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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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彩票资金缴交管理办法(范本)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彩票资金缴交管理办法(范本)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中彩中心联合下发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国家及省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财务管理,修订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一)中心财务管理在中心主任领导下,以财务部为主,各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共同管理。

(二)中心财务管理贯彻“量入为出、节俭办事,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保重点,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安排好资金。

(三)各项支出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部门规章制度,并按照批准的资金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用途、手续和程序办理各项收支。

(四)坚持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制度。

二、资金管理规定(一)中心各项资金一律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部门不得自行设立银行帐户,不得自行直接办理财务收支活动。

(二)所有资金一律存入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准公款私存或存入中心以外的银行帐户,不准用公款搞帐外经营活动。

(三)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和要求下级部门返还下拨的专项资金。

(四)省中心销售厅资金管理除遵守本规定,还应严格按财务部制定的《中福在线销售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规定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业务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坐支现金。

特殊情况,超过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需经办人写明原因,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办理;出差等公务借款必须详细填写借款单,经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办理。

公务活动结束应及时报销还款,前款不还不能再办理借款。

与外单位资金往来,除小额零星允许使用现金的部分外,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严格落实银行预留印签分管制度。

银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负责保管,财务负责人名章由会计保管,禁止一人管理;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本办法所称福彩公益金是指在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二)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应该充分体现公益性,遵循“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绩效优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三)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财政、民政部门按职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民政部门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批复预算,会同民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民政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等。

民政部门负责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编制预算建议、预算资金执行、项目日常管理、绩效管理等。

(四)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加强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做好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统筹衔接。

(五)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使用范围(一)福彩公益金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老年人福利。

用于资助各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及补贴等,包括:社会福利中心、特因供养机构、养老院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老年助餐点的建设及运行补助;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家庭适老化改造;资助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资助开展为老年人提供直接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

2.残疾人福利。

用于资助残疾人服务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民政康复辅具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其他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康复器具社区租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及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无障碍设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器具装配等。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7.06.03•【字号】湘财综〔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7〕24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view/2439453.htm>》(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view/7606358.htm>》(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view/4678846.htm>〉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0号)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2017年6月3日附件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view/2439453.htm>》(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view/7606358.htm>》(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view/4678846.htm>〉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0号)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福利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福彩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福彩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福彩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福利彩票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合理、高效地运用福利彩票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福利彩票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福利彩票的销售收入,包括彩票销售所得和彩票中奖所产生的资金等。

三、经费支出范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开展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包括彩票发行、营销宣传、销售渠道建设等。

2.资助福利彩票公益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扶贫、社会福利等相关领域的资助项目。

3.用于福利彩票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开支。

4.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支出项目。

四、经费使用管理机制1.经费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经费支出范围规定合理开支,不得将福利彩票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2.经费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3.经费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和使用福利彩票经费。

4.经费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规范。

五、经费使用程序1.经费使用单位在使用福利彩票经费前,应当编制经费使用计划,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批,经费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及时做出审批决定。

2.经费使用单位应当在经费使用计划中明确经费的用途、数额、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经费使用单位使用经费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编制经费使用报告,并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核。

4.经费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费使用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情况真实、准确。

六、经费使用监督1.经费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经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对福利彩票经费使用的监督,对经费使用单位违规使用福利彩票经费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4.福利彩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福利彩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经费使用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福利彩票经费的行为,经费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福彩公益金财务管理制度

福彩公益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确保公益金的安全、合规、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筹集(1)福彩公益金由福利彩票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构成。

(2)各级福彩公益金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本级行政区域内福彩公益金。

2. 资金拨付(1)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社会公益项目,具体包括:①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公益项目;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儿童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③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与创新项目;④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公益目标的项目。

(2)福彩公益金拨付应遵循以下原则:①科学合理、公开透明;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③注重绩效、强化监督;④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3. 资金使用(1)福彩公益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2)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准确、完整。

(3)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向主管单位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审计和监督。

4. 资金监管(1)各级福彩公益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2)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3)各级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截留、私分福彩公益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在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财政部、民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11.23•【字号】沪民计发〔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计发〔2020〕54号各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上海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报审第四章预算执行第五章信息公开第六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上海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是指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局核定、市民政局负责分配和管理使用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发展的市级留存彩票公益金,包括市本级项目支出的彩票公益金和转移支付支出的彩票公益金。

第三条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第四条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管理。

(一)专款专用原则。

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原则。

福彩财务管理制度

福彩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福彩财务管理,确保福彩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彩票市场管理规定,结合我国福彩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彩票市场管理规定。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福彩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财务管理监督。

4. 坚持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

三、财务管理职责1. 福彩中心财务部门负责福彩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各级福彩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人员职责。

3. 福彩销售人员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销售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福彩销售资金管理(1)福彩销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福彩销售资金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3)福彩销售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福彩中心批准的计划执行。

2. 福彩资金支出管理(1)福彩资金支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福彩中心批准的计划执行。

(2)福彩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3)福彩资金支出应加强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福彩财务报告管理(1)福彩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福彩中心要求编制。

(2)福彩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福彩财务状况。

(3)福彩财务报告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五、财务管理监督1. 福彩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福彩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

2. 福彩中心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级福彩机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

3. 福彩中心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福彩中心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彩票市场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彩票市场管理规定为准。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9.05.31•【字号】黔财综〔2019〕45号•【施行日期】201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综〔2019〕45号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民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民政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2〕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2019年5月31日附件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2〕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福彩公益金,是指省财政从省级集中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民政公益事业的专项资金,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省级福彩公益金。

第三条省级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转和结余按规定办理。

第四条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原则: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科学论证、绩效优先、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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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11-26 16:40:13 来源: 财政部 [字号: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பைடு நூலகம்们,请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拟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应向财政部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报告,经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经国务院批准后,由财政部向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批复项目使用计划,并纳入部门预算或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按预算管理规定分年度下达。
(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项目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征收,具体收缴程序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应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和征缴工作。
第八条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二)列入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申报具体使用项目,报财政部审核后在部门预算中批复;列入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提出分地区项目安排计划,报财政部审核下达。
(三)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一条用于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专项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财政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彩票公益金是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项彩票公益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管,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省级彩票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
第十九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社会公益活动,应按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和其他部门或单位划分,分别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标识在显著地方明示。
第九条财政部每年按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规模,列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第十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财政部每年按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预算规模,按现行办法分别列入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部门预算以及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
(二)专员办于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核定缴款金额,并向省级彩票机构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三)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载明的缴款金额上缴中央财政。
第五条专员办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统计报表》,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财政部应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三条彩票公益金按50∶50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彩票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第四条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就地征收。具体程序为:
(一)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5日前向驻在地专员办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彩票上月实际销售情况和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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