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住房公积金及改革思路
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困境改革思路

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路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变迁的特点1.住房公积金制度变迁与国家基本住房政策变化密切相关计划体制下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职工获取住房依靠实物福利分配,由于国家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产领域,住房资金来源不足,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紧缺问题日益严重。
为拓宽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于发放住房建设贷款,支持住房开发。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市场化。
为适应变化,住房公积金改为发放个人购房贷款,以资金积累和个人贷款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2004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房价持续高企,城镇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难度越来越大。
为缓解社会矛盾,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目标,要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为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资金不足的局面,国务院启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再次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方面。
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次变革主要取决于国家基本住房政策的变化,支持和保障国家基本住房政策的调整。
2.住房公积金制度变迁与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变化密切相关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还不健全,房地产开发市场、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处于起步阶段。
当时,住房建设资金、住房消费资金尚无法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强制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当时住房金融领域的有效创新,它适应当时的经济条件,为住房建设、住房消费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房地产开发及其融资已经逐步通过市场渠道加以解决,而住房消费环节由于个人贷款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的滞后,城镇居民购买住房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无法尽快满足住房需求。
公积金政策的优化与改进方案探讨

公积金政策的优化与改进方案探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加,公积金成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当前的公积金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优化和改进。
本文将探讨公积金政策的优化与改进方案,以期提高政策效率和人们的满意度。
一、优化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决定公积金缴存金额的重要因素。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对较高,这对提高职工的可支配收入有一定压力。
因此,可以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减轻职工负担,提高其生活品质。
当然,在缴存比例的调整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公积金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
二、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目前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较为有限,主要用于购房和个人住房贷款。
然而,职工的需求并不仅限于此,他们还有其他方面的需求,如教育、医疗、创业等。
因此,可以考虑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使其更符合职工的实际需要。
例如,可以允许职工将公积金用于子女教育支出或创业资金,以提高公积金的灵活性和可用性。
三、改进公积金贷款流程当前的公积金贷款流程较为繁琐,申请者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并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核,导致贷款流程缓慢,不能满足职工紧急需求。
为了提高公积金贷款的便利性和效率,可以借鉴在线金融平台的运作模式,实现公积金贷款的线上申请和审批,简化流程,缩短审核时间。
这样不仅提高了贷款的灵活性,也减轻了相关部门的负担。
四、加强公积金信息披露和监管公积金是职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积金的运营情况和使用情况,职工有权了解和监督。
因此,应加强公积金信息披露,公开公积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和绩效,让职工更清晰地了解公积金的使用和运作情况。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多层次公积金制度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可以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多层次的公积金制度。
例如,对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并增加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考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考公积金制度是指通过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或收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购房、修缮、租赁等住房相关支出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起到了一定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需求变化,公积金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下面将详细分析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一些改革的思考。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一个困境是资金运用不灵活。
当前,我国公积金的投资运营主要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由于管理机构的技术和专业能力的限制,导致资金运作效率较低,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不足。
公积金资金的主要运用方向是房地产市场,这导致了公积金资金长期被束缚在这一领域,无法发挥更多的价值。
我们需要改革公积金投资运作机制,通过引入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灵活性,使公积金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是缺乏灵活的个人账户管理。
当前,公积金账户是由单位统一管理的,个人难以自主选择使用方式和管理自己的账户。
这种管理模式限制了个人在住房消费上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我们需要改革公积金账户管理机制,推行个人账户独立管理模式,让个人能够灵活选择账户使用方式,比如可以选择将公积金用于租房、修缮等其他住房消费方式,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和个人权益。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是缺乏灵活的政策调整机制。
当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贷款利率等政策常年不变,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变化进行灵活调整。
这种刚性政策导致公积金无法适应各地不同的经济状况和住房市场需求。
我们需要改革公积金政策制定机制,建立灵活的政策调整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公积金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一个困境是缺乏个性化的服务。
当前,公积金的缴存和贷款流程繁琐,办事效率低下,给人们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公积金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
我们需要改革公积金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提供更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服务,提升人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思考

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思考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广大城市居民的难题。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我国于1999年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通过强制性储蓄、集中管理和合理使用公积金,缓解住房紧缺问题,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如今,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亟待深化改革。
本文将提出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的思考。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投资回报率住房公积金是居民个人的储蓄,也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其成员缴纳的公积金形成了一笔可供投资的巨额资金。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主要投向了房地产市场,而且多数资金是以短期贷款形式存放,这不仅会导致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难度加大,还会产生资金安全隐患。
有必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投资回报率。
住房公积金在投资运用上应多元化,不仅限于房地产市场,还可以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领域。
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有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投资回报率,也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比如在一些城市,高收入人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远低于低收入人群,这导致了低收入人群难以获得足够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
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深化改革至关重要。
建立多元化的缴存比例模式,允许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缴存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和补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三、加强风险防范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是居民个人的储蓄,其安全性和稳健性至关重要。
当前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资金管理分散、贷款违规、资金挪用等情况时有发生。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考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考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为职工提供住房支持、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结构调整,公积金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和挑战,需要进行改革思考。
公积金缺乏灵活性。
目前,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以及使用规定较为固定,不够符合不同人群的需求。
一些职工有较大的刚性住房需求,但根据目前规定,只能提取公积金购买住房,无法支持其他相关消费。
目前公积金缴存的金额和比例相对较低,对于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提取公积金无法满足其高消费水平的需求。
公积金的人群覆盖面较窄。
目前,我国公积金制度主要针对有稳定工作的城镇职工,而对于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其他群体来说,公积金的覆盖面相对较窄。
这意味着一部分劳动力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也难以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福利。
公积金监管不够严格。
公积金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财务资产,应受到严格监管和管理。
但实际上,一些地区和单位可能存在滥用公积金、挪用资金等问题,导致公积金制度的公信力受损,职工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上述困境,我认为需要进行如下改革思考。
公积金制度应更加灵活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
可以根据个人的不同住房需求,允许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更加多样化。
可以鼓励支持提取公积金进行租房、装修、购买二手房等相关消费,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
要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对于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可以通过政策倾斜,鼓励他们参与公积金缴存。
可以逐步建立适合这些群体特点的缴存方式和提取规定,使他们也能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福利。
要加强公积金的监管和管理。
加强对公积金的基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审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要提供更加便捷的查询和投诉渠道,加强职工个人的权益保护。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需要进行改革思考。
通过灵活性、覆盖面和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提高公积金制度的公信力和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思考

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
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我国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租赁住房、个人帐户提取、住房积金管理和监督等服务,以达到稳定住房市场、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随着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行深化改革。
本文将围绕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进行思考。
我们要深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多元化。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居民对住房的需求也在发生改变。
除了购房之外,居民对于租房、装修、改善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也在增加。
我们应该允许住房公积金在租房、装修、二手房交易等方面进行更灵活的使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监管,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滥用。
我们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目前,一些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存在着缴存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效果。
我们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缴存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于不按时、不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进行严厉处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升缴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意识,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我们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资金来源和支出渠道。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单位的缴存,而支出主要用于住房贷款、住房租赁和个人账户提取等方面。
但随着房价的上涨和住房需求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已经难以满足住房市场的需求。
我们要探索拓宽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可以考虑将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规模,以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考

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公积金制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了中国城市居民的重要保障和保障手段。
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公积金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从公积金制度现状入手,探讨公积金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改革思考,以期为我国公积金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贡献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公积金制度现状公积金是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指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特定用途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公积金的缴存对象、缴存比例、提取条件等各项具体规定。
而在实际情况中,公积金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用于个人购房、住房装修、还款等用途。
当前,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为了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
也要看到,在实际操作中,公积金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1. 基金积累不足在一些城市,公积金基金积累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房价的快速上涨以及公积金利率的相对较低,导致公积金基金的投资回报率较低,难以为公积金积累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2. 提取条件宽松现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对较宽松,尤其是对购房提取的条件,导致一些人滥用了公积金,不按规定使用公积金,严重损害了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稳健性。
3. 监管不严格当前,公积金制度的监管不够严格,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缴存和提取公积金时存在违规操作,导致公积金资金流失和风险增大。
4. 利率浮动频繁公积金利率的浮动频繁,给缴存者和提取者带来不确定性,也影响了公积金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公积金制度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也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和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改革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思考1. 完善监管机制为了保障公积金制度的稳定和安全,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思考

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思考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这个制度在近年来已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但是针对一些现实问题,仍然需要进行深化改革。
首先,需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管理。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单位没有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甚至存在资金被挪用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的发生,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让拖欠住房公积金成为一项不可取的行为。
其次,需要将住房公积金更加精准地用于切实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往往用于购房,但是在很多地区,购房并不是最紧迫的问题。
因此,在实践中可以考虑将住房公积金用于租金补贴等方面,从而更加精准地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另外,需要提高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职工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样也可以防范资金被挪用、滥用的情况。
最后,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职工的在职期、离职后、退休等各个阶段的服务,在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上都需要得到提升,给职工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总之,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从而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做出更加有效的贡献。
只有坚持从职工的实际需求出发,才能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发展壮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住房公积金及改革思路一、住房公积金概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适应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房价却在一味攀升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一项政策性、行业性很比较明显的金融业务,存在着贷款基数大、期限长,风险不易控制等诸多的缺点。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和壮大,防范与控制住其风险,是关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住房公积金有两大功能: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资助和长期储蓄的方式,不仅增强了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降低了职工购房还贷的压力,同时也调整了职工的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的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使政策性住房贷款有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更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住房消费需求,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一)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金融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住房金融是否根据政府特殊的政策举办,是否可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可以将住房金融划分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和商业住房金融,我国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主要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最直接体现。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三、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所采取的措施(一)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保障范围,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者倾斜,使广大缴存职工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颁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已将缴存主题扩大到包括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
因此,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大归集力度,把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住房融资功能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要兼顾公平,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尽可能地发挥住房金融在房地产经济中的杠杆作用。
在房地产市场过热时,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应采取紧缩的贷款政策,要提高贷款门槛,降低贷款最高额度,缩短贷款期限,提高贷款基准利率,减少贷款次数。
在房地产市场过冷时,要采取适度宽松的贷款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基准利率,增加贷款次数。
虽然贷款政策相对宽松,但一定要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防止骗贷、套贷行为的发生。
住房公积金作用的发挥应积极与相关税收、信贷等政策协调配合,使住房公积金贷款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住房公积金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敏感度,使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资金利用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照规定提取过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以后,剩余部分将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同时,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并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银监会七部门于2009年10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使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供给不足导致的房价上涨,有利于带动住房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与合理使用的建议(一)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应更人性化公积金信贷投向应向中低收入者倾斜,向包括经济适用房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拆迁安置对象、和住房条件较差的企业职工倾斜,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每年的贷款额度中这类人群至少不低于70%。
实行浮动利率政策,浮动利率政策就是针对不同收入人群、购买不同面积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
简而言之就是购买的住房面积越大,贷款时执行的利率越高。
低保特困和因残终止劳动关系的群体无需封存时限,即可提取个人帐户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应更市场化实行公积金利率市场化,靠有吸引力的正利率去吸引资金,高效率筹集住房资金。
对拒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拖欠、挪用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职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对于归集有难度的乡镇企业和私营工商业要探索通过税务部门代扣的办法加大归集力度。
将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个人收入高低与其所负责归集的公积金数额挂钩,运用激励手段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公积金的热情,归集资金的增长率要始终高于贷款的增长率。
(三)住房公积金控制风险的手段应多样化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储蓄的个人才有权申请贷款,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必须将所购住房房产手续抵押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还需要至少两个公积金存款人做为其担保人,有还款能力超过规定期限而没有还款的人将被列入不良信用库,今后将不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能成为其他贷款人的担保人,对于不能按期还贷的人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甄别,对于生活有困难,确实没有能力继续还贷的可采取延长还贷期限和减免贷款利息的方式减少资金的损失,对有还款能力却拒不执行的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扣除担保人个人帐户里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部分通过法律程序将欠款人所购住房进行拍卖以清偿贷款。
(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制化建设要加强因为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属于商业金融机构,所以现有的财政法规和商业银行法都不适用于住房公积金。
而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由于条例的层次所限,再加上条例本身制定的不严密,导致从法律的角度不能有效规范管理公积金,同时现行的条例制定时由于需要兼顾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利益,权力的博弈导致个别条款有相互矛盾的地方,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完善。
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思路1.在制度功能方面进行改革,与政策性、保障性定位相符住房关系着国计民生,但住房作为一种商品具有特殊性,完全依靠市场难以解决住房问题,因此各国政府都对住房市场施加一定的干预措施,以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福利。
而政府干预住房市场的主要措施就包括利用财政、金融手段提高公共住房建设能力和居民住房消费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领域的核心政策性金融工具,应当坚持下来,在政府干预住房市场的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是立足于住房保障,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目前我国住房制度的基本思路(即高收入职工靠市场、低收入职工靠保障、中等收入群体多方支持),住房公积金应当结合不同群体采取不同支持方式:对高收入者发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支持购买商品住房;对低收入者住房公积金投资建设(或发放贷款)公共住房,优先向缴存职工出租;对中等收入职工依靠收入不同提供不同利率贷款及贴息支持,有针对性地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降低职工购房负担;同时对职工购、建、租、养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便利等。
二是加大政策优惠幅度,提高职工参与制度的积极性。
目前,国家主要的扶持政策是缴存住房公积金免交个人所得税,鉴于个税起征点较高,优惠政策不明显,可加大的优惠政策有:财政对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给予一定补贴;对未提取或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适当提高存款利率;对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等特殊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便利等。
2.在资金运作方面进行改革,与金融市场化趋势相融合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取决于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住房消费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
目前,由于资金规模和资金运用方面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有必要通过介入资本市场运作资金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市场影响力,逐步达到其在保障房建设融资、居民住房消费融资领域的主导地位。
一是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住房公积金主要来源于职工缴存资金,目前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部分城市(尤其是东部城市,如天津、上海、南京、大连、常州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普遍达到了80%,出现了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研究和借鉴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贷款出售等多种融资方式,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占有率,满足保障房建设、个人住房消费的资金需求。
同时,逐步研究和拓展住房公积金资金用途,使其发展成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要形式。
二是优化资金运用方式,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目前住房公积金采取“低存低贷”利率规则,且仅能投资国债和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收益低于其他投资渠道,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研究确定可靠、安全的沉淀资金投资运作方式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收益,初期可主要投资固定收益产品,远期可参考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机制,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运作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
大额公共资金的运作、保值增值脱离了资本市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长远发展、对我国经济金融体制的成熟都是损失。
3.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改革,构建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长期的公众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构建一个适宜、高效的组织架构,对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运作机构的权责关系、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重新设计有助于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