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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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工伤赔偿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江苏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以确保受伤劳动者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保障。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一级工伤。

对于一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100%作为赔偿金,同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这意味着受伤劳动者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不仅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康复帮助。

二、二级工伤。

对于二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15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此外,如果受伤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出现一定程度的损害,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伤残补助金。

三、三级工伤。

对于三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20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同时,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程度,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康复护理费。

四、四级工伤。

对于四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25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同时,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程度,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伤残补助金和康复护理费。

五、五级工伤。

对于五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30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另外,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生活需要,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伤残补助金、康复护理费和生活补助金。

六、六级工伤。

对于六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35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同时,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伤残补助金、康复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七级工伤。

对于七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40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此外,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生活需要,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伤残补助金、康复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八级工伤。

对于八级工伤,受伤劳动者将获得工资的450%作为赔偿金,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待遇。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是指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对不同级别的工伤给予不同的赔偿标准。

下面是对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的详细介绍,包括赔偿标准、计算方法等。

一、赔偿标准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级工伤赔偿:即职工的工能力完全丧失,或伤残程度为1级以上的,一次性赔偿金为30万元;2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2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7万元;3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3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5万元;4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4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3万元;5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5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1万元;6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6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9万元;7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7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7万元;8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8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5万元;9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9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3万元;10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10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0万元。

二、赔偿计算方法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导则》中有关工伤伤残程度的评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评定结果和赔偿标准,对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和评定。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受害人的月平均工资 * 受害人伤残程度对应的赔偿比例。

例如,一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发生了8级工伤,对应的赔偿比例为15%。

那么赔偿金额为5000 * 0.15 = 750元。

根据不同级别的工伤和赔偿比例,可以计算出不同级别工伤的赔偿金额。

三、赔偿程序1. 查看医院诊断报告或残疾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报告,确定工伤伤残程度。

2. 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审核,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

4.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工伤认定证明,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发放。

5. 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计算并支付给职工相应的赔偿金。

6. 职工收到赔偿金后,应签收,并注意妥善保管证明文件和支付凭证。

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

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

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项省级法规,旨在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工伤事故的认定、赔偿标准、赔偿方式等内容。

下面就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伤事故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工伤事故认定分为两种情况:1. 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按工伤认定;2. 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按非工伤认定。

二、赔偿标准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对工伤赔偿标准做了明确规定:1. 工伤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伤职工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如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等;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 生活费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补助金;4. 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金。

三、赔偿方式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规定了赔偿方式,即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将工伤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经过扣除法定社会保险费后的剩余部分支付给工伤职工。

如果工伤职工出现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补助金。

四、诉讼程序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明确了工伤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工伤职工对用人单位的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工伤赔偿案件,并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

总结起来,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条例对工伤事故的认定、赔偿标准、赔偿方式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伤职工在享受相应赔偿的同时,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工伤保险计算方法

江苏工伤保险计算方法

江苏工伤保险计算方法一、医疗费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 元/天/人*70%。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五、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23年最新苏州工伤赔偿标准(1级至9级工伤赔偿规定)

2023年最新苏州工伤赔偿标准(1级至9级工伤赔偿规定)

2023年最新苏州工伤赔偿标准(1级至9级工伤赔偿规定)一:1. 2023年最新苏州工伤赔偿标准1.1 一级工伤赔偿规定- 1.1.1 医疗费- 1.1.2 丧葬费- 1.1.3 护理费- 1.1.4 工伤津贴- 1.1.5 伤残津贴- 1.1.6 厂伤年金- 1.1.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 二级工伤赔偿规定- 1.2.1 医疗费- 1.2.2 丧葬费- 1.2.3 护理费- 1.2.5 伤残津贴- 1.2.6 厂伤年金- 1.2.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3 三级工伤赔偿规定- 1.3.1 医疗费- 1.3.2 丧葬费- 1.3.3 护理费- 1.3.4 工伤津贴- 1.3.5 伤残津贴- 1.3.6 厂伤年金- 1.3.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3.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4 四级工伤赔偿规定- 1.4.1 医疗费- 1.4.2 丧葬费- 1.4.4 工伤津贴- 1.4.5 伤残津贴- 1.4.6 厂伤年金- 1.4.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5 五级工伤赔偿规定- 1.5.1 医疗费- 1.5.2 丧葬费- 1.5.3 护理费- 1.5.4 工伤津贴- 1.5.5 伤残津贴- 1.5.6 厂伤年金- 1.5.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6 六级工伤赔偿规定- 1.6.1 医疗费- 1.6.3 护理费- 1.6.4 工伤津贴- 1.6.5 伤残津贴- 1.6.6 厂伤年金- 1.6.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7 七级工伤赔偿规定- 1.7.1 医疗费- 1.7.2 丧葬费- 1.7.3 护理费- 1.7.4 工伤津贴- 1.7.5 伤残津贴- 1.7.6 厂伤年金- 1.7.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7.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8 八级工伤赔偿规定- 1.8.2 丧葬费- 1.8.3 护理费- 1.8.4 工伤津贴- 1.8.5 伤残津贴- 1.8.6 厂伤年金- 1.8.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9 九级工伤赔偿规定- 1.9.1 医疗费- 1.9.2 丧葬费- 1.9.3 护理费- 1.9.4 工伤津贴- 1.9.5 伤残津贴- 1.9.6 厂伤年金- 1.9.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9.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 附件- 附件一: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最新版)3. 法律名词及注释- 工伤津贴:指受工伤的劳动者自发生工伤之日起,停工留薪期满,不工作时给予的生活费。

江苏地区1-10级工伤及工亡保险待遇一览表(2023年度)

江苏地区1-10级工伤及工亡保险待遇一览表(2023年度)

江苏1-10级工伤及工亡保险待遇一览表(2023年度)表一:1-10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待遇注: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苏人社函〔2022〕334、335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及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本人工资的所涉及的基数为8309元/月。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6、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表二: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人因工致残、死亡或者患职业病所给予的经济赔偿标准。

以下是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表:一、工伤的赔偿种类和标准1. 工伤医疗费:按照工人所享有的职工医疗待遇费用予以支付。

具体金额需根据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

2. 工伤护理费:工人因工致残、职业病致二级伤残,除普通费外,按月支付70元;职业病获一级伤残的,除普通费外,按月支付120元;职业病获二级伤残的,除普通费外,按月支付170元。

3.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人因工致残,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各级伤残赔偿金标准分为一级至十级,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80个月工资标准;二级伤残:70个月工资标准;三级伤残:60个月工资标准;四级伤残:50个月工资标准;五级伤残:40个月工资标准;六级伤残:30个月工资标准;七级伤残:25个月工资标准;八级伤残:20个月工资标准;九级伤残:15个月工资标准;十级伤残:10个月工资标准。

4. 工伤死亡补助金:工人因工死亡,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工人家属获得一次性伤亡补助金标准为36个月工资标准。

5. 工伤丧葬费:工人因工死亡,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标准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二、其他补助费1. 因工致残的工人,由单位支付救助金,标准为每月工资的30%。

2. 就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就业困难补贴。

标准为每月不低于631元。

3. 工伤人员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帮扶就业服务。

以上是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简要介绍。

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调整,工人在遭受工伤后可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最新的赔偿标准信息。

江苏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江苏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下面是江苏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介绍。

1. 工伤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七条,工伤赔偿金由雇主支付,金额为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岗位月工资的15倍。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时未满一年工资、工伤程度为轻微或者属于反常工伤,则赔偿金不低于其发生工伤时所在岗位月工资的三个月。

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赔偿金最低标准为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标准为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当工伤程度为轻微伤或者属于反常工伤时,最低标准为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最高标准为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0%。

2. 工伤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的实际收费标准支付,但不得超过当地工伤医疗费支付标准的限额。

3. 工亡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如果职工因工负伤致死,其家属有权获得工亡抚恤金。

工亡抚恤金金额为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岗位月工资的30倍。

同时,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将工亡抚恤金按照一定比例分给职工的直系亲属。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如果职工因工负伤致伤残,其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程度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有所区别。

具体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总之,以上是江苏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介绍。

根据不同的情况,工伤赔偿金、工伤医疗费、工亡抚恤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有所不同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法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具体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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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保险基金)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单位):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交通费、食宿费(单位):按单位因公出差标准
注:到统筹地区外就医需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因残辅助器具费用(保险基金,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用工资福利待遇
注:需有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超过12个月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且延长不得超过12月
六、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间(单位):
2、定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保险基金)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七、伤残补助金(均为一次性支付)
1、一至四级。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保险基金)
①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②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③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④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2、五级、六级。

保留或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需职工本人提出。

⑤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⑥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3、七到十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⑦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⑧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⑨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⑩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八、伤残津贴
1、一至四级。

由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①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②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③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④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注: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伤残津贴发至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不得低于伤残津贴标准。

2、五级、六级。

保留或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需职工本人提出。

A、保留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B、难以安排工作的。

(单位按月支付)
⑤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⑥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
3、七至十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无伤残津贴
九、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至十级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①五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4(系数)×月工资
②六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2(系数)×月工资
③七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0(系数)×月工资
④八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8(系数)×月工资
⑤九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4(系数)×月工资
⑥十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2(系数)×月工资
同时患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注:月工资是指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至六级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七至十级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接触劳动合同。

十、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保险基金)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亲属为由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
①配偶每月40%
②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③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①②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注:抚恤金总和不得高于职工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一至四级伤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工亡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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