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贫困生认定细则(5篇)

贫困生认定细则(5篇)

贫困生认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____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____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报酬等),难以支付其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我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家庭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关工委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第四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开放式管理。

第二章____第五条电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成员包括:各年辅导员、班主任、年级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占学生总人数的____%以上。

第六条认定工作组负责____实施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____进行____。

建立各年级和整个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七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如下三档: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b)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第八条困难级别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____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或父母一方无工作,并不能完全缴纳学习或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____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1)父母双亲中有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2)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3)父母双方下岗;(4)因特殊情况或____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针对性的资助和教育援助,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认定机构和责任1.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学生事务办公室、财务处等单位组成。

2.认定委员会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审查工作,确保认定的公正、透明和公平性。

3.认定委员会成员需进行相关培训,了解认定标准和程序,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二、认定标准1.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收入和支出等方面因素。

2.学生家庭的月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学生家庭的固定资产、存款、投资等不超过一定限额。

4.学生家庭的高额债务、大额贷款等符合认定标准。

5.学生家庭的其他特殊情况,如家庭成员生病、残疾等,应特殊考虑。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1.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债务证明等。

2.由学校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进行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

3.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学校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补充材料和修改意见。

4.经过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由认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发布认定结果。

5.学校应建立申诉机制,对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学生提供申诉通道,进行重新审查。

四、认定结果处理1.通过认定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资助或援助,包括减免学费、提供生活补贴、提供学习用品等。

2.认定结果将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时公示在学校网站或学生事务办公室等显眼位置,确保公开透明。

3.认定结果将在每个学年重新评估,学生需重新申请认定,并提供新的收入证明和材料。

五、保密工作1.认定委员会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对学生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保密。

2.申请资料的存储和使用,需采取严格的措施进行保护,确保不外泄和滥用。

六、宣传与监督1.学校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和流程,提高认识和理解。

2.要建立监督机制,监督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机会应该平等地向每个孩子敞开,不论他们来自何种家庭。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获得公平与公正的教育机会,学校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2.家庭负债:家庭拥有大额债务或长期还贷等经济困境的,将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3.家庭人员:家庭独生子女或家庭成员中有高龄、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将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程序1.申请表: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填写和提交学校提供的申请表,将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详细地填写。

2.材料准备: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负债证明、家庭成员证明等。

3.审核调查: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家庭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过程中将保护个人隐私,并尽量避免对申请人造成不便。

4.初步筛选: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和调查情况,初步确定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进入下一步骤。

5.信息公示:学校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对认定结果的异议和申诉。

6.复核认定:学校将对提出异议和申诉的申请人重新进行综合审查,重新认定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

7.公布结果: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公布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并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认定效力及保密措施1.认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将根据认定结果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2.学校会严格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和家庭经济情况,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

3.学校将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申请人的材料和认定结果,以便进行后续的跟踪服务和管理。

五、其他要求1.学校将定期对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名单。

2.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和家长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和监督责任,确保经济援助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3.学校将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发展能力。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确保资助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根据XX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X教材发(202X)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办法:—X加强领导,健全机构1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学部主任任成员,全面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认定管理工作。

2.各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初审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熟悉学生情况的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班干部、学生代表任成员,全面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初审等工作。

3.各年级成立年级评审委员会,对本年级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审。

4.学校成立学校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再次审核,并最终确定本学期接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贫困生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6.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学生生活俭朴;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型及参照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

包括父母双亡的孤儿和监护缺失的孤儿,监护缺失孤儿指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履行监护责任,或父母虽在世但均不对其履行监护责任的学生。

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属于监护缺失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重要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的;(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4)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5)(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既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学生、突发意外: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6)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7)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1.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逐渐加大,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着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困境。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应该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以确保资金的有序分配和使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2.1家庭低收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平均收入,学校可以制定一定的低收入标准,例如不超过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80%为家庭低收入线。

2.2单亲家庭家庭只有一个父母负责抚养子女,并且该父母没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3特殊困难家庭包括有残疾人、老年人或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影响的家庭。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3.1学生申请学生应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房产、车辆和家庭开支等信息。

3.2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学校成立专门的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可以通过家庭访谈、查阅户籍档案和社会保障记录等方式进行核实。

3.3家访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申请者,学校可以进行家访,以确保学生的申请达到真实性和准确性。

3.4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根据收集的资料和核实情况,学校评定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将其分为困难、一般和非困难三个等级。

3.5结果通知学校应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详细说明申请被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原因和资助政策。

4.资助政策4.1学费减免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学校应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制定具体的学费减免方案。

4.2生活补助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困难程度,提供适当的生活补助,包括助学金、伙食补助等,以帮助学生解决基本的生活费用。

4.3优先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应在资助名额不足的情况下,优先资助他们,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4.4心理辅导5.监督与评估5.1监督机构学校应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的监督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学校师生代表组成,定期对认定结果进行复审。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一、前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保证其获得相关教育经费及资源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认定公正、规范和科学高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家庭固定资产净值低于当地财产保险基数的50%;3.家庭成员受到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家庭经济受到严重困扰;三、认定程序1.学生家庭提出申请,填写《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建立认定小组,由学校教育局负责人、班主任、副班主任、德育主任等组成,负责进行初步审核;3.学校教育局就初步审核结果向学生家长发出通知,公示期为7天;4.公示期结束后,认定小组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教育局审批;5.学校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家长发放《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书》。

四、认定效期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有效期为一学年,须在每学年开始前进行重新认定;2.若在学年内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学生家长可提交申请,学校可对其进行重新认定。

五、奖励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免除学费、书本费等教育费用;2.提供补助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课外活动、校服等;3.学校提供贫困生食堂,保障学生的营养需求;4.优先考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夏令营、志愿者活动等;5.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资源,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和生活能力。

六、监督和评估1.学校教育局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学校教育局定期组织评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效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便捷高效的原则;2.学校教育局要加强对认定小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3.学校教育局要积极与相关教育扶贫部门和公益组织合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和资源支持。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一、认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认定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2)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或重病患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3)单亲家庭或孤儿;
(4)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经济状况恶化;
(5)其他特殊情况。

2. 学习勤奋,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程度。

3. 学校复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程度。

4. 公示:学校将最终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程度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异议处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学校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6. 认定结果运用:学校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合理安排资助资源,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为及时、准确了解我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一、认定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校生。

二、认定机构及职责(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及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组长:组员:(二)以年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认定小组,班主任、家委会代表等担任成员,负责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组长:各年级负责人组员:各班主任、家委会代表(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o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

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组长:各班主任组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三、困难类型及认定条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种类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1.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或以上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接受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2•家庭经济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仍相对贫困的;3.父母其中一方下岗失业的;4.单亲家庭。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2.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4.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5.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6.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或接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但生活仍相对贫困的;8.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的;9.家庭成员中有长期自费负担的危重病人;10.来自贫困或者边缘地区无其他经济收入者;11.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其综合素质,许多学校已经建立了相关的认定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状况:
(1)低保家庭、五保家庭、农村特困户家庭的学生。

(2)在农村至少有一亩以下田地,家庭年收入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半的学生。

(3)在城镇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成员及其状况:
(1)父母、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的学生。

(2)父母、监护人因意外事件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残、死亡或失踪的学生。

(3)父母、监护人无固定或承受不了工作,如残废、失业、下岗等,无法维持家庭正常生活需求的学生。

3.其他关键因素:
(1)临时突发事件(如灾害、疫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单亲家庭或家庭不和睦,家庭状况不稳定的学生。

(3)其他特殊情况。

二、认定流程
1.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包括学生本人与家长的证明文件、贫困证书等)。

2.学校核实申请者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调查。

3.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学校认定小组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4.学校通知认定结果并结束认定流程。

三、注意事项
1.按学年认定: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一般按学年计算,每学期需重新提交相关资料更新认定信息。

2.信息保密: 对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问题,学校严格保密,保护申请者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3.消隐原则: 在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时,应根据情况先进行充分调查,避免出现随便“加灰”。

4.温情关怀: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和关爱,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学习困难和遭受压力等问题,为实现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我们学校将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充分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