。
- 任务: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环境教育活动;组织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推广环保知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职责任务1. 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发展。
2. 综合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编制综合规划文件,推动规划的实施。
3. 监测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数据和技术支持,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加强环境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环境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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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汇总统计表**县环境保护局职责清单**县环境保护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清单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县环境保护局事中事后监督制度清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事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通过现场检查、环境监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
四、监督检查程序:建设项目环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要求建设单位开展环境监理。
项目建设期间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落实情况。
项目竣工后,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对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的,视情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报备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环境监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备案。
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建设项目无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罚款并责令关闭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湖南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执行。
排污许可事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四、监督检查对象:县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五、监督检查内容:排污单位许可证年度执行情况,主要核查排污单位年度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是否超过许可排放量等相关情况。
六、监督检查方式:(一)每年1月15日后对所有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的进行书面核查;(二)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定期检查,每年检查2次;同时实施不定期抽查,抽查比率为15%。
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制定检查方案);(二)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机抽查;(三)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四)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五)根据检查情况,视情处理各类情况(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依法办理);(六)检查情况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上记录,相关材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措施:书面核查上年度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材料,现场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等行政处罚;通报相关部门;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湖南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执行。
高环境风险(危险源以上放射源和中危险射线装置以上)辐射项目许可事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高环境风险(危险源以上放射源和中危险射线装置以上)辐射项目单位、单位辐射工作人员的相关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高环境风险(危险源以上放射源和中危险射线装置以上)辐射项目单位以及辐射工作人员相关活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日常例行检查、专项检查、抽查。
专项检查可由本级环保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程序:(一)每年对监督检查对象的检查不少于1次;(二)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三)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抽查;(四)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作出如下相关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湖南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执行。
固体废物管理许可事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县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单位,固体废物进口单位,进口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物加工利用定点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
2、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转移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
3、固体废物进口单位是否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保部关于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公告》等规定,从事加工利用活动。
4、进口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物加工利用定点企业是否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从事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物的加工利用活动。
三、监督检查方式:县环保局负责日常监管。
日常例行检查、专项检查、抽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县环保局对获得许可的单位实施日常监管。
监管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法律或文件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检查时,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检查污染防治运行情况等方式,对许可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时,必须由2名以上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出具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1、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对违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3、发现进口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物进口利用定点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发现固体废物进口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按照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事项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法律规定由县环保局查处的案件二、监督检查内容:查看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等环保手续情况,重点关注环评审批规模、主要工艺和设备、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等;调阅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危险固废处置和转移联单、在线监测数据报表、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记录、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保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检查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是否合理、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与环评审批文件是否相符,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雨污分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偷漏排情况,环保污染应急设施是否完善等;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所收集的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采用产污系数法、物料衡算等方法,估算排污量,核查有无擅自扩大规模,有无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走访车间及周边居民,与车间操作工人进行随机性访谈,了解生产概况,寻找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了解环保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日常环保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
三、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县环保局每年对本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实施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
另外,根据检查目的,实施有针对性的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了解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检查方案;(二)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机抽查;(三)持有效执法证检查,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执法人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四)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五)根据检查情况,视情处理各类情况;(六)检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或汇总形成监察报告;(七)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移交法规股审查;不需要移交的,相关材料总结归档。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措施实施。
主要有:(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监督检查处理: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的“三结合”,实施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责并举”,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做好监察记录,做好对行政相对人履行监管的证据材料;有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等行政处罚;部分案件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湖南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执行。
**县环境保护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