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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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凡在本村内发生的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2.基本情况2.1本村辖区内有____个自然村,现有人口____户____人,五保户____户,低保户____户,残疾家庭____户,优抚家庭____户,危房____户。

耕地总面积____亩左右(其中水田____多亩,旱田____多亩,山坡地____多亩,林地1____多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

2.2境内有河流____条,水库____座。

2.3道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分布广泛。

2.4辖区内有工厂____家(其中化工厂____个、危险品生产厂家____个),具体分布五磁。

3.灾害风险3.1有水库____座,如发生洪涝灾害,需转移安置____户____多人;将造成____多亩耕地受灾,其中水田____多亩,旱地____亩左右。

3.3流经本村的河流____条,如发生洪涝灾害,需转移安置____户____多人;将造成____亩耕地受灾,其中水田____亩,旱地____亩。

3.4如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境内需要转移安置共____户____人。

4.1本村范围内,发生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1)因灾死亡____人以上;(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____人以上;(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____人以上;(4)因灾倒塌房屋5间以上;(5)发生5级以上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____人以上或捯损房屋5间以上。

4.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飞机场、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预案一、预案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三、预案目标与原则(一)预案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 减少财产损失;3. 恢复灾后基础设施;4. 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案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救援;4. 科学应对,规范操作;5. 社会参与,共同救援。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一)组织架构1.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 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3.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工作。

(二)职责1.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制定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指挥部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 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问题。

3.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协调各级部门和单位开展救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落到实处。

五、预警与信息报告(一)预警1. 建立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实现自然灾害的及时预警。

2. 当发生自然灾害预警时,各级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二)信息报告1.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各级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

2. 各级指挥部应实时更新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应急救援与救助(一)应急救援1. 各级指挥部应根据灾情,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是不可预测且常常造成严重破坏的现象,对人类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救助应急预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建立统一指挥体系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各级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建立起统一指挥体系,确保各方资源的统一调度与协作。

通过建立指挥中心,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影响。

二、做好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同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了解最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行动。

三、组织灾害救援和救助行动根据灾情需要,组织各方参与灾害救援和救助行动。

开展搜救工作,救助被困群众,转移受灾群众,提供食品、药品、床具等物资支援,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加强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工作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各级政府应加强灾后评估,科学规划重建方案,做好灾区基础设施和房屋的修复工作,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同时,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人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

五、加强国际合作自然灾害无国界,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应对。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自然灾害救助组织和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挑战。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实施是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切实落实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能够更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的挑战,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自然灾害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地震、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层面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2.2 地方层面各级政府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三、灾害预警响应3.1 灾害预警各级气象、地震等部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依据。

3.2 灾情报告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发现灾害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3.3 灾情评估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为救援工作提供依据。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4.1 信息收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收集灾害信息,及时上报。

4.2 信息发布各级政府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灾害信息,确保受灾群众及时了解灾情。

五、国家应急响应5.1 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国家Ⅰ级应急响应。

5.2 级响应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国家Ⅱ级应急响应。

5.3 级响应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国家Ⅲ级应急响应。

5.4 级响应发生一般自然灾害时,启动国家Ⅳ级应急响应。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6.1 灾后救助各级政府组织救援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紧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6.2 灾后重建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七、保障措施7.1 人员保障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救援队伍,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7.2 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储备救灾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需要。

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篇)

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篇)

最新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如下: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

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与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缺失,保护灾区社会稳固。

1.2编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与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与原则,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与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与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3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者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者房屋倒塌与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2.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者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适用范围2、基本情况3、启动条件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应急反应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___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___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实行村支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干旱、风雹、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____村位于____镇中部,由____、长山、周公坞三村合并而成。

全村地域面积平方公里,农户____户,人口____人。

,____村工业总产值亿元,农业总产值____万元,村集体可支配资金万元,人均收入____元。

3、启动条件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

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____%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____%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建立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村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民政领导、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等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和分析全村灾害动态情况。

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主任。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力量导致的、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福祉影响和破坏的事故事件。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精选篇1为确保我司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1、领导小组我司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副组长:成员:2、主要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公司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人员宣传教育,做好员工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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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及《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保障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指挥部组成与职责2.1.1市指挥部组成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住房局、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哈尔滨海事局、哈尔滨水文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警备区、武警哈尔滨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

2.1.2指挥长职责负责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全面工作。

2.1.3副指挥长职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协助指挥长指挥调度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1.4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救灾工作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发布、收集社会舆情动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抗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灾区各类生产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综合防灾纳入城乡规划及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和食品等生产供应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教学秩序,指导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科研项目。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助维护灾区治安秩序、疏导交通;加强安全防范,保卫重点目标,打击违法犯罪;负责统一领导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受灾人员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放、使用救灾款物等履行职责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受灾人员受灾情况,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帮助受灾人员进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指导全市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社会救灾捐赠款物等,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抗灾救灾资金,并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协调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建委负责组织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修复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受损房屋修复、重建等工作。

市住房局负责提出灾后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指导各区、县(市)倒损房屋的鉴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公路、水路运输,组织转移受灾人员所需的车船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

市农委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防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市水务局负责掌握汛情、水旱灾情、水利工程险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林业局负责重大野生动物疫情、林业有害生物的检测和防治,森林火灾的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保证受灾地区基本生活类物资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抢救伤病员,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救援等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款物的相关审计与监督。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测与评估。

市文广新局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协助分析灾害情况和制定统计标准。

市食药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地区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管,保障受灾地区食品药品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类救灾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市外侨办负责救灾的涉外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保障灾区的生活用粮。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协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依法开展救助工作和社会募捐,重大灾害通过省红十字会批复同意发出救助呼吁;根据捐赠者意愿,接收、管理、分发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哈尔滨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秩序的维护,协助做好救灾物资水上运输的调运准备工作。

哈尔滨水文局负责监测水情,进行水文预测,提供水文信息服务。

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保障救灾人员及物资设备的铁路运输工作。

哈尔滨警备区负责牵头组织驻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

必要时,协助灾区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武警哈尔滨支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加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受灾人员及重要物资。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我市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救助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决定向省、国家请求紧急支援等。

2.2区、县(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区、县(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在上级自然灾害指挥部和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测与报告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水务局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市建委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市林业局的森林草原火灾和林业生物灾害信息,市农委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市)通报。

3.2灾情管理市、区县(市)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县(市)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民政部门报告;市民政部门在接到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向市政府并向省民政厅报告。

区、县(市)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10人以上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同时报告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各级民政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

对于干旱灾害,各级民政部门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市、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民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灾情会商,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4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共三级。

4.1I级响应4.1.1启动条件(1)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死亡1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的10%以上或50万人以上。

(2)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1.2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政府提出进入I级响应的建议,市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并报告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

4.1.3响应措施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指挥长主持灾情会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区、县(市),重灾乡(镇)参加,提出支持灾区抗灾救灾的建议,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灾区需求。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

必要时,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实时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及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市民政局向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工作,参与配合有关救助工作。

哈尔滨警备区、武警哈尔滨支队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参加救助,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

(6)市发改委、农委、商务局、粮食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救援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和食品等生产供应工作。

市住房局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鉴定等工作。

卫生计生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7)市民政局视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

市外侨办协助做好救助的涉外工作。

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8)灾情稳定后,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评估、核定,并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开展灾害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灾后救助和心理援助。

(9)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1.4响应终止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提出终止I级响应建议,市政府决定终止I级响应。

4.2Ⅱ级响应4.2.1启动条件(1)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8%以上或30万人以上。

(2)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2.2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政府提出进入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市政府或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报告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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