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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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篇)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篇)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在煤矿中使用的防爆设备进行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的一套制度。

下面是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1. 制定防爆设备安全管理细则:制定包括防爆设备的选择、采购、验收、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详细规程。

2. 质量控制:对购买的防爆设备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程要求。

3. 设备检测与维护:定期对防爆设备进行检测、修理、维护,并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4. 操作规程:制定防爆设备的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操作的流程、注意事项和操作规范。

5. 培训教育:对使用防爆设备的工作人员进行防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 安全巡查:定期对煤矿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巡检记录。

7. 应急措施:制定煤矿防爆设备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人员疏散等。

8. 监督管理:建立防爆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制,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定期对煤矿的防爆设备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

9. 记录与档案:建立防爆设备安全管理的记录和档案,包括防爆设备的购买记录、检测记录、维修记录、培训记录等,以备查阅和追溯。

10. 监督检查与评估:监督部门对煤矿的防爆设备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将问题处理后,方能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工作。

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由设备组(电缆组)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煤矿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存在着爆炸的潜在危险。

为确保煤矿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制定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煤矿防爆设备的选用、检修、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防爆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二、防爆设备选用1. 根据煤矿的爆炸危险性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设备。

2. 选用的防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相应的防爆认证。

3. 防爆设备的选用应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确保设备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防爆设备检修1. 防爆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进行计划性管理,按照制定的检修计划进行。

2.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3. 检修过程中,必须对设备的每个部件和功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4. 对检修完成的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试验和调试,确保设备达到使用要求。

四、防爆设备维护1. 防爆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维护工作。

3. 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和润滑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 维护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和功能。

五、防爆设备使用1. 使用防爆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 在使用防爆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错用。

3. 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4. 防爆设备使用后,必须经过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和安全。

六、防爆设备事故处理1. 对于防爆设备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2. 对于严重的防爆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3. 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教训和经验,应进行总结和归档,为今后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环境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保障矿井井下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设备、电动机、电缆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矿井井下各个工作区域以及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全过程。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第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设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并实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防爆管理的制度和标准、组织培训、检查监督等。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维修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标准第八条矿井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标准。

第九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测和鉴定,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电气设备的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并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章防爆管理的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组织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爆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七章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矿工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关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构的设立及职责: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择、安装、维护和管理等。

2. 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执行: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3. 设备选择和安装:根据井下煤矿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环境,正确选择和安装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进行必要的防爆改造和维护。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的有效性。

5.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和防护:根据煤矿井下的具体情况,明确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爆灯具的安装、防火墙的设置等。

6. 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煤矿应对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和意识。

7. 事故报告和调查: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应及时进行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爆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是指对煤矿中使用的防爆设备进行检验、维修、更新等管理工作的过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矿,其中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外资煤矿以及合作煤矿。

第四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应执行“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制度到底”的原则,确保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运营。

第五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进行防爆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和故障排除。

第二章煤矿防爆设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煤矿所有人(经营者)是煤矿防爆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对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运行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煤矿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成立专职或兼职的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八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维修人员,确保防爆设备的有效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配备防爆设备的矿井,在每个班次开始前,应当进行手动预警装置的测试和检验,并记录测试结果,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配备防爆设备的矿井,在每个月底或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爆设备检查,并填写相应的检查报告。

第十一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煤矿中的每一台防爆设备进行档案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选用与更新第十二条配备防爆设备的矿井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防爆设备,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和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防爆设备的选择要考虑到煤矿实际情况和矿井条件,确保防爆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防爆设备的更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更新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检验。

第十五条配备防爆设备的矿井应当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第十六条配备防爆设备的矿井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使用,预防防爆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煤矿企业。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成立防爆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监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第六条防爆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二)组织开展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三)监督煤矿防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四)对矿工进行防爆设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五)汇总煤矿防爆设备的安全记录和事故情况,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煤矿防爆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防爆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防爆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合理选用防爆设备。

第九条防爆设备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可靠。

第十条在防爆设备的选用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矿井的环境特点和作业要求,确保设备的适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防爆设备的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

第十二条防爆设备的安装过程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确保设备安装的质量和合格率。

第四章防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第十三条防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维护和维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资质,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防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当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确保维护和维修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防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应当完整保存,包括维护和维修的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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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杜绝特大电气事故,消灭重大电气事故,避免一般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项目经理为电气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设备包机到组,落实到人,定期检查检修,确保检修质量,并认真做好各种检修记录。

第三条?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占检修时间,导致电气失检。

第四条? 防检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检查工作,防爆检验员要认真把好电气设备的“三大关”,即:入井关、安装关、交接验收关。

第五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煤电钻、激光仪、监控仪等)在入井前,必须经有资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验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按失爆论处。

第六条?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
电气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 要求进行管理。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电气失爆一、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2.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号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按高瓦斯矿井);3.电气设备未经检验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或防爆合格证超期的;二、外壳:1.外壳有严重变形,凹凸超过10毫米,或有裂纹、开焊的;2.外壳内有锈皮脱落的;3.防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裂纹破损或使用普通玻璃的;4.未取得防爆设备检修合格证明的单位,对外壳进行切割、焊补的;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6.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7.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三、防爆面:1.凡防爆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超过下表规定的;矿用隔爆电气设备隔爆接合面参数结合面形式最小有效长度螺栓至外壳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V≤0.1V>0.1?最大允许间隙?平面、止口或原筒型结构6≤L<12.560.3 ?12.5≤L<2580.40.4?25≤L90.50.5?带有滚动轴承的圆筒形结构
6≤L≤12.50.45 ?12.5≤L<25 0.60.6?25≤L
0.750.75??2.防爆面有油漆、杂物及锈蚀严重的;3.局部出现直径超过1毫米,深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有效长度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或者10毫米长的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砂眼的;4.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达0.5毫米,其无伤防爆面有效长度不足规定2/3的;5.螺栓或丝孔滑扣起不到紧固作用的;6.缺弹簧垫、弹簧未压平或缺损的,以及弹簧垫疲劳无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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