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离辐射应用的防护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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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人工电离辐射,可以说,电离辐射就在我们身边。

电离辐射可以造福于人类,它在工业、医学、农业上有着广泛的应用;电离辐射也可以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我们要学会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在接触电离辐射的工作中,如防护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人体受照射的剂量超过一定限度,则能发生有害作用。

在电辐射作用下,机体的反应程度取决于电离辐射的种类、剂量、照射条件及机体的敏感性。

电离辐射可引起放射病,它是机体的全身性反应,几乎所有器官、系统均发生病理改变,但其中以神经系统、造血器官和消化系统的改变最为明显。

防护的三大原则
(1)时间防护:不论何种照射,人体受照累计剂量的大小与受照时间成正比。

接触射线时间越长,放射危害越严重。

尽量缩短从事放射性工作时间,以达到减少受照剂量的目的。

(2)距离防护:某处的辐射剂量率与距放射源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放射源的距离越大,该处的剂量率越小。

所以在工作中要尽量远离放射源。

来达到防护目的。

(3)屏蔽防护:就是在人与放射源之间设置一道防护屏障。

因为射线穿过原子序数大的物质,会被吸收很多,这样达到人身体部分的辐射剂量就减弱了。

常用的屏蔽材料有铅、钢筋水泥、铅玻璃等。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常见的电离辐射有哪些的相关辐射污染
小知识,可以到来查询搜索呦!。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国际合作项目:如国际核安全合作项目(INSC)、国际核安全倡议(INSI)等,加强各国在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 源安全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技术进步:随 着科技的发展,
电离辐射防护 与辐射源安全 标准将不断提

法规完善:政 府将加强对电 离辐射防护与 辐射源安全的 监管,制定更 加完善的法规
国际合作:加 强国际间的合 作,共同应对 电离辐射防护 与辐射源安全
2007年,ICRP发布了ICRP 103号建议书,提出了 “辐射防护系统”的概念,强调辐射防护的全面性 和系统性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制定了一系列电离辐射防 护标准,包括辐射剂量限值、辐射防护措施等
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发布了一系列电离辐 射防护标准,包括辐射剂量限值、辐射防护措施等
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辐射剂量 辐射防护个人剂量限制原则:个人剂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辐射防护剂量限制原则:辐射剂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辐射防护监测原则:定期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1928年,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 成立,标志着电离辐射防护标准的开始
监管机构:国家核安全局
评估方法:定期检查、监测和评估
监管内容:辐射源的储存、运输、使用 和处置
评估标准:辐射源的安全性、稳定性和 可靠性
评估结果:对辐射源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提出改进措施
监管与评估的互动:监管机构对评估结 果进行审查,确保辐射源的安全性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 射源安全标准的实 施
保护公众健康:减少电离辐射对人 体健康的影响
明度和信任度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 射源安全标准的未 来发展
挑战:新技术和新 应用可能会带来新 的辐射源和辐射风 险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Basicstandardsforprotectionagainstionizingradiationandforthesafetyofr adiationsources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以下简称“防护与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辐射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的防护。

22定义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的定义见附录J(标准的附录)。

3一般要求3.1适用3.1.1实践适用本标准的实践包括:a)源的生产和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在医学、工业、农业或教学与科研中的应用,包括与涉及或可能涉及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照射的应用有关的各种活动;b)核能的产生,包括核燃料循环中涉及或可能涉及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照射的各种活动;c)审管部门规定需加以控制的涉及天然源照射的实践;d)审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实践。

3.1.2源3.1.2.1适用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源包括:a)放射性物质和载有放射性物质或产生辐射的器件,包括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密封源、非密封源和辐射发生器;b)拥有放射性物质的装置、设施及产生辐射的设备,包括辐照装置、放射性矿石的开采或选冶设施、放射性物质加工设施、核设施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c)审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源。

3.1.2.2应将本标准的要求应用于装置或设施中的每一个辐射源;必要时,应按审管部门的规定,将本标准的要求应用于被视为单一源的整个装置或设施。

3.1.3照射3.1.3.1适用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照射,是由有关实践或实践中源引起的职业照射、医疗照射或公众照射,包括正常照射和潜在照射。

3.1.3.2通常情况下应将天然源照射视为一种持续照射,若需要应遵循本标准对干预的要求。

但下列各种情况,如果未被排除或有关实践或源未被豁免,则应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a)涉及天然源的实践所产生的流出物的排放或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所引起的公众照射;b)下列情况下天然源照射所引起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因与其工作直接有关而受到的氡的照射,不管这种照射是高于或低于工作场所中氡持续照射情况补救行动的行动水平(见附录H(提示的附录));2)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氡的照射虽不是经常的,但所受照射的大小高于工作场所中氡持续照射情况补救行动的行动水平(见附录H(提示的附录));3)喷气飞机飞行过程中机组人员所受的天然源照射;c)审管部门规定的需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其他天然源照射。

辐射防护知识普及:电离辐射预防与保护方法

辐射防护知识普及:电离辐射预防与保护方法

辐射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物理现象,而电离辐射则是其中一种具有较高能量的辐射形式。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电离辐射源,如X射线、γ射线等。

虽然电离辐射在医疗、科研和其他领域有着重要的应用,但长期暴露于电离辐射下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因此,了解电离辐射的预防和保护方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离辐射的相关知识,以及预防和保护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健康。

一、电离辐射的种类和来源:1. X射线:X射线是一种高能量电磁辐射,广泛应用于医学影像学领域,如X光检查和CT 扫描等。

2. γ射线:γ射线是一种高能量的电磁辐射,通常与核反应或原子核衰变过程相关,例如放射性同位素的衰变过程。

3. α射线:α射线是一种带正电荷的粒子辐射,通常由放射性核素衰变产生,其穿透能力较弱,但对人体内部组织的伤害较大。

4. β射线:β射线是一种高速电子或正电子,也是由放射性核素衰变产生的辐射形式,穿透能力较强,但相对易受物质屏蔽。

二、电离辐射对健康的影响:1. 电离辐射可以引起细胞和组织的损伤,包括DNA的断裂、细胞突变等,长期暴露可能增加罹患癌症和遗传疾病的风险。

2. 短期暴露于高剂量电离辐射下可能引起急性放射病,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3. 妊娠期妇女对电离辐射特别敏感,较大剂量的辐射暴露可能对胎儿造成畸形、智力低下等影响。

三、电离辐射的预防与保护方法:1. 合理使用医疗影像学检查:在接受X光、CT等医学影像学检查时,应遵循医生建议,控制辐射剂量,避免不必要的检查。

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在需要接触电离辐射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铅背心、铅眼镜等,减少辐射对身体的直接影响。

3. 加强辐射监测:对潜在电离辐射源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

4. 保持安全距离:在可能接触到电离辐射的环境中,尽量保持安全距离,减少辐射对身体的直接照射。

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

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

摄入
通过破损的皮肤或伤口吸收
6、辐射防护大纲
为实现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原则,必须制定和 建立一个最优化的辐射防护大纲。
包括:健全辐射安全组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合理的设施设计、可行的操作规程文件、可靠的个人 安全保障、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有效的监测计划和 周密的应急计划等。
问题
辐射防护的三个基本原则是 什么? 对于外照射,辐射防护主要有三种方法? 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内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我国公众和职业照射人员从辐射实践中接受的照
辐射防护的主要目的是在保证不对伴随辐射照 射的有益实践造成过度限制的情况下为人类提 供合适的保护。具体来讲,就是要防止有害的 确定性效应,并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使 之达到被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2、辐射防护的基本任务
既要保护环境,保障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 员,以及他们的后代的安全和健康,又要允许进 行那些可能产生辐射照射的必要活动;提高辐射 防护措施的效益,以促进核科学技术、核能和其 它辐射应用事业的发展。
射的剂量限值是多少?
谢谢大家!
➢人相关评价——关心多个源对单个人的照射。
通常需要把上述两种不同评价方法结合起来采用。
5、电离辐射对人体的照射方式
外照射是体外辐射源对人体造成的照射。外照射 主要来源于x、γ、β、中子等射线。
内照射是指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对人体造成的 照射。人体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途径有吸入、食入、 通过皮肤、毛孔或伤口吸收进入,以及医疗诊治
50 mSv
50 mSv (皮肤)
4、辐射防护体系的几个重要概念
4.1 三类照射: (1)职业照射: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 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 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 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一、电离辐射概述
电离辐射是指物体或资源中存在的电离性射线或粒子,其具有辐射能力,可以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如伤害身体健康。

电离辐射包括: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紫外线、红外线、中子等。

二、电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及辐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辐射仪器设备。

2、严格限制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建立及加强专业培训,要求安全操作人员及时接受辐射防护技术培训,并定期复习,以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

3、建立辐射保护论证制度,允许仪器设备的使用及更改,必须经过专家对辐射源的安全性县加以仔细分析,限制使用产生辐射的设备及现场。

4、及时完成辐射检测,按照安全法规要求,对仪器排放的辐射能源应定期应加以检测,发现变化及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设置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在辐射源使用时应加强设施防护,如采用辐射防护屏障、设置辐射防护护盾、采用无尘室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的传播和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

6、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性能,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性能,发现仪器性能不稳定或性能变化,应及时停止使用,报告维修或更换,以防
止发生危险。

三、总结
电离辐射造成的健康危害是不可忽视的,需要加强对电离辐射的防护手段以及监测,限制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性能,及时完成辐射检测,对产生辐射的设备实施加固防护,以及建立论证制度等,都是能够有效防护我们免遭电离辐射危害的有效措施。

电离辐射防护的三大原则

电离辐射防护的三大原则

电离辐射防护的三大原则一、时间:在电离辐射防护中,时间是最有效的防护手段之一、减少接触电离辐射的时间可以有效降低对人体的伤害。

当人体暴露在电离辐射源旁边时,会受到辐射能量的积累。

因此,缩短接触时间可以减少积累的辐射能量,降低对人体组织的伤害。

这意味着应尽量减少在辐射源附近的停留时间。

对于需要长时间接触辐射源的工作人员,应该采取合理的轮班制度,减少每个人暴露于辐射源的时间。

二、距离:在电离辐射防护中,距离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则。

辐射的强度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弱。

与辐射源的距离越远,受到的辐射量就越小。

因此,增加与辐射源的距离可以有效地降低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工作人员应尽量远离辐射源,并在离辐射源距离较近时使用屏蔽物。

在为公众提供家庭电器、医疗设备等服务时也需要注意与辐射源的距离,减少辐射对公众的伤害。

三、屏蔽:屏蔽是电离辐射防护的第三个重要原则。

通过合适的屏蔽物阻挡辐射源的辐射能量,可以减少辐射对人体的直接暴露。

屏蔽物的选择需要根据辐射的类型和能量来确定。

例如,用于阻挡α粒子的材料可以是纸张、衣物或薄的金属层。

而阻挡β粒子的材料可以选择塑料、木材或厚一些的金属层。

用于阻挡γ射线、X射线和中子的屏蔽物一般需要使用更厚的铅或混凝土。

屏蔽物的厚度和材料的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能够有效地减少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除了上述三个原则,还有一些其他的电离辐射防护措施,如戴上适当的防护设备(如铅背心、防护眼镜等)、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和健康检查、加强辐射安全教育等。

这些措施在与时间、距离和屏蔽原则结合使用时,能够更全面地保护人体免受电离辐射的伤害。

总之,时间、距离和屏蔽是电离辐射防护的三大原则。

合理应用这些原则,可以有效减少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电离辐射的危害及预防

电离辐射的危害及预防

电离辐射的危害及预防电离辐射是指能够从原子或分子中剥夺电子的辐射,并且具有足够能量将物质电离的能力。

电离辐射包括了电磁辐射的一部分,如X射线和γ射线,以及带电粒子辐射,如α粒子、β粒子和中子。

这些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所以需要采取预防措施来降低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电离辐射的危害:1. 细胞损伤:电离辐射可以直接作用于细胞和组织,损坏和破坏DNA分子,导致细胞死亡或遗传物质的突变。

这可能导致遗传疾病、癌症和其他慢性疾病的发生。

2. 癌症:电离辐射是引起癌症的重要因素之一。

长期接触电离辐射可以增加癌症的发生率,特别是对于暴露于高剂量电离辐射的人群,如核电厂工人、医学工作者和岩石工人等。

3. 遗传影响:电离辐射可以改变DNA分子的结构和功能,导致遗传物质的突变,并在后代中传递。

长期接触电离辐射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率。

4. 生殖系统损伤:电离辐射对生殖系统产生严重的损害,导致不孕症和先天缺陷的发生率增加。

对于孕妇来说,接受电离辐射暴露可能会导致胚胎畸形和流产。

5. 照射伤害:高剂量的电离辐射会引起急性辐射病,包括恶心、呕吐、头痛、脱发、出血等症状。

严重的照射伤害可能导致器官损伤、休克和死亡。

预防电离辐射的方法:1. 辐射防护装备:对于需要接触电离辐射的工作人员,应该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铅衣、铅眼镜和手套等,以降低辐射的接收量。

同时,应该确保这些装备的质量和有效性。

2. 接触剂量控制:在接触电离辐射的工作场所,应该有严格的剂量控制措施,包括监测辐射水平、限制辐射时间和距离、使用遮挡物和屏蔽设备等。

3. 消除辐射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尽量消除辐射源,以减少辐射对人体的暴露。

这可以通过使用无辐射的替代品或改变工作流程来实现。

4. 教育与培训:对于潜在暴露于电离辐射的人群,如医学工作者和科研人员,应该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他们对辐射危害和预防措施的意识和知识。

5. 检测与监测:对于可能接触电离辐射的人群,应该进行定期的辐射检测和监测,以确保辐射水平始终处于安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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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所受职业照射的防护工作场所周围环境及相关公众的防护受检者与患者所受医疗照射的防护(医疗诊疗)α粒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β粒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β衰变 β-衰变β衰变 β+衰变β衰变 电子俘获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中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情况遇到的是快中子,快中子与轻物质发生弹性散射时,损失的能量要比与重物质作用时多得多,例如,当快中子与氢核碰撞时,交给反冲质子的能量可以达到中子能量的一半.因此含氢多的物质,像水和石蜡等均是屏蔽中子的最好材料。

辐射对人体的照射方式有外照射和内照射两种。

外照射是体外辐射源对人体的照射;内照射是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作为对人体的照射。

由于两种照射防护的基本思路是不同的,因而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与方法也是不同的。

外照射防护三要素:时间、距离、屏蔽时间防护累积剂量与受照时间成正比措施:做好预试验,减少受照时间距离防护剂量率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点源)措施:远距离操作;屏蔽防护措施:设置屏蔽体屏蔽材料和厚度的选择:辐射源的类型、射线能量、活度根据辐射源的辐射特性来选择;屏蔽快中子:一般选取含氢的材料;屏蔽γ射线:尽可能选取含重元素的材料;屏蔽高能电子:靠近辐射源处选用含轻元素高的材料,在含轻元素材料之后用含重元素高的材料。

正在探索辐射在细胞、DNA线度上的能量沉积过程,以至于最终与DNA损伤相联系。

方法包括微剂量学、Monte Carlo 模拟(数学+物理学+ 计算机+辐射化学+ 辐射生物学),仅有初步结果。

确定性效应:是指辐射效应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所受剂量的大小。

当超过某一特定确定性效应的阈值后,病理改变的严重程度随剂量增加而增加的效应。

确定性效应(受到照射一定会发生,有阈值):基本明确。

已能利用血液学、染色体畸变分析及物理技术,给出合理、可靠的判断。

随机性效应stochastic effect其发生的几率(而非其严重程度)与剂量的大小有关的辐射效应。

假定这种效应发生的几率正比于剂量,且在辐射防护感兴趣的低剂量范围内不存在剂量的阈值。

辐射实践的正当化对于一项实践,只有在考虑了社会、经济和其它有关因素之后,其对受照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项实践才是正当的实践的利益>付出的代价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对于来自一项实践中的任一特定源的照射,应使防护与安全最优化,使得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个人受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这种最优化应以该源所致个人剂量和潜在照射危险分别低于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为前提条件。

辐射实践的正当化对于一项实践,只有在考虑了社会、经济和其它有关因素之后,其对受照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项实践才是正当的实践的利益>付出的代价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对于来自一项实践中的任一特定源的照射,应使防护与安全最优化,使得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个人受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这种最优化应以该源所致个人剂量和潜在照射危险分别低于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为前提条件。

剂量限值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剂量限值受照群体照射条件剂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全身连续五年平均(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不超过20 mSv;其中任何一年可达50 mSv眼晶体0.15 Sv·a -1其他单个器官或组织0.5 Sv·a -1计划的特殊照射一次0.1 Sv·a -1,一生0.25 Sv·a -1育龄妇女按均匀月剂量率控制。

已知怀孕,还应保证年有效剂量当量低于15mSv.一般公众全身 1 mSv;连续5年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 mSv,某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 mSv皮肤、眼晶体50mSv·a -1在一年时间内,放射工作人员既受到外照射又受到内照射时,应满足式( 1)和器官或组织的年剂量当量限值的规定。

铀矿冶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当量限值为50mSv。

眼晶体的年剂量限值为150mSv,手的年剂量限值为500mSv。

氡子体的α潜能年摄人量应小于0.02J(5WLM)。

铀系长寿命α气溶胶的年摄人量应小于1.7kBq。

为防止铀的化学毒性,工作人员对铀矿石浓缩物的周摄入量限值为9.6mg铀或240Bq。

核电站职业性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单个组织或器官剂量限值同一般放射工作人员。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核电站全体职业性辐射工作人员每年人均有效剂量当量应控制在5mSv (0.5rem)以下。

如果由于计划进行某种特殊操作,有可能使得年人均有效剂量当量超过该目标值时,应做代价与利益的分析。

反应堆退役工作人员年人均有效剂量当量目标值应控制在10mSv(1rem)以下。

受照剂量可按季度控制,当有可能超过季度剂量时,连续两个季度的受照剂量必须小于年限值的1/2。

放射工作人员导出限值参照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中附录E1a~E1g。

公众内照射的次级限值取ALI值的五十分之一,某些年份允许取ALI 值的十分之一。

当关键组包括婴儿或儿童时,原则上应根据器官大小和代谢方面与成人的差异估计应取的ALI 值的份额,在缺乏有关资料时可取ALI 值的百分之一。

表面污染表放射性物质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表面类型α放射性物质β放射性物质极毒性其它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控制区、监督区 4 4×10 4×10非限制区4×10-1 4 4工作服,手套,工作鞋控制区、监督区4×10-1 4×10-1 4非限制区4×10-2 4×10-2 4×10-1手、皮肤、内衣、工作袜4×10-2 4×10-2 4×10-1低水平液态放射性废弃物的豁免1/每个法人单位,每月排放到下水道系统的总活度不超过年摄入量限值中的最小值(ALI);单次排放活度既不超过0.1ALI,也不超过10MBq。

2.在液体废弃物中含有多种放射性核素时,应按下式控制:每月排放的活度必须满足:( 4 )单次排放的活度不超过10MBq,又必须满足:( 5 ) 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无机械通风装置的机房,应注意加强自然通风。

机房门外要安设工作指示灯。

各使用单位要因地制宜采用防护厚度为0.5毫米铅当量的各种摄影防护设施,如屏蔽室等。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对每台X线机配备适量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如铅当量为0.25毫米的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围裙、铅坐椅等,并注意配备可供被检者使用的各种防护用品,供胃肠及其它特殊检查使用的铅橡胶手套应有较大铅当量。

介入放射学目前是辐射防护领域辐射剂量较高的行业,操作中工作人员、患者受照剂量高,某些操作造成工作人员、患者的损伤。

介入诊疗的辐射损伤:皮肤:红斑,甚至溃疡、坏死。

眼球晶体:眼晶体混浊,重者能造成放射性白内障。

致癌和遗传效应辐射的血液学改变:染色体畸变率、微核细胞率增高。

白细胞总数、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淋巴细胞比值高于正常;红细胞降低。

治疗室符合“辐射防护防护标准”要求。

有用线束直接投照的防护墙按初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其余墙壁按次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

超过10MeV 的加速器,屏蔽设计应考虑中子辐射防护。

治疗室和控制室之间必须安装监视和对讲设备。

入口处必须设置防护门和迷路。

防护门必须与加速器联锁。

治疗室外醒目处安装辐照指示灯及辐射危险标志。

治疗室通风换气次应达到每小时3~4次。

治疗室与控制室分开,面积应不小于30m2X3.5m。

治疗室建筑必须有足够屏蔽厚度。

防护墙开孔和穿线管的部位应屏蔽;防护门应能有效屏蔽散射线。

治疗室的入口必须采用迷路形式,门口必须安装指示灯。

必须设有防护门与治疗放射源的连锁装置。

治疗室与控制室之间应设监视或对讲装置。

治疗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

治疗室墙壁及防护门的屏蔽厚度应符合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确保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受照剂量符合限值要求。

入口必须采用迷路设计。

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m2。

设置门机联锁并在治疗室门上安装声、光报警器。

设置使放射源迅速返回贮源器的应急开关与放射源监测器。

在控制室与治疗室之间应设观察窗(或监视器)与对讲机。

表1 临床核医学工作场所分级分级权重活度2),MBqⅠ>50 000Ⅱ50~50 000Ⅲ<50核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的毒性权重系数:100,1,0.01核医学工作场所分区:分区年可能受照剂量举例控制区可能超过年个人限值的3/10 制备、分装放射性药物的操作室给药室、治疗病人的床位区等监督区不超过年个人限值的3/10 标记实验室、显像室、诊断病人的床位区、放射性贮存区、放射性废物贮存区使用治疗量γ放射性药物的区域应划为控制区。

用药后病人床边1.5m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床控制区。

控制区入口处应有放射性标志,除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病人也不应该随便离开该区。

排气口应高于附近50m范围内建筑物屋脊3m,并设备有活性炭过滤装置或其他专用过滤装置,排出空气浓度不应超过有关限值。

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纵深防御原则;(2)冗余性;(3)多元性;(4)独立性。

独立性:1)保证冗余性(多道联锁)各部件之间的独立性;2)保证多级防御各部件之间的独立性;3)保证多元性各部件之间的独立性;4)保证重要安全物项和非重要安全物项之间的独立性。

八条基本安全要求1)控制放射源的升降开关、辐射室人员通道门和货物通道门的开关必须采用联锁,同时与一台有效的便携式辐射检测报警仪联锁,随时监测。

2)便携式辐射检测报警仪。

在辐照室人员入口处应设置校验源。

3)固定式辐射监测仪。

探测辐照室内的计量水平和确定源是在贮存位(安全位),还是在照射位(工作位),或是在升降途中。

4)警告标志。

5)辐照室人员通道门联锁装置6)迷道内防人误入联锁装置。

辐照室迷道(包括人员通道和货物进、出通道)内应设置2~3道防人误入安全联锁装置(一般可采用光电装置),并与声光报警装置或降源联锁。

7)辐照室内紧急制动装置。

8)控制台上紧急制动装置。

7条其它要求1)货物进出口门的控制。

2)辐照室屋顶屏蔽塞联锁装置3)贮源井水处理和自动补水系统。

4)通风系统5)辐照室内无人复位开关按钮6)断电降源辐照装置。

7)烟雾报警非医用加速器的辐射防护防护设施要求加速器的辐射防护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并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规章和标准。

加速器装置必须具有安全、合理、可靠的辐射防护设施,如联锁、警报、应急、通风等放射安全装置,放射防护监测仪器设备。

加速器的安全联锁系统应有多重联锁装置,并做到在部分联锁装置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安全联锁装置仍能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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