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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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瓦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瓦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瓦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瓦斯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瓦斯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瓦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瓦斯事故。

第七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瓦斯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法严格处理。

第二章瓦斯设备安全管理第九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瓦斯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瓦斯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操作。

第十一条瓦斯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瓦斯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严禁无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第十三条瓦斯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严禁私自改装设备。

第三章瓦斯安全培训第十四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瓦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员工应熟悉瓦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禁无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第十六条员工应了解瓦斯安全知识,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能够正确处理瓦斯事故。

第四章瓦斯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七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瓦斯事故。

第十八条瓦斯事故发生时,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第十九条瓦斯事故发生时,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瓦斯事故发生后,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员工尽快恢复正常。

第五章瓦斯安全演练第二十一条瓦斯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瓦斯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4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4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是指煤矿企业、矿长、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负有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责任。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指煤矿企业根据瓦斯防治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以保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权。

2. 煤矿企业应制定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瓦斯防治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3.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员工的瓦斯防治职责。

4. 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方面应设置相应的监测、控制和管理设施,保证瓦斯防治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煤矿企业应建立日常巡查和检查制度,加强瓦斯防治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瓦斯防治方面的问题。

6. 煤矿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瓦斯防治意识和能力。

以上是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2)瓦斯防治管理权限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权限》。

一、企业总经理瓦斯防治管理权限1、宣传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____或主持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对企业瓦斯防治1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健全瓦斯防治机构,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3.负责协调、落实瓦斯防治的____,及时消除重大通风瓦斯事故隐患。

4.审定企业瓦斯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资金计划,确定瓦斯防治年度目标。

5.全面指挥瓦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煤矿矿长瓦斯防治管理权限1、企业矿长对矿井瓦斯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三篇)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三篇)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科学合理地防治瓦斯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计划的制定1. 每个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瓦斯防治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防治措施。

2. 煤矿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方法,根据煤层地质条件和矿井情况,确定瓦斯防治目标和措施。

3. 瓦斯防治计划应当包括瓦斯抽放、瓦斯抑制和瓦斯综合利用等防治措施,以及各项预防瓦斯事故的管理制度。

4.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瓦斯防治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防治工作计划。

三、瓦斯抽放1.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瓦斯抽放的需要,建设合适的瓦斯抽放系统,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瓦斯抽放工具和设备,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瓦斯抽放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和调整瓦斯抽放设备。

四、瓦斯抑制1.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瓦斯抑制设备的建设和维修,确保瓦斯抑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煤矿企业应当对瓦斯抑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 瓦斯抑制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

4.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瓦斯抑制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瓦斯综合利用1. 煤矿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瓦斯资源,加强对瓦斯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2.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综合利用设施,确保瓦斯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瓦斯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确定各项瓦斯综合利用项目。

4. 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得违规操作和管理。

六、预防瓦斯事故的管理制度1.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瓦斯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系统。

2.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瓦斯事故的情况和处理措施。

3.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事故调查制度,对瓦斯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事故预防培训制度,对煤矿工人进行瓦斯事故预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5篇)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5篇)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由于与检工迟到、早退、使分工地区无人检查、监管的状态,为了便于瓦检工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保障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衔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检工交接班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矿瓦检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交接班,如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将依据本矿《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一)交接班地点: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____米内,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风巷入口处,瓦斯检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处以____元罚款,连续三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此制度的学习教育。

(二)交接班时间:瓦斯检查工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到接瓦检工到交接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许离开。

瓦斯检查工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点擅自离开的处以____元罚款并批语教育,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学习教育。

(三)交接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内容: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生产情况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的和如何继续自理。

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5、其它应交接的工作内容:瓦斯检查工如违反第3条关于交接班内容的规定,不报、漏报、假报交接班内容予以____元罚款,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记录的填写: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填写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检查员如未在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____元罚款,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瓦斯管理制度(四篇)

瓦斯管理制度(四篇)

瓦斯管理制度1、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并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瓦斯检查员必须责任心强,熟悉瓦斯通风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监测仪器。

3、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书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掘进工作面的检查结果必须经当班班组长签字确认。

4、建立巡回检查计划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制度,检查频次规定如下:(1)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工作地点每班检查____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瓦斯检查工对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该进行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通风管理部门要根据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线路、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检查方式制定检查计划表。

6、采掘工作面应设检查点为掘进工作面入风、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

瓦斯检查工对所负责区域通风设施完好情况、监控断电装置读数都要进行检查、对照。

每班由瓦斯检查工使用光学甲烷检查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部门。

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____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7、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两个作业点共用一块牌板。

瓦斯牌版必须悬挂在工作地点____米范围内(瓦斯牌版注明工作面名称、瓦斯检查点、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

8、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班后瓦斯工将井下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由通风管理部门审阅签字。

瓦斯管理制度(二)鲁兴煤矿抽放泵站管理制度为加强泵房工作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放量,经矿讨论,特制定本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1)泵站司机必须按规定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____元;(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接班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未执行罚____元;上班交班不清,下班有权拒绝接班。

瓦斯管理制度范本(3篇)

瓦斯管理制度范本(3篇)

瓦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瓦斯的使用,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并经过合格的资质审核。

第四条:瓦斯的存储应当采取专用储存设施,禁止将瓦斯存放在非设计特定的地方。

第五条:瓦斯的使用必须遵守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技术标准,禁止私自改变和擅自使用瓦斯设备。

第六条:瓦斯设备必须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维修和检查记录必须保存备查。

第七条:瓦斯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瓦斯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发生瓦斯泄漏、着火、爆炸等紧急情况时,使用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瓦斯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事故的,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瓦斯使用部门负责执行,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修改。

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以上为瓦斯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瓦斯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为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高效和环保,制定本管理制度,对瓦斯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合作单位对瓦斯的使用和管理。

三、责任1. 公司将设立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瓦斯的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范。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的瓦斯使用需求,提前向瓦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确保瓦斯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瓦斯抽放泵司机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岗位上进行。

2、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对本岗位的设备等有关问题认真进行检查。

3、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七条不接:(1)交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接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原因不交代清楚不接;(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的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情况不清楚不接;(6)交清设备记录填写不清楚和不规范不接;(7)交班人发现接班人未持证上岗、喝酒和精神状况不佳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更换接班人。

如果交班人没有汇报,接班人在岗位上出问题,交班人要负连带责任。

交班人认为接班人未按规定接班,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符合交接班规定,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

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1.查泵站进出口阀门,循环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使用安全,维护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员工,包括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瓦斯设备等。

第三条瓦斯管理采取责任制,各级领导层应加强对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划定责任范围。

第四条严禁使用无证无照、未经安全检测的瓦斯设备。

第五条员工必须服从瓦斯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指挥,执行瓦斯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常态化开展瓦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瓦斯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违反瓦斯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瓦斯设备管理第八条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编制瓦斯设备台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瓦斯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保,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瓦斯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擅自进行修理和改装。

第十一条瓦斯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瓦斯设备更新应经过安全审核和专业评估,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安装和维护。

第十三条瓦斯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按照规定操作设备。

第十四条瓦斯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的日常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三章瓦斯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瓦斯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随意使用和操作瓦斯。

第十六条瓦斯使用过程中,应配备合格的瓦斯检测仪器,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

第十七条瓦斯使用场所应通风良好,确保瓦斯排放畅通。

第十八条瓦斯使用单位应配备适当的瓦斯泄漏报警装置,一旦发现泄漏应及时报警。

第十九条瓦斯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瓦斯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瓦斯使用安全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章瓦斯事故管理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生瓦斯事故的,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二十二条瓦斯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瓦斯事故处理工作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确保事故的迅速控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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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理制度阿拉善福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通风科2010年度一、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二、瓦斯请示报告制度三、瓦斯异常汇报调度制度四、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五、瓦斯报表审批制度六、瓦检员交接班制度七、盲巷管理制度八、瓦斯检查牌板、手册、汇报三对口制度九、瓦斯排放制度十、“一炮三检”制度十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十二、跟班瓦检员工作制度十三、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隐患气体检查制度一、瓦斯巡回检查制度1、瓦斯检查点由通风队规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检查点随井下情况的变化及时变化。

对每一检查点名称、内容、次数要做明确的统一规定。

2、瓦斯检查次数:正常情况下,每班由瓦检员分水平巡回检查,除井下变电所、绞车硐室每班检查一次外,其他检查点均按每班至少两次的要求巡回检查,特殊情况下,要实行专人定点检查。

特殊情况包括灭火,过老巷等。

3、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

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异常的地点,必须设有专人经常检查。

本班未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井下停风地点删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对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5、密闭墙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6、瓦斯检查工对所负责区域的各种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循环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

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实际循环路线进行。

无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以及提前或推后检查时间二、瓦斯请示报告制度1、正常情况下,瓦斯汇报程序(1)、正常情况下,上岗瓦检员除向瓦检房签到外,每班瓦检员检查完毕后,向监控室汇报一次瓦斯检查情况,每班汇报三次。

(2)、灭火期间,上岗瓦检员每班至少分四次向调度室汇报,并给监控值班人汇报。

三、瓦斯异常汇报调度制度1、瓦检员必须业务熟练,掌握井下有害气体的性质,变化规律及安全指标,掌握自然发火规律、征兆,熟悉井下通风系统。

2、发现瓦斯变化异常及发火征状等,都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值班领导。

3、瓦检员必须具备处理一般问题的能力,对于一些问题能够给予及时的处理意见。

4、瓦检员要认真分析瓦斯台帐及各项数据,发现异常变化或疑问时,应及时向通风值班领导汇报反映。

5、认真做好瓦斯异常汇报调度记录。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于异常问题或未处理完的问题,都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1、做好每年一次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掌握井下各区域的瓦斯涌出情况,对瓦斯涌出量大以及异常的区域均作为重点区域进行管理。

2、对瓦斯重点区域的管理,必须指定人员、制定措施或办法检测及处理。

3、加强盲巷及火区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分析火区内气体及温度变化状况。

4、做好角联通风系统的瓦斯、风量测定工作。

5、做好采空区密闭的定期检查工作,对漏风密闭,闭外气体超限等要及时处理,维护好密闭、盲巷的栅栏。

6、串联通风系统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和瓦斯检查点,确保被串联工作面进风流中沼气达到0.5%即停工、断电。

7、通风科及时与生产科、地测科进行联系,对于采、掘接近老空、独巷等处,均要加强瓦斯检测工作。

8、工作面采过后的采空区及报废的巷道应及时进行封闭,特别是回收巷道时,要设专人进行瓦斯和氧气、一氧化碳、温度的检测。

五、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瓦检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将班报送瓦检班长审阅,掌握井下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班还必须向监控室汇报,并做好瓦斯台帐。

2、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风队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

3、瓦检员每天将三班瓦斯班报按当日最高量汇总,做好日报表,逐级送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签字。

发现情况异常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把签字后的报表送到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动态。

4、班报、日报都必须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文字工整,严禁虚报、漏报。

5、每月将瓦斯日报、班报整理并装订成册。

六、瓦检员交接班制度1、巡回检查的瓦检员在各水平指定的地点交接班,定点检查的瓦检员在所检查地点瓦检牌处交接班。

2、交班人必须把当班出现的问题和下个班要注意的事项在瓦斯手册上做好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接班人把问题做好记录,并且签署瓦斯手册。

3、瓦检员必须把当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处理的情况(包括瓦斯异常情况,温度异常情况以及瓦斯排放情况),记录在瓦斯台帐的记事栏中。

4、瓦检员必须做到每班所检查的瓦斯情况,包括瓦斯手册、井下记录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

5、瓦斯检查的措施性规定(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的各项规定,各采掘工作面的其他人可以进入的地点做到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

(2)实行采掘分开供电,局扇实行风电闭锁装置,保证灵敏可靠,恢复通风时,只准人工复电。

(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正常检查瓦斯,对停工停风的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若在短时间内不能复工或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4)掘井工作面因故局扇停止运转或其他原因造成临时停风,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

(5)凡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100条的规定,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进行排放。

(6)局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

不经通风队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开局扇。

(7)采掘队的班长、放炮员配备便携式报警器,实行“一炮三检”制。

放炮员放炮时必须随身携带仪器,掘进头放炮员将仪器挂在距迎头5米,距顶板0.3米的位置,随时监测瓦斯的变化。

(8)用放炮的办法贯通巷道时,必须制定专门的贯通措施,并严格执行。

(9)新水平、新采区、新阶段的石门掘进,揭开煤层以前,必须实行每一煤层的每一石门进行全煤层层厚的全面探放瓦斯措施,并严格执行。

(10)加强瓦斯检查员的培训工作,在职瓦斯检查员每年不少于10天的脱产培训,以提高瓦检员的技术素质。

七、盲巷管理制度1、严格控制盲巷的产生,从设计到施工均不得出现盲巷,凡出现盲巷要追查由关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责任。

1、通风队必须对所有不通风的巷道及时予以封闭。

2、矿每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必须安排人员对全矿所有巷道进行彻底检查,杜绝盲巷的存在。

3、井下机电硐室必须设置在进风流中,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进行每班不少于2次的检查。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6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5、禁止在停风区进行任何作业。

6、所有报废的巷道必须彻底砌筑永久密闭进行封闭,暗井和倾角250 以上的巷道应用矸石填实或在其上口设置坚固的盖板,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的下口应砌筑密闭墙,并留有泄水孔。

7、报废的立井应填实,或在井口浇注一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应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或在井口水平垂深20米以下砌筑一道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砌封墙,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填图报集团公司归档。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5米,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8、所有停风超过24小时的巷道必须砌筑临时密闭墙进行临时封闭。

9、所有密闭墙都应编号,每个密闭墙前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悬挂说明牌,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成分、空气、温度、水温每7天要进行一次测定和分析。

10、采掘工作面穿旧巷或老空时,必须及时封闭巷口,以防止人员入内。

11、工作面采过溜煤眼、联络巷后,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封闭,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

12、凡打开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瓦斯检查、安设风筒、采取排放瓦斯措施实现正常通风后,瓦斯浓度浓度降到1%以下时,人员方可进入。

八、瓦斯检查牌板、手册、汇报三对口制度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悬挂瓦斯检查牌板进行检查。

2、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异常的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3、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台帐、瓦检牌板和瓦检手册,数据要科学、准确、一致。

4、各种密闭前的瓦斯浓度由专职瓦检员每天检查一次,并记录到密闭管理台帐中,做到三对口一致。

九、瓦斯排放制度1、采、掘接续安排中,应尽可能避免出现盲巷,对停工的独头巷道禁止停风,确因条件限制而需要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2、井下停风区中沼气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排放。

3、由通风技术员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提前5天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经集团公司批复后实施。

4、瓦斯排放工作中一律由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进行。

5、瓦斯排放工作的实施,由矿总工程师统一组织指挥,对瓦斯排放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注明:巷道名称、位置、断面、长度、瓦斯积存浓度和数量,预计排放时间及影响区域范围,并附瓦斯排放路线示意图及警戒位置。

7、瓦斯排放前,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向排放人员认真贯彻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参加人员严格按措施执行。

8、排放现场必须由救护队派技术人员或由救护队长负责现场指挥,排放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机配合。

9、通风队负责做好瓦斯排放时间、气体浓度变化等记录。

10、打开密闭,需经救护队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经瓦斯检查,安设风筒,沼气浓度低于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恢复通风正常后,其他人员才可工作。

11、排放瓦斯的一般规定:a.排放前必须通知可能受到瓦斯危害的单位和地区,令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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