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文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尊敬的用户:感谢您购买我公司的商品住宅。
为了维护您和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您的生活质量,根据鲁建发[2000]52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细则》的通知,结合本栋住宅的实际情况,我们郑重向您提供出售房屋的质量保证。
希望得到您的合作与监督。
一、质量验收本工程已经由以下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和等级评定,质量等级:合格开发建设单位:济**公司施工单位:**公司监理单位:**公司设计单位:**公司物业单位:**公司本公司和物业公司进行了交接验收。
二、保修范围和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内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以下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由我公司承担所需费用。
保修项目本工程保修期限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按照设计规定年限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1年积起砂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系统及设备1个采暖期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外遮阳卷帘窗2年太阳能设备5年备注:国家另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三、保修答复和处理期间业主发现维修问题后第一时间告知于物业服务中心。
我们自收到业主报修要求后,将本着“急用户所急”的态度,水电工种不超过12小时到场维修,土建工种三日内到场维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短期内彻底维修的,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将立即组织处理。
四、保修期限根据业主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起开始计算。
五、不保修范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购房者私自拆改、维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因第三方过失责任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及损失;不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非归我公司的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
六、其他对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的故障,若业主提出申请,我们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但要收取合理费用。
2024年《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_1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1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 路(街) 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 #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 1 年;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
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所售住宅的质量和安全,特发此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保修期限本住宅质量保证为购房人提供为期五年的维修服务,自住宅交付之日起生效。
二、保修内容1. 住宅内墙及天花板的质量保证:自交付之日起两年内,对住宅内墙及天花板出现墙体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的,进行维修或更换。
2. 住宅水电设备的质量保证:自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对住宅内的水电设备出现故障、漏水等问题的,提供维修或更换。
3. 住宅外立面及公共区域的质量保证:自交付之日起五年内,对住宅外立面墙体开裂、漏雨等问题及公共区域的维修等,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
4. 其他有关住宅质量问题的维修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提供住宅建筑结构、地基、门窗等方面的维修服务。
三、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生上述保修内容所涉及的问题,请购房人及时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维修申请。
2. 开发商应在收到维修申请后,及时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对问题进行检查并维修或更换。
3. 若维修需要购买材料等费用,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4. 对于购房人使用不当、改装或改变结构等情况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住宅质量保证范围之内。
四、其他条款1. 本保证书对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购房人享有依法索赔的权利。
2. 如购房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造成住宅损坏,开发商有权拒绝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3. 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保证书或购房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开发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范文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范文
尊敬的购房者: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的商品房,并对我们的产品给予信任与支持。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现特向您出具本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以确保您的购房权益。
一、我公司承诺已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进行房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我公司承诺房屋所有构件材料均为正规材料,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格证明,并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房屋结构稳定、保温隔热、排水畅通等功能完善。
三、如在质保期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我公司将积极负责,及时处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质保期为购房交付日期之日起2年。
在质保期内,如您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公司售后服务部门,我们将积极处理。
特此保证,谨此声明!
购房公司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如需进一步详细了解,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住宅质量保证书3篇_3

住宅质量保证书3篇住宅质量保证书篇1《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
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3年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2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联系维修,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
联系联系电话: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屋时公司交接人员与用户同时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公司根据交接登记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八、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住户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住户负责,开发单位不予保修。
十、本商品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公司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户型)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2018版示范文本)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一、本工程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责任主体于年月日共同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二、本工程已报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报竣工验收备案时不填)。
三、保修须知1.入住时,业主应对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的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后出现的室内物品的缺失不属于保修范围。
2.本公司委托受理本住宅的保修事宜。
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在保修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主应及时申报维修。
若因业主本身申报延误而造成其他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3.业主应配合维修工作,特别是毗邻业主应给予积极配合,维修工作完成后,业主有配合验收的责任,并在《保修记录表》上签署业主意见。
4.住宅交付后,因业主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5.保修期满后本公司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四、保修项目及期限业主对房屋验收签字之日起即为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亦为保修期开始之日。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见下表(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明确):五、本住宅交付使用后,业主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公司予以配合。
经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不合格的,我公司承担鉴定费用,并履行加固维修义务,业主有权退房。
六、在保修项目及期限内,如对我公司的质量保证履约不满意,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文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文一、住宅基本情况本住宅为独立式住宅,坐落于X市XX路XX号,一共有三层,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共有7个房间和4个卫生间,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了砖混外墙和瓦木屋顶。
二、住宅质量保证本住宅是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我们对住宅的质量给予了全面的保证。
本住宅建造期间,我们有专业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日常监督和专项验收。
同时,我们为每一位业主提供了严格的质量保证。
一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任何质量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住宅的品质和使用价值。
三、住宅质量保证具体内容1、结构安全保证:本住宅建筑结构选用了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有较好的抗震和抗震性能,保证住宅及其居民的安全。
2、建筑质量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我们采用了最优质的建筑材料,确保建筑结构的稳固和耐久性。
3、装修质量保证:本住宅的装修使用了上乘的装饰材料,施工过程中强调了细节和规范,确保了装修的品质。
4、设备质量保证:本住宅采用了最优质的设备,如供暖、通风、卫生及厨房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性能优良。
5、环保质量保证:本住宅在材料选择过程中,强调环保和生态友好。
采用了环保材料,做到了对环境的保护和爱护。
四、住宅保修责任本住宅质量保修期为10年。
在保修期内,任何因施工或装修而产生的质量问题,我们都会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免费维修。
对于超出保修期的问题,我们也将提供专业的维修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住宅服务保证本住宅将为业主提供丰富的服务保障,包括:密切关注住宅运行状况,提供便捷的服务支持渠道,竭力为业主和住宅保驾护航。
六、总结住宅质量保证书代表了开发商对住宅品质的全面保证。
本住宅将坚持细节为王,努力做到让业主满意、放心。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品质为本的理念,为创建一个幸福、舒适的居住环境不断努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3篇_3

住宅质量保证书3篇住宅质量保证书篇1尊敬的住户: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
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
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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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文
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
开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户验收。
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
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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