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镇中心学校财务各种管理制度
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镇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透明度,提高财务经费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 经济适用:财务管理必须遵循节约用钱、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使用财务经费,杜绝浪费现象。
3. 安全稳健:财务管理必须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避免发生资金损失和风险。
4. 透明公开:财务管理必须做到财务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接受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财务组织1. 设立财务部门:镇中心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2. 定期培训: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有关财务管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
3. 岗位责任:财务部门应明确各岗位的责任范围和工作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章资金管理1. 财务预算: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制定年度财政预算,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2. 资金申请: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所有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4. 资金使用:各部门必须按照预算和申请程序合理使用资金,不得私自挪用、挥霍或浪费资金。
5. 资金结余:年终结余的资金,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或上缴。
第五章财务核算1. 会计凭证:财务部门应做好会计凭证的管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财务账簿:财务部门应做好各项财务账簿的记账和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财务报表: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学校的财务状况。
4. 财务审计: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错误。
第六章财务监督1. 内部监督: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财务部门的内部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合法。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中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中心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2. 预算管理:中心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3. 节约高效:中心学校应合理安排财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经费。
4. 公开透明: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财务管理职责1. 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预算、审核报销、核算收支、报表报送等。
3.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中心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2. 报销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在支出经费时,应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要求,填写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应对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3. 收支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收入、支出的核算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4. 资产管理:中心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5. 财务报表: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
6. 财务监督:中心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五、财务管理考核1. 中心学校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校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附属单位。
第三条中心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民主管理,公开透明;(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中心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二)负责全校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负责财务核算、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四)负责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五)负责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六)负责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七)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的编制:(一)财务预算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编制;(二)预算编制要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三)预算编制应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执行:(一)财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三)财务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财务收支管理:(一)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三)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确保收支透明、规范;(四)财务收支要及时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九条资产管理:(一)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资产安全;(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四)加强资产核算,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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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中心学校作为一所公立学校,为了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和有效,制定了本财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中心学校各项财务活动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审查程序,以保证学校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2. 财务管理原则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保证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
2.透明公开原则:财务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严谨认真原则:财务台账的编制、凭证的填制、账务的核对等操作应严谨认真,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财务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财务支出的合理化和优化。
5.管理与控制原则: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对财务活动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
6.稳定可持续原则:财务管理应以稳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确保学校长期稳定的财务生态环境。
3.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中心学校设立了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包括:1.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
2.财务管理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包括财务会计、财务分析、财务预算等工作。
4. 财务管理流程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预算编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制定财务预算计划,明确各项支出和收入的预算额度。
2.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财务收入管理:负责学校财务收入的核算、收取和管理,确保财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财务审核审批:对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5.财务会计核算:根据核算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提供财务信息支持决策。
中心学校财务制度

中心学校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 中心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下设财务科、会计科、资产管理科等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审计、核算、预算编制、会计处理等工作。
2. 中心学校设有校务会议,在校务会议的监督下,财务处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报告和汇总,接受校务会议的监督和指导。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中心学校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2)各部门按照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开展工作,不得超支或挪用经费。
(3)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校务会议审核同意。
2. 收入管理(1)中心学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学费、政府拨款、捐赠等。
收入的管理应做到收支相抵、合理利用。
(2)学生学费应按时缴纳,对于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跟踪管理。
(3)政府拨款应按照规定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3. 支出管理(1)中心学校的支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师生生活和学校管理等方面。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对于资金支付,需经过财务处审核、预算科审批后执行,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资产管理(1)中心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2)新购置的资产需进行登记,编制资产清查表,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四、财务监督1. 中心学校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学校的各类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跟踪整改。
2. 校务会议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给校领导及有关部门。
3. 中心学校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应如实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五、附则中心学校的财务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相一致,凡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修改。
本财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需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使用、保值增值、人财物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收入、支出、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中心学校财务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加强财务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四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的职责包括:1. 制定财务收支预算、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2. 确保财务收支的规范操作,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3.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情况;4. 建立定期的审计制度,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5. 做好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性。
第六条财务处设立以下岗位:1.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2. 出纳:负责学校的日常收支管理;3. 会计:负责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整理;4. 财务管理员: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第三章财务收入与支出管理第七条中心学校的财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教育教学活动、研究课题经费、捐赠等。
第八条财务收入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
第九条财务支出必须合法合规,不能超出财务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
第十条学校财务收入与支出必须通过财务处进行核算和统计,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向领导层汇报。
第四章会计核算管理第十一条中心学校的会计核算必须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记录准确、清晰,符合法规和规范。
第十二条中心学校的会计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必须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填制、审核、登记等管理。
第十三条中心学校的财务账簿必须完整、清晰,有序排列,保证账务处理的便利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中心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中心学校账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3.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中心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4)管理学校财务收支;(5)负责学校资产、负债、权益的管理;(6)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7)负责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三、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的程序进行。
3. 财务收支应实行审批制度,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 财务收支应做到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四、资产管理1.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核算。
2.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3.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人和使用部门,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4. 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学校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2. 学校财务报告应定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 学校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二)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三)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心学校财务部门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负责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参与管理。
第六条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一)参与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二)监督收支预算的执行;(三)监督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四)熟悉财务报表,协助解答疑问;(五)监督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政策信息的公示。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财务预算管理(一)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学校资金应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二)学校设立资金账户,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未经批准不得开立账户;(三)资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收入管理(一)学校收入应依法取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三)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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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镇中心学校财务预算内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保运转的前提下,结合我校经济状况,特制订本《财务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一、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审批制度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
2、学校根据报账时间,及时报账。
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固定资产购建和日常修理,单价在3000元以上或总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预算时要负有专项说明,执行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加强学校收费管理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反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支出管理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四、财产管理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总务主任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
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五、档案管理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大路镇中心学校收支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一、管理体制1、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一)、编制预算1、量入为出: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二)收入管理1、上拨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
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按规定向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终了,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
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三)、支出管理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
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
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未经以上三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不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预领的差旅费应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结报,不得拖宕。
6、凡添购设施5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四)、资金管理1、学校收款要给交款人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收费收据、银钱收据),并将现金当日送入银行。
2、学校支付现金,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3、使用支票,要写明用途,由校长签字盖章。
4、收付现金要日清月结,出纳按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投,帐款相符,账物核实。
5、、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帐。
三、财务监督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接受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大路镇中心学校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
采购计划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大路镇中心学校资产管理内部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资产管理内部制度: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
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
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
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每学年开学前,财务会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1、要动员师生,教育师生,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2、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资产,了解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把资产管好。
3、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将"细则"实施结果,向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要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解决。
大路镇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为适应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我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学校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要在市教育局总体规划下进行,并且要经过专家或集体会审。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
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市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图纸,学校维修要有做法说明,无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绝不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
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建办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大型工程校建办要实行全过程管理。
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校建办,校建办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教育主要领导要签字认可,校建办要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
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
学校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
学校选址、平面规划、定正负零、签订施工合同、基础验槽、外墙装修、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必须请校建办参加。
监理公司和学校工地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
学校建设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终生责任。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十、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