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对使用的麻精药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1、药库登记的批号管理
定点批发企业应根据采购计划由双人配送麻精药品,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双人验收、核对。
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2、药房请领登记的批号管理
药房请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账册,每天结算,账物、批号相符,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精麻药品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管理制度远贤龙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证临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由药剂科负责人向卫生主管部门办理“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根据临床医疗、教学及科研需要由药剂科负责人持“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和“麻醉药品申购单向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买回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马上验收入库,采购和保管当面验收,验收到最小包装,记录验收并双人签字。
验收登记的内容: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采购和保管签字。
三、药剂科存储麻醉、精神药品应当设立专柜储存。
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肉体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具名,按月盘点,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专用帐册保存到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门诊药房、住院药房、急诊药房及相关科室按医院划定的基数进行周转,用于周转的麻醉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周转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建立收支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并作好交班记录,病区做好使用登记,未使用完的药品必须丢弃并双人签字。
四、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经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试合格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并经医务处批准,方可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未取得麻醉处方权的医生不得擅自开具麻醉处方。
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医生__由医务处和药剂科备案。
药师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方能调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麻精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采购制度1.医疗机构依照规定,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采购麻精药品,保持合理库存,采购药品要采用对公账户方式支付。
2.采购人员登录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按要求提交订单,定点批发企业根据订单配送,随货同行单需单独打印。
验收、入库制度1.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要对照发票和随货同行单,检查药品内、外包装,要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要双人签字,入库验收要采用专簿登记(附件5—1)。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麻精药品存在数量错误、破损,验收人员需详细填写登记表(附件5—2),与配送方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将相关情况详细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3.完成药品验收入库后,药学部负责人持密钥登录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完成入库确认。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验收记录和随货同行单,在专用账册上进行逐笔登记(附件5—3)。
出库制度1.麻精药品出库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核对请领单,并开具药品出库单。
出库单项目应包括:日期、领用部门、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2.麻精药品出库,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在麻精药品专用账册进行登记。
3.麻精药品实行三人签字出库,即对照出库单,由库房双人核对,领药人确认,并分别签字后方可出库。
4.出库单按月单独装订成册。
盘点制度1.日清: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当日入库量和出库量,按照品种、剂型、规格清点药品,保证账物相符。
2.月结: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结存药品批号、效期、数量并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及时通过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上传麻精药品处方,并于每月第一周完成麻精药品上一月度进、销、存量的填报工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1)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应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若发现过期、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并记录,报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核实、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医院对过期、报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登记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废销毁表》上。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药库严格凭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账册登记。
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人专库(柜)时分别打印《入库凭单》,凭单由药剂科主任、人库人员、采购人员“三签字”后,一联交保管人员、一联交库管人员、一联交财务处,连同发票联一起作为汇款凭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专库(柜)时分别打印《出库凭单》,一式三联,凭单由药剂科主任、出库人员、经收人员“三签字”后分别由药库、经收部门和药品会计保存备查。
(6)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
麻醉药品五专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1、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与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与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与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与领用人签字。
麻精药品检查记录表

手术室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数量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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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残液是否做好登记记录。
查看记录
15
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做好交接班记录。
查看记录
小结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年月日
查看文件、现场
9
是否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书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归案保存。
查看文件、记录
10
是否做到处方规范、内容完整、对症下药、用量准确。
查看文件、处方
11
是否制定特殊药品不合格品的确认、报告、处理、销毁制度并严格执行。
查看文件、记录
12
特殊药品发生丢失或被盗,是否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查看记录
毒麻精药品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备注
1
购进的特殊药品是否做到票、帐、物、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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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实行双人验收(发货)、双人复核、帐物相符。
查看帐目
3
是否设有专库、专柜。
查看现场
4
麻醉药品专库是否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是否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查看现场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专柜是否双人双锁管理。
查看文件、现场
6
专库、专柜是否存放有无关物品。
查看现场
7
专帐记录是否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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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规定守则

二、验收人员职责
1、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2、入库验收专簿记录,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保管人员职责
10、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至少保存2年。
二、处理回收残剩药品及安瓿制度。
1、患者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作好数量及批号记录。
2、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药品办理退库手续。
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
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
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
2、对不符合规定、不完整的处方、拒绝发药。
3、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急诊、门诊、住院部等
药房管理制度
一、调配使用制度、
4、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为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