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人才公寓分配实施方案

人才公寓分配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人才公寓是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而建设的住房,为人才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为了保证人才公寓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制定了以下的人才公寓分配实施方案。
二、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保证每一个人才都能有机会获得人才公寓的居住权;2. 需求优先原则:将人才公寓分配给急需住房的人才,包括远程务工人员、新招聘的远程办公人员等;3. 能力优先原则:将人才公寓分配给在本地工作并具有创新能力、实践经验或学术成果的人才;4. 公共服务原则:将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分配给为社会公益事业、教育、医疗等提供服务的人才。
三、分配程序1. 申请阶段:(1)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递交人才公寓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证明或学历证明等;(3)申请人需提供详细个人信息、住房需求、工作单位等;(4)申请人需详细解释为什么需要人才公寓,以及如何为城市和社会做出贡献。
2. 审核阶段:(1)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3)与申请人进行面试,了解其具体需求、能力、贡献等。
3. 分配结果公示阶段:(1)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公示期内,公示对象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核实。
4. 分配名单确认阶段:(1)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确定最终的分配名单;(2)将分配名单提交给人才公寓管理部门;(3)人才公寓管理部门通知入选人员签订租房合同。
四、执行机构人才公寓分配实施方案由招商部门、人才引进办公室、人才公寓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执行。
每个环节都需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公平、公正的分配。
五、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公寓分配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其他事项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市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人才公寓分配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适用性和科学性。
人才公寓项目实施方案

人才公寓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人才公寓项目的建设成为解决城市人才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人才公寓旨在为各类人才提供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目标。
1. 提高城市人才的居住品质,满足其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2. 促进城市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3. 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
三、项目内容。
1. 地理位置选择。
人才公寓项目的地理位置选择至关重要。
应选择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地段,便于人才的生活和工作。
2. 设施建设。
人才公寓的设施建设应以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舒适的住房、便利的交通、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健身房、图书馆、公共活动场所等)。
3. 管理服务。
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做到细致周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环境卫生、便民服务等方面,为人才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4. 人才引进。
人才公寓项目的实施需要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通过政策激励和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入住。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确定项目规划。
在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对人才公寓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选择、建设规模、配套设施等方面的规划。
2. 确定项目投资。
确定人才公寓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确保项目资金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3. 开展前期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选址、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4. 开工建设。
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开展人才公寓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完善配套设施。
在建设完成后,需要对人才公寓项目进行配套设施的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建设、环境绿化等方面。
6. 引进人才。
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入住,通过政策激励和宣传推广,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入住。
五、项目效益。
1. 提高城市人才的居住品质,满足其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2. 促进城市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3. 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
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

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才安居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制定有效的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他们的安居环境直接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对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大对人才住房的保障力度。
政府应当加大对人才住房建设的投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为人才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住房选择。
可以通过建设人才公寓、人才楼等方式,为人才提供舒适、便利的住房条件,让人才在城市生活中感受到温馨和便利。
其次,要优化人才居住环境。
人才安居不仅仅是指住房问题,还包括居住环境的优化。
政府应当加大对人才居住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才居住的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提升人才居住的舒适度和便利度。
另外,要加强对人才安居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才安居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才了解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同时,要加强对人才安居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让人才真正受益于相关政策。
最后,要加强对人才安居问题的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安居问题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人才安居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的制定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城市,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人才安居问题,加大对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方案的支持力度,为人才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人才公寓开发实施方案

人才公寓开发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才公寓成为解决城市人才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才住房需求,我们决定开发一套人才公寓开发实施方案,以提高人才公寓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城市人才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二、项目目标。
1. 提高人才公寓的品质和舒适度,满足不同人才群体的住房需求;2. 优化人才公寓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3. 促进人才公寓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实施方案。
1. 规划设计。
针对不同的人才群体,制定不同类型的人才公寓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单身公寓、家庭公寓、长租公寓等,满足不同人才的住房需求。
2. 建设施工。
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环保材料,确保人才公寓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注重节能环保,打造绿色住房环境。
3. 设施配套。
在人才公寓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商业等,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为人才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4. 管理服务。
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门禁系统、智能家居设备等,提高人才公寓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提供更便捷的居住体验。
5. 社区建设。
打造人才公寓社区文化,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四、项目效益。
1. 提高城市人才吸引力,促进人才流动和集聚;2. 增加人才公寓的经济效益,提高资产价值和租金收益;3. 优化城市住房结构,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五、实施计划。
1. 确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2. 制定建设施工计划,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单位;3. 完善设施配套方案,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配套设施建设;4. 搭建管理服务系统,引入智能化设备和管理团队;5. 开展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和活动策划。
六、总结。
人才公寓开发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提高人才公寓的品质和管理水平,为城市人才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促进城市人才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价值。
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八届)23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八届)23号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通过的《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21日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2024年8月27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才培养开发第三章人才引进与流动第四章人才评价激励第五章人才服务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战略人才力量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人才效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等工作。
第三条人才发展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循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建立健全人才发展目标责任制,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完善的人才发展政策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人才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二)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重大人才政策;(三)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人才发展指数提升等重点人才工作;(四)定期评估重大人才政策的落实情况、实施绩效等,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优化调整重大人才政策;(五)研究决定有关人才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人才安居工程汇报材料

人才安居工程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我是XX部门的XX,特此向您汇报人才安居工程的相关情况。
本次汇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人才安居政策的制定、实施进展情况、效果评估以及下一步的计划。
1. 人才安居政策的制定为了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我部门在过去的一年中积极参与人才安居政策的制定工作。
与相关部门合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安居政策措施,包括优惠的住房贷款条件、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医疗保障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制定,我们旨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2. 实施进展情况自人才安居政策的宣布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推广这一政策,并广泛收集了人才对于政策的反馈意见。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和宣讲,我们得到了许多高层次人才的积极响应,部分目标人才已经陆续申请到了相关政策所提供的优惠住房贷款及其他福利。
同时,我们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加快了人才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
3. 效果评估为了评估人才安居工程的效果,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调查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显示,人才安居政策的宣传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反响,受到了广大高层次人才的关注和认可。
同时,一些已经申请到相关政策福利的人才反映,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满意度。
然而,也有部分人才对于政策的操作流程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我们将持续优化和改进相关工作,以更好地满足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4. 下一步的计划基于当前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的操作流程和服务体系,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和便捷性。
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才安居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加快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以更好地满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
感谢领导对人才安居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此致敬礼。
2023年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范本

2023年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安居工程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改善民生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方案将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组织规划和调研:对需要建设的区域进行规划和调研,明确住房需求和建设指标;2. 资金保障和筹措:制定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并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方式;3. 项目推进和进度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建设进度的掌控;4. 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加强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住房质量;5. 配套设施建设: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6. 公众参与和社会服务: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安居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优化项目管理和服务。
三、具体措施和步骤1. 组织规划和调研为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我们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需要建设的区域进行全面规划和调研,包括住房需求、建设指标、用地规划等。
2. 资金保障和筹措我们将制定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争取更多的专项建设资金。
同时,还将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为建设项目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3. 项目推进和进度管理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建设进度的掌控,我们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机制。
并且,明确项目推进的步骤和时间节点,将重要工作节点纳入日程安排,对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和总结。
4. 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验收。
并且,将组织专业团队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住房质量。
5. 配套设施建设除了住房建设之外,我们还将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电、绿化等。
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才流动和集聚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人才公寓项目应运而生。
本项目旨在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高品质的住宿环境和便利的生活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发挥自身才能。
二、项目规划。
1. 地理位置。
人才公寓项目选址于城市中心区域,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便于人才们的工作和生活。
2. 建筑规划。
项目建筑面积约为XXXX平方米,包括住宿楼、公共活动区、健身中心、休闲娱乐区等功能区域。
建筑采用现代化设计理念,注重舒适性和便利性,为入住的人才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3. 设施配套。
项目将配备24小时安保系统、智能化设备、高速网络、清洁卫生等服务,以满足人才们的各种需求。
三、实施步骤。
1. 前期准备。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时间表。
2. 土地规划。
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土地规划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3. 建设施工。
招标选取合格的建设公司,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建筑质量和工期进度。
4. 设施配套。
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系统,确保项目配套设施的高品质和高效率。
5. 运营管理。
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团队,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
四、项目效益。
1. 社会效益。
人才公寓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城市人才居住环境,提高城市人才的生活质量,促进人才流动和集聚,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2. 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为城市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城市经济增加新的增长点。
3. 环境效益。
项目建设将注重节能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风险控制。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变化和政策法规的监测,及时调整项目方案,降低各类风险。
六、总结。
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协同合作和精心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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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河委发〔2016〕8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17〕10号)“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为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促进我市人才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措施
根据《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具体有4项任务内容:
(一)未来五年争取建设800 套左右人才公寓。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江东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1、具体措施。
按照“规划建设一批、政府购买一批、在新出让商住用地中配建一批”的方式筹集房源。
人才公寓的需求数量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结合人才住房需求确定,每年制定计划数,按“以需定建”筹集房源。
2、人才公寓地点分布。
人才公寓重点分布在江东新区约200套(建设方式)、市高新区约300套(配建方式)、钓鱼
岛片区约100套(配建方式)和新市区约200套(购买方式)。
人才公寓的具体建设面积、户型等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发文规定。
3、资金来源。
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二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三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二)对入户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可享受无偿获赠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别墅或相当的购房补贴;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3500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1、保障的方式和范围。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予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申请和审核流程。
经认定符合条件杰出人才、其他的高层次人才,由其本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
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办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落实相关人才安居政策。
3、申请的条件和方式。
(1)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其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租房补贴,或免租金入住住房。
(2)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政府申请无偿赠予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别墅或相当的购房补贴。
(3)经市政府审定同意赠予的,由市住房保障办与杰出人才签订住房赠予合同,或由市财政局兑现购房补贴。
4、房源筹集。
由市房管局成立人才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商品房的方式筹集房源,用于向人才出租。
赠予产权的住房由市人社局结合人才住房需求,提出具体房源数量要求,由市住房保障办报请市政府购置符合条件的住房。
5、资金来源。
一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二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三)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保障方式和范围。
按照“用人单位主导、政府支持”的原则发放补贴,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并在在市区贷款购买、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月享受一定额度的购房贷款贴息、或房租补贴。
该项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房租补贴。
2、补贴标准。
博士毕业生享受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享受1500元/月,不足标准的,按实享受;超过部分,按标准足额享受,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3、资金来源。
一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二是用人单位、上级有关补助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4、资金发放。
经市人社局认定符合该政策的人才,由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后,由市人社局和市住房保障办复核,市人社局统一进行公示后提出审批意见,并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市财政根据审批意见和预算计划,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市人社局或各申报对象用人单位,再发放给相关对象。
(四)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外侨局)
具体措施。
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完善人才安居工程工作落实,成立河源市人才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的起草、统筹决策、协调解决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叶少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志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志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文胜市人社局副局长
傅运光市住房保障办主任
成员:邓卓文市发改局局长
郭剑玮市财政局副局长
阮伟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国全市住建局副局长
邵卫根市国土局副局长
谢海航市外侨局局长
黄文彬市科技局局长
叶豪市房管局局长
孙宇红江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孙锋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保障办,负责工作具体落实和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保障办傅运光同志兼任。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结合自身条件和住房需求,如实填写《人才住房申请表》或《购房补贴申请表》或《租房补贴申请表》,并准备好有关材料后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核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人社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
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三)审批。
核查合格的,市住房保障部门拟定办理意见,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公示。
在河源市政府网站公示经审批的实施人才安居保障人员名单、拟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
(五)选房(补贴)。
公示无异议的,市住房保障部门按住房分配意见组织选房,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市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购房房贷贴息的资金统筹和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发改局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二)市国土局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建设项目年度用地保障计划。
(三)市财政局负责制定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安排计划。
(四)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并利用我市人才资格申请登记、审核等信息优势,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房管局、市外侨局、市住房保障办等相关职能部门、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于2019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防止出现重复享受人才住房以及骗租骗购、违规转租转卖等现象。
(五)市住建局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规划、建设、购买等具体办法,并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具体实施。
(六)市住房保障办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管理及货币补贴等具体办法;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并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具体实施。
(七)市房管局负责制定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
探索与服务年限、人才层级、社会贡献挂钩的人才住房产权制度,制定人才住房封闭流转的具体办法。
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得转变为市场商品房上市交易。
需要转让人才住房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由原配售单位或政府回购,或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其他人才。
人才住房的承租人或购买人不再符合人才住房政策条件的,由原配租(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予以收回,并按规定向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符合认定条件在我市工作人才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