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用法律法规
常用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常用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1. 《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是我国的基本金融机构,该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
范围、组织结构、监督管理等方面,并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行为准则。
2. 《证券法》
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法律,内容涵盖了证券的发行、
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
该法规定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3. 《保险法》
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设立、运营、监督等方面,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
4. 《外汇管理条例》
外汇管理条例是管理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法规,规定了外汇交
易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维护了外汇市场的稳定。
5. 《反洗钱法》
反洗钱法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反犯罪法律,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和义务,有效地打击了洗钱犯罪现象。
6. 《债券法》
债券法是我国债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全面规范了债券的发行、转让、清算等行为,保障了债券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7. 《信托法》
信托法是我国信托行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信托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保护了受益人的权益。
8.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是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NPL(不良贷款)处理及处置的基本法律,规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等方面。
以上是常见的金融法律法规汇总,但需注意,该文并非最终版本,仅供参考。
人民警察法常用法律法规100条

人民警察常用法律法规100条1、宪法对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如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2、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3、宪法对保护公民住宅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4、公民在行使宪法规定的自由和权利的时候有哪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5、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行政管理的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6、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7、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8、在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实行现场管制?现场管制的具体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常用的法律法规

常用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以下是常用的法律法规的一些例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的最高法律法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等内容,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规定了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种类、刑责的适用原则以及刑罚的执行方式等内容,旨在维护社会正义和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中国的民事法律法规,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侵权责任、继承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婚姻的设立和终止、夫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家庭财产的处理等内容,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促进社会和谐。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商家责任和消费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维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法律法规,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节约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管理等内容,旨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维护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用户的权利,以及网络安全保护体系的建设等内容,旨在构建安全可信的网络环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国家安全的保障措施以及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处罚等内容,旨在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宁。
常用法律法规

常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案件一般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休闲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财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损害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国务院关于完善新型工作制度的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财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水协议》《关于防控形势严峻及减轻民众负担保护人民利益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礼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平面上升和洪涝灾害防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防护法》。
小学道德与法治必背常用法律法规

小学道德与法治必背常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小
学生了解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
-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生存、发展、受教育等权利。
小学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刑法
- 介绍了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罪名,小学生可以了解一些基
本的刑法知识,如不违法、不犯罪等。
四、教育法
- 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小学生可以了解学校的
组织形式、教学管理等基本规定。
五、交通法规
- 介绍了道路交通的基本规则和交通安全常识,小学生可以了
解交通信号、行人横过马路等基本的交通法规。
六、消防法
- 强调了火灾预防和火灾应急处理的重要性,小学生可以了解
一些基本的消防知识,如火灾的原因、逃生方法等。
七、环境保护法
- 强调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小学生可以了解垃圾分类、节约
用水等基本的环境保护知识。
八、食品安全法
- 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小学生可以了解食品的安全知识、如何选择健康食品等。
以上是小学道德与法治必背常用法律法规的概述,小学生可以
通过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能力。
常用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常用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的,用于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文件。
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平公正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条例的简要介绍: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2.刑法: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实施制裁的法律法规。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关的刑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3.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商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重要的民事法律法规。
民法典规定了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
4.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和解除的相关规则,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环境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5.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法规。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以及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6.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资源、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环境的保护要求,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规定。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相关标准,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权方式。
8.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9.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的法律法规。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空间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网络信息的保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10.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是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禁止和打击,为受暴力侵害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了法律保护。
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
建设部
2005.06.01
附录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文号
发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主席令第35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主席令第31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06.2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主席令第28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10.01
74
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国管办〔2012〕215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2.07.26
地方性法规、规章
75
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省政府令第1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9.01.01
76
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
省政府令第1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1.02.01
77
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
省政府令第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0.01.01
78
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
省政府令第12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0.11.30修订
79
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
省政府令第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6.02.01
80
河北省档案工作收集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8.03.01
85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公告第11号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用法律法规
公司常用法律法规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3、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6、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7、集体合同规定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9、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0、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1、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4、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5、《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问题解答17、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21、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2、最低工资规定2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26、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27、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8、未成年特殊保护规定29、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30、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31、失业保险条例3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3、工伤保险条例34、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3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36、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37、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38、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39、工伤认定办法40、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4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42、企业年金试行办法4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44、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4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4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47、劳动能力鉴定48、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50、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51、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5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53、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5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5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和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
常用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常用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一:常用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本主要介绍了常用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性的规定。
以下为内容概要:一、国家级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详细介绍了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监督机构和监督职责等内容。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
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各项管理要求,包括药品采购、贮存、销售等环节。
4.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了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内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地方性法律法规1. 北京市《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介绍了北京市对药品生产和经营的管理要求,包括企业资质、质量控制等方面。
2. 上海市《药品安全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上海市对药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药品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
3. 广州市《药品销售管理办法》:介绍了广州市对药品销售的管理要求,包括药店的设置条件、经营管理等。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 《食品安全法》:涉及药品的安全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对药品管理有重要影响。
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与医疗器械管理有密切关系,此法规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经营提出了相关要求。
3. 《药典》:对药品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规定,包括药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文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附件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模板和示范文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生产许可证: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法定的资质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的准许证书。
2. 药品经营许可证:指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法定的资质要求、经营管理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的准许证书。
3. 药品广告审查:指对药品广告进行审查、核准和监督的过程,保证广告内容合法、真实、科学、准确。
4. 药品销售的返利:指药品经营企业为促销药品而向销售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经济利益的行为。
民事法律法规大全(最全个人整理版)
目录上篇民事实体法 (2)一、总则 (2)二、物权法 (2)1. 综合 (2)2. 物权登记 (2)3. 所有权 (2)4. 用益物权 (2)5. 担保物权 (3)三、合同法(债权法) (3)1. 常见合同法律关系 (3)2. 债的保证担保 (4)四、人格权法 (5)五、婚姻法 (5)六、收养法 (5)七、继承法 (5)八、侵权责任法 (6)1. 综合 (6)2. 产品侵权 (6)3. 道路交通事故 (6)4. 铁路、航空、水上事故 (6)5. 医疗事故 (7)6. 工伤事故 (7)7. 其他伤害 (7)九、劳动人事法 (7)十、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7)1.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8)2. 涉港澳台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8)下篇民事程序法 (8)十一、民事诉讼法 (9)1. 综合 (9)2. 诉讼证据 (9)3. 诉讼费用 (9)4. 立案与审判 (9)5. 执行 (9)十二、仲裁法 (10)1. 民商事仲裁 (10)2. 劳动争议仲裁 (10)上篇民事实体法一、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8.27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08.2.4)二、物权法1.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8.27修正)2.物权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12.30)房屋登记办法(2008.2.15)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5.27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1.25)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0.4.6修订)3.所有权(1)国家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10.28)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1993.12.21)(2)土地所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3.11)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1.3)(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条例(2007.8.26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5.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5.15)4.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8.27修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1.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7.29)(2)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5.1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9.28)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6.1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2.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18)5.担保物权(1)抵押权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2002.2.20)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8.15修正)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07.10.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1994.3.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1998.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2002.6.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2003.10.17)(2)质权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1999.7.9)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04.11.4)个人长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2007.7.3)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2007.7.3)应收帐款质押登记办法(2007.9.3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9.1)三、合同法(债权法)1.常见合同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3.3.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4.2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节录)(2009.2.28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9.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1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6.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12.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7.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7.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贷款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1996.3.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6.9.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11.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1997.4.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8.2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8.30)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12.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4.4)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8.15修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7.20修正)2.债的保证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6.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2000.8.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11.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2004.4.14)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2000.5.11)四、人格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8.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8.31)五、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4.28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1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1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婚姻登记条例(2003.8.8)六、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11.4修正)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5.25)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5.25)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2003.10.27)七、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4.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9.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2000.7.25)遗嘱公证细则(2000.3.24)八、侵权责任法1.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12.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12.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3.8)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3.29)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4.20)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7.25)2.产品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8.2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8.2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4.2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录)(2009.2.28)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1998.3.12)有关消费争议的商品送检规定(2000.3.10)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1999.4.1)3.道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2007.12.2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节录)(2004.4.30)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3.1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8.1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3.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2.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6.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12.1)4.铁路、航空、水上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节录)(2009.8.27修正)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节录)(2007.7.11)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2003.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10.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节录)(2009.8.27修正)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2.2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节录)(1992.1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察处理条例(节录)(1990.3.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3.12.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规定(试行)(1991.1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碰触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1995.8.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5.19)5.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1.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7.3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7.31)6.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修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11.1)工伤认定办法(2010.12.31修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9.2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12.31修订)7.其他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录)(1989.12.26)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2007.6.30)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6.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1.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九、劳动人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8.27修正)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2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集体合同规定(2004.1.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8.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6.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8.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2004.4.30)十、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使用法(2010.10.28)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5.6.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2.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7.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法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2.6.18)2.涉港澳台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1)裁判认可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5.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2009.4.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1999.4.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2001.4.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6.3.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8.7.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0.1.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7.12.12)(2)文书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1999.3.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2001.8.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2008.4.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9.3.9)下篇民事程序法十一、民事诉讼法1.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10.28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9.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9.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11.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2005.4.5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2005.9.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形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4.9.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8.21)2.诉讼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12.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审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2002.11.15)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8.7)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2001.11.16)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2002.3.27)3.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12.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2007.4.20)4.立案与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4.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2002.9.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9.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7.31)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2001.10.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9.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1.8)5.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7.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2000.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9.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4.1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12.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2006.12.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09.11.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7.1)十二、仲裁法1.民商事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8.27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8.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1997.3.26)2.劳动争议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6.2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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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泥浆、粪便和其他流体、散装物品,应当使用密闭车辆运输;运输碎石料、黄沙等容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的物品,装载物不得超出车辆挡板高度,并应当采取密闭措施。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污染路面的,责令及时清除,并按污染路面每平方米一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涂写、刻画。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按每处五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指使涂写、刻画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文字规范,无破损、无残缺。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擅自组织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的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门面招牌应当符合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设置规范。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批准要求和期限设置。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和平整场地。
禁止向工地外地表排放污水、污物。车辆驶出工地不得污染路面。
未经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施工围挡发布商业广告。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清除污染物,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第四款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处理。
(十)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纸课、冥票等丧葬用品的,处50元罚款;
(十一)改建、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未按照规定清除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8.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二十六条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拆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并可以按每平方米二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逾期不拆除或者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举办活动的,应当保持活动场所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城管执法常用法规条文收集
新沟镇街城管所、街城管执法队
1.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5.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生活垃圾的收集,应当采取方便居民的方式,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投放生活垃圾。
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按每立方米一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6.
第二十八条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施工工地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9.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临街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档或者围墙遮挡并保持完好、整洁,硬化进出口通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落实车辆冲洗保洁措施。停工工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违反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4.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二)从建筑物内、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
(三)在道路或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纸课、冥票等丧葬用品;
(四)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乱倒污水,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六)当街冲洗石料;
(七)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洗车辆。
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7.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六条有下列违反市容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四)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倾倒在非指定场所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按照每立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九)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焚烧树叶、垃圾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在室内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出店和占道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