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2篇)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____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产生及影响,制定本预案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因医疗服务引发不满和不平衡,涉及诊断、治疗、手术、康复等方面的争议或矛盾。
第四条预防医疗纠纷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应该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推进医患沟通和合作等方面加以落实。
第五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调解为主要方式,实行动态化和多元化管理。
第二章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流程,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风险管理方案,加强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的识别、分析和控制。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技能和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信息,解答患者的疑问,增加患者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第三章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第十一条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投诉,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在接到投诉后,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涉及的医疗纠纷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
第十三条调查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的证言,搜集和分析相关证据。
第十四条调查小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并将调查结果向医疗机构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四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其合理需求,进行协商或调解,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医疗纠纷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和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本《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二、医疗纠纷的定义和分类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矛盾,包括医疗质量争议、医疗费用争议、医疗责任争议等。
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医患沟通纠纷、医疗质量纠纷、医疗费用纠纷、医疗责任纠纷、医疗隐私泄露纠纷等。
三、医疗纠纷防范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公开,提高患者知情权和参与度。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诊疗信息,及时解答患者疑问,确保患者充分知情并参与诊疗决策过程。
2.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培训和质量评估,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优化医疗费用管理机制,合理定价。
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公布医疗服务价格,并合理收费,避免虚高费用和随意增加项目。
4. 加强医疗事故的管理与救济工作。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调查和处理医疗事故,对受害患者进行补偿和救济。
5. 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处理效率和公正性。
建立行业维权机构,提供纠纷调解和仲裁服务,为医患纠纷提供快速、公正、便捷的解决渠道。
四、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及时收集证据。
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纠纷处理档案制度,及时收集和保留有关诊疗记录、检查报告、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2. 开展调解工作。
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等协助进行调解。
3. 进行鉴定评估。
如果调解失败或争议较大,可启动鉴定评估程序,由医疗鉴定机构对医疗质量、医疗责任等问题进行评估和鉴定。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例(三篇)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例____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一、绪论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____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本预案旨在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纠纷防范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培养和医德医风建设,强调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追求,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完善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纠纷,防止纠纷从源头上产生。
3. 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
4.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推动医患沟通合作风气的形成,增强患者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支持,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5.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6. 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对医疗纠纷防范的意识和知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 引导患者和医务人员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尽量避免纠纷升级和法律纠纷的发生。
2. 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专业人士和相关利益方组成,负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和协调。
3. 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 建立医疗事故申报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事故的及时报案和调查处理,提高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加强医疗纠纷案件的审批和监督,对于涉及严重医疗纠纷的案件,应由上级医疗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四、医疗纠纷责任追究1. 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应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进行处罚或行政处理。
2. 对于医疗纠纷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为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下面是一份针对医疗纠纷的预案及实施细则,详细介绍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具体措施。
一、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1.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2.加强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实行医患双方的知情同意制度,确保患者充分知情。
4.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医患关系维护工作。
5.加强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发现和解决医疗纠纷的潜在隐患。
6.加强医疗技术的培训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提高医护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1.受理:医疗机构接到纠纷投诉后,及时受理,并告知投诉人相关流程及时间。
2.调查:医疗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纠纷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
3.协商:医疗机构与投诉人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解决纠纷。
4.调解: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医疗机构可介入调解,协调医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5.仲裁:若调解无效,可由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按照仲裁结果处理纠纷。
6.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医疗机构或患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7.后续处理: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结束后,医疗机构需根据结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并引导患者恢复信心,消除不良影响。
三、医疗纠纷处理的具体细则: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医疗纠纷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2.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沟通能力。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
4.医疗机构应及时受理纠纷投诉,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5.医疗机构应对投诉进行认真核实,完整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准确。
6.医疗机构应加强与纠纷投诉方的沟通,理解其诉求,尽量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本预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投诉渠道、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为医患双方提供公正、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措施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的培训,提高其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医疗行为合规、规范和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知情同意诊疗的告知工作,确保患者了解诊疗过程、风险和效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认同度。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九条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结果产生异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十条如果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人民调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调解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如果仲裁未能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进行审理。
第四章医疗纠纷处理原则第十三条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积极应对医疗纠纷,建立健全危机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件,防止蔓延。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调解机构,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维护交涉和调解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依法履行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也随之不断增加,在医疗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医疗纠纷的处理成为医院管理和医护人员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极为重要。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中发生纠纷的一种民事纠纷,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利益关系、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治疗安全、诊疗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通常是由于医疗过程中的失误、误诊、病情恶化、并发症等原因而引起。
二、医疗纠纷防范策略
1、建立完善的品质控制体系,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诊疗质量。
建立纠纷预防部门,专门负责监督医护人员操作、管理、培训和检测,完善医疗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纠纷隐患。
2、加强医患沟通,增强沟通技能,消除沟通误解。
建立患者沟通评价制度,听取患者的评价和建议,及时解决患者利益纠纷。
医患沟通、理解和信任是医疗纠纷解决的基础。
3、完善运营成本核算制度,强化质量监测。
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核算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预案(3篇)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预案___辅仁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___执业医师法》、《___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医务科是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医院保卫部门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输液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贵重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___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职责:1、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登记、医疗纠纷场所的安全保卫、报警工作。
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制止。
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置的___协调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3、业务部门(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答复、___会诊、专家讨论。
4、企划部负责医疗纠纷的媒体采访工作,负责纠纷现场的取证工作。
5、后保部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负责人全程协助处置。
7、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医疗纠纷风险分级第七条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
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发生的医疗纠纷。
第三条本预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和信任建设;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医疗纠纷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误诊、医疗费用争议、医患关系破裂等。
第五条本预案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机制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预防部门,负责医患合同的管理、纠纷的预防和调解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外部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等。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医疗过程中积极与患者沟通,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
第九条患者应主动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和治疗方案,积极参与治疗决策和监督医疗过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保证患者的医疗记录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患沟通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医疗知识的了解和认知。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十二条患者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提起的医疗纠纷投诉应在收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由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医务人员、患者代表组成,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纠纷处理经验。
第十五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投诉方提供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和赔偿决定。
第十七条患者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医疗纠纷处理机构申请复议。
第十八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确保医疗纠纷处理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对外公布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政策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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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防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围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二、概念定义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教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1、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2、职责(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1、组成主任:成员:2.职责(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向省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心报告工作。
(9)负责召集医院医疗安全认定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讨论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三)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 1、组成组长:组员:2、职责(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依法执业。
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
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教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教科做好科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预案(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教科报告。
(2)医教科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长报告。
(3)医教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
(5)检查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五年。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1)科室每月最后一周,由科主任带领医患关系协调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安全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详细记载于〈科室医疗隐患登记整改报告〉中,一式两份,一份于每月结束前上报医教科,一份科室留存。
自查中尤其是要严把病历质量关,对已被患方复印的病历,在整理、完善时要慎重。
(2)医教科每月末,将当月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医疗隐患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效果进行总结,详细记录于〈医院医疗隐患登记整改报告〉中,向分管院长汇报。
对高风险科室(外科系统、介入科等)作为医疗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对纠纷高发科室加大监管力度。
(3)当事科室接到医教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天完成整改工作,请医教科复查。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每年组织1次对医务人员进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核,每季度检查1次科室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三)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与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相结合,每年开展1次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的培训与考核,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行风建设配合纪检监查和服务督导部门,进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五)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中维护患者权益的制度》 1、尊重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各种权益,针对生理-心理-社会的差异性,在医疗服务中必须实施个性化服务。
2、在医患交流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人格。
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待人,维护病人的人格、情感和隐私。
3、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清楚,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4、尊重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选择权。
患者拥有选择医生和选择诊疗方案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医疗服务也属于消费领域,是特殊的消费,因此患者拥有自主选择权。
5、尊重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的投诉权利。
患者有权利就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不满意事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六)及时披露医疗安全信息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会议,公布医疗隐患整改措施、医疗纠纷处理结果、医疗赔偿责任人处罚有关信息,让全院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危害性及防的重要性,并积极行动。
(七)加强医患沟通1、医院每年开展至少1次医患沟通技能及医疗纠纷处理技巧的培训或大型讲座。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疗活动中每个环节的医患沟通,科室每月召集1次医患沟通座谈会(公休座谈会),并做好记录,对患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加以整改。
五、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预案(一)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理1、医疗纠纷的风险分级根据发生医疗纠纷当时患方的情绪、态度、行为等的激烈程度,将医疗纠纷事件进行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级风险1)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2)患者在病房发生非医疗意外事件,如摔伤、烫伤等,家属不满,讨要说法;3)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当事医务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
二级风险1)患方聚众5人以下在医院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2)患者非正常死亡,家属对医疗过程质疑,经解释无效,停尸在病房,影响其他病人诊疗。
一级风险1)患方聚众5人以上在医院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2)患方在医院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物品损坏,医务人员人身受到伤害;3)新闻媒体介入(记者采访、录音录像),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2.应急处理1)立即报告发生医疗纠纷,不管属于几级风险,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分管院长。
2)到达时限工作时间发生医疗纠纷,科室主任、护士应立即到位,主管部门应在10分钟到达纠纷发生的科室。
休息日发生医疗纠纷,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在10分钟到位,需医教科协调的,医务科人员应在30分钟到位。
一、二级风险事件,除医教科人员外,保安人员应立即到场,另外,根据纠纷的起因,医教科处理人员可要求护理部、药剂科等科室人员到场协助处理。
3)与患方沟通协调(1)三级风险的纠纷,原则上以科主任和护士长为首小组成员在科室部协调沟通。
(2)二级、一级风险的纠纷,以医教科人员为主,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与患方沟通协调。
(3)沟通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答应无理要求,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问题。
4)现场采取的紧急措施(1)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
对二、三级风险的医疗纠纷,医院保安人员在医教科的统一指挥下,对吵闹、漫骂、殴打医务人员的患者和家属实施必要的制止措施,对持械行凶者坚决制服,同时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纠纷中患方的过激行为可能导致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损害时,保安人员应在医教科统一指挥下采取保护措施,如疏散、守住病房入口等,不让闹事方接近病区的其他患者。
(2)封存病历或疑有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输液、血液制品,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3)对死因不清的、家属对死亡原因质疑的情况,动员患者家属做尸检。
(4)告知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程序,为进一步解决纠纷做准准备。
(二)医疗纠纷的常规处理1、解释说服工作1)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没有过错,家属不懂医学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期望值过高,医教科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充分的解释和说明,让患方理解,不再追究; 2)患方对于医院的解释不能理解,坚持向医院讨说法,医教科工作人员向患者说明国家解决医疗纠纷的几种方式,即协商、鉴定、司法诉讼。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1)发生医疗纠纷后,经院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认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存在过失或医院管理不到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医学会鉴定中可能定为医疗事故的,建议协商解决,医教科代表院方与患者或家属签协议,最后赔偿了结。
2)医患双方不能就赔偿款额度达成一致时,建议患方走鉴定或司法程序。
3、医疗事故鉴定及处理1)无法通过解释、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可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医教科负责组织当事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准备鉴定所须提交的病历资料和答辩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送到医学会。
3)鉴定结论不是医疗事故的,医院不向患予以赔偿。
4)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汇报院领导,经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认为鉴定结论基本准确,按等级进行赔偿;如果当事科室和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医教科代表院方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4、法院审理医疗纠纷1)医教科组织当事科室与当事人准备应诉材料,配合律师出庭。
2)法院审判结论或调节书中表述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构成因果关系,判定赔偿的,按额度予以赔偿;当事科室或当事人不服,在规定时间申请上诉。
3)法院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构成因果关系的,医院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