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册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促进企事业单位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以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愿参与、平等选举和代表制原则为基础,通过表决、表决或者共商决策的方式进行的民主决策机构。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审议和决定企事业单位的重大事项;(二)选举和罢免企事业单位管理层成员;(三)审议和决定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时、劳动条件等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四)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五)处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党的相关方针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一)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代表产生方式和选举方式根据企业规模和性质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应当公开、平等、竞选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实行代表换届制度,确保代表的民主、定期性。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章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组织,保障职工代表大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组成。
第十四条代表大会主席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者,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代表大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一)组织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二)决定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和材料;(三)处理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事务。
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是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办事机构,由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产生。
《00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001职⼯代表⼤会制度》《001职⼯代表⼤会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切实维护公司职⼯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和调动职⼯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劳动法》、《⼯会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条职⼯代表⼤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公司实⾏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依靠职⼯办好企业的有效途径,是职⼯⾏使参与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
第⼆章职权第三条职⼯代表⼤会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国家的⽅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职权,保障职⼯在企业的主⼈翁地位,调动职⼯积极性,办好企业。
具体⾏使下列职权:l、知情建议权。
听取公司年度⽣产经营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组改制⽅案、职⼯培训计划等进⾏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商共决权:审议公司⽤⼯制度、⼯资福利制度、劳⼀1⼀动合同、⼯资分配⽅案、劳动安全卫⽣保护措施、职⼯奖惩办法等有关职⼯切⾝利益的重⼤事项、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权。
检查、督促公司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履⾏各类民主协商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为职⼯缴纳社会保险、实施企务公开和执⾏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4、评议推荐权:评选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个⼈。
5、选举罢免权。
选举和罢免不能正确履⾏职责的职⼯代表。
第三章职⼯代表第四条按照法律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均可当选为职⼯代表。
代表⼈数按职⼯总⼈数15%~20%⽐例选举产⽣代表名额,⼀届职代会职⼯代表不少于25⼈(根据本公司实际,把职⼯代表⼤会与⼯会会员代表⼤会制度结合起来,职⼯代表是⼯会会员的,同时也是⼯会会员代表)。
由⼯会委员会与公司党政协商分配下达到各部门。
职⼯代表中,公司⽣产经营⼀、⼆线职⼯应占50%左右,⼀般技术、管理⼈员不可少于25%,中层以上⼲部不超过25%。
代表中⼥职⼯应占有相应⽐例。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企事业单位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职工代表大会的管理。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依法选举产生的一种权力机构,行使职工的集体意志和权益。
第四条所有职工代表大会及其成员都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利益。
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单位与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依法选举产生,代表全体职工行使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专项代表、代表组成。
(一)主席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成员。
主席团的选举方法由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二)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要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事务管理和决策的具体实施。
(三)秘书处由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秘书工作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会议文件的准备,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专项代表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就具体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代表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期限为三年。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可以是集会、座谈等。
会议名称、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决定由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归档。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享有拍照、录音和录像的权利。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代表大会活动,保证权益和利益的代表议案,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反映代表大会的情况。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一)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内重要事项的决定;(二)审议、通过关于企事业单位内重大决策的决议;(三)审议、通过与职工权益和福利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四)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内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劳动纪律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决策;(五)审议、通过关于企事业单位内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六)审议、通过职工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相关的决策;(七)审议、通过与职工权益和利益相关的其他决策。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3篇)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通过选举产生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职工的利益和心声,行使职工意见建议、劳动保障与权益保护、集体谈判和决策等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自主决策,依法享有法人资格,对其决议和决策负责。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全体会议、代表会议等形式。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秉持民主、公开、平等、依法运作的原则,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当公正、公平、透明,保障所有职工的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不少于一年一次。
在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章组织和成员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由职工自行选举产生,代表职工的共同利益,以职工代表的身份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人数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规模、性质和职工人数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制度;(三)无不良行为记录;(四)受到职工广泛认同。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担任职务期限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和代表职工群众,听取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职权和决策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职工意见建议:职工代表大会可以通过提案、议案等形式,就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员工福利、安全环境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中国工人阶级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机制。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民主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工代表大会,简称代会,是企事业单位中代表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机构,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代会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实现发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监督职工的实施情况;引导职工的思想认识,增进团结和合作。
第二章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四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原则是充分发扬民主,由广大职工依法平等自愿参选。
第五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宣传报名、初选、公示、正式选举等环节。
第六条代表候选人的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合理确定,实行无分区、无层级选举制度。
第七条代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以及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三)党的纪律、职工的方针政策,表现良好;(四)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广泛影响力;(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较高。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在日常工作岗位上进行,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由职工自行提名,并征集候选人本人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产生初选是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代表大会筹备组的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根据代表候选人的资料和初选评比表,评选出候选人。
第十条初选评比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品质、工作情况、群众基础、对代表大会工作的了解等内容。
第十一条初选名单由评选委员会颁布,并在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经公示无异议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作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名单。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选举第十三条代表大会的选举是企事业单位一届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后,按照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组织进行。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五篇)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灌区改革和发展,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灌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接受处机关党委的政治、思想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闭幕后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维护单位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具体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____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和维护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行政领导也要依法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处长的工作报告及对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政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单位提出的职工聘用聘任、奖惩、工资福利分配制度、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实施细则、____合同草案。
(三)审议决定本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以及职工生活福利安排方面的其它事项,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民主评议和监督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奖惩、任免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领导人选。
(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推荐先进工作者。
第六条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决定的报告、规划、方案等大____文件,应交有关会议审定。
大会主要文件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民主程序纳入大会议程。
第七条单位行政领导负责职工____的____处理和大会对有关综合经营、行政工作方面决议的____实施。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按行政领导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根本知识1.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中职工实行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民主治理权力的机构。
.工会是企事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1〕职工代表大会一样行使以下七种权利:①审议通过集体合约草案和劳动平安卫生、女职工权益爱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约草案;②听取企业进展、生产经营治理、履行集体合约、开展民主治理活动等情形的汇报;③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公平协商的职工代表,推举劳动典范候选人;④协商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⑤催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X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约和劳动合约,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⑥教育和催促职工遵纪守法、老实守信、积极参加企业民主治理;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行使前款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以上职权外,回行使以下职权:①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打算、根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打算、留用资金安排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案等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②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安排方案、劳动爱护措施、奖惩方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X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④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治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职权外,回行使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治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治理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3.如何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一、引言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一种民主组织形式,旨在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
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并确保其顺利进行,制定本《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二、组织方式1. 职工代表选举:职工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普遍参与,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100人。
2. 代表资格:代表候选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编职工,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3. 代表比例: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超过总职工人数的10%。
4. 代表任期:代表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代表大会的权力与职责1. 讨论审议本单位的工作报告,以及年度计划和预算的通过。
2. 讨论审议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
3. 讨论审议本单位处理劳动纠纷和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
4. 提出职工代表建议,促进职工福利改善与权益保障。
5. 监督本单位的财务运作和资产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6. 讨论审议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代表大会的程序和规则1. 召开方式:代表大会应当按照既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召开,并提前通知全体代表。
2. 会议纪律:代表大会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3. 主持人:代表大会的主持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
4. 议程:代表大会的议程由主持人根据会议需要制定,代表大会对议程有异议时,可提出修订意见。
5. 发言权限:代表大会鼓励代表积极发言,每位代表有权在会议中发表意见,讨论并决定相关事项。
6. 决议形式:代表大会的决议采取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过半数通过为有效,不得以无记名表决方式进行。
五、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1. 监督责任:代表大会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合规运作。
2. 审计和检查:代表大会有权要求单位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单位的财务运作和资产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3. 回访和听取意见:代表大会有权向职工群众进行回访,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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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目录1.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 (2)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稿) (11)3.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样表) (14)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样稿) (15)5.职工代表选票及计票报告表(样表) (16)6.×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17)7.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样表) (18)8.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样表) (19)9.关于通过×××草案的决议(样稿) (20)10.关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规章制度(重大事项)的会议纪要(样稿) (21)11.关于修改《×××制度》的要约书(样稿) (22)12.关于公布×××制度的公告(样稿) (23)13.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表(样表) (24)1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样表) (25)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实施《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据《湖北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代会会前的主要工作要求(一)建立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职代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工作制度和民主管理其他形式。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将召开职代会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按期实施。
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与工会相同,到期应当及时换届。
因企业发生某些重大变化,职代会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由企业工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工会同意后实施,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二)确定议题职代会召开之前,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代会职权结合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点工作和职工关注的劳动权益热点问题确定本年度职代会中心议题。
职代会议题可以由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提出,也可以由经营者提出,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议题确定后,由工会牵头,有关方面参与,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职代会闭会期间,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要求召开职代会,工会应当及时摸清事由。
职工代表所提意见、要求基本合理,工会应积极与行政沟通,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所提问题属于有关工作未做细,在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工会应会同行政共同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三)征集提案工会应发动职工围绕职代会议题开展提案征集活动。
提案由职工代表在征集所在选区职工意见后提出。
提案可以由职工代表个人,也可以由多名代表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工会应指导帮助职工代表提高提案质量;并及时将提案整理分类,确定整改落实部门和办结、答复时间,送经营者阅处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工会对上届职代会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做好向职代会报告准备。
已被采纳并在实施中产生效益(效能)的提案,可以建议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材料准备单位行政准备以下材料:(1)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2)依法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有关制度、方案的草案;(3)上届职代会决议落实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
工会准备职代会闭会期间单位实施和组织日常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的报告。
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报告、制度和方案,起草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同时必须是书面材料。
(五)选举职工代表及审查代表资格职代会召开前,工会应当组织好职工代表的选举,保证代表具有代表性和合法性。
(具体要求见第四节:关于职工代表的要求)(六)通知开会职代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等形式,告知每一位职工代表会议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同时应当安排好职工代表工作,保证会议的出席率。
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报告、制度、方案草案,一般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发至职工代表,以便职工代表团(组)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和征求选区职工意见;对已经多次讨论修改的方案草案,经工会同意,可以直接提交职代会审议。
(七)其他准备在召开职代会之前,企业工会应主动向上级工会报告或填写《职代会会前情况报告表》,上级工会认为有问题的,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指导。
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有关文件进行预审。
职代会如安排民主评议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议程,应当通知被评议对象准备述职报告,同时准备《民主评议表》。
职代会如审议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财务部门应当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
二、职代会召开期间的主要工作要求(一)职代会预备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企业在正式召开职代会之前,可以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负责人主持,职代会正式代表参加。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听取职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通过大会议程。
2.报告职工代表(含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出席情况,通过代表资格确认和调整情况的报告。
3.通过职代会主持人。
职代会主持人由工会提名,可以是工会主席,也可以是行政负责人。
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建立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
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主席团组成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职代会正式会议正式会议由预备会议或工会与行政协商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工作人员清点出席本次会议职工代表人数,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出席会议的应到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举行。
职代会一般议程如下:1.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以及有关人员对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有关规章制度、重大事项的说明。
3.听取工会关于开展日常民主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讨论行政、工会工作报告和有关制度、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职代会可以根据需要,安排职工代表咨询、职工代表发言等议程;可以组织职工旁听。
旁听代表的数量和产生方法由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旁听代表有意见和建议应通过本选区的职工代表有序表达。
5.职代会如有安排选举或审议通过事项,应讨论通过选举办法或表决办法和监票人员。
6.就职代会审议的重要问题做出决议或纪要。
凡根据《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由职代会决通过的事项,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获得应到会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凡职代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在会后向职工公示。
职代会决议和纪要必须形成书面文件。
7.选举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通过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人员组成。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和规章制度制订、提案和合理化建议审查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是职代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工作。
8.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9.通过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0.宣布大会结束。
三、职代会结束后的主要工作要求(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1.职工代表向所在选区职工传达本次职代会的主要精神,报告本人履职情况;2.工会组织各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制订工作计划,落实职代会交办的任务;3.工会负责填报《职代会会后情况报告表》,于职代会闭会一周内向上一级工会报告;4.公示职代会审议,与工会协商一致的企业规章制度和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
(二)组织职工代表活动企业行政会同工会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代会决议、提案和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三)处理职代会闭会期间的重要事项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如遇到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一般事项,可以通过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或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凡需要职工代表评议、评估、测评和听取意见的事项,可以以各代表团(组)为单位进行,工会汇总结果,在企业内公示;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提议召开临时职代会。
四、关于职工代表的要求(一)职工代表条件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职工。
2.关心企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的能力。
3.热心为职工办事,能够较为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职工代表人数职工不足100人的企业召开职代会,代表名额不少于30名。
职工100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40名;以此为基数,职工超出100人的按超出数的7%增加代表名额。
职工1000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100名;以此为基数,职工超出1000人的按超出数的2.5%增加代表名额;职工超过5000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少于200名,并按比例适当增加。
(三)职工代表选举1.宣传发动。
由工会在职工中对职代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教育职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选好职工代表。
2.制定选举方案。
由企业工会根据职工人数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和名额分配方案,并按分公司(厂)、车间、班组或者科室为单位设立选区,并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工会组织职工以选区为单位,在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产生职工代表候选人,职工也可以自荐或竞选职工代表候选人。
职工代表应当以一线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代表和女代表,使用劳务工比较多的企业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劳务工代表。
高级管理人员当选职工代表,应将其名额分到有关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
4.选举代表。
选举职工代表时各选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到选区全体职工一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代会选举产生。
5.代表的资格审查。
工会负责对代表条件、产生程序、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
6. 当选的职工代表名单应在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职工代表权利1.在职代会上履行表达权、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代会组织的职工代表学习、巡视、评议和质询等活动。
3.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五)职工代表义务1.努力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参与管理的能力。
2.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带头执行职代会决议,积极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向选区职工述职,接受职工监督。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六)列席代表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少量职代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由工会提名,职代会通过。
列席代表一般为未当选职工代表的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工会干部,也可以是参加旁听的职工,人数一般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列席代表在职代会上不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但经职代会主持人同意可以有发言权,可以被选为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
(七)职工代表管理1.职工代表按分厂、车间、科室(或若干科室)组成代表团(组),参加职代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