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

药事管理学论文

论文名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设计探讨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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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年4月15日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设计探讨

【摘要】:从1986年我国政府决定在北京、上海的10家医院开展ADR监测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的ADR监测已有26年的历史。虽然其在一定程度上监测及处理了一批ADE,但是对于严重药品不良反应(AE)的处理却并不尽人意,如何更好的进行制度设计是本文的探讨要点。【Abstract】: From 1986 our country government decided in Beijing, Shanghai’s 10 hospitals to carry out ADR monitoring and now on, our ADR monitoring has a history of 26 years. Although the degree of monitoring and treatment of a number of the ADE, but the of treatment serious adverse drug event( AE ) is not satisfactory, how to make a better design of the system is the point of this paper.

【关键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设计

【Key words】: AE ReliefSystem design

据WHO一项研究表明,,对药物产生的非预期、有害反应(称作药品不良反应)位居许多国家主要死因之列。世界上每个国家的人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影响。我国也不例外。20 世纪以来, 随着新药的不断上市和广泛应用,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时有发生, 受害人处于不利的局面。事实上,并不存在没有风险的药品,所有药物都有副作用,有些副作用可能具有致命性。世界上每个国家的人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影响。在一些国家,像是住院、手术以及生产力损失等与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的费用,超出了药物治疗本身的费用,至少60%的药品不良反应可得到预防。但是另外的40%却正在影响着我们的患者,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他们受到伤害理应得到救济,但是由于责任认定的难度巨大,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是医院?是药商?本文将重点讨论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的救济制度的构建问题进行探讨。

一、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及原因分析

㈠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定义

根据我国2004 年颁布实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简称《监测管理办法》)规定: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AE) 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一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①引起死亡;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③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④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⑤导致住院或住院事件延长。从上述定义可知: 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对人体伤害是及其巨大的。而就我们所知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言,药品本身是合格的,而且并没有超出或减少用药量,其用药目的正当,那么就说明没有人是明确的责任承担着。但是就AE而言,其发生的后果是严重的。为了不使那些受困家庭支离破碎,对其进行救济是非常有必要的。

㈡原因分析

不存在没有风险的药品,所有药物都有副作用,有些副作用可能具有致命性。世界上每个国家的人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影响。就我们已知的造成不良反应的原

因可能有:1、误诊病人;2、开药错误或开了正确的药物,但剂量不对;3、没有发现可使病人产生反应的医学、遗传或过敏性疾病;4、自行服用处方药物;5、未按用药说明服药;6、与其它药品(包括传统药物)和一些食品产生反应;7、使用了低质药物,其组成和成分没有满足科学方面的正确要求,这些药物可能无效并且经常会带来危险;8、使用了没有活性成分或含有错误成分的假冒药物。

即使上述情况得以避免,所有的药物也会产生副作用,而有些副作用可能会造成损害。不能够完全肯定地预见到使用某种药物进行治疗的效果。所有的药物既有益处,也有带来危害的可能性。所以对新药进行实时监测是非常有必要的,确保具有良好质量、安全、有效的处方药品,并且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剂量、用在正确的病人身上,可将这种危害风险降至最低,并且通过完善的救济制度可以使对病人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

1.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任何药都是由化学成分构成,因此,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副作用。

2.迟发性: ADR难以预测,而且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样本量有限(一般为500~3000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出了老人、孕妇和儿童,一些病症不易被发现。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的个体差异性很大: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批号的同一药品,不同的人服用后也会出现不同的反应。这种个体差异性,也是医生无法掌握、无法控制的。

3.个体差异性大: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批号的同一药品,不同的人服用后也会出现不同的反应。这种个体差异性,也是医生无法掌握、无法控制的。

4.严重性:AE不仅是个人家庭的经济、精神负担,其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危害。

5.救济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国在2004年3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但是相关的救济制度却迟迟未见其踪影。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赔偿由谁来承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就造成了医院、患者和生产厂家之间的矛盾。

6.患者的后续治疗费用无法解决: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患者与药品生产企业或医院“打官司”,费时费力,索赔无门,患者的后续治疗费用也无法解决,使其遭受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三、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现状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法条规定我国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认定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无需证明生产者是否存在过错,药品生产者都要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我国没有针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单独法律法规,所以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纠纷

时我们无法立刻确定过错方,在责任认定上如果完全根据《侵权责任法》将责任划分给药品生产者,根据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承受能力是不现实的。一方面生产者对合格药品所致不良反应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感到不服,因为其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药品,那么这个标准的设立是否多余;另一方面赔偿的金额如果不够填补药品使用者的实际损失怎么办,所以在药品不良反应纠纷发生后,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国外救济制度借鉴

㈠德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

在德国20 世纪60 年代的沙利度胺药害事故( Thalidomide Disaster) 即“反应停事件”后, 德国在1976 年制定了一部《药物伤害法》,规定生产有缺陷的药物的生产者对此应承担严格责任。这也是欧洲最早的一部关于药品责任的专门立法。此后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德国于1978 年1月1日施行新的药品法。德国把致人严重损害的药品意外的不良反应定性为药品的设计缺陷,且依该法规定,药

品生产商不得主张发展风险抗辩。即生产商不得以“药品缺陷是依当时的科技水平所不能发现的”理由申请免除责任, 而其商品责任法则允许生产商主张发展风险抗辩。在损害赔偿的问题上,德国药品法设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其第88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责

任为: ①致人死亡或伤害的情形,一次性赔偿数额最高为50万马克,或年金赔偿数额

每年不超过3 万马克。②同一药品导致多数人死亡或伤害的情形, 除受第一款所规定外, 一次性赔偿数额最高为2亿马克,或以年赔偿数额每年不超过1200万马克。

㈡日本药品不良反应救济

上世纪60、70 年代的日本把药品不良反应致人损害定性为过失侵权。其适用依据是其民法典第709 条: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 负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日本于1975 年制定《制造物责任纲要试案》,该法对缺陷、责任主体、制造物的范围以及时效等都有详细规定。随后日本于1994 年颁布了更加完善的《制造物责任法》。该法规定, 制造物因缺陷致人损害时, 生产商应当承担严格责任。药品属必须安全的产品, 如果其处于危险状态的话, 一般来说其制造者是有过失的, 因此, 产品有缺

陷时可以推定制造者的过失。特别是“斯蒙病”诉讼中, 法院以厚生大臣在批准医药品的制造上, 懈怠了对奎诺仿的安全确认为由, 追究了国家的过失责任。另外该法在诉讼时效上也有特殊的规定, 对于在身体中逐渐蓄积而损害人的健康的物质所致损

害或须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后才出现症状的损害, 从损害发生时计算起, 10 年间不行使时, 因时效而消灭。这一条款无疑考虑到了药品不良反应致人损害的特征。

近年来, 日本对医药品副作用的救济, 又制定了《医药品副作用救济·研究振兴基金法》, 由医药品制造业者的筹措款与国家的补助金对受害人实施支付, 支付范围包括因医药品副作用导致的健康受损、功能障碍以及死亡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所受损失。

㈢美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

在产品责任中,特别是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通常有延续性,有时甚至要下一代成

年后才显现出来,受害人依据药理学鉴定的结果,虽然能证明损害是由于使用某一特

定缺陷药品所引起, 但却于损害发生时由于服药至损害发生的时间间隔太久, 且当

时有多个制造商生产同类产品并投放市场, 受害人难以确认该药品的生产者。己烯雌酚( DES) 安胎剂案是美国药品不良反应致人损害救济的典型案例。DES案中,加州最高法院否定了制药厂商提出的工艺水平抗辩,并判其巨额赔偿,也属于严格责任的典

型案例,同时该案判决还创造了经典的“市场份额责任理论”。1980年,美国加州最高法院审理该案的Mosk法官以制造商在市场销售药物的占有率,认定制造商的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并按市场占有率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适用该理论的理由在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通常有延续性,有时药品造成的损

害是几代人所无法避免的。这一理论以被告所占有的市场份额来确认责任的主体, 因而具有实际意义的公正性。一般说来,生产商占市场份额越大, 所获利润越多, 其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也就相应越大。

五、我国救济模式的构建

㈠基金模式

设立一个独立的救济基金,救济金的来源有两方面,一是医药品制造业者的一般缴纳金(所有上市医药品制造业者按规定都必须缴纳的现金,依据前一年销售数量计算)及附加缴纳金(造成具体伤害的制造业者按规定额外缴纳的资金),二是政府补助的救济事务费用。另外,再接受一定的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

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时直接由该基金为受害人提供救济。该模式的优势在于更符合公平原则上的要求,受害人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救济,快捷有效,很少引发纠纷,并且有利于分散风险,减轻药品企业的负担。

㈡保险模式

政府可指定信誉好、实力雄厚、保险业务运作机制稳定的保险企业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救济金的运行者,指导设立ADR责任险。政府强制药品生产企业向特定保险公司投保, 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每年在一定期限内, 以其前1年度的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费, 向保险公司投保ADR险种。对于前1年已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受害者救济的企业, 第2年增加该项责任险支付额度。

除了投保由政府强制规定的药品不良反应险, 药品生产企业还可以自愿投保药

品责任保险, 适用于无法确定是由药品质量问题还是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的药害事件。

㈢政府救济模式

正如我们国家建立的失业救助制度,在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中,政府仍需要发挥自身的作用。一方面,建立关于救济的一系列制度,从法律上保障患者的权利;另一方

面,从国家的税收中抽取一部分,专门用于补助那些因病致贫的家庭,维护社会稳定。

六、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救济范围及形式

我国可以适当借鉴日本的救济模式,结合我国的医疗保险,把药品不良反应救济作为医疗保险的附属部分,在全体居民缴纳保费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金额,所有涉药单位,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都要按照各自的责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加强减轻不良反应损害的责任,如此,则难题可以化解,具体实施应靠相应的制度做保障。

㈠建立专门的机构来保障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实施设立一个专门的公正的确认机构(类似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此机构应当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鉴定和救济基金的管理。该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标准,对于申请人的损害是否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和损害等级进行确认,以确定救济标准。

㈡救济范围

救济范围给付必须是针对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损害严重性达一定程度者,可对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标准定级。同时注意求偿给付不以过失为要件,不须证明制造者存在过失,以避免受害人举证负担过重,放宽求偿条件;受害人可以另行以司法诉讼求偿,但注意同一事件不能重复受偿。

1.不良反应严重到什么样的程度,即哪些不良反应属于补偿范围

2.ADR 的各项救济应按残障程度等级分别给付,以便于计算及支付。

3.鉴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相对不平衡,国家可以规定ADR 受害救济的一般标准,但具体救济数额可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来确定。考虑具体国情,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范围可以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逐步大范围推广。

七、结语

通过基金、保险和政府救济相结合,建立一个坚固的救济制度来维护和保障患者利益, 同时也可分散和降低企业的赔偿风险和压力。补偿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通过公平、有效、经济、及时的风险分担和处理机制,平衡消费者权益与药品生产者利益,一方面实现消费者正当的求偿权,另一方面减轻药品生产者繁重的诉讼压力,促进新药的研究与开发,为药品不良反应受害人增加了一个以非诉方式及时有效地补偿损害的选择。救济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需要政府部门、药企、医疗机构等的积极配合, 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 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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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填写示例及填写说明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严重□一般□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个人□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示例 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1.《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应填写真实事件,报表所列患者信息及怀疑药品信息项目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写字迹要清晰,其中选择项画“√”,叙述项应准确、简明,不得有缺漏项。 3. 新的□严重□一般□ (1)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根据不良反应/事件损害的严重程度,不良反应/事件可能是新的严重的,也可能是新的一般的。(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 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着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3)一般:指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外的所有不良反应。 4. 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的完整全称,如日照市人民医院。 5. 部门:应填写科室的标准全称,如:消化内科、普外三科等。 6. 电话:填写报告部门(即科室)的电话。 7. 报告日期:指上交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时间。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8.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真实全名。 9. 体重:以千克为单位。如果不知道准确体重,请做一个最佳的估计。 10. 联系方式:最好填写患者的联系电话,也可填写患者的通信地址。 11. 家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及既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情况:请选择正确选项。如果选择“有”,则在报告的空白处清晰叙述。 12. 不良反应/事件名称:应填写不良反应中最主要、最明显的症状。 13. 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应填写发生不良反应/事件的确切时间。 14. 病历(门诊)号:请如实填写,便于查找病例,具体分析不良反应/事件。 15. 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及处理情况: 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应具体、规范,须体现出“3个时间、3个项目和2个尽可能”。 *3个时间:①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②采取措施干预不良反应的时间;③不良反应终结的时间; *3个项目:①第一次药品不良反应出现时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②药品不良反应动态变化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后采取的干预措施结果;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通知

关于各门店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事项的通知 司属各门店: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的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并报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详细内容见质量信息22)。 现各地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各企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份数纳入到对企业的日常监督考核之中,并在次年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各地主管部门上报的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所以,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并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考核指标下达到了各相关企业,根据各地市、县药监部门的规定,现特对各门店作如下要求: (一)本月15号之前,由各门店负责人或质量管理员填报1~2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销售5000元/天以上的门店报二份),株洲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凌艳,长沙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孟丽; (二)信息来源: 1、本门店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药品说明书上所标明的或未标明的副作用,投诉到本门店的药品不良反应。 2、他门店或医疗机构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一些副作用,到门店诉说的药品不良反应; 3、发现身边的亲朋好友用药后,出现或疑为的药品不良反应; (三)填报表格已更新,请用新表(见附表): (四)考核:请各门店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组织门店的员工进行学习,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门店店长(柜长),请各门店按期限完成,按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表格到指定的工作人员,对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直营门店,不享受当月质量管理员的奖励;加盟店和创业店质量部将按照50元/份的标准对门店实行考核。 特此通知! 质量部 2011-10-31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奖励措施.doc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鼓励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措施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程序,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因果关系和诱发因素,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评价淘汰药品提供服务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相关规定,医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医院鼓励各临床科室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二、报告人: 负责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临床药师及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一)定义 1.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ADR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 2.药品不良事件(ADE):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有因果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3.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4.药害事件:泛指由药品使用导致的患者生命或身体健康损害的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其他一切非预期药物作用导致的意外事件。相对于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被扩大。药害既包括非人为过失的不良反应,也包括人为过失导致的其他负面药物作用。药害事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于药品质量缺陷(假药、劣药)导致损害的事件;二是由于合格药品使用过错(超剂量中毒、用错药和不合理用药等)导致损害的事件;三是合格药品在按说明书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反应损害,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5.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是指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6. 药品重点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7. 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二)机构设置和职责 机构: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机构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的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及临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网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的收集、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写要求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写要求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一)填写注意事项: 1.《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是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重要档案资料,手工报表需要长期保存,因此需用钢笔、签字笔书写,填写内容、签署意见(包括有关人员的签字)字迹要清楚,不得用报告表中未规定的符号、代号、不通用的缩写形式和花体式签名。其中选择项画“√”,叙述项应准确、完整、简明,不得有缺漏项。 3.每一个病人填写一张报告表。 4.个人报告建议由专业人员填写,可以是诊治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专(兼)职人员及专业监测机构人员。 5.尽可能详细地填写报告表中所要求的项目。有些内容无法获得时,填写“不详。 6.对于报告表中的描述性内容,如果报告表提供的空间不够,可另附A4纸说明。在纸的顶部注明“附件”,所有的附件应按顺序标明页码,附件中必须指出描述项目的名称。

7.补充报告:如需作补充报告时,请注意与原报表编号保持一致,并在报告左上方注明“补充报告”,与原报表重复的部分可不必再填写。补充报告也可不填写报告表,只需附纸说明补充内容即可,但须注明原报表编号、单位名称、补充报告时间、报告人。 (二)填写详细要求 1.新的、严重、一般: 新的ADR: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ADR。 严重ADR: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⑴引起死亡; ⑵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⑶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⑷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⑸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一般的ADR:是指除新的、严重的ADR以外的所有ADR。 2.单位名称:填写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完整全称。如:“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可填“一院”。 3.部门:填写报告单位的具体报告部门, 应填写标准全称或简称,如:“普通外科二病房”或“普外二”,如连锁药店应填具体的门店,零售药店可填写药店名称。

最新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规范资料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填写录入规范 (试行) 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报表填写录入,提高报表质量,加快上报效率,提取有效预警信号,综合我院日常报表填写录入存在的问题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填报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基本要求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此为上报监测中心时限) 4.药品不良反应名称填写应准确、完整。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要认真核对说明书。 5.所有的不良反应要核对是否有并用药品。 6.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规范填写,如有并用药品,则应包含并用药品使用情况。 7.药品信息项下的怀疑和并用药品的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批号应真实、完整、准确。生产批号应认真核对,必要时进行核实。有并用药品的,药品信息项不能缺少并用药品信息。 8.审核员在收到报告表之后,要对报告表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生产企业名称相同、不良反应表现类似、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药品名称和批号相同等聚集性特点的报告,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核实,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报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章一般信息 9.报告类别:新的□严重□一般□ 分一般的、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类。 (1)一般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不良反应; (2)严重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且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5条标准之一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示例及填写说明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首次报告□ 跟踪报告□ 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 严重□ 一般□ 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 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 个人□ 不良反应事件名称: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不良反应/ 事件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及处理情况(可附页) 不良反应/ 事件的结果:痊愈□好转□ 未好转□ 不详□ 有后遗症□ 表现: 死亡□ 直接死因:死亡时间:年月日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 事件是否消失或减轻?是□ 否□不明□ 未停药或未减量□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事件?是□ 否□ 不明□ 未再使用□

电子邮箱: 签名:×××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事 件 报 告 表示例 不良反应 / 事件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及处理情况(可附页) 一般格式为:患者因×××疾病于×××月×××日(必要时应详细到×××时分)以×××途径给予×××药品,×××剂量,用药×× ×时间出现×××反应(反应描述须明确、具体) ,×××时间后给予是否停药及×××处理(包括以×××途径给予×××药品及×××剂 和其他处理措施) ,处理后×××时间患者转归情况。 对原患疾病的影响: 不明显□ 病程延长□ 病情加重□ 导致后遗症□ 导致死亡□ 报告人评价: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待评价□ 无法评价□ 签名:××× 报告单位评价: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待评价□ 无法评价□ 签名:××× 报告人信息 患者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年龄: ×× 民族:×× 体重( kg ):×× 联系方式:×××××× 原患疾病:指患者此次入 诊的主要疾病(如果有多 疾病可以补充在相关重要 是备注里面),不能写字 院或就 种慢性 信息或 母缩写。 医院名称:三亚市中医院 病历号 / 门诊号:××××(务必 填写) 既往药品不良反应 / 事件:有□需提供药品通用名称及具体反应 无□ 不详□ 家族药品不良反应 / 事件:有□需提供药品通用名称及具体反应 无□ 不详□ 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 其他□ 相关重要信息: 吸烟史□ 饮酒史□ 妊娠期□ 肝病史□ 肾病史□ 过敏史□此处是提供有否食物等过敏史 首次报告□ 跟踪报告□ 报告类型:新的□ 严重□ 一般□ 编码: 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 个人□ 其他□ 药 品 批准文号 商品 名称 通用名称 (含剂型) 生产厂 家 生产批号 用法用量 (次剂量、 途径、 日次数) 用药起止时 间 用药原因 怀 疑 药 品 国药准字 此处填写药品的 通用名 称。注射剂 包含注射液和粉 针剂,请认真选择 正确剂型 本次使用药 物的生产批 号 包括每次用药剂 量、 给药途径、 每日给药 次数, 例如,5mg , 口服, 每日 2 次。 指使用药品 的同 一剂量 的开始时 间 和停止时间 填写使用该药品的原因,应详 细填 写。例如:患者高血压病 史,此次因肺部感染而注射氨 苄青霉素引起不良反应,用药 原因栏应填写肺部 感染 并 用 药 品 同上 量, 不良反应 / 事件的结果:痊愈□ 死亡□ 好转□ 直接死因: 未好转□ 不详□ 有后遗症□ 表现: 死亡时间:× 年 × 月 × 日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 / 事件是否消失或减轻?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 事件? 是□ 否□ 是□ 否□ 不明□ 不明□ 未停药或未减量□ 未再使用□ 关联性评价 联系电话:务必正确填写 职业:医生□ 药师□ 护士□ 其他□ 不良反应 / 事件名称:应填写不良反应中最主要、最明显的症状。 不良反应 / 事件发生时间:× 年 × 月× 日(应填写发生不良反应 / 事件 的确切时间)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模版)

附表1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书写模版)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部分项目填报注意事项 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名称及描述 1.如果患者出现皮疹伴瘙痒,不要把二者同时列为一个不良反应,应当分类描述为“皮疹;瘙痒”, 对于皮疹得发生部位、大约形态进行描述; 2.如果患者发生多种过敏反应,就不用分类描述,直接描述为“过敏反应”或就是“过敏样反应”;不属于过敏反应得其她症状,应当分类描述; 3.如果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就必须描述患者得临床表现(包含呼吸道阻塞、微循环障碍、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皮肤过敏症状)及体征; 例如头晕、面色苍白、呼吸困难、胸闷、腹痛、出汗、脉搏增快及血压下降等;此时相应得体征进行描述,如体温、心率、血压、呼吸频率等;还包含不良反应发生前后得症状与体征得动态变化。 4.如果患者出现血象异常,要将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相应指标、实验室检查进行描述; 例如患者白细胞降低,此时就需要提供患者入院时(或服药前)白细胞指数,服药后发生不良反应就是监测得白细胞指数以及采取措施停药后患者白细胞有所

恢复得指数。 5.如果患者出现消化道反应,例如腹泻、呕吐等,请具体描述一哈相关得症状; 例如腹泻,一日几次、什么性状;呕血,一日几次、颜色等性状;呕吐,一日几次、内容物就是什么。 二、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采取得措施及转归 1、药品不良反应发生以后,主要采取得治疗措施要进行描述。例如立即停药,给与抗过敏治疗(过敏反应)、给与升白细胞治疗(白细胞下降)、给与物理降温(高热)等对症治疗。具体得治疗措施,例如给与地塞米松10mg肌肉注射,要尽量详细描述对症治疗得药物及剂量。 2、药品不良反应得转归,要尽量描述采取对症治疗之后患者得转归。有得医疗机构在患者刚刚发生不良反应,采取措施尚未缓解得时候就立即上报,这种就是不规范得。 国家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得上报时限。大家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完整得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上报。

最新药物不良反应试题

药品不良反应培训试题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20空,60分)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起施行。 2、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有害反应。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和的过程。 5、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或者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6、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① ② ③ ④导致 ⑤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 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7、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同一、同一的药品。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10题,40分) 1、世界卫生组织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是() A 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人接受高于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B 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药物尚未达到正常剂量时出现的任何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C 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药物出现的各种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D 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人接受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任何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E 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时出现的任何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D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发布日期是() A 2004年5月1日 B 2004年3月4日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7期)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警惕别嘌醇片引起地重症药疹 年月日发布 编者按: 药品存在两重性,它具有治疗疾病地作用,但也存不良反应.无论是药品上市前审评还是上市后再评价,都需要衡量治疗人群使用药品获得地治疗收益和可能面临地风险,如果治疗收益大于风险,一般认为这个药品是安全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地一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别嘌醇为次黄嘌呤地异构体,是黄嘌呤氧化酶()地抑制剂,可阻止次黄嘌呤和黄嘌呤代谢为尿酸,从而减少尿酸地生成,是目前唯一能抑制尿酸合成地药物,在高尿酸血症等症地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药品地大量应用,其不良反应也日益凸显,尤其是与用药相关地重症药疹情况.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数据显示,别嘌醇片导致地严重不良反应以及临床地不合理使用情况仍较为突出,为使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公众了解别嘌醇片地安全性问题,现对该药品地重症药疹情况予以通报,提示服用别嘌醇片后,如果出现任何皮肤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体征应当立即停药,及时到皮肤科诊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本通报旨在提醒广大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地风险,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合理用药和用药监护;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并积极开展质量方面地研究,尽快完善药品说明书地相关安全性信息,同时做好别嘌醇片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关注该产品地安全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警惕别嘌醇片引起地重症药疹 别嘌醇()为次黄嘌呤地异构体,是黄嘌呤氧化酶()地抑制剂,可阻止次黄嘌呤和黄嘌呤代谢为尿酸,从而减少尿酸地生成,是目前唯一能抑制尿酸合成地药物.临床主要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地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 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地高尿酸血症.剂型为片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年月日至月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别嘌醇片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地依次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胃肠道损害、全身性损害,三者合计占总例次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别嘌醇片地严重皮肤及其附件损害 别嘌醇片严重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主要表现为重症药疹,如:剥脱性皮炎(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例)、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典型病例】 患者,男,岁,因“高尿酸血症”口服“别嘌醇片”,日次.连续服用天后,全身初见皮疹,类似麻疹,并开始发热℃,后升高至℃.患者在外院一直以“病毒疹” 治疗,后出现全身皮肤脱落,尤以面部为重,并有红肿.经检查发现患者谷丙转氨酶为,肝功能异常,诊断为:剥脱性皮炎.停用“别嘌醇片”,予“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复方倍他米松注射液”抗过敏,“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护肝治疗.天后症状明显改善,天后全身(特别面部)不再脱皮,红肿消退,皮肤仅有少许发红,体温恢复正常.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典型病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模板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部分项目填报注意事项 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名称及描述 1.如果患者出现皮疹伴瘙痒,不要把二者同时列为一个不良反应,应当分类描述为“皮疹;瘙痒”, 对于皮疹的发生部位、大约形态进行描述; 2.如果患者发生多种过敏反应,就不用分类描述,直接描述为“过敏反应”或是“过敏样反应”;不属于过敏反应的其他症状,应当分类描述; 3.如果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就必须描述患者的临床表现(包含呼吸道阻塞、微循环障碍、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皮肤过敏症状)及体征; 例如头晕、面色苍白、呼吸困难、胸闷、腹痛、出汗、脉搏增快及血压下降等;此时相应的体征进行描述,如体温、心率、血压、呼吸频率等;还包含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的症状和体征的动态变化。 4.如果患者出现血象异常,要将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相应指标、实验室检查进行描述; 例如患者白细胞降低,此时就需要提供患者入院时(或服药前)白细胞指数,服药后发生不良反应是监测的白细胞指数以及采取措施停药后患者白细胞有所恢复的指数。

5.如果患者出现消化道反应,例如腹泻、呕吐等,请具体描述一哈相关的症状; 例如腹泻,一日几次、什么性状;呕血,一日几次、颜色等性状;呕吐,一日几次、内容物是什么。 二、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转归 1、药品不良反应发生以后,主要采取的治疗措施要进行描述。例如立即停药,给与抗过敏治疗(过敏反应)、给与升白细胞治疗(白细胞下降)、给与物理降温(高热)等对症治疗。具体的治疗措施,例如给与地塞米松10mg肌肉注射,要尽量详细描述对症治疗的药物及剂量。 2、药品不良反应的转归,要尽量描述采取对症治疗之后患者的转归。有的医疗机构在患者刚刚发生不良反应,采取措施尚未缓解的时候就立即上报,这种是不规范的。 国家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上报时限。大家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完整的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上报。 备注:提供一个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写模板(见附表),供大家参考。

不良反应事件

国内8大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随着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显现,政府越来越重视各级政府成立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降低药物的危害。 1.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 2001年,通过药物不良反应(ADR)监测发现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可能会引起白血病 2. 苯甲醇可能导致儿童臀肌挛缩症 2002年,发现苯甲醇可能导致儿童臀肌挛缩症 3. 菌甲素注射液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 2006年4月,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ADR监测和报告系统发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使用“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原因是二甘醇的肾毒性。 4. 欣弗事件 2006年7月,青海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监测和报告系统发现患者使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症状: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原因是安徽华源违反规定生产,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该事件涉及15个省份,9人死亡,80人出现不良反应。 5.甲氨蝶呤引起神经损伤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部分白血病患儿,在使用甲氨蝶呤后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暂停使用部分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 6.刺五加注射液致人死亡案例 2008年10月6日,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6名患者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之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例死亡。紧接着,红河州蒙自、泸西两县也相继出现了患者使用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不良反应情况。7日,卫生部通知停用该注射液。湖北累计150人发生不良反应。全国多地发现不良反应事例。同年10月,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通报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批号的部分样品有被细菌污染的问题。 7.茵栀黄注射液严重过敏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新的□严重□一般□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个人□编码□□□□□□□□□□□□□□□□□□□单位名称:部门:※电话:※报告日期:年月日 ※电话: ◇不良反应/事件分析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事件是否消失或减轻?是□否□不明□未停药或未减量□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是□否□不明□未再使用□ PS: 用法用量: 用量:___(毫升、微升、毫克、微克、粒、片、等……) 给药途径:____(静滴、肌注、皮下注射、口服、含服、外用等……) 不良反应/事件需填写具体症状,如: 皮肤反应:皮疹、斑丘疹、皮炎、荨麻疹、风团、水疱、瘙痒、面部水肿、眼睑水肿、皮肤红肿、硬结、局部发热、皮肤发冷、出汗、出血点、皮肤潮红等 胃肠道反应:恶心、反胃、反酸、呕吐、腹痛、腹胀、腹泻、大便次数增加、胃不适、便秘、便血、口干、口(舌)麻木、口腔金属味、消化道出血、胃溃疡、大小便失禁等 全身系统:胸闷、发热、寒战、颤抖、抖动、乏力、食欲不振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麻木、抽搞、癒痛、感觉异常、意识模糊、意识丧失、晕厥、牙关紧闭、反应迟钝、嗜睡、兴奋、坐立不安、烦躁、幻觉等 心血管系统:心慌、心悸、心律失常、心电图异常、心区不适、心动过缓、心脏停搏、紫绀、血压降低、血压升高、休克等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咽喉不适、喉头水肿、咽喉发紧、喉部窒息感、舌水肿、哮喘等 肾功能:肾功能异常、无尿、少尿、排尿困难、肾衰竭等 肝功能: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黄疸、肝功能衰竭等。 其他:静脉炎、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硬结;牙龈出血、鼻出血(主要针对抗凝血药和容易导致出血的药面色苍白、月经紊乱、耳鸣、味觉异常、肌肉疼痛、骨髓抑制(血小板、白细胞、粒细胞等减少)、 肌肉痛、胸痛、腰痛等。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渗出性红斑、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 ?胃肠系统损害:消化性溃疡、胃肠道出血、呕血、肠梗阻 ?呼吸系统损害: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抑制、呼吸困难、喉水肿、肺水肿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锥体外系病、张力亢进、语言障碍、舌麻痹、脑水肿、惊厥、昏迷 ?红细胞异常:溶血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 ?心率及心律紊乱:心脏停搏、房颤 ?心血管系统一般损害:紫绀、体位性低血压、高血压、低血压 ?白细胞和网状内皮系统异常: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 ?心外血管损害:脑出血、过敏性紫癜 ?肝胆系统损害:肝炎、肝细胞损害、肝功能异常 ?神经紊乱:谵妄、意识模糊 ?血小板和出血,凝血障碍: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非特异性出血 ?泌尿系统损害:血尿、肾功能异常、排尿困难、尿潴留、急性肾衰竭 ?代谢和营养障碍:痛风、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血糖昏迷、低血糖、低血钾、低钠血症 ?肌肉骨骼系统损害:肌痛、肌病、横纹肌溶解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二期)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二期) 本期通报内容: 警惕感冒通(片剂)的出血性不良反应 龙胆泻肝丸与肾损害 阿司咪唑的不良反应与药物相互作用 酮康唑与肝损害 安乃近的严重不良反应 甲紫溶液的安全性问题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安全性问题 噻氯匹啶与再生障碍性贫血 氯氮平与粒细胞减少症 警惕感冒通(片剂)的出血性不良反应 感冒通主要成分为双氯酚酸(15mg),人工牛黄(15mg)及氯苯那敏 (2.5mg)。本品多年来广泛用于治疗头痛、发热等感冒症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库中,关于使用感冒通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主要有上消化道出血、血尿、过敏反应等,其中血尿219例,上消化道出血9例,急性肾功能衰竭6例,死亡2例。典型病例如下: 一男性患儿,5岁,因发热、流涕2天口服感冒通片,日3次,每次1片,服药第二天出现肉眼血尿,停服感冒通,给予10%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加5%碳酸氢钠 40毫升静脉点滴,2天后血尿消失。 一男性患儿,5岁,因轻咳、流涕服感冒通1片,6小时后全身皮肤出现散在瘀点及瘀斑,次日再服一片,全身呈大片鲜红色瘀斑,伴有鼻衄,胃区隐痛,不适,呕吐咖啡样胃内容物2次,约150毫升,小便色深如浓茶,血尿,蛋白(++++),红细胞(+++),大

便常规:柏油样,潜血强阳性,入院后,停用感冒通,经输血、地塞米松、维生素、青霉素等治疗,痊愈出院。 现有资料提示感冒通可能引起血尿。鉴于此,建议感冒通的临床应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避免大剂量、长疗程服用。老年人、儿童、肝肾功能下降者、有出血倾向及对非甾体抗炎药及抗组胺药过敏的患者尤应谨慎。 龙胆泻肝丸与肾损害 龙胆泻肝丸是由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制备而成的中药复方制剂,广泛应用于临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库中,有关长期使用龙胆泻肝丸引起肾损害的病例报告12 例。典型病例如下: 一女性患者,48岁,因卵巢囊肿从1998年6月开始间断服用龙胆泻肝丸6g,每日三次,共服约20盒。2000年1月5日患者出现双睑浮肿,双下肢凹陷性水肿,自觉乏 力,夜尿增多,继之出现蛋白尿。入院检查:血压200/100mmHg尿蛋白75mg/d1,尿糖 100mg/d1; Cr 392.60 卩mol/L , BUN 18.20mmol/L , HCO3-18.60mmol/L , 24hCCr 24m1/min ; 尿浓缩功能:6AM 1.018 8AM 1.016 10AM 1.016。B超显示:双肾体积偏小,弥漫性病变。临床诊断为肾小管间质性肾病。经治疗23 天后,患者病情平稳。 近年来国内外研究者对关木通中的马兜铃酸深入研究,发现马兜铃酸有明显的肾脏毒性,龙胆泻肝丸处方中含有关木通,考虑龙胆泻肝丸引起的肾损害可能与关木通中的马兜铃酸有关。 建议龙胆泻肝丸的临床应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避免大剂量、长疗程服用。肾功能不好者、老年人、儿童、孕妇等人群使用应谨慎,治疗期间应注意肾功能监测。 阿司咪唑(片剂)的不良反应与药物相互作用 阿司咪唑是一种长效、无镇静作用的抗过敏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 心 其中严重的过 数据库中,有关阿司咪唑的可疑不良反应以过敏反应和心血管系统反应为主,敏性休克7 例,心律失常5 例,心律失常的患者中4 例为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典型病例如下: 一女性患者,1 5岁,口服阿司咪唑10mg/ d,连用10个月,引起晕厥反复发作,持续3d;接着发生虚脱、伴室性早搏,QT间期延长,I级房室传导阻滞,随后发生

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六运湖农场医院 2015年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2015年,我院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的开展,经我院院务会决定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长秦梅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院,以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报工作。 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年初就联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推动监测报告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根据师市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全院ADR 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成

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点);明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院与师市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和督报制度,规定每月的26日为报送日,各科室在规定日期集中报送监测信息,杜绝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库,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延伸到团场零售药房。各信息员要做到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使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培训,我院派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收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师市药监局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同时又多次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学习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法规和ADR相关知识,明确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截止2015年11月,我院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病例15例,其中12例药品不良反应,3例器械不良反应,完成了2015年任务,同时,对各个监测站、点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以上是我们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所采取的几点做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模版)

附表1 药品不良反应 / 事件报告表(书写模版)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部分项目填报注意事项 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名称及描述 1.如果患者出现皮疹伴瘙痒,不要把二者同时列为一个不良反应,应当分类描述为“皮疹;瘙痒”, 对于皮疹的发生部位、大约形态进行描述; 2.如果患者发生多种过敏反应,就不用分类描述,直接描述为“过敏反应”或是“过敏样反应”;不属于过敏反应的其他症状,应当分类描述; 3.如果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就必须描述患者的临床表现(包含呼吸道阻塞、微循环障碍、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皮肤过敏症状)及体征; 例如头晕、面色苍白、呼吸困难、胸闷、腹痛、出汗、脉搏增快及血压下降等;此时相应的体征进行描述,如体温、心率、血压、呼吸频率等;还包含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的症状和体征的动态变化。 4.如果患者出现血象异常,要将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相应指标、实验室检查进行描述; 例如患者白细胞降低,此时就需要提供患者入院时(或服药前)白细胞指数,

服药后发生不良反应是监测的白细胞指数以及采取措施停药后患者白细胞有所恢复的指数。 5.如果患者出现消化道反应,例如腹泻、呕吐等,请具体描述一哈相关的症状; 例如腹泻,一日几次、什么性状;呕血,一日几次、颜色等性状;呕吐,一日几次、内容物是什么。 二、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转归 1、药品不良反应发生以后,主要采取的治疗措施要进行描述。例如立即停药,给与抗过敏治疗(过敏反应)、给与升白细胞治疗(白细胞下降)、给与物理降温(高热)等对症治疗。具体的治疗措施,例如给与地塞米松10mg肌肉注射,要尽量详细描述对症治疗的药物及剂量。 2、药品不良反应的转归,要尽量描述采取对症治疗之后患者的转归。有的医疗机构在患者刚刚发生不良反应,采取措施尚未缓解的时候就立即上报,这种是不规范的。 国家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上报时限。大家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完整的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上报。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201501)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第201501期) 2015年1月9日 警惕苯溴马隆的肝损害风险 编者按: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期通报的是苯溴马隆的肝损害风险。苯溴马隆临床上主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的治疗。上世纪70年代苯溴马隆首先在法国上市,2003年国际上报道该药导致严重肝毒性后,陆续在一些国家撤市,目前苯溴马隆在德国和日本、新加坡等一些亚洲国家使用。苯溴马隆在我国临床上主要用于痛风和高尿酸血症的治疗,在风湿免疫科、内分泌科、肾内科等应用较广泛,且在2013版的《高尿酸血症和痛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中被推荐使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分析显示,苯溴马隆的严重不良反应中肝损害问题比较突出。为使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公众了解苯

溴马隆的肝损害风险,特以专刊形式通报此品种。本通报旨在提醒广大医务人员在使用苯溴马隆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避免同其他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同时使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临床安全用药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警惕苯溴马隆的肝损害风险 苯溴马隆是一种排尿酸药物,它是通过抑制近端肾小管对尿酸的重吸收,以利于尿酸排泄,从而降低血中尿酸浓度的。临床上主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上世纪70年代苯溴马隆首先在法国上市,2003年国际上报道了该药严重肝毒性后,陆续在一些国家撤市,目前苯溴马隆在德国和日本、新加坡等一些亚洲国家使用。我国上市的苯溴马隆主要是片剂和胶囊剂,规格为50mg。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中收到苯溴马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33例,不良反应/事件主要为胃肠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全身性损害、肝胆系统损害、泌尿系统损害等。 一、严重病例报告情况 苯溴马隆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23例,占该药品整体报告的4.31%,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肝功能异常8例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国家)

制表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新的□严重□一般□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个人□编码□□□□□□□□□□□□□□□□□□□ 单位名称:部门:电话:报告日期:年月日

◇不良反应/事件分析 1.用药与不良反应/事件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有□无□ 2.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是□否□不明□ 3.停药或减量后,反应/事件是否消失或减轻?是□否□不明□未停药或未减量□ 4.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是□否□不明□未再使用□ 5.反应/事件是否可用并用药的作用、患者病情的进展、其他治疗的影响来解释?是□否□不明□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引起死亡□ ②致畸、致癌或出生缺陷□ ③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④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编码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县(区)单位年代流水号 □□□□□□□□□□□□□□□□□□□ 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 单位编码第一位如下填写:医疗机构1、军队医院2、计生机构3、生产企业4、经营企业5。 个人报告单位编码一栏填写6000 ◇注:通用名称一栏,首次获准进口5年内的进口品种用*注明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二层通信地址: 邮编:100061 邮编: 电话:(010)67164979 电话: 传真:(010)67184951 传真: E – mail :report@https://www.360docs.net/doc/0f7350073.html, E – mail: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操作规范流程

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经调查处理后的数据及时准确的上报,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文件。 围:适用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填报操作。 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督专员执行本操作规程,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管理。 容: 1.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 报告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的上报时间: 2.1一般药品不良反应:应在发生后30日报告; 2.2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在15日报告; 2.3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中死亡群体事件调查表先或即时通讯等方式联系市中心,经组织核查为真实后,按照要求再进行在线填报;

2.4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登入地址: 电信用户:211.103.186.220 联通用户:114.255.93.220 也可百度搜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点击进入; 如下图: 填写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入”系统; 4.报告表的上报与填写: 4.1登录系统后查看首页,页面左侧显示的是所有功能树, 中间显示的是公告通知和预警信息,下面显示的是提醒信 息等; 首次报告:个例不良反应上报,使用此功能模块。 严重跟踪报告:对本企业已上报的严重报告表进行跟踪操 作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报告表检索:查看本企业已上报的报告表时,使用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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