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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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

PPP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

PPP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作者:孟丽琴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15期摘要:在我国的基建投资过程中,社会投资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PPP 融资模式因其在保证公共设施建设、减小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加强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迅速成为项目融资的首选模式之一。

本文将对PPP 融资模式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论述,分析PPP 融资模式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面对的几大难点,并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合理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PPP 模式;会计核算;税务处理PPP 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进行融资的,依靠项目的投资预估盈利、政府的支持和资产的保证度来实现融资。

项目需要有一定的资产,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这样才能保证贷款的可靠性。

同时,政府的支持和自身经营带来的盈利又可作为还贷,形成良好循环,保持项目运行。

一、PPP 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 一) 会计核算制度及其规范缺乏我国经济发展迅猛,PPP 融资模式也大规模应用开来,也有不少专家在进行该模式的研究,但是目前国内对于PPP 融资模式会计核算制度和规范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在实际应用时会碰到诸多困难。

为保证PPP 融资模式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的基建工程服务,需要尽快进行制度的完善。

( 二) 借款费用处理困难PPP 项目的建设成本是特许经营资产的组成,但是项目借款成本能否以特许经营权的资产价值作为初始计量的组成是需要解决的。

有关规定表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想要达到预计使用状态需要进行一定时期构造和生产。

可是并没有确切表明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借款成本资本化的可行性。

我国无形资产标准确切规定了外购无形资产借款成本资本化的前提,而单独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费用资本化,需要其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一部分。

但是PPP项目与普通无形资产项目有所不同,从形式上可以看出,PPP 项目不是购买的无形资产,如果分为单独开发的无形资产,难以区分研发这俩阶段。

PPP项目的税务管理及税收筹划

PPP项目的税务管理及税收筹划

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
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
总额70%以上的企业。
• 在西藏设立的各类企业,在2011年至2020 年期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常见的PPP项目可能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小 结—按业务类型
利用可能适用的研发相关税收优惠 • 政策。 • 例如:合理安排委托研发方式,使相关企业的研发费用
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50%)扣除的优惠政策; • 合理安排研发方式,如独立研发转让知识产权的所
有权/所有权,委托研发等,使相关企业的研发收入可 享受增值税免税/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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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优化PPP项目运营模式
导向层面上进行规定,对于具体的适用条件以及
确切的财政资金发放、财税返还或税收减免金额
的规定可能较为模糊。

因此,企业在申请相应财政资金发放、财
税返还或税收减免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
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并争取获得相关
书面协议/批复。

近期国务院颁布文件,对地方性的不合规
财政补贴予以清理,此文件增加了地方性财政补
• 某BOT项目公司集团内有一家研发公司,该 研发公司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15%的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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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 承包工程的税负转嫁、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 项目融资的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 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如何提前回收投资) • 境外费用支付的相关税务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 1承包工程的税负转嫁、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 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署安排

【会计实操经验】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

【会计实操经验】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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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
随着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实际应用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会计及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

本文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现行税法规定,分析PPP业务模式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PPP项目概述
(一)基本概念
搜索
1.定义与范围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社会资本经营PPP业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

PPP业务的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在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存在双重法律关系:一是项目合作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是政府对项目及公共服务监管的行政法律关系。

PPP业务关注社会资本对基础设施或公共项目的运营管理,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精编版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精编版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一、PPP项目的会计处理根据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的不同,相关主体会计处理各异,现分类介绍如下:(一)BOT类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此类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

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PPP项目税收与会计处理问题解析PPT教案

PPP项目税收与会计处理问题解析PPT教案
1. “改”。通过中外各方协商谈判,取消或者修改合同中固定 回报的条款,重新确定中外各方合理的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对于外 方提前回收投资或外方优先获得投资收益的,应明确其来源只能是项 目可分配的经营性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对于以合同外协议形式保证外方固定回报的,以及地方政府、地方 财政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和单位为外方提供固定回报承诺或担保的, 有关协议和担保文件应予撤消。
第14页/共106页
PPP模式及发展趋势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和社会 资本以长期契约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 旨在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风险,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
发展趋势:1.从单纯的融资向经营转变; 2.从土地整理向经营转变; 3.从单个项目向片区转变; 4.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 5.从独资向股权合作、混合所有制转变。
第9页/共106页
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 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外资1208号 1995-8-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电力局、交通厅 (局):
长期以来,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 发展的“瓶颈”。为改善这种状况,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需要积极 引导外商投资的投向,将外商投资引导到我国急需发展的基础设施和 基础产业上来。对此,国家除继续鼓励外商采用中外合资、合作和独 资建设经营我国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外,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 上,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投资方式(通称BOT投资方式),试 办外商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了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是指外商建设──运营──移交的 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 授予外商为特许权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者:喻云枫湖北荆州要:PPP项目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财务方面的工作,其中,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极为重要,这是保证公司能够发展顺利的必要工作。

本文针对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工作展开探讨,论述了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的流程,提出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对策,希望可以为今后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键词: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言PPP项目公司的日常工作中,财务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公司的运行是否顺利,特别是在会计核算方面,应该要秉承准确、及时的原则,积极做好相关的核算工作,并做好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介绍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公私合作)作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开发、运营项目,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应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虽然到目前为止,PPP 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尚存争议,具体实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国际国内均公认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是其典型的实现形式,即由投资者企业组成项目公司,从政府获得授权后,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期满后移交。

文所讨论的PPP项目公司资本结构是指项目公司负债与权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项资金的来源、组成及其相互关系。

PPP 项目的资金由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构成,前者由发起人共同筹集,后者则通常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

Yescombe指出,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高杠杆债务融资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

曾肇河[2]指出BOT 项目的股权投资占总投资比例通常低于 30%,而传统公司通常要求高于30%。

高杠杆债务融资还可以为 PPP 项目带来贷款利息免税、表外融资、分散风险、长期融资等好处。

然而,债务融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规模过大,很可能直接危及项目的现金流进而导致项目的失败。

ppp 涉及财务与税收事项(概要)

ppp 涉及财务与税收事项(概要)

PPP项目涉及财务与税收事项概要一、会计处理1、费用资本化:以合同签订为节点区分前费用后资本,运营和移交后费用化;2、资产和收入确认:对资产无控制权且外包第三方建设,不确认建造收入,进度支出计入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模式下建设期利息不能资本化);3、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及混合模式应如何区分?金融资产模式的特征在于,合同规定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经营方可以无条件地向合同授予方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无形资产模式的安排中,合同规定经营方在基础设施建成后,在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

可见,在金融资产模式下,授予方需要支付或担保最低付款金额;而在无形资产模式下,经营方获得未来经营的许可权利,授予方并无保底的最低付款额。

实务中,由于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不同,往往会出现需求风险在授予方和经营方之间共同承担的安排,从而形成“混合模式”。

在混合模式下,经营方需将已获得担保部分的对价,即保底部分的收费确认为金融资产,并将投资额超出保底收费的剩余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代表经营方从基础设施使用者处赚取的超出最低限额部分的权利。

证监会组织编写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6)》中通过一家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的案例,指出在BOT的合约安排中,不受实际处理量影响的固定收费部分,实质为项目公司无条件向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应确认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对于受实际处理量影响的收费部分,则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扣除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金额(如适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4、项目公司对基础设施的修复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如何核算?根据特许权协议的规定,项目公司应确保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在项目移交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如果基础设施发生了低于移交时要求的特定标准的情况,就产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定义的预计负债。

PPP项目“找不到北”的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问题【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PPP项目“找不到北”的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问题【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支付总金额为项目全部建设成本(SPV投入资金)即成本+运营成本总额+
各自的合理利润。 姑且按照是否存在使用者付费划分,可将 PPP项目分为托管形式和特 许经营权形式,“托管形式”即为政府付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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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付费机制先不论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这三 种方式,重点考虑项目是否存在“照付不议”条款,即在项目前期即可 确定未来会有部分“相对固定”的回款,依次确认金融资产、无形资产 或混合资产。 4、依据 PPP项目自身的特殊性及项目公司特定合作模式,并结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资产确认及计量》、第 17号《借款费用》、第 15 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等等财税要求分析。 5、托管形式和特许经营权形式与 SPV运营期收入确认有关;“照付不 议”与建设期完工节点确认资产是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有关。两者有微 妙的关系。 6、分析思路以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的合理性为主要原则。 一、SPV成立阶段 项目公司是大多由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等共同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 法律地位的“特殊目的公司” 。单体 PPP项目的资金来源全部由 SPV来筹 集,一方面是 SPV的自有资金,另一方面是以 SPV做为融资主体,可以 “做到有限追索(或无追索),实现项目风险与母公司的隔离” ,因此, PPP项目中融资是项目公司的事情而非政府。 既然 SPV是特殊目的公司,要考虑合作年限,可根据项目本质属性及 退出机制约定,在公司注册成立时选择是永续还是超过合作期 2-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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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找不到北”的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问题【会计实务 操作教程】 近期拜读了 PPP项目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的相关书籍和几篇文章,感觉 各位老师都是有所保留,涉及实质问题都点到为止了,原本有的思路越 发混乱,又“找不到北”了。经过闭合式的全流程梳理,对存在的疑惑 庖丁解牛,将各阶段思路及依据用非专业术语缕缕 P,有关方的财务测算分析人员如何确定项目公司会 计核算方式和税务处理原则等事项,作为测算依据基础,并在未来项目 公司成立、建设、运营、移交、股权退出五个阶段中合理反映相关经济 轨迹。即从项目前端捋顺思路,对各方合理、公平、有序的参与 PPP项 目合作达到共赢,至关重要,这也是重新梳理分析的主要原因。 老生常谈,PPP项目自身的特殊性及项目公司特定合作模式是指: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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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业务关注社会资本对基础设施或公共项目的运营管理,运作方式主
要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 、 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 (RO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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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主体 PPP业务主要涉及下列主体: (1)项目实施机构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 PPP项目的实施机 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2)社会资本 PPP项目的投资方,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 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3)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为经营 PPP项目专门设立的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 参股项目公司。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件,严禁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 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变相融资。当 PPP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时,项目公司有时也是项目承建主体。 (4)监管机构 对 PPP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进行监管的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 (5)其他 即参与 PPP项目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 3.项目实施流程
类 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
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 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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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 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1 涉及的 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 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 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 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 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 与 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 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
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 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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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 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 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 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 定处理。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 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 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 形资产。 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 费用》的规定处理。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 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 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3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 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4
注:上图摘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
[2014]113号)。 (二)业务模式 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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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PPP业务模式如下图所示: (三)PPP项目的融资 搜索 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对于 PPP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 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 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 据、资产支持票据等。随着资产证券化内容的成熟与丰富,资产证券化 与 PPP模式相结合已成为趋势,PPP项目将其未来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 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案例逐渐增多,通过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可以有效 缓解 PPP项目融资及回报周期长的难点,有效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以下是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模式: 二、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根据 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的不同,相关主体会计处理各异,现分类 介绍如下: (一)BOT类 搜索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 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 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 20-30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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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随着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实际应用业务模式不断创 新,会计及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及现行税法规定,分析 PPP业务模式 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PPP项目概述 (一)基本概念 搜索 1.定义与范围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 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 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 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社会资本 经营 PPP业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 政府付费等。PPP业务的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在 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 资本之间存在双重法律关系:一是项目合作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是政府 对项目及公共服务监管的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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