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声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解读国家标准GB/T4959-2011《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数字 电路 ,经过 模/ ( D) 、数/ ( / 数 A/ 模 D A)转 换 ,完 成
对音频 信号 的加工 、处理 。它集延 时 、混 响 、压 扩 、记 录
L = M
删 =
L M R s+ 6 d B
R s+ 3 衄 M
() 4
() 5
为一体 ,在扩声技术 中得到 灵活地应用 。
在 标准修 订会 上专家们 指 出 ,据资料 统计 ,大多 数音 以 1为底的对数乘以1 。 0 0 乐 、语 言信号的峰值 因数为 1 ~ .。 因此 ,把测 试信号的 . 22 8
早 后期声 能比的测 量使用ML 信号 。ML 信号 即最 大 s S
峰值 因数定 为2 比较合 适的 。在测试 信号峰 值因数 为2 是 的 长度序列信号 ,一种周期性伪随机 二进制序列信号 ,是近些
因数存 在如 下关 系 :
三 M= L s+ 0l , R M 2 g () 1
此 ,将此 参数 的测量方 法列入 标准是 很有意 义的 。况且在 G 0 7 —0 6《 B5 3 12 0 厅堂扩 声系统 设计规 范》 ̄ GB T 2 0 9 0 / 8 4 —
2 1 厅堂 、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都 已将 “ 0 l《 早后 式中 : F .为 带宽限定的 ( c f 额定通带 )粉红噪声信号的峰值 因 数 。即:有效值 ( Ms )声压 级的长期平均值 R ] 上 R 值 MS 0 ]
So ndri f r e e t u en o c m n
2 1 1 月 3 日 , 国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 01 年 0 1
音响科技有限公 司等。在这些单位 的共同参与下 ,经过2 年多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的行业标准、规范及修改说明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标准和规范(2008年以后)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编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等13家单位参与编制。
尤其是其中第3.2.5(1、2)、3.5.6、3.5.7、3.6.7(1)、4.2.4、4.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强制条款3.2.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 dB。
3.5.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
3.5. 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
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6.7 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4.2.4 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
4.2.5 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电压等级必须与其额定传输电压相容;线路接头不应裸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缘处理。
注:本规范如有变化请以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物为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4-2010)已于5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三级
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Biblioteka 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1~6.3kHz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0.1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0.05~10kHz以0.1~6.3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6.3kH内允许≤±4dB
传声增益(dB)
0.1~6.3k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0.125~4.0kHz的平均值≥-8dB
0.25~4.0kHz的平均值≥-12dB
0.25~4.0kHz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0.1kHz≤10dB,1.1/6.3 kHz≤8dB
1.0/4.0kHz≤8dB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
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1.0/4.0kHz≤10dB
1.0/4.0kHz≤10dB
0.063~8.0kHz以0.1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25~4.0kHz内允许≤±4dB
0.1~6.3kHz以0.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0.25~4.0kHz内允许+4~-6dB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用语言传输指数法(STI 法)在某些条件下的一种简化形式测得的与可懂度有关的语言传输 质量数据。 4、 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有关各类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参照下列表格及说明。其中,观众区的声学环 境以混响场为主的演出场所为室内演出场所,而观众区的声学环境以自由场为主的演出场的为室 外演出场所。 4.1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
内平均声 允许≤±4dB;63
声评价曲
平均值≥-8 Hz、4000Hz、 z;1000Hz)
评价
内
级
压级≥100 Hz~125Hz 和 500
dB
5000Hz≤8dB
线 曲线
dB
0Hz~8000Hz 的
允许范围见图 9
以 125Hz~5000H
125Hz≤14d
室
三
125Hz~50 z 的平均声压级为 125HZ~5 B;500Hz、1
100HZ≤10dB;5
100Hz~63
00Hz 范围 均声压级为 0dB,在此频
00Hz、1000Hz、2 ≤5%(50 ≤NR30 ≤NR25
00Hz 的平
内平均声 带内允许≤±4dB;50Hz
000Hz、4000Hz、 0Hz;100 噪声评 噪声评
均值≥-8dB
压级≥105 ~100Hz 和 6300Hz~12
当扩声系统工作在最高可用增益状态下,关闭场内所有噪声源并将传声器的输入口短路时, 所测得的总噪声。 3.11 总噪声 over all noise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0dB(250~4000Hz)传输频率特性:250~4000Hz(+4~-6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2dB(250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与语言兼用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8dB(125~4000Hz)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100~63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100Hz≤8dB;≤8dB(中心频率为1000~6300Hz)传声增益:≥-8dB(100Hz~6300Hz)(音乐);平均≥-4dB(戏曲)总噪声级:≤NR25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0dB(125Hz~4000Hz)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98dB传输频率特性: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 dB~-6 dB的变化声场不均匀度:中心频率1000Hz,4000Hz时,大部分区域≤10dB传声增益:250Hz~4000Hz? ≥-12dB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最大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迪斯科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只在舞池考核)最大声压级:≥110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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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4959-95《厅堂扩声特性的测量方法》
GYJ25-86)《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GB 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文艺演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
不均匀度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
不均匀度DB
早后期声能比DB
系统总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道内≥103DB
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25HZ~6300HZ的平均值≥-8DB
1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6DB
4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0
二级
额定通道内≥103DB
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25HZ~6300HZ的平均值≥-8DB
1000HZ、8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0
多用途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NR-20
二级
额定通道内≥98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25HZ~4000HZ的平均值≥-10DB
1000HZ、8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5
会议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干扰声
二级
额定通道内
≥98DB
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6DB的变化;
250HZ~4000HZ的平均值
≥-12DB
中心频率为1000HZ
4000HZ(1/3倍频程带宽)时,大部分区域不均匀度≤+10DB
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干扰声
三级
额定通道内
≥90DB
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10DB的变化;
250HZ~4000HZ的平均值
≥-14DB
中心频率为1000HZ
4000HZ(1/3倍频程带宽)时,大部分区域不均匀度≤+10DB
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干扰声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
不均匀度(DB)
早后期声能比DB
系统总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道内
≥98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125HZ~4000HZ的平均值≥-10DB
1000HZ
4000HZ
≤+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0
二级
额定通道内
≥95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125HZ~4000HZ的平均值≥-12DB
1000HZ
8000HZ
≤+10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
≥+3DB
NR-25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范:JGJ/T 131-2000一级扩声标准最大声压级(DB)为: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声场不均匀度(DB)
系统噪声
一级
额定通道内
≥105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的变化;
125HZ~4000HZ的平均值
≥-10DB
中心频率为1000HZ
4000HZ(1/3倍频程带宽)时,大部分区域不均匀度≤+8DB
早后期声能比DB
系统总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道内≥106DB
以80-8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00HZ~8000HZ的平均值≥-8DB
100HZ≤+10DB 1000HZ≤+6DB 8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