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噪声适用)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示例)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经办人: xxx填报日期:xxxx年 xx月xx 日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为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本表包括四张附表,分别为附表3.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附表3.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附表3.3《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附表3.4《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根据污染物类别分别填写附表3.1至附表3.3,采用排污系数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须填报附表3.4。
2.“新增”:首次填报本表或新增排放口(噪声源)的纳税人,须勾选“新增”。
新增排放口(噪声源)的,应填写新增排放口(噪声源)及其对应的全部应税污染物主表和附表信息。
新增固体废物税源数据项的,须勾选“新增”,并在附表3.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同步填写相关新增数据项。
3.“变更”:变更已填报排放口(噪声源)信息的纳税人,须勾选“变更”。
变更排放口(噪声源)的,应填写变更排放口(噪声源)及其对应的全部应税污染物主表和附表信息;因排放口拆除或噪声源灭失等情形,导致排放口或噪声源不复存在的,应填写变更排放口(噪声源)相关信息并在“有效期起止”栏填写污染物排放口或噪声源的终止日期并注明“灭失”。
变更固体废物税源数据项的,须勾选“变更”,并在附表3.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同步变更相关数据项。
4.“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方法或适用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勾选“是”,其他勾选“否”。
5.“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已纳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且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6.“污染物类别”: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可多选。
7.“排污许可证编号”:“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栏勾选“是”的纳税人必填。
环保税A类申报表(含填表说明)

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填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本表包含五张附表,分别为附表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附表1.2《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附表1.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3.第1栏“税源编号”: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2栏“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纳税人可自行命名每一个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的具体名称。
该项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3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6.第4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填写大气污染物具体名称,如“二氧化硫-海洋工程(气)”、“氮氧化物-海洋工程(气)”、“一氧化碳-海洋工程(气)”等;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填写海洋工程相应水污染物名称:“石油类-海洋工程(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石油类-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汞-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镉-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化学需氧量(CODcr)-海洋工程(生活污水)”;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生活垃圾的,填写“生活垃圾-海洋工程”。
环境保护税介绍

350元、700元、1400元、2800元、5600元、11200元等六档。
(三)计税依据
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应税大气、 水污染物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
✓ 不是专门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 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暂免征环保税
依法设立
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 应纳税额=∑由大到小前三(五)项应税污染物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2、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吨)×适用税额
3、噪声 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02
PART 02
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一)免征情形(5种)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量-当期ຫໍສະໝຸດ 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应税噪声
超标分贝数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应纳税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或排污系数计 算确定
适用税率
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情况确定对应的 税率
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
减免税情形
根据不同政策规定,存在多种减 免税情形,如排污浓度低于标准 、低于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能
源利用等
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 = 应纳税额 × 减免比 例
减免比例
根据不同减免税情形,减免比例 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税务部门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申报噪声污染源的相关信息,包 括噪声源位置、噪声分贝等。
1. 噪声源位置:申报企业或单位的噪声源位置,如车间 、生产线等。
固体废物污染源申报表
01
02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 申报固体废物污染源的 相关信息,包括固体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处 理方式等。
详细描述
03
04
05
1. 固体废物种类:申报 企业或单位产生的固体 废物种类,如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等。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 法、所属期、应纳税额等详细信息。
03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废水污染源申报表
详细描述
2. 污染物种类:申报企业或单位 排放的废水中的污染物种类,如 COD、BOD、SS等。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申报废水 污染源的相关信息,包括废水排 放量、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
2. 污染物种类:申报 企业或单位排放的废 气中的污染物种类, 如SO2、NOx、颗粒 物等。
3. 污染物浓度:指申 报企业或单位排放的 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 ,即每单位体积废气 中的污染物含量。
噪声污染源申报表
环境保护税政策及申报表讲解

减少污染排放
01
环境保护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向污染者征收税收,增加污染成
本,从而减少污染排放。
优化资源配置
02
环境保护税政策可以引导企业改变生产方式和资源配置,促进
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
03
环境保护税政策可以促进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
的破坏和污染。
环境保护税政策的意义
促进绿色发展
对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 应按照污染当量计算其排放量 ;对于固体废物和噪声,应按 照实际排放量计算其排放量。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环 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保护部门 制定的有关标准,自行监测其 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无法自 行监测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 构进行监测并按照监测数据计 算其排放量。
03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解读
2
对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实行排污量差别 化收费制度,即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实行不同 的税率。
3
对于固体废物和噪声,实行固定标准收费制度 ,即根据不同的固体废物种类和噪声分贝数实 行不同的税率。
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01
02
03
04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 污染物的排放量。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 额=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适 用税率。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展望
增强企业环保意识
通过对环保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激励企业更加关注环保问题,提 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投入,推 动企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增强企业竞争力
通过对环保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 市场竞争力。
THANKS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填写样例)

附表1.1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
(大气污染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纳税人名称:XX市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X
附件1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填表日期:20XX年X月X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XX市XX公司(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44XXXXXXXXXXXXXX
税源编号
*排放口名称
或噪声源名称
*税目
*污染物名称
*计税依据或超标噪声综合系数
*单位税额
*本期
应纳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
应补(退)税额
= ×
= - -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合计
——
——
——
——
——
XX
XX
XX
XX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XX市XX公司(地址)XX市XX区(县、镇)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XXXXXXXXXXXXXX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XX
XX
XX
XX
XX
XX
XX
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2.操作员可在此页面录入,主要污染物类别、是 否存在海洋工程、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采 用抽样测算法计算、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 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纳税人环保联系人、纳税 人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信息、填报人、经 办人员以及税源信息等数据。“主要污染物类别 ”,存在“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 声”、“固体废物”四类。操作员选择,主要污
1. 进入方式: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电子税务局-我要 报税——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表 2.分别填写附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水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固体废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噪声适用)》 3.当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第一类和第二类水污染物且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或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三)环保税纳税申报表(B表)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适用于符合畜禽养殖、小型企业和第三产 业水污染物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 定其他情形的申报计算或按次申报。 申报类型分为“抽样测算”和“简易申 报”。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1.操作员根据提示信息选择主附表树,进入“大气、水污染 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2. 操作员点击【增行】按钮,系统带出税源信息列表,选择 要采集的税源,点击【确定】按钮,“大气、水污染基础信 息采集表”带出税源信息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主表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
1 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人库、减免税额、欠缴
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保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 (三)复核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纳税人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 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 额
超标16分贝以 上
每月11200元
环境保护税
计税依据
(一)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 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二)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 排放量 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环境保护税
(一)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2、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3、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按照 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 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
例1:甲企业 2021 年 3 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 100 千克,一氧化碳200 千克、氯化氢 80 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 1.2 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 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1.2=278.62元 (二)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适用监测数据法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第一类水污染物和第二类水污染物) A、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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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噪声适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1.本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噪声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税源编号”:纳税人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3栏“噪声源名称”:指产生噪声源的单位名称,如某厂区等。
5.第4栏“噪声源位置”:指纳税人边界噪声源位置描述。
6.第5栏“噪声时段”:填写产生噪声的时段,具体为:昼间(6时-22时),夜间(22时-次日6时)。
7.第6栏“监测分贝数”:根据纳税人实际监测数据据实填报。
昼间填写等效声级,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照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
8.第7栏“标准限值”: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报。
9.第8栏“超标分贝数”:超标分贝数=监测分贝数-标准限值。
10.第9栏“污染物名称”:按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的税目小类和计税单位确定,根据“超标分贝数”具体填报“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11.第10栏“超标天数”:填写实际超标的天数。
12.第11栏“超标天数系数”:当月超标天数不足15天的,为0.5;大于或等于15天的为1。
13.第12栏“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沿边界实际长度和超标情况,填报是或否
14.第13栏“边界超标系数”: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时,填写2;其余情况填写1。
15.第14栏“计税依据”:分昼、夜分别确定超标及计算的计税依据。
昼间(夜间)计税依据=超标天数系数×边界超标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