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对于污染环境行为的主体,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减少
污染环境的行为。
1. 主体责任:对于污染环境行为的主体,如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们应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预防和减少污染环境的行为。
2. 排污许可制度:污染源需要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证,才能进
行排污。
排污许可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并约束
其排放行为。
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
环境保护措施。
4.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包括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监管,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水平。
5. 环境修复和补偿制度:对于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应该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进行环境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恢复受损环境的功能。
通过建立和完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可以促使各方主体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环境的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预防和减少污染,建立起的一套责任分工、监管和追责机制。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一、责任分工1.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2.企业责任: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并实施污染防治方案,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
3.公众责任:公众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增强环境意识,遵守环境法规,主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监管机制1.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对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评估环境质量和生态风险。
2.执法和处罚: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法律的有效实施。
3.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公开环境监测结果、企业排污情况等信息,增加透明度,促进公众参与。
三、追责机制1.责任追究:对违反污染防治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2.损害赔偿:对因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和公众利益损失,依法进行赔偿,让污染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信用评价: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引导各方形成良好的环境行为习惯。
四、推动机制1.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和企业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2.技术支持:加强科技创新,提供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进步和应用。
3.资金支持:加大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提供财政和金融支持,保障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监管和追责机制,推动各方共同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引言概述: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它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政府的责任1.1 立法责任: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依据。
1.2 监管责任: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监管,确保其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环境标准。
1.3 环境信息公开责任: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提供准确的环境数据,增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会。
二、企业的责任2.1 排污责任: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合理规划和设计生产过程,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2 环境风险评估责任:企业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潜在的环境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2.3 生态修复责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三、个人的责任3.1 环境保护意识责任:个人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2 环境友好消费责任: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选择环境友好的产品,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3 环境举报责任:个人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应当积极举报,保护环境权益,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
四、责任追究机制4.1 罚款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罚款,以强化责任意识。
4.2 撤销资质制度:对多次违法行为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其相关资质,限制其经营活动。
4.3 刑事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作用5.1 促进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能够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5.2 减少污染排放:通过严格执行责任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针对环境污染问题,通过规定相关
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以防治
环境污染并保护生态环境。
1. 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的底线
和限值,规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对违法行为实施惩罚措施。
2. 监管机构的职责: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委托给其他
机构,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监管、执法和监督,并对违反法律法规
的行为进行处罚。
3. 企业的责任: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
超标污染进行处理和减排,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监测和报告
机制。
4. 个人的责任:公民对环境保护负有责任,应当积极参与环境
保护活动,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不随意乱扔垃圾等。
5. 环保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企业和个人给
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激励和约束各方积极参与环
境保护。
6. 信息公开和参与机制:加强对环境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提
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和机制,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上述是通用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
则和管理方式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展,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全球性问题,它不仅对人类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威逼,还损害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环境问题更是特别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中国政府订立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并建立了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二、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概述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对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责任主体,实行相应的责任制度,将其在防备环境污染、掌控环境污染、修复环境污染方面的责任划分清楚、界定明确。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环境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当开展。
三、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内容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基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体系,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为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供给了法律保障。
2.责任主体: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单位、企业、个人,如工业企业、城市管理部门、农村污染源、个人等。
在责任主体的层面上,落实各自职责、协同作战,实现将责任分散化、责任明确化、责任落实化的目标。
3.环境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模拟适合不同污染情景的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为责任主体的环境污染防治供给科学的方向和准则。
4.政府环保监督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作为环保监管的主体,应当有一个全面、系统、有效的行业管理与监管体系。
5.环境保护宣扬教育:宣扬教育是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紧要环节。
宣扬教育的回报可以是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社会大众拥护环保理念,从而引导每一个人贡献所能贡献的气力,积极参加环保工作。
四、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实践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实践在中国环境保护工作中起到了紧要的作用。
在实践中,政府应当负责环境保护,企业和机构要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定,个人应当承当环境保护责任。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国内所有污染环境行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等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等各个层面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共同保护环境。
第四条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目标是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达到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第五条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分级负责、公开透明。
第二章国家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第六条国家机关负责制定和完善污染环境防治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环境标准和排污许可制度。
第七条国家机关负责统计和发布全国的环境质量状况,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八条国家机关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第三章地方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第九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环境保护计划和区域性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第十条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并采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确保其不造成环境污染,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企事业单位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经批准后执行。
包括污染物排放控制、危险废物处理、节约资源和能源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和限值进行排放,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和上报监测数据。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是指对环境污染的源头行为主体,采取一定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要求其承担和履行防治环境污染的责任。
它是一种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强化环境保护的法治效力,促使各方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并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排污权责分离制度:通过将排污权与产权分离,实行有偿使用、交易和流转,限制和约束排污行为,促进减排和节能减排。
2. 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环境污染行为主体应对其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确保环境损害的赔偿和修复。
3.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环境污染主体应按照法律规定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4. 环境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建设:完善环境监管部门的组织和职责,提升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管和惩处。
5. 经济手段和激励机制:推行环境税费改革,加大对环境友好企业和技术的支持和激励,促进企业主动实施减排和节能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可以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世界普遍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
在我国,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例如雾霾、水污染等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我国政府不断推动完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并加强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本文将从责任制度的定义、意义、目的以及建立过程等角度,对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探讨。
责任制度的定义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对涉及污染环境防治领域内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分配和制定相应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建立各方面之间的合作机制,确保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责任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强制执行、监督和检查等方面的规定;•相关制度和机构的确定;•实施监督和管理机制。
责任制度的意义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相统一,强化了环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对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责任制度主要具有以下意义:促进环境保护的深入在建立健全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下,各方面要根据自身的职责,积极承担防治污染的责任和义务。
如此,才能确保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从而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提高了社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
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不应该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而是应该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
在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下,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国家整体水平的提升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向纵深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这样能够有利于提高国家整体水平,带动全民经济发展。
建立责任制度的过程建立健全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通力合作。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才能实现同步协调、互动合作和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第一章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概述 (3)1.1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定义 (3)1.2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主体 (3)1.2.1 国家层面 (4)1.2.2 地方层面 (4)1.2.3 企业与经营者层面 (4)1.2.4 社会公众层面 (4)1.2.5 其他相关主体 (4)第二章法律法规与政策框架 (4)2.1 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4)2.1.1 法律层面 (4)2.1.2 行政法规层面 (5)2.1.3 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层面 (5)2.2 环境污染防治政策体系 (5)2.2.1 政策目标 (5)2.2.2 政策内容 (5)2.2.3 政策实施机制 (5)2.3 政策实施与监督 (5)2.3.1 政策实施 (5)2.3.2 政策监督 (6)第三章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6)3.1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义务 (6)3.1.1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 (6)3.1.2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具体义务 (6)3.2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3.2.1 技术创新与研发 (6)3.2.2 清洁生产 (7)3.2.3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7)3.2.4 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7)3.3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7)3.3.1 企业内部监管 (7)3.3.2 部门监管 (7)3.3.3 社会监督 (7)3.3.4 企业自律 (7)第四章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7)4.1 环境污染防治职责 (7)4.1.1 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政策 (7)4.1.2 组织实施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7)4.1.3 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7)4.1.4 保障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8)4.2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8)4.2.2 推进清洁生产 (8)4.2.3 优化产业布局 (8)4.2.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8)4.3 环境污染防治监督 (8)4.3.1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8)4.3.2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8)4.3.3 推进信息公开 (8)4.3.4 加强社会监督 (8)第五章地方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8)5.1 地方环境污染防治职责 (8)5.2 地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9)5.3 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9)第六章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10)6.1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意识 (10)6.1.1 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意识的必要性 (10)6.1.2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意识的内涵 (10)6.1.3 增强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意识的措施 (10)6.2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参与 (10)6.2.1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参与的内涵 (10)6.2.2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参与的形式 (10)6.2.3 促进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参与的措施 (10)6.3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监督 (11)6.3.1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的重要性 (11)6.3.2 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的内容 (11)6.3.3 加强社会公众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的措施 (11)第七章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责任 (11)7.1 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责任主体 (11)7.1.1 法律责任主体概述 (11)7.1.2 自然人责任主体 (11)7.1.3 法人责任主体 (11)7.1.4 其他组织责任主体 (11)7.2 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类型 (12)7.2.1 民事责任 (12)7.2.2 行政责任 (12)7.2.3 刑事责任 (12)7.3 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责任追究 (12)7.3.1 法律责任追究原则 (12)7.3.2 法律责任追究程序 (12)7.3.3 法律责任追究方式 (12)7.3.4 法律责任追究时效 (12)第八章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考核与评价 (12)8.1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考核体系 (12)8.1.1 考核对象 (13)8.1.3 考核指标 (13)8.1.4 考核周期 (13)8.2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评价方法 (13)8.2.1 定量评价法 (13)8.2.2 定性评价法 (13)8.2.3 综合评价法 (13)8.3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考核与评价结果运用 (13)8.3.1 政策制定与调整 (14)8.3.2 资金支持与奖励 (14)8.3.3 责任追究 (14)8.3.4 社会监督与公开 (14)第九章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宣传教育与培训 (14)9.1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宣传教育 (14)9.1.1 宣传教育目的与意义 (14)9.1.2 宣传教育内容 (14)9.1.3 宣传教育途径 (14)9.2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培训 (14)9.2.1 培训对象 (15)9.2.2 培训内容 (15)9.2.3 培训方式 (15)9.3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宣传培训效果评估 (15)9.3.1 评估指标 (15)9.3.2 评估方法 (15)9.3.3 评估周期 (15)第十章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国际交流与合作 (16)10.1 国际环境污染防治责任现状 (16)10.2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国际合作 (16)10.3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国际经验借鉴 (16)第一章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概述1.1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定义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是指在环境污染防治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道德要求,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3篇)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环境污染不仅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也制约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潜力。
因此,建立健全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成为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责任主体(一)政府机关政府机关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当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环境污染预防、治理和修复工作。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部门,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
(二)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环境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个人和群众个人和群众作为社会各个组成部分的重要一员,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
个人应当养成环境友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浪费;群众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增强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三、责任内容(一)政府机关责任1.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做好环境公开工作;2. 制定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标准;3. 组织和推动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4. 加强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支持,推动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5.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二)企事业单位责任1. 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浪费;2. 建立环境管理和修复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3. 加强环境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布环境信息;4. 责任主体应当对环境污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环境保护。
(三)个人和群众责任1. 养成环境友好的生活习惯,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使用一次性商品;2. 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环保意识;3. 提倡低碳出行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资源;4. 举报违法环境污染行为,共同维护环境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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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王云祥副组长:单继军成员:杨凯、董安粉、李振达、潘爱民、赵斌、杨柏乐、李永红、郭聂、季章华、钱寅生、顾文忠、丁健四、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十、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本制度自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2013年7月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人员危废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一、总经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l、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2、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公司安环部主管领导工作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
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3、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5、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三、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四、监测(分析室)人员环境工作职责1、按照环境监测计划,采用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和安全卫生分析。
2、参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装置考核测试和污染事故调查,配合地区性环境监测调查。
3、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采样、分析、数据计算和填写监测分析原始记录,执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关责任。
4、做好化学药品领用、保存和使用管理,防止泄漏和逸散而引起中毒和环境污染。
分析化验余样、化学试剂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5、监测人员必须熟知环境监测规程,熟练掌握采样、分析方法和分析测定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不同的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任务。
各类监测数据报经站长审查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生产部门主管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1、对本部门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2、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使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
4、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参加本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及设计审查,监督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新污染。
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6、主持本部门环境保护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公司环境保护部门。
六、各生产班组、员工作职责1、在班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组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环保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监督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装置同步运行。
督促生产操作人员精心调控,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不得乱排乱放而造成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督促设备检修人员做好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所管理设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4、参加本班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2013年7月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部门危废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一、安环部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部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
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财务部1、会同环保科编制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2、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执况情况。
3、负责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四、物流采购部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3、固体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2013年7月物业安保培训方案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