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与职责第三条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本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七)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会同独立董事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本年度的审计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内部审计范围和对象,即被列入被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司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企业或部门,及其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监督、评审、责任、档案、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七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价值分析及实践措施

风险识别与评估
通过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公司 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和风险程度,
为制定审计计划提供依据。
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全面的审 计计划,确保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 全面覆盖和重点监控。
审计结果运用
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并督促其整改和改进,确保审计成 果得到有效运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未来发展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价值分 析及实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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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内部审计概述 •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价值分析 •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实践措施 •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未来发展
01
内部审计概述
内部审计的定义和目标
定义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独立、客 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审 查和评估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合规性
确保组织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和内部政策,避免 合规风险。
增加组织价值
通过改进建议、降低风险和提 高运营效率,内部审计为组织
增加价值。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职责
进行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 报告的编制,对审计结果进行分 析,提出改进建议。
权限
有权获取与审计相关的所有记录 、文件和信息,有权审查组织的 所有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
内部审计社会化
总结词
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内部审计的社会化发展,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详细描述
加强与社会审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内部审计的社会化发展,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 信力,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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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物流公司内审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内审管理制度内审管理制度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核心,也是物流公司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有效的内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减少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为了确保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物流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内审管理制度。
以下是物流公司内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内审部门设置物流公司应当设立内审部门,内审部门直接隶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全面工作。
内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否有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内审计划制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风险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周期。
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具体的审计项目、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审计时间表等内容,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审计程序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审计计划制定详细的审计程序,并依据制定的程序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程序包括确定审计目标、收集相关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实地调查、编制审计报告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审计报告编制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当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和建议报告给公司最高管理层。
审计报告应当准确、清晰地反映审计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管理层应当认真对待审计报告,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审计结果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监督和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并及时向公司最高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的整体情况。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已解决的审计问题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审计结果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估,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七、内审管理制度的完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内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不断提高内审管理制度的适配性和实用性,确保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审计工作,提高监督效果,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职责1.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审计,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性等方面的审计。
3.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分析,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并监督整改进程。
三、审计计划1.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重点和范围,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2.审计计划应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性等方面的审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内容。
3.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特别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层。
四、审计操作1.内部审计部门应组织专业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操作,并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之前,应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并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与被审计部门的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并向被审计部门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五、审计报告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公司领导层。
2.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审计结果,明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审计报告应得到公司领导层的重视,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六、整改措施1.内部审计部门应监督整改过程,并报告整改情况给公司领导层。
2.被审计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整改,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公司领导层提供核查报告。
七、保密工作1.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严格保护审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3.内部审计报告仅供公司领导层和审计委员会使用,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向外部泄露。
八、监督机制1.公司领导层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快递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以顺丰为例

经济与管理I A20L1L8年CI第RC1L1E期S
快递公 司的 内部 审计 问题及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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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顺 丰为例
余 焱
然而 ,审计 岗位与传统的对账处理 、产 品成本会计之 间
2.改进 内部 审计方 式方法 。应加强审计技术和现代
存在 一定差异,对 审计人员的要求也较高 。审计不是简 信 息化建设 。在互联 网时代 ,各种新技术 、新产业 、新
单 的会计工作 ,而是需要管理、决策和监督都融合在 一 应用层 出不 穷,快递公 司信 息化程度也在不 断提升 。快
现代 快递 公 司 的发展 时 间短 不成 熟 ,其 内部 审计 更有利于快递公司今后积 极发展 。
制度的建立如大多数民营企业一样还不够完善。建立起来
的内部审计制度功能偏 向性大 ,依旧仅着重于传统财务审 【参考文献 】
计。由于快递行业的每一笔订单都和公司的质量与发展紧
关键词 :快递公 司;顺丰 ;内部 审计 ;对 策建议
一 、 关于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的背景和意义
但 是 内部 审计人员却严重短缺 ,快递公司内部审计 人员
近 年 来 我 国快 递 业 发 展 迅 速 ,据 中商 情 报 网 资 多 由财务部人员兼管 。这里就会有一个 问题 ,传 统的财
讯 :2017年 1— 7月 ,全 国 邮政 行业 业务 收入 (不包 括 务审计是不会对经营和运营一块审计 的。并且,因为快
身 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
为繁杂时 ,可 以将部分 内部审计工作交给有资格资质的
RF-FX-ZD-01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总那么1.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审工作,增加公司自我约束,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公司业务流程,严格经营管理,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保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平安、维护集团经济利益中的作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程序与标准,是否严格执行了公司制定的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对富力地产集团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进行的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原那么和方法2.1审计的原那么: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原那么、合法性原那么、实事求是原那么、客观公正原那么、廉洁奉公原那么、保守秘密原那么。
2.2审计方法:审计采用查证调查法、审阅法、核对法、计算法、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现场访谈和各类重要指标分析相结合的审计方法。
三、审计的组织、职责及权限3.1审计的机构和人员3.1.1集团设立审计中心,在首席财务官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依本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长、行政总裁及首席财务官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3.1.2审计中心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专职审计人员应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相关技术职称,具备与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3.1.3审计中心应有方案地开展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3.1.4审计人员应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做出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集团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3.1.5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被审部门/单位及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该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
3.2审计职责3.2.1审计中心将通过对集团及各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经济合同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向管理层提供分析、评价和建议。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模版(2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模版一、具体内容1、对财务主办会计、收汇员、退税员、出纳员等岗位职责的审计和监督,具体参照本公司“各岗位职责”办理,并按季汇总并做好记录,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是否按时和真实核算公司经营情况、上报报表、财务分析和余额表。
3、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核算是否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是否每月核对往来帐款、银行存款和库存商品。
生产企业库存帐面是否与仓库帐定期核对,仓库管理人员是否按《仓管员岗位职责》核算和管理货物。
4、对逾期应收帐款、应收外汇帐款、积压库存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和帐务处理。
5、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提取和列支各种费用。
6、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是否按《资金管理》运营公司资金。
7、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递延资产的摊销。
8、审计和监督各部门购置____元以上固定资产时是否按规定审批并对购置____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时是否进行公开招标。
9、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
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审计部门实际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部门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10、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11、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审计部门提出建议,报经总经理同意,董事长批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二、审计要求1、各部门在每半年末次月____日前上交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各科目余额明细表和有关资料。
2、各部门在每半年末次月____日前上交“自查报告”,年末增加清产核查资料,内容要完整真实,不得瞒报和虚报,必要时附详细说明。
3、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名盖章。
4、各部门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在本企业内部审计正确的基础上进行上报并对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5、生产部门在提供审计数据前要做好存货盘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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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内部审计范围和对象,即被列入被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司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企业或部门,及其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监督、评审、责任、档案、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七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作为董事会对公司审计监督工作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与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不受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审计部日常工作。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予以充分保证。
审计部应当接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对公司相关方面进行审查,并及时提供审计材料。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五)经济责任审计,如高管离任审计;(六)信息安全审计、IT管理流程审计、信息系统审计;(七)内部员工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处理;(八)采购、基建项目审计;(九)其他专项审计。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有以下职权:(一)内部审计部有权查看本公司所有与审计活动相关的经营活动的记录、资产,有权询问相关人员,此权利应该是完全的、自由的、且不受限制的。
任何相关人员必须协助审监委完成其工作。
内部审计部与董事会的随时沟通不应受到限制。
(二)内部审计部有权要求公司内各单位报送规划、预决算、报表等,以及审监委认为与财务收支、经营活动、信息系统有关的文件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三)内部审计部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他资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内部审计部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审监委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内部审计部有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可能酿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等,提请董事会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六)对阻挠拖延、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被审计单位,经董事会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内部审计部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
(八)对违反财经法纪和本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的单位和个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可建议董事会给予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权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审计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当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二)是否指派专人或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三)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四)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存在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的情形,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是否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一)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三)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四)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三)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四)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是否发表意见;(五)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一)是否确定关联人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二)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者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三)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是否发表意见;(四)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五)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六)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七)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关联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一)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二)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三)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者挪用现象;(四)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