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实施计划

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实施计划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我们所在的企业名称/地区名称在具体科技领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为了在这一领域取得突破和领先地位,我们启动了本次科技人才引进项目。
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在未来具体时间段内,引进具体数量名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高端科技人才,为企业或地区的科技创新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引进人才的类型与标准(一)人才类型1、研究型人才: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成果,能够引领企业或地区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2、技术开发型人才: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能够将前沿技术转化为实际的产品或解决方案。
3、管理型人才:熟悉科技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具有卓越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推动科技项目的高效实施。
(二)人才标准1、教育背景:拥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具体年限以上的工作经验,有成功的项目经历或成果。
3、专业技能:掌握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前沿知识,具备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4、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颖的技术方案和想法。
5、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协作,能够融入团队并发挥积极作用。
三、人才引进渠道与策略(一)线上招聘平台1、在国内外知名的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如列举相关招聘网站名称,精准定位目标人才。
2、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列举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名称,建立企业或地区的官方账号,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潜在人才关注。
(二)线下招聘活动1、参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业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如列举相关招聘会名称,与人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
2、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举办校园招聘活动,提前锁定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三)人才推荐1、建立内部员工推荐机制,鼓励员工推荐身边的优秀人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与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建立联系,通过他们的推荐引进高端人才。
陕西科技大学怎么样

陕西科技大学怎么样简介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长安南路71号,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法、经、教育为主干学科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
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延安地区第一普通高等学校。
2010年,学校由陕西省高校本科层次划定为本部单位,成为陕西省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校。
学院设置陕西科技大学设有工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12个学院和一个公共外语教育部。
学校下设29个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陕西科技大学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截至目前,学校有教职工16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44人。
学校还设有一院三团队的创新创业平台,引进了一大批海内外人才。
办学特色1.工科为主:陕西科技大学以工科为主,工科实力在陕西省内乃至全国范围内属于一流水平。
2.产教融合:陕西科技大学坚持产教融合发展模式,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就业等机会。
3.创新创业:学校设立了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际能力。
科研成果陕西科技大学在科研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学校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申报了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
学校还拥有多个科研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培养方案陕西科技大学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培养方案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学生活动陕西科技大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校内设有多个学生社团和组织,包括学生会、社团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就业情况陕西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学校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交通便利陕西科技大学位于咸阳市城区,交通便利。
学校门口有多条公交线路,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
总结综上所述,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本科高校,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办学特色。
陕西科技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我校“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汇聚学科队伍,不断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一批德才兼备、紧跟国际、国内科技前沿,掌握发展动态的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特制定本培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学术带头人培育计划”是学校“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严格把握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第二条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重点选拔培育省部级重点学科、博士授权点学科、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人才,兼顾基础学科、传统优势学科。
力争三年后培养出12~15名优秀学科骨干,使他们成为所在学科的后备学科学术带头人。
第四条“学科学术带头人培育计划”为期三年。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学科学术带头人培育计划”培育对象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开拓、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了解本学术领域在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掌握本学科的前沿技术,有作为学科学术带头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六条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第七条申请人近三年至少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研究生主干课程,独立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担任硕士生导师四年,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对于近三年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可参考本人在原单位的工作业绩。
第八条申请人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2项。
还应获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1.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前5名,或者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2.主持过横向科研重大项目,三年内到位经费(指下拨到学校财务指定账号)不少于60万元;3.自然科学类被SCI、EI、ISTP、收录5篇,人文社会科学类被SSCI、AH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2篇或3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目录2008版为准);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3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5项。
2.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附件证明材料目录及封面(A0A1A2A3-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

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
附件证明材料目录
(请按照以下类别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证明材料并制作材料目录)一类: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护照
2.学历/学位(本、硕、博)/国外学历认证等
3.出国留学证明/博士后出站证明
4.职称证明/聘任证明材料(聘书等)
二类:学术科研证明材料
1.论文及收录证明
2.科研项目证明(参与及主持)
3.科研获奖证明
三类:奖励与学术、人才称号证明材料
1.省级及以上各类获奖情况
2.各级各类人才称号
3.学术身份证明
证明材料封面(打印时请将此行删掉)
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
附件证明材料
申请人
申请岗位
学科领军人才
特聘教授
青年领军人才
学术骨干人才
工作性质全职引进
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制。
1.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A0A1A2A3-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

(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提交前请将蓝色说明性文字删除)
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
申报表
申请人
申请岗位
学科领军人才
特聘教授
青年领军人才
学术骨干人才
工作性质
全职引进
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制
说明
一、请申请人需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二、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产品)、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及其他本人认为重要的相关材料。
三、涉密内容不在本表中填写。
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暂行)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学校“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现制定“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引进人才应遵循以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为依据,优先引进紧缺人才、急需人才的原则。
引进人才必须全面考核,保证质量。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及范围1、两院院士、双聘院士;2、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3、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4、留学回国并获得博士学位的教授;5、具有硕士学位急需专业的教授;6、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人员;7、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8、紧缺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9、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
10、各种特殊人才。
对第2、3类人才年龄要求在五十岁以下;对4、5类人才年龄要求在四十五岁以下;对第6、7类人才年龄要求在四十岁以下;对第8类人才年龄一般要求在三十五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待遇(一)两院院士1、提供安家费20万元;2、科研启动费20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3、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4、校内津贴每年20万元;5、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6、配偶随调。
双聘两院院士待遇面议(二)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1、提供安家费15万元(第一年支付5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2万元);2、科研启动费10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3、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4、校内津贴每年10万元;5、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6、配偶随调。
(三)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1、提供安家费13万元(第一年支付3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2万元);2、科研启动费5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3、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
4、配偶随调。
(四)留学回国并获得博士学位的教授1、提供安家费10万元(第一年支付5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1万元);2、科研启动费2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3、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
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申请条件

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申请条件三秦英才引进计划是陕西省为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陕工作和创新创业所推出的人才引进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下面是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的申请条件及相关参考内容。
一、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申请人应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在所申请岗位的相应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或实践经验。
参考内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供相应领域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作品。
2.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为单位所在领域的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参考内容:申请人应提供自己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等材料。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申请人应具备博士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经验。
参考内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供自己在创新创业领域的项目经验、创业成果以及相关企业发展情况等材料。
2.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创业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市场洞察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内容:申请人应提供自己在团队协作、创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成绩,以及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推进情况等材料。
三、高层次管理人才1.申请人应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在所申请岗位的相关管理领域具备较强的管理经验。
参考内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自己在相关管理领域的工作经历、职务任职证明、管理成果等材料。
2.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为单位的管理和运营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参考内容:申请人应提供自己在组织协调、决策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成绩,以及相关管理项目的推进情况、管理效果等材料。
以上是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的申请条件及相关参考内容。
希望能对申请人了解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并顺利申请提供参考帮助。
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申请条件

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申请条件摘要:一、引言1.介绍三秦英才引进计划2.分析我国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3.阐述引进计划对我国发展的意义二、申请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2.拥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重要职务4.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5.符合我国人才引进政策的其他要求三、引进计划的优势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2.给予事业发展平台3.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4.鼓励创新创业,支持科研项目5.帮助办理工作、生活手续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1.关注官方公告,了解申请时间2.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3.提交申请,参加选拔考试4.考试通过后,进行面试5.面试通过,签订合同五、总结1.强调引进计划对我国发展的积极作用2.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参与申请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吸引全球优秀科研人才,我国推出了三秦英才引进计划。
本文将对该计划的申请条件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您了解如何加入这一计划。
二、申请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申请人需拥有博士或高级职称,以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较高水平。
2.拥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发挥自身优势。
3.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重要职务:曾在知名机构工作过的申请人往往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创新精神是科研发展的源动力,国际视野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5.符合我国人才引进政策的其他要求:申请人还需符合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如年龄、健康状况等。
三、引进计划的优势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引进计划为人才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保障其生活品质。
2.给予事业发展平台:申请人将有机会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工作,发挥自身专长。
3.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为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引进计划还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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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暂行)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学校“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现制定“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
引进人才应遵循以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为依据,优先引进紧缺人才、急需人才的原则。
引进人才必须全面考核,保证质量。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及范围
1、两院院士、双聘院士;
2、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3、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4、留学回国并获得博士学位的教授;
5、具有硕士学位急需专业的教授;
6、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7、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8、紧缺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9、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
10、各种特殊人才。
对第2、3类人才年龄要求在五十岁以下;对4、5类人才年龄要求在四十五岁以下;对第6、7类人才年龄要求在四十岁以下;对第8类人才年龄一般要求在三十五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两院院士
1、提供安家费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
3、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
4、校内津贴每年20万元;
5、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6、配偶随调。
双聘两院院士待遇面议
(二)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1、提供安家费15万元(第一年支付5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2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
3、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
4、校内津贴每年10万元;
5、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6、配偶随调。
(三)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1、提供安家费13万元(第一年支付3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2万元);
2、科研启动费5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
3、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
4、配偶随调。
(四)留学回国并获得博士学位的教授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第一年支付5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1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
3、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
4、配偶随调。
(五)具有硕士学位急需专业的教授
1、提供安家费8万元(第一年支付4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0.8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
3、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
(六)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1、提供安家费5万元(第一年支付3万元,余额部分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支付0.4万元);
2、科研启动费5万元(用于科研启动和实验室建设);
3、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
4、无副教授职称者,达到副教授条件的可聘为校内副教授;无教授职称者,达到教授条件的可聘为校内教授。
5、配偶随调。
(七)急需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安家费1万元;
2、对科研能力较强,研究课题有发展前景的调入人员可酌情提供科研启动费2万元;
3、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
4、达到教授条件的可聘为校内教授。
(八)急需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1、提供安家费0.8万元,对英语、数学、物理等专业的硕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
2、单身者学校提供两人一间住房,已婚者提供二室一厅住房一套;
3、无讲师职称者达到讲师条件可聘为校内讲师。
(九)兼职教授、讲座教授是指聘任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我校的兼职或讲座教授,一般要求每年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可享受1.5万元/月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十)各种特殊人才条件及待遇面议。
(十一)应聘到行政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0.5万元,校
内津贴按副主任科员发放。
(十二)学校培养的在职博士、硕士毕业后,除安家费外,可享受引进人才的同等待遇。
(十三)各类引进人才,除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外,经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批准的,还可享受省上相关待遇。
(十四)同等学力、工程硕士、教育硕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班等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进人计划和要求,进行引进人才的初步推荐和选拔,写出意见并附推荐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上报校人事处。
(二)人事处与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小组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考察。
采取试讲或做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包括:本人的经历、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政治思想与人品素质,协作精神及家属子女等情况。
用人单位写出对拟引进对象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的评议及考察意见,同时填写拟引进人才登记表报人事处。
(三)对第1、2、3、4、10类人才和有特殊要求的人才,由人事处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第5、6、7、9类人才,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并征得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对第8类人才,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四)对特殊情况或外地招聘应届毕业生,需要现场决定的,由工作人员征得用人单位和人事处领导同意后,可直接决定。
(五)引进对象获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调动手续。
引进人员到校后,要求服务年限六年。
在此期间,如本人要求自费出国或因个人原因调离,须退还学校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规定交清未满服务年限的补偿金。
五、引进人才实施措施
(一)学校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人才引进和稳定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其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学科办、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为了确保引进人才的住房,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学校准备一定数量的住房,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掌握,以保证引进工作顺利进行。
住房由人事处负责提出分配方案,后勤保障处负责落实,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安置中的具体服务、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学校每年按人才引进的计划目标,划拨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确保解决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以及所需各项特殊费用的使用。
本规定有明确标准的费用项目,由财务处直接支付,特殊费用支付按学校有关经费审批程序、权限进行审批。
(四)学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评比,并把引进和稳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到年终绩效考核之中,对人才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授予“人才工作突出单位”奖,对工作突出的个人授予“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奖。
(五)学校大力鼓励各院(系)采取多种配合性措施,积极筹措经费,作为引进人才的补充经费。
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学校可给予配套。
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有人才则兴,无人才则衰”的理念,把引进、稳定人才作为长期性的大事来抓。
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生活、人文氛围,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为我校的建设发展打好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其它
(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