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三条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购置、保养、维修和报废等。
第四条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并配有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停放,不得占用行人通道和紧急通道。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在停放期间必须熄火,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关闭车窗和锁好车门。
第七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特别是车灯、车窗和后视镜等部位。
第八条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法规。
第九条机动车辆在夜间行驶必须开启前后车灯,并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
第十条机动车辆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油量、电瓶和刹车等功能,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临时停车、倒车或加速行驶时必须先查看周围环境,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驾驶速度行驶,并保持安全的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按照道路标志和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不能闯红灯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时必须集中注意力,禁止使用手机、吸烟或聊天等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服从交通指挥和安全巡逻人员的指示,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疲劳、饮酒或服用药物后禁止开车,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停车休息或寻求帮助。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行驶中禁止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或竞驶等危险行为。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现机动车辆故障或问题时,必须立即停车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中严禁违章停车、乱停乱放或私自改装车辆。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行为,提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车辆的驾驶员、乘坐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对于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确保车辆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企业要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规定,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养。
第六条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并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所有车辆都必须经过企业指定的司机控制,未经授权禁止自行驾驶。
第八条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证和驾龄,并且要熟悉车辆的操作和维护知识。
第九条车辆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超时行驶。
第十条车辆的停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安全驾驶的意识,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驾驶车辆。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超速、不闯红灯、不使用手机等危险行为。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现路况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减速和报告,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乘坐人员管理第十七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保持安全乘车的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八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不得乱扔物品或伸出车窗。
第十九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避免说笑、吸烟等行为,不得干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义务劝阻驾驶员进行危险行为,如发现驾驶员存在饮酒、疲劳驾驶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维护厂区内的秩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包括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车辆使用安全、保障车辆维护和维修、提高车辆运转效率。
第二章车辆准入管理第四条所有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证件以及厂区车辆相关工作培训的合格证明。
第五条本厂区车辆分为内部车辆和外部车辆。
内部车辆指所有归厂区指定部门使用的车辆;外部车辆指非厂区员工或客户的车辆。
第六条内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登记。
第七条外部车辆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并登记,由相关人员负责监管。
第八条车辆准入管理应包括对驾驶员资格的审核、对车辆情况的审核和车辆安全检查。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车辆或驾驶员,应婉拒其进入厂区,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内部车辆必须按照相关安排和规定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内部车辆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车辆归还车库,并做好停车记录。
第十三条外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遵守厂区的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尽量避免与行人或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确保行车安全和秩序。
第十五条车辆在厂区停放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阻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十六条弃置在厂区内的废弃车辆应及时清理,以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第四章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第十七条厂区车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厂区车辆维修过程中必须由具备合法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并保留相应的维修记录。
第十九条厂区车辆维修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换零部件。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完毕后,必须进行试车和检测,确保车辆性能正常。
第二十一条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并彻底销毁,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厂内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厂内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龙江商联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以及公司外出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3、定义3.1 厂内道路是指厂区内供车辆、人员通行的道路。
3.2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经市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核发厂运牌照,于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
包括:汽车、叉车、拖拉机、小型翻斗车,铲车等。
3.3 厂外机动车辆是指挂有市公安交警部位核发牌照的机动车辆.4、职责4.1 安监部负责厂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和监察;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特业培训的联系工作;负责厂内道路的日常清扫和清障检查工作;负责厂内外交通有关人身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和施工后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4.2 生产设备部负责厂内交通有关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负责车辆保险相关工作;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厂内道路、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
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和施工后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4.3 经营管理部负责厂内道路、设施、机动车辆委外维修工作.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和施工后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
4.4 办公室负责厂内外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特业培训的组织工作。
4.5 电气车间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工作。
4.6 各有车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辆状况、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分管区域内车辆安全行驶和道路安全状况的安全检查工作.5、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5.1 车辆安全技术规定5.1.1 车辆外观整洁,零部件完好、联结紧固、无缺损并具有正常技术性能,车身周正偏差不得大于40mm,颜色协调无锈污,号牌字码清晰.5.1.2 发动机部分: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响,机件齐全无泄漏,功率不得小于4.78w/t.5.1.3 转向系统:方向转动灵活、轻便、无阻、联结牢固、无裂纹、无损伤、不松旷。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内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行驶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管理责任:1. 车辆管理人员应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的登记、检查和维护等。
2. 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3. 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4. 车辆管理人员应制定车辆使用和维护的详细规定,并向员工宣传、培训。
第四条:驾驶员责任: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酒后驾驶。
3.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4.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障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5. 驾驶员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五条: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刹车、灯光、轮胎等方面。
2. 车辆使用时应系好安全带,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行驶的速度。
3. 不得携带超员,车辆载人和载货量不得超过规定载重范围。
4. 车辆行驶时应保持清晰的视野,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妨碍驾驶的设备。
第六条:事故和故障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及时报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维护交通秩序。
2. 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二次事故。
3. 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驾驶员应按规定向车辆管理人员作书面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对于安全驾驶,遵守规定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事故等影响安全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制度草案共计约500字,仅供参考。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嗽叭、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加挂保险链条。
3、装载货物超高、超宽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____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____公里/小时。
5、行驶中车辆不得无故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6、在进出厂房大门、停车场、倒车或拖带坏车时,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作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要求:1. 驾驶员资格要求:只允许持有有效驾驶证并经过公司培训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
2. 车辆维护保养: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车辆检查与安全设施:驾驶员应在每次使用机动车辆前进行常规检查,包括检查刹车系统、轮胎、灯光等,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4. 速度限制:厂内机动车辆应遵守规定的速度限制,尤其在人员密集区域和道路拥堵情况下要特别谨慎。
5. 车辆通行规定: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道路和区域内行驶,不得越过路障和限制区域。
6. 安全驾驶守则: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的距离,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7. 应急响应:驾驶员应具备应急响应能力,熟悉机动车辆的灭火、救护和紧急疏散等应急操作。
8. 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举办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9. 事故报告和调查:任何机动车辆事故都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0. 违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驶等措施。
以上是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一些建议和规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可以根据不同厂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厂内车辆运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电动车、工作车辆等。
3. 所有员工必须熟知并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
二、车辆准入管理1. 所有厂内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悬挂有效的车牌,未经登记和悬挂车牌的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 厂内车辆准入权限由厂务部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更新。
3. 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相关驾驶培训和考试,驾驶员资格证明文件需随身携带。
4. 临时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事先向厂务部门提出申请获取临时通行证。
三、车辆行驶安全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遵守限速、让行、禁止超车等规定。
2. 所有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或者超载行驶,严禁违法操作和违章行为。
3. 驾驶员必须在驾驶期间集中精力,禁止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的电子设备。
4. 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保持安全车距,并注意观察车辆及行人动态,严禁超速行驶和危险驾驶。
四、停车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和其他非指定道路。
2. 厂区内设有临时停车区域,驾驶员停车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切勿阻挡其他车辆的通行。
3. 工作完成后离开时,驾驶员必须关闭车门、灭火器,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
五、装载物品及工具管理1. 所有车辆装载物品及工具时,必须符合车辆的承载能力,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2. 装载物品及工具必须牢固固定,防止在行驶中产生松动、飞出等意外情况。
六、维护保养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维护,在维护过程中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故障并及时修复。
2. 维修过的车辆必须经过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七、事故处理1. 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 驾驶员必须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内行驶车辆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该公司内部行驶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车辆、员工个人车辆以及来访车辆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据安全管理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将全面加强对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提高车辆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行驶车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
第六条公司将对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组织审定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行驶车辆进行登记及档案管理,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交强险、商业保险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公司将对行驶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运行状况良好。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隐患,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报废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将制定保养维修计划,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第十二条所有行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私自变更行驶路线和时间。
第十三条行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或占用对向车道。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四条所有驾驶公司行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按照规定年检驾驶证。
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
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行驶,并主动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得接打电话、抽烟等影响驾驶的行为。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行驶车辆之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正常。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九条公司将定期组织行驶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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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止公司内部因行驶车辆发生交通灾害,同时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装卸原辅材料、产品的车辆;
2.进行施工作业各种车辆;
3.用于生产的叉车;
4.日常为工作、业务联络而进入厂内的一般车辆;
5.员工上下班需要而进入厂内的非机动车辆。
三.工厂内各种车辆速度限制
1.厂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行驶最高车速不得高于10公里/小时,在进出厂房、仓
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地、地磅、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挂车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下或能见度在10米以内应停止行驶。
四.通行禁止场所
1.除了用于生产的叉车以外,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B、C、D车间,D罐区、E 罐区等生产危险场所内;
2.根据道路标识,有“车辆禁止通行”标识的区域,禁止车辆驶入;
3.确实因特殊需要而驶入时,必须经公司 __门许可,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驶入。
五.车辆停放要求
1.除因装卸原辅材料、产品需要,并得到了相关部门指定停放许可的车辆外,其余车
辆不得在厂内随意停车;
2.日常因工作、业务联络需要进入公司的车辆应停靠在办公楼广场前;
3.员工上下班使用交通工具(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公司专用停车棚
内。
六.车辆驾驶人员的要求
进入厂区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进入厂区内的车辆必须由驾驶员向警卫室办理进出入登记手续;
2.在厂区危险区域必须关闭收音机、无线电设备;
3.在进入规定危险区域的车辆必须在排气口加设防止火星产生的排气金属网罩;
4.不能在车辆内随便抽烟;
5.原则上在离开车辆时,关闭发动机,取出钥匙,并带上手刹车,确保车辆不出现突然起动的不安全情况;
6.如槽罐车之类的车辆,在卸货时要采取防止车辆移动的措施。
七.叉车车辆使用上的要求事项
1.基本事项
(1)原则上必须持有政府劳动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驾驶证的人员才能驾驶;
(2)对在厂内没有经过一定培训、没有得到公司确认认可、没有一点驾驶经验的操作人
员不能驾驶;
(3)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损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并按指示
要求采取
相应措施;
(4)使用中残留在车上的脏物、异物由使用者清扫;
(5)由主管部门经常做好车辆日常点检、保险手续上的管理工作。
2.使用上的注意事项
(1)叉车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事项
①确认周边情况,留意非安全因素;
②行驶速度控制在10公里/小时;
③行驶时叉刺底部与地面保持在30CM左右;
④尽可能把车辆停在指定场所,不停放在不安全、环境恶劣的场所;
⑤避免急速行驶、急速刹车和急速转弯;
⑥装载物重量不能超过叉车额定装载重量,不能用于叉车本来使用目的以外的场合。
(2)使用了爪子、夹具等搬运桶装物品时,需确认工具衔接是否可靠,同时在道路上行
驶时要用链子等采取防止脱落措施。
(3)搬运大件物品向前行驶中,前方出现死角,行驶状况不良时,应采取后退或叫其他
人员给予向导协助。
3.作业结束后的
当天作业完成后,原则上把叉车停放在指定场所。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