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部分专业为五年)。
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即在3-8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获准毕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在我校修读本科专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课程设置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三类;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核心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课程包括集中进行和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七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一)课堂教学:每标准学期(16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习题课、实践/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二)实践教学: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1次(2-3小时),8周计1学分;(三)创新学分: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或发明创造、重要竞赛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可以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修业年限内累计不超过4学分。
大学学分制实施计划方案及对策

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为学习计量单位,用学分来规定和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及学习进度的富有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基本标准。
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教学制度具有弹性和灵活性,其教学运行方式具有柔性。
国外的教学实践表明,学分制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培养个性,同时可有效地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生源差异。
最重要的是,学分制给学生提供了相对宽松和自由的学习环境,有利于培养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有较强的终生学习能力及社会适应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现根据省教育厅的批示和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实际经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教高〔1998〕2号附件一《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和教育部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现代人才质量观。
从“重专业、轻素质”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
构建“加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础,拓宽基础和专业口径,注重学生自学、思维、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的人才培养摸式,继续深化教学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在教与学的关系上,坚决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做到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掘学生的潜能;在运行机制上,加大选修课的比例,增加学生“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专业、选择专业方向、选择学习进程”的自由度。
建立以“选课制”为中心,导师制和主辅修制为辅助,既开放灵活又科学规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按学分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
在规定的弹性学制期限,学生只要获得毕业所需要的最低学分数、并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即可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齐鲁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齐鲁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管理办法,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选课为前提,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
专业注册学费是指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是指以学生修读的学分为计算基础收取的学费。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五条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学生需求情况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基本学费总额-专业基本学分数×100)÷基本修业年限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年计收,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第六条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为100元。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七条学生在每学年初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并按年平均修读学分预付学分学费,每学年末按照实际修读课程学分结算学分学费。
第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交清专业注册学费和预付学分学费后方可注册。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交纳学费的,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提交贷款证明后,方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
第九条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结算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学分学费。
新生报到期间因故退学的,退还全部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
新生报到期限为两周。
第十条学生因故休学的,参照退学退费规定退还相关费用。
复学的,按就读年级学费标准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和预付学分学费。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转入专业的注册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低于原专业的,差额部分转入下学年注册学费;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的,按差额补交。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适应新一轮教学改革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学分制订原则第三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也是衡量学生学习进程与决定能否毕业的依据。
总学分以大多数学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可以完成的课程总量为基准来确定。
四年制本科专业根据不同的专业,其最低修读总学分为160-180学分,其中必修课(包括各类必修课)学分占70%左右,选修课(包括各类选修课)学分占30%左右。
第三章学分的计算第四条课程的学分数以授课学时为依据来确定,一般按标准学期周学时数计算。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采取“2舍3入”、“7退8进”的取舍原则。
具体计算方法为(教学周数一般以16周计算):1.理论教学:课程学分=课程学时÷16周;2.体育课、实验课、音乐课、美术课等:课程学分=课程学时÷(16周×2或16周×1.5);3.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为1学分,一般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5.网络课程的学分计算原则另行规定。
第四章学分的取得第五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必须经过考试,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
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
第六条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
补考及格课程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记载,并取得相应学分;补考不及格,必须申请重修该课程,直至取得学分。
第七条学生根据《泰州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申请缓考的课程,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学生根据《泰州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申请重修的,课程成绩以原成绩与重修成绩中最好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免修某些学科专业课程。
齐鲁工业大学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 (2)

齐鲁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字[14/15-Ⅰ]3号
齐鲁大学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方案
自2013级开始,我校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
现将有关实施方案如下:
我校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入校后一般按照高考英语成绩分级:“国际班”为班;其他普通本科专业(不含艺术类、高职类),视具体情况分成B级班和C级班,实行动态管理。
B级班大学英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一年后B级班学生可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如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学生可免修大学英语3和大学英语4并获得其相应的学分而且具有参加英语类通选课的资格,第二年可以参加学习英语类通选课.第一学期期末英语考试不及格或第一学年后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的B级班学生转入C级班学习.
C级班大学英语课程学习时间为两年,但期间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课堂表现等综合情况推荐部分优秀学生转入B级班学习,外国语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
两年后C级班学生可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如成绩达到425分,学生之前所有不及格的英语课程可认定为重新学习合格,并记载60分.同时也可以申请参加英语类通选课.
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之前,为确保正常毕业,大学英语1、2、3、4课程补考后仍出现不及格的同学,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重新学习。
毕业前,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达到一定成绩标准(雅思5.0、托福60分,其他水平考试标准由外国语学院确定)后,也可将学生之前所有不及格的英语课程认定为重新学习合格,并记载60分.
齐鲁大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

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体系,突出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今年评聘中,将科研和教学成果进行量化评价。
具体办法如下:一、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改项目、教学获奖、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部分。
2、任现职期间所承担的1个标准学时为1分。
教学工作量分值按照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的分值计算。
3、任现职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标兵、师德标兵、青年教学优秀奖等称号的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值上浮50%。
4、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项目的分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计算。
参与人员的教研论文、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分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教材分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二、科研工作1、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部分。
2、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科研工作的量化计算分别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理工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17号)、《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18号)及补充规定、《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齐鲁工业大学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齐鲁工大党字〔2015〕44号)、《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参与人员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专利分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著作分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三、总分计算按照教学工作分值与科研工作分值之和计算。
四、分值查询申报人员可到人事处或教学单位查询本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赋分情况。
附一注:1、按照自然位次进行计分。
2、论文只计算前三位分值;若论文存在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得分比例=(第一作者得分比例+通讯作者位次得分比例)÷2。
某某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学生学完某一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实行导师制管理。
导师根据所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以主修专业为主确定修业计划、修读课程、学习进程、发展方向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来校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参军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服役期满后,可在退役当年或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我校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如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不具有学籍。
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响应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总结成果,分析问题,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明确教学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建立健全学生学习动力机制和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改革目标1.改革和完善教学组织模式、学籍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分制为核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2.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选课制为基础,导师制为重要保证,包括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学分互认制、重修制、主辅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
3.完善按学年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予学位的管理模式,赋予学生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时间的权利,搭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平台。
4.深化教育教学、人事、财务和后勤管理等制度的改革,积极整合、利用、挖掘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贯彻因材施教,实施分级教学和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1.优化课程结构,压缩毕业学分要求。
认真规划课程设置,建立动态、融会贯通和可持续发展的课程体系。
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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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响应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总结成果,分析问题,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明确教学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建立健全学生学习动力机制和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改革目标1.改革和完善教学组织模式、学籍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分制为核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2.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选课制为基础,导师制为重要保证,包括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学分互认制、重修制、主辅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
3.完善按学年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予学位的管理模式,赋予学生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时间的权利,搭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平台。
4.深化教育教学、人事、财务和后勤管理等制度的改革,积极整合、利用、挖掘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贯彻因材施教,实施分级教学和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1.优化课程结构,压缩毕业学分要求。
认真规划课程设置,建立动态、融会贯通和可持续发展的课程体系。
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以内。
各专业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专业任选课)和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其中,通识课程模块60学分,包括通识必修课程(50学分)和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两个模块;学科专业基础课程40学分左右;专业课程40学分左右;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30学分左右。
各类实践环节占总学分基本比例为27%(理工医类)和17%(文法经管类)以上。
2.优化课程体系,打造特色专业。
进一步完善优化通识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课程质量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以学生为主体,家长、用人单位、二级学院、教师等围绕人才培养质量与需求进行的全方位质量监控体系;着力加强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将其与特色专业建设相结合,并作为全校新时期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打造特色。
以创新课程体系建设为龙头,形成一批优质教学资源。
3.尊重个体差异,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加强课程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压缩必修课学时,增加选修课程学时,完善第二专业(双学位)制度。
(二)以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为核心,为学生成长成才和个性发展提供条件1.建设优质的教学资源。
以特色专业、创新课程体系、质量工程等作为重点建设领域,将学生学术能力创新平台、国际资源平台、网络、图书、实验实训、教学研究等作为重点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先进课程资源建设,搭建更多的网上教学平台,吸引更多的教师和学生利用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
通过引进优质课程资源,努力提升课程教学现代化水平。
加强网上教学,推进“MOOCs”教学,加大课程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增加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积极构建与新型教育模式相适应的课程教学平台,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入。
2.建立灵活的学分替代机制。
增加同类课程的数量,制定学分替代办法,为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选择课程提供条件,增加学科前沿课程,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未来发展选修课程。
充分利用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竞赛取得的成果,按照一定的方式计入学生的素质学分。
(三)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由教务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学院配合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保证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1.建立满足学分制运行的教学管理系统。
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管理、排课选课管理、注册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考试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资源管理、信息发布反馈、网络办公等子系统。
建立从学生入校、注册,开展日常教学、管理、服务,到毕业、就业整个过程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相结合。
2.改革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注册后方可选修课程、参加考试;实行学业预警制度,对一学期累计学分不能达到修读要求的学生予以学业警告,连续两次被警告者,进行休学处理;制订公平、公开、公正的转专业细则,适度放宽转专业的条件、适度提高转专业的比例,为学生个性发展、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细化学生毕业、学位授予的资格和条件,确保毕业生质量。
3.建立学分制选课平台。
加强课程中心平台建设,建立符合学分制选课需要的学院—专业—课程一体化的选课平台。
学生可以根据需要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中自主选课。
建立实验预约平台,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实验的要求,自我选择实验内容和时段。
4.建立学分绩点管理新方法。
改革成绩记录机制和学分绩点计算方式,出具新版成绩单。
修订相关规章制度,使新的成绩记录机制与学校其他工作如奖学金评定、优秀生源推荐等相衔接。
5.完善学生评价为主题的质量监控体系。
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学生评教制度,并以此为基础改革和完善教师教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6.推进主辅修制。
充分利用学校的专业优势,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辅修其他专业的条件,允许一定比例的学生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等,申请跨学科转专业,其中主修专业已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和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学分数可以认定为辅修专业学分数。
鼓励学生跨学院辅修其他专业、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创造条件开展高校之间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工作。
7.实施班主任制和导师制。
班主任和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上教导、学业上引导、生活上指导,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全程关怀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班主任和导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结合学生的志向、兴趣和特长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指导,以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8.制定学分制下的学费收取及管理办法。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收费管理制度。
四、组织和保障(一)成立学校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牵头,分管财务、人事、学工、后勤、信息网络的校领导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学校学分制改革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使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分制改革的具体实施。
(二)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以部门领导牵头的改革实施工作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配合,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1.教务处:负责完善学生选课、课程建设等平台的建设,完善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学分制改革任务目标,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确保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开展,建立完善以学分制为核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2.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要以学生学习为核心开展工作,根据学分制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探索与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相适应的学生工作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健全与新的教学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学生资助体系和综合考评制度。
3.计划财务处:根据教学资源需求,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在教学经费下拨、使用、管理等方面结合实施学分制的实际情况,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4.人事处:加大教师引进与培训力度,建立相关考核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分制改革。
5.后勤管理处:进一步挖掘教室资源,加强教室和相关教学设施的维护,保障已有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效益。
6. 网络中心:为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7.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领导牵头的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实施工作组,制定适合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管理。
同时在教学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合理配置以适应学分制要求。
(三)升级现有的教务管理系统,为学分制改革提供条件保障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教务管理系统,实现服务的个性化与精细化,保证学生的无障碍选课。
系统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管理、学生选课管理、辅修管理、实验管理、毕业设计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教师教学评价等多个子模块。
从学生入学、日常教学管理以及毕业、就业,形成一套系统的运行机制,为学生学习的完整性、系统性提供保障,对整个学习过程进行约束,实现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五、时间安排学校将从2015级新生开始实施学分制。
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1.2015年5月,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职责;2.2015年6月,修订和完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3.2015年8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9月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