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基金协议
基金合作协议范本6篇

基金合作协议范本6篇第1篇示例:基金合作协议范本甲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公司/个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介绍甲方情况);乙方为(介绍乙方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共同开展基金(具体基金名称)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2. 甲方为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监督和管理;乙方为基金的投资人,向基金出资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3.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具体合作期限),合作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新的合作协议。
二、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资产管理;(2)按照《基金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证基金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3)定期向基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4)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风险分担1. 基金市场存在风险,投资人需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2.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3.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基金投资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保密协议1.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基金合作的相关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 在合作过程中确需向第三方披露相关内容的,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五、争议解决1.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合作中发生的争议;2. 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宜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合作协议为正式文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需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以上为基金合作协议范本,双方应在充分了解内容的情况下签署该协议。
基金合作协议书(2篇)

基金合作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和目标1.1 合作项目:本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成立并管理一家基金,并在基金的运作中协商合作、分享风险、分享利益。
1.2 合作目标: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努力,致力于提高基金的资产规模、收益和市场影响力,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第二条基金的设立和管理2.1 基金设立: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出资设立基金,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并确保出资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基金管理:甲方和乙方将共同管理基金,并就基金的投资策略、运作模式、风险控制等事项进行协商和决策。
2.3 基金的监督:甲方和乙方将共同监督基金的运作,并确保基金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出资方式和比例3.1 出资方式:甲方和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以货币、资产、股权等形式完成出资,并在出资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出资比例:甲方和乙方约定的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比例]%和[乙方出资比例]%。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出资,并在基金成立后进行资产的划分和登记。
第四条投资策略和运作模式4.1 投资策略: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制定和调整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向、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内容。
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确保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运作模式:基金的运作模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选聘、基金的募集方式、投资的决策机制等。
第五条利益分享和分配5.1 利益分享:甲方和乙方约定基金的收益将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享,即以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为基础,按照约定的收益分享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投资协议合同范本

基金投资协议合同范本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一、基金概述1.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基金1.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等)1.3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元1.4 投资范围: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1.5 投资策略:________________二、基金份额及投资2.1 乙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投资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自投资款到账之日起计算。
2.3 乙方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份。
2.4 乙方投资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投资确认书。
三、基金管理及运作3.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事宜。
3.2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并确保基金财产安全、合规运作。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基金运作报告,包括基金的投资组合、收益情况、风险状况等。
3.4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收益分配及费用4.1 基金收益分配遵循“先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再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的原则。
4.2 基金管理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4.3 乙方应承担的投资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4.4 基金收益分配时间为:每年__月__日,具体分配方式由甲方确定。
五、风险提示及承诺5.1 乙方充分了解基金投资风险,并承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5.2 甲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6.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基金投资协议书模板

基金投资协议书模板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乙方管理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管理该基金,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1.1 “基金”指由乙方管理的、用于投资特定项目或资产的集合投资计划。
1.2 “投资金额”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总额。
1.3 “投资期限”指甲方投资金额在基金中的存放期限。
1.4 “收益分配”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从基金中获得的收益。
第二条投资金额与投资期限2.1 甲方同意向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投资期限自甲方投资金额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收益分配3.1 甲方的投资收益按照基金的实际盈利情况和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3.2 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时间和方式由乙方根据基金的运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投资收益。
4.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金额。
4.3 甲方应遵守基金的相关规定,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管理活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5.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甲方分配收益。
5.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的运营情况,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风险提示6.1 甲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6.2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投资风险,但不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做出任何保证。
建行资金监管协议

建行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旨在规范建设银行与其客户之间的资金监管关系,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该协议适用于建设银行与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人客户的资金监管业务。
二、协议内容1.客户资金划付•客户需向建设银行提供有效的资金划付指令,并确保所提供的款项来源合法、真实、有效。
•建设银行按照客户指令进行资金划付,并确保划付过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客户需承担由于提供虚假信息、未及时提供指令等原因导致的资金划付延误或错误所产生的责任。
2.资金监管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开设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接收和监管客户的资金。
•客户需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资金划付至资金监管账户,并确保账户中的余额充足。
•建设银行将严格监督资金监管账户的日常运营,确保资金安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资金监管措施•建设银行将制定详细的资金监管措施,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建设银行将采取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资金在整个监管过程中的安全性。
•客户有权要求建设银行提供资金监管的相关报告和账户余额查询,以确保监管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资金使用限制•建设银行将按照客户的指令,对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合规的流转和使用。
•客户需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规用途,严禁用于任何非法和违规活动。
•建设银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对客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报告。
5.违约责任•客户如有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或终止资金监管服务,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银行如有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协议生效与终止1.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至约定期限届满或另行终止。
•双方可以书面协商一致,随时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协议的终止•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金的清算和处理。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导致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义务的,被违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有关基金交易服务协议2篇

有关基金交易服务协议2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有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1. 甲方自愿通过乙方的交易平台参与基金交易活动。
2. 乙方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旨在帮助甲方进行基金投资交易。
二、服务内容1. 基金交易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基金开户、基金买卖、基金申购赎回等交易服务。
2. 行情资讯:乙方提供实时行情、市场资讯、研究报告等资讯服务。
3. 客户服务:乙方设立专业客服团队,为甲方提供咨询、解答、投诉等服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投资相关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和乙方的业务规则,合规使用基金交易服务。
(3)承担基金投资风险,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投资决策。
(4)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2. 乙方权利义务(1)为甲方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基金交易服务。
(2)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数据安全。
(3)及时向甲方提供行情资讯、研究报告等服务。
(4)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解答疑问,处理投诉。
(5)合理管理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四、交易规则与费用1.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需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开户费、交易手续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按照乙方公告执行。
2. 乙方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收取费用,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3. 甲方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守市场规则,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得进行恶意炒作等违规行为。
五、账户安全与管理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因甲方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应保障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异常情况除外。
3. 双方应共同配合,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建行合作协议书

中国建行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合作的基本原则,这包括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等。
这些原则是合作成功的基石,确保了合作双方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交流与协作。
协议中将详细阐述合作的范围与内容。
例如,双方可能围绕信贷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服务等领域展开合作。
在这一部分,需要具体列出合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贷款支持、风险控制等方面。
合作方式也是协议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可能涉及联合营销、资源共享、技术支持等多种合作形式。
每一种合作方式都应当详细说明其操作流程、责任分配以及预期目标。
在财务安排方面,协议书应当清晰规定双方的资金投入、收益分配、成本承担等经济事项。
这有助于避免未来因经济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纠纷。
风险管理与合规要求是合作协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建设银行对合作伙伴的合规性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协议中会特别强调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为了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协议书还会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这通常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明确的争议解决途径有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合作协议书还会规定协议的生效条件、变更和终止条款、以及其他必要的附加条款。
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合作协议的完整性和执行力。
这份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协议书范本是一个全面而详细的文档,它不仅为合作双方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合作框架,还确保了合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通过这样的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与其合作伙伴可以在相互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共同探索金融市场的广阔天地,实现双赢的未来。
基金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 [甲方全称]乙方: [乙方全称]鉴于:1.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投资领域]的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2. 乙方是一家[相关行业]的知名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稳定的经营业绩。
3. 双方基于共同的愿景和发展目标,愿意在[合作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1. 本协议旨在通过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合作领域]的发展,实现以下目标:- 提升甲乙双方的[投资/业务]能力;- 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第二条合作内容1. 投资合作-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提供相应的投资资金,用于乙方的[项目/业务]发展。
- 乙方承诺,所投资金将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并确保资金的安全。
2. 业务合作- 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具体合作领域1]- [具体合作领域2]- [具体合作领域3]- 双方将共同制定合作方案,明确合作内容、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
3. 资源共享- 双方将共享以下资源:- [具体资源1]- [具体资源2]- [具体资源3]- 双方应确保共享资源的合理使用,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合作方式1. 投资方式- 甲方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乙方提供投资资金。
- 投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2. 业务合作方式- 双方将成立专门的合作团队,负责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
- 合作团队由双方指派的人员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资源共享方式- 双方应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确保共享资源的保密性。
第四条合作期限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合作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本协议的内容或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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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服务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证券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向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依据《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业务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证券业务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依托本行证券业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开放式基金、记帐式债券等证券的开户、交易、权益分配、资金转帐等证券业务服务。
第三条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服务网络和渠道包括全行范围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等。
第四条建设银行与客户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第五条客户应充分认识到买卖开放式基金、记帐式债券等证券的风险。
建设银行受理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建设银行对客户委托事项及账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七条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前须仔细阅读本章程。
客户在建设银行开户或开始办理相关业务,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的有关条款。
第二章重要名词释义第八条证券业务系统:中国建设银行设立的集中办理开放式基金、记帐式债券等证券的发售、注册登记、存管、交易、结算、资金转帐等业务的综合业务系统。
第九条证券卡:证券业务系统的交易工具为专用磁条式磁卡,称龙卡证券卡。
客户开户后凭证券卡可在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上办理证券交易、查询、密码修改等相关业务。
第十条证券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户。
证券账户包括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华夏基金账户、代理其他注册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账户。
(一)建行基金账户:用于核算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基金账户。
(二)建行证券账户:用于核算建设银行组织发行,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证券账户。
(三)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用于核算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组织发行并办理一级托管的客户债券账户。
(四)其他登记机构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办理由其他登记机构注册登记,只在建行证券业务系统交易或二级托管的账户。
第十一条证券资金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资金变动情况的账户。
第十二条开户:客户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三条销户: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和全部证券账户的取消。
第十四条人工转帐:客户在指定的本人名下建设银行转帐签约存款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之间办理转帐业务。
第十五条单向自动转帐:客户在办理证券委托时,当证券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将客户证券资金账户不足部分款项自动从对应的客户本人名下转帐签约存款账户划转到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六条记账式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售和交易的,以记账方式登记债权的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等。
第十七条非交易业务:对客户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非交易过户、交易迁入迁出、转托管等。
第十八条红利再投资:对于开放式基金,客户将分红现金转化为同一只基金的基金单位。
第十九条迁出迁入:客户在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一级分行之间进行委托渠道的变更。
第二十条债券转托管: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的客户在不同托管机构(包括其他二级托管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一、二级托管账户)之间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二十一条基金转托管:客户将持有的基金在同一基金托管账户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办理基金单位的转出转入手续。
第三章开立账户第二十二条客户必须以实名申请开立账户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申请开户时,个人客户须出具本人法定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客户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19位储蓄卡。
机构客户须出具有效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及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和被授权人法定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客户申请开户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资料不符、不实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审查合格后,建设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证券卡并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内,针对各注册登记机构,每个客户只能开立唯一的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和其他证券类账户,且仅限客户本人(机构)使用。
第二十六条在开立证券账户时,客户需要与建设银行约定证券资金账户和在同一分行辖内网点开立的存款账户之间的转帐。
第二十七条转帐分为人工转帐与单向自动转帐,客户可以任选其一。
客户需将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回到其对应签约存款账户时,需要客户自行办理。
第二十八条客户开户时,其签约存款账户内应有不低于规定金额的资金。
第二十九条客户开户时应设置龙卡证券卡密码。
凡使用卡号、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卡号、密码办理的证券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客户对密码应负保密责任,并承担密码泄露所导致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第三十条客户开立账户,即已委托建设银行为其管理证券资料,办理证券委托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
第三十一条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计付利息。
第四章证券买卖第三十二条客户可通过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机构客户须到开立证券账户的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交易渠道办理证券的委托交易、成交确认、查询、撤单等业务。
第三十三条客户认购某种证券的数量及持有比例、单笔认购量及认购次数须遵照所认购证券的有关招募说明书及发行公告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某种证券交易的确定原则按此证券的招募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办理。
第三十五条客户证券交易方式为现货交易,不能买空、卖空证券。
第三十六条建设银行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客户须提供证券的买卖数量、买卖价格(开放式基金、记帐式债券除外)及买卖方向,建设银行不接受全权委托。
第三十七条证券买卖成交后,客户可在规定日期内到网点凭"证券买入(卖出)委托单"办理交割手续,打印"证券清算交割单"。
过期视同客户自动认可交易结果,客户如有需要可到网点打印历史成交明细清单。
第三十八条证券的认购委托不能撤单。
其他已提交但尚未成交的申报客户可以申请撤销该笔委托。
客户在委托提交后申请撤单,应提供法定证件、证券卡、证券买(卖)委托单客户联,并填写"证券买卖(基金申购/赎回)委托撤销单"。
客户也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办理撤单。
第五章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第三十九条证券权益分配指客户通过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所投资证券的派息、兑付、分红等。
第四十条建设银行收到有关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的信息后,将及时通过网点向客户发布。
第四十一条权益登记日登记的债权为债券派息的依据。
债券兑付、派息资金由建设银行直接记入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四十二条截止过户日为债券兑付时最终的权益登记日,该日的权益登记为债券到期兑付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基金红利分配比照债券的派息和兑付程序办理。
第六章换卡第四十四条客户证券卡因损坏、变形、磁条信息消失等原因需要更换时,客户需持证券卡、法定证件办理申请换卡手续。
个人客户可以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办理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机构客户需到证券账户开户营业网点办理。
第四十五条客户提出换卡申请后,按当地建行规定日期可到申请换卡网点领取新卡。
换卡期间客户仍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办理交易。
第七章挂失第四十六条证券卡挂失、解除挂失、挂失补发原则上由客户本人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密码挂失、挂失改密业务须由客户本人(机构客户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
第四十七条客户遗失证券卡、遗忘密码,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手续。
第四十八条客户办理口头挂失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的原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若逾期,账户止付自行失效。
第四十九条客户办理正式挂失后,在三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证券卡的挂失补发手续。
第五十条证券卡密码遗忘,客户可凭有效证件及证券卡向发卡网点(机构客户须向证券账户开户网点)书面申请密码挂失,在一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挂失改密。
客户办理口挂、卡挂失后,可以办理解除挂失。
第八章销户第五十一条客户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时,应确保其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内无余额、无权益、无挂失、无冻结,无未完成的交易委托等。
第五十二条个人客户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法定身份证件;机构客户应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有效证件。
第九章其他第五十三条个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资料变更;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机构证件及号码、被授权人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原开户网点办理资料变更。
第五十四条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渠道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分行之间的迁出迁入业务。
迁出迁入须由客户本人办理,系统内不办理客户证券账户的部分迁出迁入。
第五十五条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转托管业务,转托管手续必须客户本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须按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七条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客户应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给建设银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随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的调整进行修改。
第六十条本章程修改,一经公布即为生效,无需另行通知。
修改后的条款对客户有同等约束力。
如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国建设银行修改和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客户须知1.客户申请开通证券交易,请首先阅读《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操作指南》及《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服务章程》,客户一经开通交易,即表示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服务章程》的全部条款;申请开立国债账户并认购储蓄国债的客户请首先阅读《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章程》,客户一经开通交易,即表示接受《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章程》的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