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企事业单位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职工代表大会的管理。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依法选举产生的一种权力机构,行使职工的集体意志和权益。
第四条所有职工代表大会及其成员都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利益。
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单位与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依法选举产生,代表全体职工行使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专项代表、代表组成。
(一)主席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成员。
主席团的选举方法由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二)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要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事务管理和决策的具体实施。
(三)秘书处由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秘书工作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会议文件的准备,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专项代表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就具体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代表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期限为三年。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可以是集会、座谈等。
会议名称、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决定由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归档。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享有拍照、录音和录像的权利。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代表大会活动,保证权益和利益的代表议案,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反映代表大会的情况。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一)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内重要事项的决定;(二)审议、通过关于企事业单位内重大决策的决议;(三)审议、通过与职工权益和福利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四)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内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劳动纪律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决策;(五)审议、通过关于企事业单位内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六)审议、通过职工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相关的决策;(七)审议、通过与职工权益和利益相关的其他决策。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是职工代表发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决策、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的要点和原则:1. 设立和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该公开、公平、公正。
代表大会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配额制度确保各部门、不同岗位的代表人数平衡。
2. 职权和职责: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审议和决定重大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改革、职工权益保护、企业发展规划、重大人事任免等。
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代表大会委员要尽职履责,关注职工利益,勇于维护职工权益。
3. 会议形式:代表大会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比如每年一次。
会议应当全体参加,代表大会议程由企业管理层提出并经代表大会批准。
会议应当坚持集中民主原则,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监督机制:代表大会委员有权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企业管理层应当积极回应代表大会委员的提案和建议,鼓励代表大会委员参与企业事务,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5. 衡平利益:代表大会应当坚持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发展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代表大会委员要具有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真实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诉求。
6. 宣传和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同时也要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委员的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
以上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和原则,不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和完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样本(九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__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维护本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大会制度是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有效途径,是职工行使参与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职工大会接受本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
职工大会尊重企业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合作共事,支持和服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指挥,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职工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工大会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职工大会各项活动及其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知情建议权。
定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及时听取企业有关资产变更、经营方向调整等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包括工时、薪酬、休息休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的重大事项通报;听取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通报。
对报告和通报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2、平等协商权。
在企业制订和实行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时,发表意见,平等协商,参与决策。
3、选举罢免权。
选举和罢免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协议)的职工方的代表、依法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行政方授权职代会的相关事项及人员的选举和罢免。
4、法律授予权。
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模先进推荐等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企业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作出决定。
第六条职工大会工作机构职权1、制订召开职工大会的方案。
报请本企业党组织同意,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帮助。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工作,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公司事务、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民主平等、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第四条职代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
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五条职代会代表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代表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第六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负责组织职代会会议工作。
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七条职代会设立职工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职工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设监事长1人,监事若干人。
第八条职代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代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福利委员会等。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九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公司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二)讨论和决定公司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四)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五)审议并通过公司制定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职代会审议事项,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决议由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
第四章职代会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职代会会议议程由公司工会提前一个月征求职工意见后提出,报公司党组织审批。
第十二条职代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送达全体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8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一、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守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__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牟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封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会议制度1、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会议、公司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部署评优工作。
三、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公司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公司展开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事件发生。
4、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四、学习制度1、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务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六、工会财产管理使用制度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员报损要查明原因,账、物要相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5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5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一__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工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形式,是进一步加强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2、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状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3、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工会主席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工作报告、发展建设计划、工作总结;审议方针、改革及发展规划、财务预结算报告、重要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向工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推荐。
4、职工代表大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群众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主人翁职责感和用心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职权,敢于负责的对工会和职代会的工作提出议案、批评或推荐;敢于对落实职代会提案、决议等状况质询和督办。
6、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7、职工代表大会要定期召开,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意,反映民情,解决实际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2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一、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守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党的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牟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封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会议制度1、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____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会议、公司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____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部署评优工作。
三、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公司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重大问题,认真____实施,积极配合公司展开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事件发生。
4、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四、学习制度1、每季度____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务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六、工会财产管理使用制度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员报损要查明原因,账、物要相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中国工人阶级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机制。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民主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工代表大会,简称代会,是企事业单位中代表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机构,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代会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实现发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监督职工的实施情况;引导职工的思想认识,增进团结和合作。
第二章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四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原则是充分发扬民主,由广大职工依法平等自愿参选。
第五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宣传报名、初选、公示、正式选举等环节。
第六条代表候选人的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合理确定,实行无分区、无层级选举制度。
第七条代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以及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三)党的纪律、职工的方针政策,表现良好;(四)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广泛影响力;(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较高。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在日常工作岗位上进行,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由职工自行提名,并征集候选人本人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产生初选是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代表大会筹备组的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根据代表候选人的资料和初选评比表,评选出候选人。
第十条初选评比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品质、工作情况、群众基础、对代表大会工作的了解等内容。
第十一条初选名单由评选委员会颁布,并在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经公示无异议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作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名单。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选举第十三条代表大会的选举是企事业单位一届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后,按照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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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管理
制度
**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条例(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
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支持经理正确行使职权,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职代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讨论经过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奖惩。
3.其它企业认为有必要交由职代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调出本公司其代表资格消失,原选举单位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或其它无法正常履行职工代表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3个月以上假期、退休、亡故、失踪等)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失去职工信任(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时,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按程序予以撤换改选。
第九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但不享受代表的权利。
第十条代表的权利
1.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质询公司各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并对企业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时,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3.如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发扬团结友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四、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职代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会,每次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如遇重大事项,由公司高层领导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公司负责主持开好每次职代会,审议大会议题议程;审查提交大会的报告和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在休会期间应做好下一次职代会筹备工作,征集提案;落实办理职代会交给的工作,讨论处理有关重大问题,举办代表参加的检查咨询活动;受理职工的建议和申诉。
五、建立职代会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部门设置状况确定名额分配的方案。
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举部门的职工负责,选举部门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10%。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的构成。
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
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第十八条组成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
负责检查和监督工作
机构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审查职工代表的资格。
根据当选职工代表的政治权利和民主选举情况,进行资格审定,确认其代表资格的合法性。
第十九条工会为常设专门机构,承担职代会授权范围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职代会届期与同级工会任期相一致。
闭会期间,若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
六、会前准备
第二十一条工会与公司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召开职代会。
如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管理部门、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确定职代会的议题、议案。
根据职代会的职权,围绕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研究选定。
一般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和规定、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提出职代会的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在确定召开职代会的日期后,企业工会应提前七天将会议筹备情况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七、大会召开及决议落实
第二十四条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
通报职工代表的情况;审议经过大会的日程、议程和议题、议案;决定其它有关事项。
协商确定会议的执行主席;审议提交大会的决议草案;推荐大会唱、计、监票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执行主席主持召开职代会全体会议。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