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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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药品的基本知识一、制药人员应遵守的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九届人大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修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令颁布,自2001年12月1起实施。

(二)共十章106条:总则、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二、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所需的证件和条件(一)主要证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营业执照(其它相应: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等)(二)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具有及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工艺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药剂学特点三效、三小、五方便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剂量小、毒性小、用量小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方便、贮存方便、携带方便、服用方便。

四、药品(一)概念: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有下情形之一的药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三)假药1、有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及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据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而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药物的分类:介绍药物的分类方法,如按照药理学分类、按照临床应用分类、按照化学结构分类等。

2. 药物存储和采购:了解药品存储的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线、通风等;掌握药品采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3. 药品命名规则:了解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商品名等,以及药品命名的规则和分类。

4. 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和药物代谢:介绍药物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药代动力学和药物代谢的基本概念和过程。

5. 药品的剂型和给药途径:学习不同剂型的药品(如片剂、胶囊、注射剂等)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以及常见的给药途径(如口服、皮下注射、静脉注射等)。

6. 药品的药理学作用和不良反应:了解药物的药理学作用和作用机制,以及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7. 药品的剂量和用药注意事项:学习合理用药的原则,掌握药品剂量的计算方法,以及用药的注意事项,如用药时间、禁忌症、特殊人群用药等。

8. 药物的质量控制和药品法规:了解药物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学习药品法规和药品注册的相关知识。

9. 药学伦理和临床试验:学习药学伦理和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和步骤,了解药物上市前的评价和监管过程。

10. 常见药物的临床应用:介绍一些常见的药物及其临床应用,如抗生素、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药品基础知识培训内容,可以根据受训者的需求和背景适当调整和扩展。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题目1:药物的定义是什么?
答案1:药物是指经过研究开发、生产并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缓解疾病的物质或组合物。

题目2:以下哪种药物属于处方药?
A.感冒药
B.阿司匹林
C.亲水性霉素
D.维生素C
答案2:C.亲水性霉素
题目3:以下哪种药物属于非处方药?
A.阿司匹林
B.水杨酸乳膏
C.潘托拉唑
D.氨茶碱片
答案3:B.水杨酸乳膏
题目4:以下哪一项属于药物的剂型?
A.药物的重量
B.药物的纯度
C.药物的剂量
D.药物的制剂形式
答案4:D.药物的制剂形式
题目5:什么是药代动力学?
答案5:药代动力学是研究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的学科。

题目6:什么是药物的半衰期?
答案6:药物的半衰期是指药物在体内代谢、排泄或分布减少一半所需的时间。

题目7:以下哪种药物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A.头孢克洛
B.普利君
C.维生素B12
D.丁胺卡那
答案7:B.普利君
题目8:以下哪种药物属于镇痛药?
A.已非那尼定
B.维生素C
C.氟伊替康
D.雷贝拉唑
答案8:C.氟伊替康
题目9:以下哪种药物属于抗生素?
A.对乙酰氨基酚
B.维生素D
C.阿司匹林
D.青霉素
答案9:D.青霉素
题目10:药物的副作用是指什么?
答案10:药物的副作用是指除了治疗主要疾病之外,对身体产生的其他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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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宣传应当遵循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不得以虚假实验数据、病例等手段误导公众。
药品的广告与宣传规范
感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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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不良反应的发生
关注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安全信息,及时了解所使用药品的安全性状况。
药品安全信息的获取
药品的不良反应与处理
04
药品的储存与保管
药品的储存条件
温度
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高温或低温导致药品变质。
湿度
药品应存放在相对湿度适宜的环境中,避免过于潮湿或干燥,以免药品受潮或失水。
联合用药
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或肝肾功能不全者,应特别注意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特殊人群用药
药品的使用方法
密切关注药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皮疹、恶心、呕吐、头晕等。
不良反应的识别
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处理。
不良反应的处理
通过合理选用药品、控制用药剂量和频次等措施,预防不良反应的发生。
指药品与其他药物或治疗手段联合使用时,产生的协同治疗效果。
协同作用
药品的作用机制
药品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适应症:指药品被批准用于治疗的主要疾病或症状。
03
药品的选用与使用
药品的选用原则
优先选用已证明安全有效的药品,避免使用疗效不确切或副作用较大的药物。
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更为合理的药品,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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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药品概述 药品的成分与作用 药品的选用与使用 药品的储存与保管 药品的安全与监管
01
药品概述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基本知识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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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药品有效期的计算:
是从药品的生产日期(以生产批号为准)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
到效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药品不得使用。
药品 国药准字Z36021817 非药品 国食健字G20070369(蓝帽子)保健食品 ×卫健用字 保健用品 ×卫食字(QS标志) 食品 ×卫消准字 消杀用品 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号 医疗器械
02
04
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的生产合法性的标志。《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H-化学药品 Z-中成药 S-生物制品
B-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品
J-进口分包装药品 T-体外化学诊断试剂
质量不好的药品,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给人 民生命和财力都会带来不可 弥补的损失。因此,国家除 制订了药品标准外,还制订和颁布了《药品管理法》对 药品质量施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的限时性。药品的限时性有两个概述,一是 人到病时方用药,药品生产部门和经营部门平时应有适 当数量的生产和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二是 药品都有失效期,一旦有效期到达,即行报废销毁,绝 不能使用,有的药品有效期很短,且用量少,无利可图,即使如此也要保证生产、供应,适量储备,以防急用。
药品的特殊性
药品的特性
1药品是特殊的商品 药品是直接用于人体的防治疾病、解除患者痛苦、挽救患者生命的物质;虽然直接用于人体,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自己选购,而是经医生诊断开处方而后购买;药品是生理活性物质,用很小的剂量(g、mg、ug)即可发挥局部或全身使用;使用药品必须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否则,不仅不能祛病,反而还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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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基本知识培训第一章药品基本常识一、药品名称二、药品的特殊性三、药品法规四、药典简介五、特殊药品六、进口药品的管理七、药品的有效期一、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包括: 通用名汉语拼音英文名商品名曾用名通用名药品的通用名是药品的法定名称。

通用名的特征: 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 具有通用性,以便于国际交流。

商品名上市药品可以拥有自己的商品名,是生产企业的商业需要。

曾用名是原地方药品标准所收载的药品通用名,即曾用名是原药品名称的通用名。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曾用名只能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

商品名与注册商标的区别商品名由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商标由国家工商局批准; 商品名由国家药监局进行行政保护,注册商标则由国家法规进行专利保护;在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商品名可以标示在版面的中间位置,商品名的每个字体的面积可以是药品通用名每个字体面积的2倍;注册商标只能标示在药品通用名称的左上角或右上角,注册商标每个字体的面积不能大于药品通用名每个字体的面积。

如果把商品名注册为注册商标,则兼有两者的特点,如本公司的劲通,既是商品名又是注册商标。

二、药品的特殊性专属性:药品专用于治病救人,但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什么病用什么药,不象一般商品那样,彼此之间可互相替代。

两重性:药品用之得当,可以治病,用之得不当,可以致病。

质量的重要性:药品是治病救人的,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因此,药品只能有合格品,不能有等外品和次品等。

限时性:药品是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就不能使用。

三、药品法规药品标准产品批号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药品标准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我国的药品标准分三类:中国药典、局颁标准和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现已经废止,按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只能流通使用至2003年12月30日为止。

产品批号定义:在一定生产周期经过一系列加工过程所制得质量均一的一组药品为一个批号。

药品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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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基础知识培训资料一、药品分类药品是指具有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功能的物质,根据其组成、用途和特性的不同,药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化学药品:也称为化学合成药品,是由化学合成方法制得的药物。

例如,阿司匹林是一种常见的化学药品,用于退烧、镇痛和抗血小板聚集等。

2. 中药药品:中药是指以植物、动物、矿物等为原料,通过加工制备的药物。

例如,人参、麻黄和川贝母等都属于中药药品。

3. 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是利用生物学方法制备的药物,主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和基因工程药物等。

疫苗可以预防疾病,血液制品用于治疗血液疾病,而基因工程药物则通过改变基因和细胞功能来治疗疾病。

4. 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是指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药品,用于放射性核素的诊断和治疗。

例如,碘-131用于甲状腺癌的治疗,骨扫描时使用的锶-89等。

二、药品命名规则和标签要求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药品的命名规则和标签要求非常重要。

以下是药品命名规则和标签要求的主要内容:1. 通用名称和商品名:药品一般有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两种名称。

通用名称是指药品独有的普遍使用的名称,例如对乙酰氨基酚是阿司匹林的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是由药品生产企业注册、使用的名称,用于市场销售。

2. 药物成分:药品标签上应该明确标示药物的成分和配方,以提供给使用者了解药物的组成和含量。

3. 适应症和用法用量:药品标签上应清楚标明药物的适应症,即可以治疗的疾病和症状,以及用法用量的指导,如每日剂量、用药频次和使用方法等。

4. 注意事项和禁忌症:药品标签上应详细介绍药物的注意事项和禁忌症,提醒使用者在特定情况下禁止使用或警惕使用。

5. 不良反应和副作用:药品标签上应明确列出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以引起使用者的重视和警惕。

6. 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药品标签上应标示药物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和光线等限制,以及药品的有效期,提醒使用者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药品管理和用药安全药品管理和用药安全是确保药物使用合理和有效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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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剂、糖浆剂、颗粒剂、散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 剂、酊剂、栓剂、软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气(粉)雾 剂和喷雾剂、膜剂、滴耳剂、滴鼻剂、洗剂、搽剂、凝胶 剂、贴膏、透皮帖剂等。
药品的规格
药品的规格是指一定药物制剂单元内所含药物成分的量。 药品规格的表示通常用含量、容量、浓度、质量(重量)、数量等
其中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来表示。 阿莫西林胶囊:0.25g*10s*2板/盒 400盒/件
同一种药品常常不仅有不同的规格常需要结合药品的规格和包装单位才能准确表述。一般药 品包装常可分为最小包装、中包装、大包装 等三到四级包装 单位

劣药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下列情形之一按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未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如:阿莫西林(国药准字H14022454) 字母含义:H、Z、B、S、T、F、J 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 S代表生物制品,B代表保健药品, 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 J代表进口分包装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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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准文号的统一格式为:国药准(试)字+1位字母+八 位数字。 数字含义:1-2位:10(卫生部);19、20(药监局);省 级区域代码前两位。3-4位: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元年号的 后两位数字。 5-8位:顺序号
•同时在此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期间产生了现在临床上常 用的大部分药物。磺胺类药物、抗微生物和寄生虫药物、抗 精神失常药物,抗肿瘤、抗心绞痛药物、、降血脂、利尿药 、维生素等。
药品三重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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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药品的基本知识一、制药人员应遵守的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九届人大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修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令颁布,自2001年12月1起实施。

(二)共十章106条:总则、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二、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所需的证件和条件(一)主要证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营业执照(其它相应: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等)(二)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工艺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药剂学特点三效、三小、五方便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剂量小、毒性小、用量小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方便、贮存方便、携带方便、服用方便。

四、药品(一)概念: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有下情形之一的药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三)假药1、有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据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而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药品的特殊性1、专属性:对症治疗;2、两重性:即具防病治病的一面,又有不良反应一面;3、质量重要性;4、限时性。

(五)药品质量特征1、有效性为最基本的特证2、安全性:通过动物试验、人体试验、三致实验3、稳定性:在规定条件下,保持有效性、安全性的能力4、均一性:是指药品的每一单位产品(每一片、每一袋、每一粒、每一丸)都具有相同的品质。

5、经济性:生产过程控制,提高收率,降低生产成本五、药品的分类管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一)处方药:任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可购买的药品。

(二)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OTC Over the count分甲类和乙类(一)特点:安全、有效、价廉、使用方便(二)遴选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应用方便1、应用安全:大量临床证明安全性大的药品;无潜在毒性;;重金属含量符合标准;基本无不良反应;不引起依赖性;无“三致”作用;抗肿瘤,毒药,麻药, 精药等不列入OTC;中成药处方中无“十八反”“十九畏”2、疗效确切:药物作用针对性强;功能主治明确,不需经常调整剂量,连续用不产生耐药性;3、质量稳定:质量可控,在规定条件下,性质稳定;4、应用方便:用药时不需要做特殊检查的和试验。

六、药品批准文号基础知识(一)概念: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药品前,报请国家药监局批准获得的药品身份证明,是依法生产本药品合法标志。

(二)书写格式:国药准字+汉语拼音字母(一位)+八位阿拉伯数字1、H→化学药品;S→生物制品;J→进口分装药品;T→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辅料;B→保健药品;Z→中成药2、八位阿拉伯数字(1)1998年后,国家药监局成立后批准的药品为年号(1998、2005、2009等)为前四位;后四位为序号(2)原来药品批准文号指药局成立前,各省批准的,后来转为国标,前两位为各省代号,第3, 4位表示批准某药生产之公元年号.第5、6、7、8为顺序号. (三)、药品有效期概念:药品被批准使用的期限。

表示该药品稳定性在使用范围时限内必须使用且质量得到保证。

超过有效期、无有效期、更改有效期按劣药记处。

表示方法:年/月/日年用四数,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第二部分制剂基本知识我公司六大类制剂基本概要一、合剂(一)概念:合剂是指饮片用水或其他溶剂,采用适宜的方法提取制成的口服液体制剂。

单剂量灌装者标为“口服液”(二)特点:1、根据需要可适当加入附加剂,<防腐剂→山梨酸和苯甲酸钠;量≤%羟苯酯类,量≤%2、合剂若加蔗糖,除另有规定外,含糖量≤20%(g/ml)3、除另有规定外,合剂应澄清贮存期间不得有发霉、酸败、异物、变色、产生气体等现象,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4、一般应检查相对密度,PH值等5除量有规定外,一般置阴凉库贮存。

≤20℃处。

凉暗处,避光并≤20℃;冷处:2-10℃,常温10-30℃(三)工艺原药材→炮制→提取、浓缩→水沉、→清膏→配料→灌封→灭菌→灯检→包包装材料→清洗→烘干→洁净玻瓶二、糖浆剂(一)概念:指含有药物、药材提取物或芳香性物质的口服浓蔗糖水溶液或指含有提取物的浓蔗糖水溶液。

(二)特点1、含糖量应不低于45%(g/ml);2、一般需先将糖制成单糖浆;3、根据需要可适当加入,防腐剂、矫味剂等;4、除量有规定外,糖浆剂应澄清;5、贮存期间不得有发霉,酸改、异物、变色、产生气体等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6、一般应检查相对密度PH值7、除另有规定之外,糖浆剂应密封置阴凉处贮存。

另查装量微生物限度。

装量<容量法一般取5份不少于标示量的93%(一每个容器)20ml以下平均装量:不少于标示装量20ml-50ml→95%多个容器量:不少于标准装量的97%50ml以上平均装量:不少于标准装量(三)工艺水沉原药材→炮制→提取、浓缩→→清膏→配料醇沉→灌封→灯检→包装检验合格的包装材料三、丸剂(一)指饮片细粉或提取物加适宜的粘合剂或其他辅料制成球形或类球形制剂,分为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和浓缩丸1、密丸:指饮片细粉以蜂蜜为粘合剂制成的丸剂。

每丸重>称大蜜丸每丸重<称小蜜丸一般用于慢性疾病,或调理气血2、水蜜丸:饮片细粉以水和蜂蜜为粘合剂制成的丸剂。

3、水丸:饮片细粉以水或(黄酒、米醋、稀药汁、糖液)为粘合剂制成的丸剂。

一般用于清热、解表、消导等药剂4、糊丸:以米粉、米糊或面糊5、蜡丸:以蜂蜡为粘合剂6、浓缩丸:指饮片或部分饮片提取浓缩后,与适宜的辅料或其余饮片的细粉,以水、蜂蜜或蜂蜜和水为粘合剂制成的丸剂。

根据粘合剂不同分为浓缩水丸、浓缩密丸、浓缩水蜜丸(二)丸剂的质量检查1、外观性状:水密丸、浓缩丸、水丸外观应圆整均匀、色泽一致、表面光滑、无裂隙色斑、丸粒坚定。

2、水份:蜜丸、浓缩蜜丸水份≤15%水蜜丸、浓缩水蜜丸≤12%水丸、糊丸、浓缩水丸≤9%3、溶散时限:水蜜丸、小蜜丸、水丸≤60%浓缩丸和糊丸≤120min4、重量差异检查法:以10丸为1份<丸重及以上以1丸的水份,取供试品10份,分别称定重量,再与每份标示重量相比较,超出重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2份,并不得有1份超出限度1倍及以下±12%以上±11%以上g ±10%以上±9%以上-3g ±8%3g以上-6g ±7%6g以上-9g ±6%9g以上±5%包糖衣丸剂应检查丸芯的重量差异并符合规定,包糖衣后不再检查重量差异,其他包衣丸剂应在包衣后检查重量差异并符合规定。

凡进行装量差异检查的单剂量包装丸剂,不再进行重量差异检查。

5、装量差异:单剂量包装的丸剂:应符合下列规定检查法:取供试品10袋,分别称定每袋内容物的重量,每袋装量与标示量相比较,超出装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2袋,并不得有1袋超出限度1倍标示装量装量差异限度及以下±12%05 g -1g ±11%1g-2g ±10%2g-3g ±8%3g-6g ±6%6g-9g ±5%9g以上±4%(三)工艺四、颗粒剂(一)概念:提取物与适宜辅料或饮片细粉制成具有一定粒度的颗粒状制剂。

分为:可溶颗粒、混悬颗粒、泡腾颗粒(二)颗粒剂的生产、贮藏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辅料用量1:1:5(膏粉:糊精:蔗糖)2、含挥发油颗粒剂,挥发油应喷入干燥颗粒剂中密闭至规定时间再进行包装3、可加入矫味剂和芳香剂4、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结块、潮汐等现象。

5、颗粒剂应密封,在干燥处贮存,防止受潮。

(三)质量检测1、粒度: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过15%1号筛10目;2号筛24目;3号筛50目;4号筛65目;5号筛80目;6号筛100目;7号筛120目;8号筛150目;9号筛200目。

2、水分:≤%3、溶化性检查:取供试品1袋(每剂量包装取10g)加热水200ml,搅拌5分钟,立即改变,应全部溶化或是混悬状。

可溶性颗粒应全部溶化,允许在轻微混浊,混悬颗粒应能混悬均匀。

4、装量差异:单剂量包装的颗粒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取供试品10袋,分别称定每袋内容物的重量,每袋装量与标示量相比较,符合下列规定,超出装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分于2袋,并不得有1袋超出限度的1倍。

1g及以下±10%±8%±7%6g以上±5%(五)工艺提取、浓缩、制粒、干燥、整粒、包装等五、胶囊剂(一)概念:指将饮片用适宜的方法加工后,加入适宜辅料填充于空心胶囊或密封于软质囊材中的制剂,可分为硬胶囊、软胶囊(胶丸)和肠溶胶囊,主要供口服用。

(二)胶囊剂的特点1、可掩盖药物不适的苦味及臭味,使其整洁,美观,容易吞服。

2、药物的生物利用度高。

3、提高药物稳定性,对光敏的药物,遇湿热不稳定的药物,可装入不透光胶囊中,防护药物不受湿气和空气中氧、光线的作用,从而提高稳定性。

4、能弥补其他固体剂型的不足。

含油量高,不易制成丸、片、可制成胶囊剂。

5、可定时定位释放药物。

将药先制成颗粒,然后用不同释放速度的材料进行包衣,按所需比例混合均匀,装入空胶囊即可达到。

(三)分类1、硬胶囊剂:将提取物、提取物加饮片细粉或饮片细粉与适宜辅料制成的均匀粉末,细小颗粒、小丸、半固体或液体等,填充于空心胶囊中的胶囊剂。

2、软胶囊剂:指将提取物,液体药物与适宜辅料混匀后用编制法或压制法密封于软质囊材中的胶囊剂。

3、肠溶胶囊:指不溶于胃液,但能在服液中崩解或释入的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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