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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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10•【字号】•【施行日期】2022.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依据2018年4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四号)的相关要求,对“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二次公示如下:(一)规划概况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覆盖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18个市县。

2、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2030年。

3、规划目标3.1生活垃圾规划目标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重点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化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建全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水平;按照全省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有序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提质扩能,加快补齐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短板,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力度,完善生活垃圾应急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厂“三同时”配套设施处理能力,加强渗滤液污泥等二次防治及处置能力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处理的常态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价值链、产业链中高端发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化、集群化、数字化发展;探索飞灰、炉渣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3.2建筑垃圾规划目标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及环境防治制度,健全建筑垃圾多部门联动及监督考核长效机制,形成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良好格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第二次、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第二次、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第二次、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1.09•【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第二次、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相关市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加强对各市县环评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厅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和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发现1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对涉及的11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11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应当做好环评审批中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各市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要切实加强环评审批质量把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附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月9日附件。

建设项目审批正面清单 (2).doc

建设项目审批正面清单 (2).doc
6、排水整治工程
不涉及水闸建设和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C社会事业与服务类
1、城镇粪便处理
日处理30吨以下(不包含30万吨)
2、办公房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
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7、长途客运站
除新建以外的项目
8、陵园、公墓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9、公园绿化工程、景区环境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正面清单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登ﻩ记ﻩ表
备注
A 农林水利
1、农田改造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B 线性工程类
1、公路
三级以下等级公路,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含1000m以上的独立桥梁和独立隧洞
环境敏感区指:(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报告表
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具体举措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举措
1 建立完善“三本台账”
与相关部门协调汇总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利用外资层 面重大项目,形成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通过信 息化手段动态调度更新。开辟绿色通道,全程指导,提 高审批效率。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 项目,采取拉条挂账方式,做好环评审批服务。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39
120 旅游开发
报告表
40
121 影视基地建设
报告表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
41
157
报告表
公路)
42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 172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报告表
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43
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人行
173
报告表
地道)
44
174 长途客运站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 30
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80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
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
〔2020〕56 号)执行。
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报告表
30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
31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2 电子器件制造 83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报告表 报告表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
32
84 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 报告表
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13 —
33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85 仪器仪表制造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琼环监字〔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20年9月至11月,我厅对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35家机构,其中,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20家,环境质量自动监控运维机构4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家,辐射环境监测机构2家。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建立了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但也有部分机构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违规的情况。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在现场向被检机构进行了反馈并与被检机构核实确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对20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够规范。

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够完整,溯源性差,个别报告部分原始记录缺失,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

2.质量控制措施不全或缺失。

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对质量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过程空白、实验室空白、平行双样、加标回收率和有证标准样等质控措施。

关于拟批准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

关于拟批准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

关于拟批准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关于拟批准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区场内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时间:2020-10-30 来源:作者:关于拟批准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区场内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区场内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9日。

项目名称:海南富德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千江悦二、三期A区场内搅拌站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在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堆料场扬尘、筒仓粉尘,本项目堆场拟建设高出堆料最高点2m的围挡,搭建顶棚并设置喷淋系统,在大风条件下禁止生产,以有效降低粉尘排放。

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同时搅拌仓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并设置布袋除尘器,进一步防止粉尘对外扩散。

物料输送带密闭输送。

再加上定期的路面清扫和洒水,粉尘排放浓度可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厂区废气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均能达到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千江悦房地产项目生活楼已有的化粪池收集处理,由海南邦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设备经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固废暂储于危废间,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外售砖厂制砖;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固废经合理处置后,对外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

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
尊敬的各位主管:
大家好!
为了保证公司于2020年完成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及标准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我们公司环保部积极下苦工夫,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公司环保部依据《环境保护标准和清单》,分析了清单所涉及到的所有公司产品,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全面整治,制定清单内容目标及形成清单变更要求。

其次,公司环保部召开会议,正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内容,将环评政策要求向企业讲解,提醒各环节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要求做好环评审批,确保环评审批及时、准确。

最后,组织行业专家根据每个环评审批的特征及要求,对每项环评审批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最终确保清单内容及成果符合国家规定,不断提高符合性指标。

基于上述,我们公司环保部在2020年完成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落实工作。

未来我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改进完善,确保环评审批工作科学高效、合法严谨,以期达到我们的目标。

最后,希望各位主管关心关注公司环评审批工作,共同助力实现我们期望的绩效不断提升。

谨此!
环保部。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是一种通过预测和评价特定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而采取管理措施,以确保项目在符合环境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对环境产生最小的负面影响的过程。

为了方便审批机关进行评估和审核,通常会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即列出一些低环境风险的项目,可以直接通过审批。

下面,我将就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进行详细讨论。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重复性劳动和行政审批程序,提高项目批准的效率。

一方面,对于低环境风险的项目,审批机关可以信任开发商的承诺,确认其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另一方面,由于清单上的项目经过严格的筛选,审批机关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高环境风险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中,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1.小规模建设项目:例如一些非常规农业开发、风景名胜区修建或改建、旅游度假区开发等。

由于这类项目规模较小,对环境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可以被纳入正面清单中,以减少审批工作的复杂性。

2.改建项目:指对已存在的建设项目进行改建或重建,如对现有工厂进行技术改造、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扩建等。

由于改建项目通常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也适合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

3.特定行业项目:一些特定行业的项目对环境影响相对较低,可以直接纳入正面清单中。

例如清单中可以包括一些农业项目、养殖业项目、小型物流仓库或物流园区、小型商业综合体等。

这些项目往往有明确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监管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需要进行环境评价。

相反,它只是在项目初期减少审批环节和简化程序,并由审批机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项目的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和控制。

总结起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是为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效率和减少重复性劳动而设立的。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85
仪器仪表制造
18
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
105
城镇粪便处置工程
19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3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20
114
批发、零售市场
21
115
餐饮、娱乐、洗浴场所
22
116
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23
118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一、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
序号
《名录》项目类别号
项目类别
文件类别
1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登记表
2
3
植物油加工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6
肉禽类加工
4
8
淀粉、淀粉糖
5
9
豆制品制造
6
10
蛋品加工
7
三、食品制造业
11
方便食品制造
8
12
乳制品制造
9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0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报告书
2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报告表
3
3
植物油加工
报告表
4
4
制糖、糖制品加工
报告表
5
6
肉禽类加工
报告表
6
7
水产品加工
报告表
7
8
淀粉、淀粉糖
报告表
8
9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3.01.16
•【字号】琼府办〔2023〕4号
•【施行日期】2023.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
琼府办〔2023〕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内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的有限人为活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进行了修订。

经修订后的管理目录适用于我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于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

2022年7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琼府办〔2022〕31号)同时废止。

经修订后的管理目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负责解释。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6日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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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一、环评豁免管理清单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登记表类的所有建设项目。

(二)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临时性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

二、环评备案管理清单
防控疫情急需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测温仪等物资生产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三、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清单
四、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清单
附件2
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样本)
一、本单位已知晓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有关规定,自
愿申请采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办理本事项,自愿签订
本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

二、本单位已对《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
审查,认可XXXX单位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单位所
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材料的内容负责。

三、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严格按照本项目环评文件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和生产经营。

四、本项目属于《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项目。


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关法定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政策。

五、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意将本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
考核范畴。

若存在不实承诺、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
为隐瞒不报的,环评审批部门可撤销关于本次申请的审批决定,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依法接受信用惩戒,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及经济损失。

六、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本单位将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本单位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适用于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

七、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提交的《XXXX 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主动公开本电子版,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对于环评文件不宜公开的内容及理由说明如下(本条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一)……
(二)……
建设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注:承诺书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应在承诺书中规定的地方盖章。

承诺书一式三份,环评审批部门、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3
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
(样本)
一、本单位已知晓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有关规定,自愿签订本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

二、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环评技术导则规定,接受XXX单位的委托,依法开展XXX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范编制《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三、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XXXX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及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

四、如环评文件内容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环评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注:承诺书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应在承诺书中规定的地方盖章。

承诺书一式三份,环评审批部门、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xxxx厅(局)
关于批复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样本)
xx
你单位报送的《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xx项目位于xx,项目总占地面积xx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选址符合xx规划。

根据《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我厅(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表)》和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前,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书(表)》送xx生态环境局。

xx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xx厅(局)
xxxx年xx月xx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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