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总则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一、设计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二、施工单位的确定: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三、监理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宜.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三、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一规划设计审查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二方案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三初步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四施工图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3其它方面: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一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二工程进度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城市房地产,是指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以及与不动产有关的权益。
第三条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城市房地产所有制形式。
第四条城市房地产的开发、交易、管理和使用等行为,应当依法合规,依法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高效利用土地和能源。
第六条城市房地产交易,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得损害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城市房地产管理,应当强化监管,加强政府职责,促进市场有序运行。
第八条依法改革和完善城市房地产产权制度,保护房屋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城市房地产开发第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注重人居环境建设,提高居住品质。
第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的原则。
第十一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能效。
第十二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出让条件。
第十三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标准完成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工艺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法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第三章城市房地产交易第十七条城市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城市房地产交易,应当依法明确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和约定交易条件。
第十九条城市房地产交易,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格、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城市房地产交易,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二十一条城市房地产交易,应当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设计管理规范

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设计管理规范第1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规划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第2章设计招标管理第3条对于每一项工程设计任务,总建筑师负责组织制订该项目的“设计控制计划”,明确设计控制的内容、参与人员及其责任分工、控制工作的方式、要求以及阶段性交付件等。
第4条总建筑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组织拟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5条收到政府部门的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后,总建筑师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初步设计的有关问题,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说明书”,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6条规划设计部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7条规划设计工作结束后,规划设计部应筛选出有实力的设计部门,向其发送“招标邀请函”,并及时统计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
第8条总建筑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接受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成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入选的投标单位,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9条投标单位确定后,规划设计部应向其发放“招标书”。
“招标书”中应详细说明投标的日期、投标须知、招标项目简介、评标方法和标准等。
第10条投标工作结束后,总建筑师拟定评委名单,按照“投标书”确定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评标。
第11条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评委应填写“标书评审记录”和“合同推荐书”并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总建筑师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拟订“委托设计合同书”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12条“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总建筑师应代表公司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书”。
第3章设计过程控制管理第13条 “委托设计合同书”签订后,规划设计部应根据项目设计特点,确定对设计过程的控制要求,形成“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并发放至设计单位。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细则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规则一、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使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水准,特订立本准则。
第二条工程人员在工程进行中应确切依本规则监工,如遇有疑难之处,或设计上欠妥时,应即刻与有关单位人员连络,迅速解决,以免贻误工期。
第三条各种厂商带标单到工地时,工地主任应将工程施工要求的标准、工期、范围,详加说明后,在估价单上签章,若标单上有漏列的部分,应加注明,以便订约时列入。
第四条各种工程或工资合约副本送至工地时,工程人员应详阅合约内容的说明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工程管理员每日应详实填报监工日报表并将工程进行情形于每月初一、十六检讨进度,记录于表中。
二、每一工程开工前应准备及注意事项第六条工程人员进驻工地时应先请设计科派员指出建筑线及地界线的木椿,并订定地盘高度的基准点。
第七条建筑线地界线木椿应设法固定,不使其动摇走样,必要时加设辅助点,并记录于手册上,以便随时查核。
第八条基地上原有的行道树、消防栓、消防水池、给水管、污水管、煤气管、油管、电线管、电杆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有妨害施工时,应由工地主任报请各该主管机关或所有权人移拆,不得任意剪断移动。
第九条工地主任在了解现场后,应即着手筹划开工事宜,其主要内容包括:拟定开工日期、工期、机具、材料、工寮及工务所配置计划;数量计算、核对、进度表编制及结构体发包期限等事项,准备开工前检讨会。
三、各项工程施工时应注意事项□粗木工程第十条粗木工程订定水平椿板时,应注明与基准水平点的高度差,并在水平椿板上绘明挖土宽度、墙厚、柱中心线等,做为施工的准绳,订立完成后,应由工地主任详细复核无误并报查验后,方可开始挖土的工作。
第十一条复核各项放样,尤其是地下室及一楼,应重新核对所有尺寸,如有错误,即时改正,以免以后无法更改,楼梯、平台、踏步需画出墨线以为组模工作时的准绳。
第十二条放样完成立门窗框时,应注意位置是否正确,及垂直、水平等,并应加设保护板。
第十三条门窗框靠混凝土的面前,亦应事先加设铁件,以便灌浇混凝土时,埋没在内增加牢固。
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促进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发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商业、住宅、公共设施等。
第三条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管理,注重效益;(三)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四)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第二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具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六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工程设计合理、安全、经济、实用。
第七条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成果应当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对工程项目负有全面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和居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要求全程控制,全员参与,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管控。
第二章工程规划管理第四条工程规划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起点,包括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等。
第五条项目选址要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且具有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第六条用地规划要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保,符合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建筑设计要满足功能需求,合理布局,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景观规划要与建筑设计相协调,注重环境美化和人性化设计。
第三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和施工监管等环节。
第十条施工准备要充分、详细,包括施工图纸的编制、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材料的选用等。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要合理,包括施工人员的配置、施工进度的安排、安全生产的措施等。
第十二条施工监管要严格,包括现场巡查、施工材料质量检验、施工过程记录等。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是施工管理的重点,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验收管理是对工程质量的最终评估,包括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六条质量评定要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包括评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居民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和透明。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工作制度、流程和责任制。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对外部资源的控制,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行为及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长沙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第三条建设项目质量目标:(一)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二)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三)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第四条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工程部负责对工程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第六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主管副总、工程部经理、审计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定有关的质量管理方案;(二)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质量方针、目标,督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三)组织审核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四)组织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文件;(五)组织对参建各方的质量信誉评价;(六)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七)听取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汇报,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布置质量工作.(八)组织参与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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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使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水准,特订立本准则。
第二条工程人员在工程进行中应确切依本规则监工,如遇有疑难之处,或设计上欠妥时,应即刻与有关单位人员连络,迅速解决,以免贻误工期。
第三条各种厂商带标单到工地时,工地主任应将工程施工要求的标准、工期、范围,详加说明后,在估价单上签章,若标单上有漏列的部分,应加注明,以便订约时列入。
第四条各种工程或工资合约副本送至工地时,工程人员应详阅合约内容的说明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工程管理员每日应详实填报监工日报表并将工程进行情形于每月初一、十六检讨进度,记录于表中。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通常来说,管理是指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
管理的任务是设计和维持一种环境,使在这一环境中工作的人们能够用尽可能少的支出实现既定的目标,或者以现有的资源实现最大的目标。
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以人为中心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创新等手段,对组织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期高效的达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
管理是指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反馈等手段,对系统所拥有的生物、非生物、资本、信息、能量等资源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并实现既定系统诉求的生物流、非生物流、资本流、信息流、能量流目标的过程。
管理者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必须承担的任务和必须采取的实践,管理者的责任以及组织当中的领导群体的责任。
管理者为了履行责任必须承担的各种错综复杂的任务和必须采
取的实践。
信息革命和知识型社会对管理者和管理当局提出的各种新要求。
管理,分开来,管,和理
管,就是针对不同人的行为,思想,得到一定的制约和统一,凡是有规则,有规则之外的行为和声音就要被约束,制止,改变,
理,就是把紊乱的,不合规则的,统一,理顺,整理,达到统一的步伐,规则内的节奏同步。
管理,就是统一规划,求同存异,规则内,达到高效同步协作。
管理就是实践。
现在的企业不缺管理理论,但缺少的就是行动力-实践。
管理,首先管理你自己。
必须学会自我管理,否则你会一团糟,也不会很好的协助别人完成工作。
比如,时间的安排,优先级的调整,任务的分配,当需要做抉择时,必须在众多方案中权衡利弊,做出选择后,一定要对结果负责。
其中,还要要着眼于贡献:拿本人产品管理经验来说,简短总结为两个字:沟通。
也就是说,产品经理的一个主要工作是协调各个团队的工作。
研发为代码负责,UI为接口和界面负责,测试为bug负责,而产品不光要为需求负责,还要为不同团队之间的协调、沟通,为项目的顺利进展负责。
也就是说,你要为整个产品负责。
此时,就需要管理你的同事。
但管理同事并不是发号施令,而是了解大家能贡献什么(职责),并将这些不同的贡献整合在一起,让整体大于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