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厂内道路上通行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厂内道路,是指所属的厂区或居民区的道路通道。
本规定所称的机动车辆,是指由内燃机或蓄电池驱动并在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汽车、电瓶车、工程车、吊车、叉车、拖拉机等各式专用机械。
第二章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第四条各种车辆在厂内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完好运行,必须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在厂内道路上行驶;2.凡进入厂区道路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厂内专用机械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其它车辆不得超过10公司/小时。
3.遇雨雪天或路面有水、冰、雪道路,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厂内专用机械车辆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厂内道路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前、后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安全距离。
5.机动车在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加油站、上、下地磅秤、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
6.通过厂内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行人稠密地段、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装运危险物品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厂内专用机械车辆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7.厂内道路因需挖开,必须设有明显标志,机动车须绕道行驶不得强行通过。
8.机动车在厂内道路上倒车,驾驶员须先察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位置一侧指挥。
第五条机动车行驶到厂内交叉道口、加油(气)站路口、医院门口、办公区门口时,必须做到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六条禁止机动车在厂内人员稠密交道口和危险地段倒车或调头,不得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2职责2.1安技部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运输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行政事务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保障厂内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厂内交通秩序,提高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部员工以及进出厂区的车辆、行人等。
第 3 条交通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交通安全工作应始终以安全为核心,以预防为主要手段,确保厂内各种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
(2)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科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得到切实落实。
(3)法律法规,守法守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人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依法行驶和通行。
第二章交通安全设施第 4 条厂内道路规划和标示:(1)厂区内的主干道和分支道路要按照交通规划合理设置,确保车辆和行人的流通顺畅。
(2)厂内的道路应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行进的路径和限速要求。
(3)在厂区的重要路口和弯道处设立交通标线和交通提示牌,提醒行车人员注意交通安全。
第 5 条停车场管理:(1)厂内停车场的位置应合理规划,容纳车辆数量要与厂内员工数量相适应。
(2)停车场应设置明确的标识,车位应划定清晰的停车标线。
(3)设置指示员或者电子导向系统,引导车辆有序进入停车场,并保证车辆的通行顺畅。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 6 条车辆进出管理:(1)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不得逆行、变速、超车等危险行为。
(2)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且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年检、保养和维修。
第 7 条紧急救援措施:(1)厂区应设置紧急救援点,并配备急救车辆和急救药品,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事故伤员。
(2)厂区内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四章行人管理第 8 条行人通行管理:(1)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得在车辆道路上通行。
(2)行人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得擅自闯红灯。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促进生产环境的和谐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第一条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监督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安全生产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总务部等相关部门代表参加。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完善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并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演练。
第三章厂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第四条厂内道路应依照规划和设计标准设置,包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道路应保持通畅,防止积水、杂物等对行车产生影响。
第五条道路应依据不同的行车速度设立相关标志、标线,如限速标志、禁止掉头标志、限高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第六条在道路的拐弯、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区域应设置合理的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以提示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第四章员工驾驶行为管理第七条凡在厂内驾驶机动车辆的员工,应持有效的驾驶证件,驾驶员应年审合格,必需合法行驶。
第八条驾驶员应熟识厂内道路交通安全制度,严格依照交通规定行驶,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厂内道路上禁止停放无关车辆,全部车辆必需按指定路线行驶,禁止乱停车、错位行驶等不安全行为。
第十条在厂内道路行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超出规定的时速,不得超车,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一条禁止在车内使用移动电话、耳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设备,严禁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接给他打个电话或发短信。
第十二条全部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厂内道路的交通秩序,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如有需要,可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并搭配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厂区整体交通效率,制定本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交通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道路交通设施1. 厂区内应设置明确的道路标志、标线、指示牌等设施,便于员工及车辆的行车和停车。
2. 厂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防止道路堵塞。
对于有需要,可以设置交通导向牌和交通标志,方便员工找到目的地。
四、驾驶证管理1. 厂区内任何员工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悬挂驾驶证。
2. 对于未持有有效驾驶证的员工,不得允许其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驾驶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五、交通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驾驶员培训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2. 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员工必须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参加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的员工需要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六、车辆出入管理1. 厂区内道路交通一般为单向通行,对于车辆出入厂区,需要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并领取通行证。
2. 驾驶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规定和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3. 车辆进入厂区或者离开厂区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七、停车管理1. 厂区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员工和访客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
2. 停车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向和距离停放,不得随意倒车或者占用其他车辆的车位。
3. 停车场内应设置明确的停车标志和指示牌,方便员工找到停车位置。
八、安全监控1. 在厂区内设置相应的监控设备,进行道路交通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厂区内员工和设备的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交通活动。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厂区内交通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培训和宣传工作、协调和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等。
2. 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工作,包括巡视和检查交通设施、监督员工遵守交通规则、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组织交通安全培训等。
三、交通设施1. 道路标线和标志:厂区内主要道路都需设置道路标线和标志,包括车道分隔线、行人过街线、禁止停车标志、限速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等。
2. 路口控制设施:厂区内的路口需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以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3. 停车场:厂区内设立专门的停车场,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置标志标线并定期维护。
四、交通规则和宣传教育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厂区的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闯红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 厂区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
3. 新员工入职时需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交通安全巡视1. 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交通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2. 员工也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巡视,如发现道路标志损坏、交通设施故障等问题,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六、交通事故处理1. 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并报告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
2. 发生交通事故时,员工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七、应急预案1. 厂区要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
2. 设立应急电话热线,提供员工报警和求助服务。
八、奖惩制度1.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交通流畅程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员工和车辆的交通行为。
第三条厂内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种,道路标志、标线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条厂内设有交通管制中心,负责协调和指挥厂内车辆行驶和停靠。
第五条厂内设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准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条厂内员工和车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尊重交通管制中心的指挥和调度,服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八条厂内员工和车辆在进出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第二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第九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的挂设位置应明显,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厂内道路交通标线应规范、清晰,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二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厂内交叉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标线应遵守国家标准,标线色彩鲜明,清晰可辨。
第十四条厂内交叉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保证交通有序。
第十五条厂内停车场应划定停车位,并设置停车标志,禁止非法占用他人停车位。
第三章交通准行为第十六条厂内员工驾驶车辆,应持有效驾驶证和相关证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第十七条厂内员工驾驶车辆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
第十八条厂内车辆不得在非指定停车位停放,不得在禁停区停车。
第十九条厂内骑自行车的员工应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车载他人。
第二十条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应按规定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乱变道,不得乱超车。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报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使,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的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厂区的任何车辆,必须经门卫登记办理入厂区手续方可进入。
第四条、非防爆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罩。
第五条、入厂车辆要服从门卫的检查与管理,并按指定地点停靠。
第六条、拉运液化天然气的罐车在充装区门卫室前方的阻止带前停下,根据调度单进行入厂安检,进入充装区的车辆认真按照充装顺序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八条、入厂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车辆必须经特别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小车及参观车辆不得进入厂区,经门卫登记后整齐停靠在办公楼前的停车位上。
第十条、在厂区内行使的机动车辆,限速____公里、按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一条、任何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厂区,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三条、厂区内禁止鸣喇叭。
第十四条、厂区内的特种车辆必须取得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驾驶,禁止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十五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第十六条、运输液氮的车辆严格按照充装LNG的车辆检查程序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进入厂区道路施工区域,应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通过。
第十八条、在厂区内行驶或装卸货物的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如:可能出现火灾、爆炸等情况下,应听从现场指挥按指定路线迅速撤离。
第十九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在道路狭窄的地方要小心驾驶,遇有人员时应主动避让,超长车辆倒车时要有人指挥,以防撞坏设备。
第二十条、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人员与车辆的安全,保证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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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道路规划和设计:厂内道路应根据车辆和行人流量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道路宽度、弯道半径、交叉口等符合交通安全标准。
2. 交通标志和标线:厂内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包括车辆行驶方向、限速标志、停车标志等,以提醒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3. 机动车行驶管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机动车应按规定行驶,在没有明确标志或指示的地方应保持适当的车速。
4. 行人通行管理:行人应走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禁止乱穿马路。
如果没有人行道,应沿道路的左边行走,确保与机动车的安全距离。
5. 交通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救护和报警措施。
同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追究。
6. 安全培训和宣传:厂内员工应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了解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7. 安全监管和检查:厂内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并定期进行安全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8. 外来车辆管理: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进行登记和审核,遵守厂内交通管理规定。
9.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进行管控和处理,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10. 违规处罚:对违反厂内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
以上是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具体管理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