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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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台学院教发〔2016〕37号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评定学生成绩、提供教学反馈信息、评价与检查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根据《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台学院教发〔2014〕83号),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1.考查课程和分散考试的考试课程由各开课学院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安排,于2016年6月26日前完成考核。

2.集中考试课程于2016年6月27日-7月1日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时间由教务处与开课学院共同协调安排,地点、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安排。

集中考试的课程应于2016年6月3日前完成排考。

考核安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须经有关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同意后,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3.具体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通知本学院老师,学生所在学院通知本学院学生。

二、命题、印制与保管1.命题与试卷制作要求见《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进行笔试考核的课程,命题教师应制作三份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三份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打印好三份试卷、答卷及参考答案,检查无误并经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审阅后,将试卷和答卷装入试卷袋密封(参考答案另外密封),并将试卷袋上各项目填写完整,考前两周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3.课程建设验收合格的课程应当使用试卷库(任意两卷的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试卷库应由课程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完善。

每学期课程组从卷库中抽取三份试卷作为课程考核试卷。

4.考核试卷由开课学院随机抽签。

集中考试的试卷收齐后由开课学院独立抽签,抽到的试卷由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集中送交文印室印刷。

参与抽签的人员不得泄露被抽到的卷号。

5.集中考试的试卷印刷完成后,由开课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检查试卷印刷质量,确认无误后统一分装、密封试卷,并在试卷袋上填写考场、份数、考试时间、考核课程、任课教师、开课学院、考核方式、使用学生等内容。

退学处理告知书

退学处理告知书

台州学院学生退学处理告知书
同学:
你因
的原因,根据《台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款规定,已达到退学条件,拟予以退学处理。

如果你对以上事实有异议,可于月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和申辩。

如果到期你没有提出任何申述或申述理由不充分,学校将对你的退学事实进行发文。

学院(公章)
年月日
(以下由被送达人签字)
送达回执
我已收到学院送达的退学处理告知书。

被送达人:(签字)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给学生本人或家长,一份由所在二级学院留存,一份随《退学审批表》一同交到教务处。

告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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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台学院教发…2008‟14号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教育见习与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相关班级:为了加强学生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把2008年上半年教育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确保实(见)习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见)习的准备工作1、成立实(见)习的领导组织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实习工作的—1—领导和管理。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召开专业实习和教育见习动员大会,进一步使学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实(见)习的重要性。

2、教育见习教育见习的时间全校统一安排在本学期第7—8周,共2周。

请各学院学生在开学的第一周将带回的“教育见习安排表(回执)”交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填写本学院“教育见习安排汇总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可下载,表中的见习学校详细地址与见习学校邮编必须填写准确)”,于第三周内发邮件至lixin@。

此外,各学院应针对实际情况,同时做好参加就近教育见习有困难学生的统计工作,并拟出集中教育见习的预选学校名单,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平衡、调整。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调整的结果,于近期抓紧联系、确定本—2—学院集中教育见习的学校。

3、专业实习专业实习的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报和公布的《2007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实习、见习安排表》执行,但2007学年第二学期的专业实习应在2008年5月底前结束。

教务处已将专业实习相关材料陆续下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学生在开学第一周将自己寒假期间联系好的专业实习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填写本学院“专业(毕业)实习安排汇总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可下载,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必须填写准确)”,并于第二周内发邮件至lixin@。

二、加强实(见)习巡视和中期检查在学生实(见)习期间,各学院要组织相关教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实(见)习点进行巡视,加强同学生的联系,—3—确保与学生之间信息畅通。

台州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

台州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

台州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台学院发[2007]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年度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第三条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所有在职教职工(不含返聘教师)分类参加考核。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的内容:一般教职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以及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与要求按照《台州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台学院党发〔2003〕27号)执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考核的标准:1、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欠强,专业技术能力不强或提高较慢,勉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无大的责任事故。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教学工作量登记表》以及《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 情况登记表》,交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3、 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上报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 建设、研究、奖励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结合教师 教学质量测评成绩,确定相应的等级,填写《台州学院教师教学 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并通知教师本人。
入选当年给予加分。入选校级优秀论文
集加 0.5 分/篇。
指导学生获奖分(满分 5 分)Y23=Y231+ Y232+ Y233+ Y234
教学效果业绩分 Y2
专业建设
3.1 教学建设 Y31
课程建设 教材建设
实验室建设
教学研究与改 革
基地建设 教改项目
3.2 教学改革 Y32
教学研究论文
出版教材
3.3 教学奖励 Y33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与使用 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 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岗位聘任、晋升、津贴和奖金发 放的重要依据。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 2、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须达到 学校有关要求,其中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学年其教学工作业绩 考核成绩必须有一年为 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
(3)学生测评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进行。教 务处负责测评数据的整理和统计工作。
(4)教师如对学生测评成绩有异议,可通过教师所在学院 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教师的申诉情况 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
2、二级学院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 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课堂教学质 量评估指标体系,测评方式由二级学院自行决定,每学期进行一 次,学年测评成绩取两次测评的平均值。二级学院在期末之前完 成测评数据的整理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 教学研究与改革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与 研究项目(含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教 材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等)、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教材)、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奖励等。 第九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分 A、B、 C、D 和 E 五个等级。B 级(含)以上的比例控制在当学年参加考 核的专任教师人数的 60%以内,其中 A 级的比例不超过 20%;C 级、 D 级和 E 级也都应有一定的比例。

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台学院教发…2016‟51号台州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推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校级项目申报数量及范围(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重点教改项目学校计划立项15项左右,一般项目立项若干项。

—1—2.二级学院、部门择优推荐申报,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为本学院专业数,其中仅有一到两个专业的学院可适当增加一个名额,部门共15项。

3.立项项目要围绕加强应用型建设这一主线,突出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特别是在深化产教融合、实现协同育人、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所作的新探索和新努力。

(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课堂教学改革改革项目按先实施后认定的办法,分校院两个层面、课程群或单门课程两类加以推进。

学校鼓励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大学数学基础、大学生人文基础、体育等通识平台课程,以及开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教师教育等公共必修课程的学院按不少于7项的要求择优推荐立项(上述课程必须包含在内),其余学院不少于5项择优推荐立项。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着力围绕实现“三个转变”,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和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等方面统筹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突出课内与课外的结合,突出学生职业素养和综合竞争力的培养和提高。

(三)其它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2—二、省级项目名额分配及范围1.按“名额到校、确认备案”的立项方式,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厅分配给我校的数量为5项,浙江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省厅分配名额为12项。

台学院教发2007116号

台学院教发2007116号

台学院教发…2007‟116号关于开展学生网络评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我校将在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8日开展学生网络评教。

在此期间,学生通过登陆现代教学管理系统,根据学校制订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情况评价。

评教课程范围是列入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计划并开出的专业课、公共必修课。

其中,艺术专业小课、部分阶段性课程(如课堂教学的短期实践环节)等因学生人数或授课时数严重不足,暂不列入评教课程库。

全校公共选修课、公共体育选项课等跨专业选修课须参加评教,但评教的原始分数暂不参加全校标准化排名。

- 1 -在评教网络开通前,请各学院分管教务员认真核对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要求如下:(1)务必保证系统中的教师课表与实际开课情况一致;(2)保证系统中的教师姓名、职称准确无误;(3)将“不宜参加评教的课程、不参加评教排名的课程”填报教务处核实。

学生网络评教作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尊重每一位同学的正当权益,更是旨在服务教学工作。

因此,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责任人务必认真组织传达评教的注意事项,使广大师生正确认识积极参与评教的意义。

附件1:网络评教数据处理流程附件2:《不宜参加评教的课程、不参加评教排名的课程统计表》附件3:评教通告附件4:学生网上评教的操作步骤教务处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学生评教主送:相关院(系),有关部门。

台州学院教务处2013年4月17日印发- 2 -- 3 -附1:学生网络评教数据处理流程附件2:学院不宜参加网络评教的课程、不参加评教排名的课程统计表注:请在2007年12月26日下班前,将此表盖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

- 4 -通告各位同学:本学期的评教工作开始了!学校积极开展学生评教,既是尊重每一位同学的正当权益;更是为教学工作服务,希望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水平。

请各位同学本着对自己、对老师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评价指标内容,认真思考每位教师的授课过程和自己的学习情况,谨慎选填评价内容,积极提出教学建议。

台州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台州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台州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类别(一)A类学科竞赛是指由浙江省教育厅认定的纳入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以及学校认定需要纳入的其他学科竞赛。

(二)B类学科竞赛除A类学科竞赛以外,由省市级及以上协会、学会、指导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具体由教务处审核认定。

二、管理职责(一)教务处职责学科竞赛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学科竞赛工作。

制定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审核学科竞赛项目及经费预算;审定竞赛获奖并组织评优评奖;组织学科竞赛指导教师交流会;竞赛材料管理等。

(二)二级学院职责学院负责落实、实施具体赛事,制定学院所承办竞赛的管理细则;负责参赛学生的选拔及培训;落实指导团队及团队负责人;核实指导教师的辅导、训练等教学工作量;核实竞赛项目经费的开支;上交竞赛材料;积极开展竞赛相关研究等。

三、经费管理学科竞赛经费实行项目经费制度,原则上由学校与二级学院共同承担。

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目的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竞赛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为:竞赛图书资料费;实物制作、元器件等消耗性材料费;竞赛报名费;竞赛期间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餐费补贴等;相关会议差旅费等。

学校重点支持A类学科竞赛,鼓励参加B类学科竞赛。

A类、B类学科竞赛由二级学院提交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后按项目划拨到二级学院,未经教务处批准同意,自行参加竞赛所需费用全部由二级学院或学生个人承担。

用校方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承办学院负责保管。

四、奖励办法(一)对学生的奖励1.依据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以及学校对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的相关规定,确认学科竞赛获奖级别,并给予获奖学生一定的奖励(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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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16〕18号
关于组织二〇一六届师范类待毕业学生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部署,我校从3月份下旬开始开展2016届待毕业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主要有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体检三个环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2016届待毕业师范生进行个人网上申报工作。

2012年入学与2012年以前入学学生申报入口不同。

申报时请务必细读本通知和参考附件中的操作说明。

(一)网上申报时间
—1—
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二)申报网址及申报入口
1.申报网址:。

2.申报入口:
(1)2012年入学且于2016年毕业的师范生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申报入口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2012年以前入学且于2016年毕业的师范生不需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报入口为“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学生网上申报的注意事项
1.学生自行上传符合网报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建议使用学信网上的照片)。

2.每人只能申报一种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2012年入学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2012年以前入学的,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

3.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双面打印A3纸大小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确认排版次序无误,贴上照片后(与
—2—
网报照片一致,表格打印出来的照片如清晰则不用贴),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到二级学院。

4.网络报名信息内容和上传的照片,学生本人一定要仔细认真检查填报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个人负责。

5.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保管不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4月5日—4月8日。

(二)现场确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根据台教语〔2008〕201号文件精神,凡持有浙江省以外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必须到台州市普通话测试中心重新测试认定后方可承认,在外省高校学习期间取得外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到市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认定,可不通过测试认定。

3.2012年入学学生须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一张(A4)(网络版证明);2012年以前入学学生须交入学时间证明原件一份。

—3—
4.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分别用于申请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上。

申请表上打印出来的照片如清晰可不用贴。

5.A3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该表可在教师资格申请网上下载打印,二级学院组织认定。

(三)现场确认后续材料
1.现场确认后,请二级学院填写《2016届待毕业师范生教师资格信息审核情况表》并提交教务处。

2.组织学生在《学生个人网报信息表》(待网报结束后发放此表)上签字确认。

表格加盖学院印章后于2016年4月8日上交教务处。

3.教师资格申请表将高中资格和初小、幼儿园资格分开放后,再按学号依次排放,其它相关材料按序夹于其中(次序为: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复印件、体检表)。

这些材料暂由各二级学院保管,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编码后,再通知上交。

三、网上申报信息确认
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现场确认结果,于2016年4月11日-4月14日进行网上确认。

四、体检
—4—
体检合格是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之一,体检不合格将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请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网报确认通过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体检。

(一)体检参与对象
网上申报确认通过的学生,具体名单、安排和注意事项待网报结束后公布。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请见附件。

五、教师资格证制作、盖章及发放
—5—
教师资格证制作和教育局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校内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教师资格证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操作说明及表格样张
2.2016届待毕业师范生教师资格审核情况表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3月22日
台州学院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6年3月25日印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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