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3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01.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B.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C.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D.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物业服务合同。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故A错误。
B项:该解释第7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知,B项正确。
C项:该解释第8条规定:“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由此可知,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C项错误。
D项:该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错误。
2.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
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A.相邻权B.地役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宅基地使用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
2021年《刑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

2021年《刑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单选题1.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应认定为()。
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非法集资罪D、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答案:D2.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受贿罪不同于单位受贿罪。
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B、行贿罪不同于对单位行贿罪。
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对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C、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来往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D、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以贪污数额最高的一次为标准进行处罚答案:D3.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患系统罪答案:A4.无业游民王某,平时喜欢恶作剧取乐。
一天,王某见一头公牛在村头吃草,便寻来一挂鞭炮绑于牛尾并点燃,公牛遭惊吓,发疯般冲向王某,王某急忙逃避。
公牛紧追不舍,眼看即将追上,情急之下,正某拉过旁边一名老太太刘某挡在身前,导致刘某因惊牛严重冲撞而死亡。
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A、王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B、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D、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答案:C5.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犯罪的一般客体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直接客体D、犯罪的对象答案:B6.甲与乙开玩笑时持塑料匕首追逐打闹,乙的朋友丙路过,见甲持匕首“追杀”乙,以为甲要持刀杀乙,遂持刀将甲砍成重伤,丙的行为是()。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即将进入尾声,已经报名考试的考生,想必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今年法考客观题实行全国机考,不熟悉计算机的考生,多做模拟练习,尽快熟悉机考环境,避免操作丢分。
一、单项选择题1.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医闹”仍时有发生。
之后,该县政府倡导发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答案】C【解析】A选项错误。
医疗卫生属于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
本题中,对于医患纠纷,政府采取的措施是购买第三方的调解服务,用公开、透明、公正的方式,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
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B选项错误。
医闹的解决需要政府与全社会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从源头治理医闹既需要改善医疗服务条件,也需要引入法治手段。
在这一过程中,仍需强化对医患纠纷中违法行为的打击,仍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对正常医疗秩序的保障作用。
C选项正确。
医闹的存在首先说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对医患纠纷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其次说明患者及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后不愿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纠纷,甚至个别患者及家属希望通过“闹”来满足其不合理要求。
这两方面均反映出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法律的权威作用确实有待加强。
D选项错误。
第三方社会组织处于“医”与“患”之间的中间地带,在利益关系上处于中立地位,三者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由第三方社会组织出面有利于在矛盾直接冲突的医、患双方间斡旋、调解,有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3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361.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
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处理。
A项:《人民调解法》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知当事人只能针对调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A 项正确,B项错误。
C项:《人民调解法》第33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的调解协议未经过司法确认,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项错误。
D项:《人民调解法》第8条第2款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由此可知调解委员会并不是必须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调解D项表述错误。
2.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
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
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
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喜欢。
一、(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 ACD【解析】《监督法》第14、25、27、38条。
二、(不定项选择题)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
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毒品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
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
(事实六)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ABC【解析】在丁为逃避刑事责任要王某顶罪,并对给付财物不拒斥的场合,不能认为其被恐吓,且替人顶罪时获取报酬虽然违反,但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场“交易”,王某向丁索要财物符合‘‘交易惯例”,A项错误。
在没有欺骗行为就不会使对方丧失对财物的占有的场合,即便被害人是基于不法原因给付财物,行为人也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
在对向犯中,存在立法上只处罚一方的规定,贩卖毒品罪即仅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尤其是不处罚为自己吸食而购买毒品的人(立法者意思说),C项错误。
王某为自己吸食而将毒品藏在自己家中的,其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极其有限,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不构成犯罪,D 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7-3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7-30
1.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
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
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
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答案】D
【考点】支付令
2.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
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答案】D
【考点】保全措施的解除、举证时限、合议庭的组成、二审。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81.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
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
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进入2017年,紫霞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于8月决定收购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用于职工奖励。
关于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公司此次可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上限为100万股B.公司可动用任意公积金作为此次股份收购的资金C.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可在两年内完成实施对职工的股份奖励D.如在2017年底公司仍持有所收购的股份,则在利润分配时不得对该股份进行利润分配【答案】D【考点】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解析】《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A项错误。
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万股,用于激励的总额不得超过5%,即50万股。
B项错误。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C项错误。
应当在一年内转让股给职工。
D项正确。
该股份是激励员工的,不能用于利润分配,说法正确。
2.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
甲国法院缺席判决朗曼10年有期徒刑。
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
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法院判决生效后,甲国可派出军队进入乙国捉拿朗曼,执行判决B.乙国可以给予朗曼庇护C.乙国有义务给予朗曼庇护D.甲国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乙国有义务将朗曼逮捕并移交甲国【答案】B【考点】引渡与庇护【解析】根据主权平等原则,在判决生效后甲国也不能派军队进入乙国,这是侵犯乙国主权的行为,A错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3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381 •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
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走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走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答案】C、D(法条更改所致)[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管辖和回避程序。
A项:王某涉嫌刑讯逼供罪,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的规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据此可知,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法第21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因此,A项说法正确。
B项:《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直人员的回避作出决走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B 项说法正确。
C项:《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走;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走。
〃因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案的侦查人员为检察人员,因此王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走。
C项说法错误。
D项:根据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走:〃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走,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由新法条可知,王某作为侦查人员无权申请复议,D项在法律修改前是正确的,根据现行法律,D 项说法错误。
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 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答案】无[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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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8-33
1.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
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
李某不服,申请复议。
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
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再审
B.决定再审
C.裁定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申请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审判监督解释》)第19条中:“人民法院经审查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径行裁定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或者超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新法为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
《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
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由此可知,李某提起再审的理由超出了《民事诉讼法》的在审事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D项符合题意。
2.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的范围和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由此可知,甲乙之间关于遗产继承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