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用人单位申请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流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能力鉴定已经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那么,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的身体、智力、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适合从事某项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适合的工作人员。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2.鉴定机构进行初步评估鉴定机构会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估,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信息,并根据申请人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对其身体状况进行评估。
3.进行实地考察鉴定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具体的工作技能和工作能力。
考察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工作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
4.编制劳动能力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编制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报告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工作技能、工作能力等信息,同时也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
5.出具鉴定结果鉴定机构根据编制好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具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分为适合从事工作、暂不适合从事工作、不适合从事工作三种情况。
同时,鉴定机构也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意义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帮助他们找到更加适合的工作岗位,从而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招聘和管理员工,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可以帮助劳动者找到更加适合的工作岗位,同时也可以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管理员工。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在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可以是社会保险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机构。
3.岗位分析: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分析,了解该岗位的工作内容、要求、风险等。
4.体检评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安排劳动者进行体检和医学评估。
体检内容通常包括全面的身体检查、功能评估和心理评估等。
5.数据分析和评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6.评估报告和结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根据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撰写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并提出评估结论。
评估报告和结论通常会包括劳动者的工作能力等级、适宜从事的工作类型、劳动能力等级的有效期等内容。
7.结果复核和申诉: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但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言,也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和申诉。
8.劳动能力利用和培训: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能力等级和适宜从事的工作类型,进行合理的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
对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欠缺或不足的部分,还可以通过培训和职业康复等方式来提升和恢复。
9.劳动能力评估的更新: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通常具有有效期限,过
了有效期限后,劳动者可以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更新劳动能力评估结果。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一个综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
和专业知识。
通过准确的评估和分析,可以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科学、合理的劳动能力参考,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和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这些问题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大家。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这些问题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大家。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1、职工发生工伤;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3、存在残疾;4、影响劳动能力。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劳动能力损失进行评定的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程度,为其提供相应的救济和保障。
下面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首先,劳动者应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病历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部门将收集整理这些材料,并协助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接着,人力资源部门将联系劳动者所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预约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和地点。
劳动者需按时前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进行身体检查、功能评定和职业能力评估等,以确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程度。
鉴定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该报告将详细说明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程度以及对其工作的影响程度。
同时,鉴定报告还将给出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即
劳动者被认定为何种劳动能力等级。
最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的结论,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救济和保障。
对于被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将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和康复补助;对于被认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将根据其劳动能力程度给予相应的岗位调整或者工资补偿。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程序,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和支持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一)鉴定申请(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三)医学辅助检查和专家面诊(四)鉴定评审(五)鉴定结论领取(六)复查鉴定。
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病假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用期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单位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就来看看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
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1)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鉴定程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
(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负责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组织医学检查和评审,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审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委员会安排医学检查,组织专家评审,出具鉴定结论。
时间安排
医学检查通常在申请受理后一个月内完成,专家评审在检查后一周内完成,鉴定结论在评审后三个工 作日内出具。
评审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汇报人:XX
2024-01-24
目录
• 鉴定申请与受理 • 医学检查与评估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 • 鉴定结论出具与执行 • 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 总结与展望
01
鉴定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资格及材料准备
01
申请人资格
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02
材料准备
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免冠照片、相关医疗证明或 病史资料等。
VS
格式要求
鉴定结论应采用书面形式,使用专业术语 ,表述清晰、准确、客观。结论应由鉴定 专家签字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确保结论 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及时间要求
送达方式
鉴定结论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劳动者及其用人 单位,同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 进行辅助送达,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收到结论 。
申请费用及支付方式
申请费用
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支付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 式支付申请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以当 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规定为准。
02
医学检查与评估
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01
被鉴定人需前往指定医疗机构 接受全面的医学检查,包括但 不限于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 和影像学检查。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优化建议
企业职工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企业职工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石家庄地区企业职工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流程。
一、受理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接受治疗的,应当自停工留薪期满之日起15日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二、申报材料:1、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2、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停工留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县(市)、区属及以下用人单位向所属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事项申请。
2、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或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责任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书面通知;对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或于5日内下达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收费标准: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鉴定的,每人次600元,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
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缴纳。
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费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及因病或非因工伤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5、办公地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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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哪里都可以做吗应该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一般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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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用人单位申请程序文档简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职工病情稳定时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案例】:吴小姐是某家贸易公司的部门经理,在一次工作中下属不从其管理,遭到下属的暴力伤害。
已经由劳动保障部门认(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律师事务所/)定为工伤。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打算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不知该如何申请。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更多交流尽在HR 法务沙龙QQ 群:173265467)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职工病情稳定时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所某贸易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吴小姐病情稳定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包括有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疗机构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的诊断证明、病历、CT片等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用人单位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若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或参加残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更多咨询拨打,400-008-5151)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各地相关规定: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和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愈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书面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结论、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诊疗病历等资料。
工伤职工认为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还应当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相关的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可以要求工伤职工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检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限内。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四)旧伤复发的确认;(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前款第(三)项规定外的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患职业病的职工和跨省市流动作业用人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停工留薪期内治愈,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经办机构。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鉴定机构)市和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由同级劳动保障、人事、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市和区、县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市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
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委员会依法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工伤认定决定;(三)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鉴定程序)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依法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
鉴定委员会在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并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
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工作。
第二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是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所属电子商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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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贤律师团队,擅长为国内各类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在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纪律及奖惩管理、休假管理、用工方式管理、规章制度设计、离职管理等方面有着数以千计的实战案件经验,形成了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社会声誉良好的专家型服务团队。
义贤律师团队,关注和积极参与劳动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政策完善工作。
先后参与了《社会保险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配套规定的制订和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