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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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填写样例)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填写样例)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分月填写,如“1月”、“2月”、“3月”。
3.第2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7.第6栏“特征指标数量”:填写“特征指标”的数量,若“特征指标”是“牛”的,填写具体头数,如“500”。
8.第7栏“特征系数”:填写参与污染当量数计算的系数项。
9.第8栏“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中污染当量值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特征值填写。
14.填表举例3:某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中规定建筑扬尘(按一般性粉尘计)的特征系数为“1.2千克/(平方米·月)”,若某建筑施工单位某月施工面积为10000平方米,采用本表申报时,“税目”栏应填写“大气污染物”,“污染物名称”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特征指标”栏应填写“月施工面积”,“单位”栏应填写“平方米”,“特征指标数量”栏应填写“10000”,“特征系数”栏应填写“1.2”,“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栏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的污染当量值“4”,“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系数”÷“污染当量值”=10000×1.2÷4=3000。
附件2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填表日期:20XX年XX月XX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XX市XX公司(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X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应纳税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或排污系数计 算确定
适用税率
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情况确定对应的 税率
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
减免税情形
根据不同政策规定,存在多种减 免税情形,如排污浓度低于标准 、低于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能
源利用等
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 = 应纳税额 × 减免比 例
减免比例
根据不同减免税情形,减免比例 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税务部门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申报噪声污染源的相关信息,包 括噪声源位置、噪声分贝等。
1. 噪声源位置:申报企业或单位的噪声源位置,如车间 、生产线等。
固体废物污染源申报表
01
02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 申报固体废物污染源的 相关信息,包括固体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处 理方式等。
详细描述
03
04
05
1. 固体废物种类:申报 企业或单位产生的固体 废物种类,如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等。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 法、所属期、应纳税额等详细信息。
03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废水污染源申报表
详细描述
2. 污染物种类:申报企业或单位 排放的废水中的污染物种类,如 COD、BOD、SS等。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申报废水 污染源的相关信息,包括废水排 放量、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
2. 污染物种类:申报 企业或单位排放的废 气中的污染物种类, 如SO2、NOx、颗粒 物等。
3. 污染物浓度:指申 报企业或单位排放的 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 ,即每单位体积废气 中的污染物含量。
噪声污染源申报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最新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最新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噪声
按照不同噪声源和影响程度,分为不同的税额标准。例如 ,对于商业经营场所噪声超标排放,每个超标声级(dB )税额为10元至100元不等。
02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 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工业生产、生活服务、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以及其他排污单位和个人。
VS
区别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特殊的税种,其税基和 税率的设计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与其他税种相比,环境保护税更加注重 对环境行为的调节和引导,以实现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与其他税种的协调与衔接
协调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之间需要相互协调 ,以避免重复征税和减轻企业负担。例如 ,在征收资源税时,可以考虑到环境保护 因素,对资源开采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污 染行为征收附加税。
衔接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之间需要良好的衔 接,以确保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例如,在开征环境保护税时,需要考虑对 原有税收政策的调整和衔接,以避免对企 业和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对其他税种的潜在影响分析
对企业的影响
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 担,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影响更 为显著。这些企业需要积极采取环保措施, 减少环境污染行为,以降低税收负担。
对政策实施的建议与意见
01
强化环保税政策的执行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环保税政策的权威性和
有效性。
02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
机制,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1]

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自2018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31日填表日期:2018年4月11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填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本表包含五张附表,分别为附表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附表1.2《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附表1.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3.第1栏“税源编号”: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2栏“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纳税人可自行命名每一个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的具体名称。

该项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3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6.第4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工商税务,申报书)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工商税务,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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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所属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纳税人名称: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计算申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分月填写,如“1月”、“2月”、“3月”。

3.第2栏“固体废物类别”:按行单项填写“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海洋工程纳税人排放生活垃圾的,填写“生活垃圾-海洋工程”。

4.第3栏“固体废物名称或危险废物代码”:固体废物类别为“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的,填写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固体废物类别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

5.第4栏“本月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填写当月产生的应税固体废物数量。

6.第5栏“本月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填写当月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的固体废物数量。

7.第6栏“本月固体废物的处置量”:填写当月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

8.第7栏“本月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含综合利用量)”:本月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含综合利用量)=本月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本月固体废物的贮存量-本月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综合利用应税固体废物的,填报《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来源:/ws/detail15322.html。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申报表介绍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是用于申报环境保护税的表格,适用于特定纳税人。

申报表内容申报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2. 征收项目信息:填写纳税人需要申报的具体征收项目信息,如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口数量等。

3. 税费计算:根据实际的排放情况计算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费。

4. 缴费信息:填写缴纳环境保护税费的相关信息,如缴费账号、缴费金额等。

5. 其他补充信息:填写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信息。

申报要求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填写准确:所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无误,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2. 合规申报:申报人必须依法按时申报,并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3. 附加材料:必要时,申报人还需提供申报表相关的附加材料,如排放监测报告等。

提交方式申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1. 电子申报:通过互联网税务局等电子渠道进行在线提交。

2. 纸质申报:将填写好的纸质申报表邮寄或递交至相关税务机关。

申报人应根据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申报表,并及时缴纳环境保护税费。

效益与影响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的准确填报和及时缴费,有助于确保纳税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同时,对于监督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也具有重要意义。

结论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C类)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申报表格,纳税人需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

正确申报并缴纳环境保护税费,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及纳税人自身具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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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大气污染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税源编号”:纳税人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3栏“排放口名称”:填写每一排放口对应的具体名称,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4栏“污染物名称”: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污染物名称填写,按照同一排放口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前三项污染物填报。

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填写。

6.第5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纳税人每一污染物名称填写其实际使用的计算方法,包括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应与《环境保
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的计算方法一致。

7.第6栏“废气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

采用自用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监测出的废气排放量填报;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排放量填写;
8.第7栏“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

根据实际监测填写月均值。

9.第8栏“计算基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写。

按照排污系数法规则填写产品产量值或者原材料耗用值。

10.第9栏“产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排污系数为空时填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条件时,按《污染源普
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产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

11.第10栏“排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报。

《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排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
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

12.第11栏“污染物排放量”:使用自动监测,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监测数据据实填写;使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100;使用
排污系数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排污系数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产污系数;使用物料衡算方法的,据实填写污染物排放量,并提供相关来源数据支撑,计算过程留档备查。

13.第12栏“污染当量值”: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填写。

14.第13栏“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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