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人员职场行为管理规定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日常管理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平谷支公司日常管理一、日常行为规范1、进出要用文明用语2、衣着整洁干净佩戴司徵3、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到吸烟区)4、不能在职场内吃东西,二、出勤1、除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另行通知外,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时间,按时参加公司的早会、夕会及各种活动。
2、上班时间按公司的时间表上下班,上班时男士身着深色西装、白衬衫及领带;女士身着套装,并按公司业务规定拜访客户,并填写拜访记录。
3、业务人员考勤统计以其打卡记录为基础,不能代打卡,请假单作补充,凡因病、事假不能上班,必须预先填写请假单(到授理台申领),经批准后方能认可,如有特殊情况,事后必须及时补假。
既无记录,又无请假单者,一律按无故缺勤处理。
连续无故缺勤五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缺勤十天(含)以上者,予以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一年内请病假、事假时间累计六个月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
一个考核期中,累计迟到或早退20次者劝退。
4、家住离公司30里以外的业务人员,每周必须保证2次考勤及每月必保证4000P,并填写申请表。
5、业务代表及业务主任的请假须经业务经理批准,业务经理以上职级人员的请假须经营销部批准。
三、乐捐规定违反公司考勤规定者,公司依违反者的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相应的乐捐处理,乐捐金额规定如下:上班迟到或早退:10元/次会议培训活动迟到或早退:10元/次上班缺勤:20元/次会议培训活动缺勤:50元/次会议或培训活动手机响铃:5元/次会议培训活动进出:5元/次职场内吸烟:20元/次四、各种假期1、病假:业务人员因病请假,需要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2、事假:业务人员因事须事先按规定请假,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3、婚假:业务人员结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年龄可增加七天,如配偶在外地需赴外地办理婚事者,由营销领导特批。
4、丧假:业务人员输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或主要由其直接供给生活费的亲属的丧事,核给假期5天,如去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天数。
5、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业务人员,其产假标准如下:正常生育者:产假90天;符合晚充年龄的产妇可增加15天;难产或多胎产:另增加产假15天,难产须出具医生开具的证明;产假结束后,如因健康或因其它原因,确需休假必须重新申请病假或事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保险销售人员职场行为管理规定

保险销售人员职场行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话营销中心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建立员工主动参与、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人员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对职场管理的细化和补充,在《电话营销中心职场行为管理规范》的原则指导下,就销售人员职场行为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话营销中心保险销售团队。
第四条职场行为管理包括数据安控管理与行为规范管理。
第二章数据安控管理细则第一条严禁在业务网或办公网上接驳未经授权的笔记本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
第二条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不得将客户资料及业务资料带离职场。
第三条妥善保管个人密码,严禁互相借用、混用系统账号;严禁泄露或交付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与他人知悉,在他人输入密码时应主动回避。
第四条未经授权不得保存客户资料,不得将客户资料抄录在未被授权的媒介上。
第五条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拍摄功能,U盘等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及包袋等私人物品带入值机区。
第六条未经综合室允许,不得携带任何纸张进入值机区。
第七条离开座席时电脑须锁屏,长时间离开席位或下班时须关闭电脑主机及显示器。
第八条销售录音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宜;未经授权不得保存、不得拷贝、不得带离职场。
第九条用于培训分享的录音必须经过剪辑,不得超量超期限保存。
第三章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应注意仪表形象及服装要求,着符合办公场所的职业装,佩戴工作牌;着装应端庄、得体;男士不留长发、胡须;女士不戴夸张的、过多的配饰,发式大方。
第二条不得利用销售专用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第三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布置职场。
第四条不得在除餐厅以外的地方吃东西。
第五条保持周围工作环境整洁,用餐、吸烟至指定区域。
第六条妥善保管办公设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如有人为破坏情况,将照价赔偿。
第四章顾问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顾问人员进入职场必须佩戴工牌。
第二条新进顾问人员进场前需提交《保险公司派驻顾问人员信息表》(附件2)。
保险经纪公司人事管理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

保险经纪公司人事管理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规范办公职场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前台工作规范1、前台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化淡妆,着职业装整洁、大方。
2、有客人到来,应主动招呼,礼貌相迎,热情询问来客的身份、来访目的等,并及时做出安排。
当客人离去时,要目光相送,重要客人要起身相送。
3、接到打进的电话,响铃三声之内接听,首句为“你好,恒泰”,态度诚恳,不与通话者顶撞、争执。
接转电话,要做到精力集中、准确无误。
对有关事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转告。
4、维护前台区域的卫生和物品的有序摆放,注意保持公司整洁、美观的形象。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特殊情况应请示领导后请其他员工代班。
二、办公区域工作规范1、员工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周一至周四:男员工须着衬衣,系领带,穿西装(根据季节另行要求);女员工须着正装,避免露透,不得穿超短裙,无袖上装和拖鞋。
周五:可着休闲装,但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
有客户来访或其它重要活动者仍应着平日工作装。
员工必须悬挂员工卡上岗,举止端正,对人热情礼貌。
2、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桌面整齐摆放办公用品,不得乱放杂物,个人用品保持清洁并妥善放置。
下班后办公桌面不得存留资料文件。
3、维护职场地面清洁,废弃物一律置于废纸篓,不得乱扔。
4、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吃零食;公司职场内禁止吸烟,遇特殊情况会客室、小会议室等场所除外。
5、办公场所说话、走路要轻声,不得大声喧哗,上班时不得串岗,不得在前台、公共走道等地长时间逗留。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办公区域。
6、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章、杂志、书籍;不得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玩游戏、聊天;不得在电脑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各种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办公室。
私人大件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入办公室,更不能长期存放于办公室内。
保险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营销员的从业行为,加强销售队伍的合规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监管政策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实际需要,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具有保险营销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个险渠道的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
如涉及到司法案件或司法机关已经介入,应按照《保险营销员案件查处工作管理办法》(国寿人险发〔2010〕460号)进行处理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四条:违规行为的处理采用记分和扣款两种方式(详见附表),连续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周期结束,分数清零,记分上限为12分,周期内违规记分累计12分的,直接解除代理合同。
第五条:违规行为的记分原则:(一)违规行为涉及保单的,应累计或合并该保单对应的多项违规行为分数作为违规分数;其他违规行为,应累计或合并每次违规行为的分数作为违规分数。
(二)保险营销员连续12个月中两次(含)以上违反本规定而被记分的,或干扰违规调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从重进行记分。
(三)违规保险营销员主动说明违规事由、没有造成恶劣后果的;积极协助调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的,可酌情从轻进行记分。
第六条:保险营销员违规分数每季度累计达到4分(含)以上的,在最临近的考核月,取消当期晋升资格;违规分数每季度累计达到8分(含)以上的,在最临近的考核月,取消当期晋升资格,并取消下一个考核期晋升资格;违规记分累计达到12分的,直接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第七条:对于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案件的,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在代理合同有效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司法机构拘留、逮捕、判处刑罚,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保险营销员,不受违规分数限制,直接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保险行业-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篇一、提高政治素质(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工作自觉性。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先进的思想和理论武装头脑。
(三)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他活动,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
(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爱护国家财产,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严守国家机密。
(五)爱护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会唱国歌,做一名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加强道德修养(一)弘扬时代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在公司里做好员工,在社会上做好公民。
(三)遵守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无私奉献,见义勇为,团结协作,扶老携幼,务实节俭。
三、强化法律意识(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坚决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金融保险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三)维护法律尊严,坚决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职业操守篇一、敬业爱司,自觉坚定职业理想(一)热爱财险事业,热爱中国人寿财险,热爱本职岗位。
以公司发展为己任,践行“双成”理念,牢记公司愿景、战略,弘扬公司精神和作风,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
(二)牢记“产寿一体化”的理念,熟知公司标识,爱护司旗,会唱司歌,不断激发公司荣誉感,增强团队凝聚力。
(三)忠于客户,诚实守信,诚信待客,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二、精业进取,自觉提高职业技能(一)熟悉政策。
熟悉国家金融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熟悉本公司、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等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管理标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
(二)精通业务。
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熟悉金融保险知识、保险条款和实务规程,熟练掌握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经营管理、销售展业、服务保障等各项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加强学习。
适应形势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市场经济、信息技术、世贸规则、保险发展等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增强创新能力。
中国人寿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销售人员品质管理职责 (3)第三章主管品质管理 (6)第四章新人品质管理 (14)第五章业务品质管理 (15)第六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加强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基础建设,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运作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
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评”。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通过对营销员职责履行情况和业务品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与其委托报酬挂钩的品质系数,从而调整其委托报酬发放标准,以激励营销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包括主管品质管理、新人品质管理和业务品质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销售人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销售人员品质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人员在遵照《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职责外,须依照本办法完成公司交办事项,履行相应品质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级业务系列人员的品质管理职责(一)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二)积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制式及非制式培训活动;(三)进行销售拜访、收集准客户名单、推销公司寿险产品,完成签约流程、递送保单流程,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提醒客户缴纳续期保费;(四)积极主动推荐新人;(五)依照公司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每日填写拜访记录,进行活动量管理,安排每日计划;(六)依照公司要求拟定个人年度计划和每月工作计划;(七)严格遵守诚信合规展业原则,主动防范非法集资和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问题;(八)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事项。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版本号:生效日:2008年10月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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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拓电话销售(以下简称“电销”)市场,规范电话销售组织架构,明确电话销售人员职责和从业守则,规范公司对电话销售人员(以下简称“电销人员”)的管理,满足电销人员的事业发展规划,并保证电话销售契约品质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电话销售人员与公司的代理关系建立与解除、考核、佣金、日常行为标准及奖惩等事项,除公司与电销人员另有约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电话销售人员”是指,取得《保险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泰康直辖电销中心从事个人寿险产品电话销售或电销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电话销售培训生。
本制度自2008年10月起实行,公司有权依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和公司管理的需要修订“本制度”。
公司与电话销售人员依《保险代理合同书》形成保险代理关系。
无论公司对电销人员采取何种管理办法,电销人员与公司之间仍属保险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本制度作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不得随意更改,需严格执行。
1.0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电话销售部设管理职和销售职。
管理职包括:资深区域经理(Senior Unit Manager)、区域经理(Unit Manager)、资深电话销售组长(Senior Team Leader)、电话销售组长(Team Leader)。
销售职包括: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和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培训生,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名为「泰康之星」, 分为3级6阶, 包括:高级–五星、六星中级–三星、四星初级–一星、二星凡处于培训期的培训生,均称为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培训生,其工作职责与职务条件与电话销售理财专员相同。
1.1 区域经理(UM)区域经理:含资深区域经理(Senior Unit Manager)、区域经理(Unit Manager) 汇报对象: 电话销售经理(Telemarketing Manager)职责摘要负责区域内部的业务规划,组织发展,绩效评估与运营管理,达成整体业绩目标,并提供最佳的电话销售服务品质。
寿险公司职场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职场管理秩序,规范职场布置,保证团队有一个正常有序、运作高效的环境和条件,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场,包括办公区、会议区、培训区等。
三、管理要求(一)职场公约1. 建立职场公约:由团队最高主管在上级公司领导下,带领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形成职场公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团队所有成员意见后,形成所有团队成员应共同遵守的职场公约。
2. 各功能组制定工作要求:各功能组应根据对应的职责,形成各项工作要求,在公开征求团队所有成员意见后正式实施。
(二)行为规范1. 宣导学习行业从业规范:团队应宣导保监会颁布的《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团队1年资以内的业务员学习相关文件。
2. 宣导学习公司行为规范:团队应宣导学习集团公司下发的《中国人寿员工行为规范》、《中国人寿员工道德规范》、《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及相关附件。
3. 建立完善职场行为规范:团队应建立和完善职场行为规范及相关管理要求,维持职场正常秩序。
四、职场布置(一)办公区1. 桌面整洁:保持桌面整洁,不堆放私人物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2. 工作环境:保持工作环境整洁、舒适,空调温度适宜。
3. 植物摆放:适当摆放绿植,美化办公环境。
(二)会议区1. 会议设备:确保会议设备正常使用,如投影仪、音响等。
2. 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完整。
3. 会议秩序: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三)培训区1. 培训设备:确保培训设备正常使用,如投影仪、音响、电脑等。
2. 培训资料:培训资料齐全,便于培训师和学员查阅。
3. 培训环境:保持培训环境整洁、舒适,空调温度适宜。
五、日常管理(一)考勤管理1.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
2. 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一经发现,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管理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职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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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人员职场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话营销中心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建立员工主动参与、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人员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对职场管理的细化和补充,在《电话营销中心职场行为管理规范》的原则指导下,就销售人员职场行为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话营销中心保险销售团队。
第四条职场行为管理包括数据安控管理与行为规范管理。
第二章数据安控管理细则
第一条严禁在业务网或办公网上接驳未经授权的笔记本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
第二条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不得将客户资料及业务资料带离职场。
第三条妥善保管个人密码,严禁互相借用、混用系统账号;严禁泄露或交付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与他人知悉,在他人输入密码时应主动回避。
第四条未经授权不得保存客户资料,不得将客户资料抄录在未被授权的媒介上。
第五条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拍摄功能,U盘等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及包袋等私人物品带入值机区。
第六条未经综合室允许,不得携带任何纸张进入值机区。
第七条离开座席时电脑须锁屏,长时间离开席位或下班时须关闭电脑主机及显示器。
第八条销售录音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宜;未经授权不得保存、不得拷贝、不得带离职场。
第九条用于培训分享的录音必须经过剪辑,不得超量超期限保存。
第三章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应注意仪表形象及服装要求,着符合办公场所的职业装,佩戴工作牌;着装应端庄、得体;男士不留长发、胡须;女士不戴夸张的、过多的配饰,发式大方。
第二条不得利用销售专用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第三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布置职场。
第四条不得在除餐厅以外的地方吃东西。
第五条保持周围工作环境整洁,用餐、吸烟至指定区域。
第六条妥善保管办公设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如有人为破坏情况,将照价赔偿。
第四章顾问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顾问人员进入职场必须佩戴工牌。
第二条新进顾问人员进场前需提交《保险公司派驻顾问人员信息表》(附件2)。
第三条顾问人员在电话营销中心办公期间需遵守数据安控及行为规范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各保险销售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场行为规范,一经发现违规情况,按《保险销售人员违规处罚标准》做相应处罚。
第二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电话营销中心综合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附件1:《保险销售人员违规处罚标准》
附件2:《保险公司派驻顾问人员信息表》
保险销售人员违规处罚标准
类别具体细项处罚措施
数据安控管在业务网或办公网上接驳未经授权的笔记
本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
违规人员离项;
上级主管及项目负责人连带责任;
项目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盖章;将客户资料私自带离职场提供给他人或用
于营销活动
使用他人用户名及密码登陆计算机系统及
销售系统
未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导致客户信息外泄
私自将销售录音以各种形式带出职场
将客户资料抄录在未被授权的媒介上违规人员下线;
理类违规在电脑中存有客户资料上级主管及项目负责人连带责任;
内控培训;
以上各项累计两次的违规人员离
项;
违规存有未剪辑含客户资料的录音
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笔记本、报纸、杂志等可
记录客户信息的违规纸张进入值机区
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及照相机、摄像机等
具有拍摄功能的设备带入职场
用于录音分享的剪辑录音超量、超期限保存
离开座席时未将电脑切换到屏幕保护状态、
未退出销售系统
行为规范管理类违反规定携带私人包袋进入值机区
所属主管对违规人员进行职场行
为规范教育;
违规人员提交书面检讨报告;
着装不符合办公场所职业装、未佩戴工作胸
牌进入职场
不得利用销售专用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
电话
未经允许在职场内墙面、墙顶、座席、座椅
上张贴及悬挂物品
在值机区、沙发区、会客区等非餐厅区域用
餐、吃零食、娱乐
蓄意破坏桌椅、电脑等财物项目召开全体大会、违规人员进行
检讨;
违规人员提交书面检讨报告;
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违反用电安全、非正常使用电器导致设备故
障或损坏
未经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搬动或破坏公共区
域财物
职场内(包括培训室、会议室、餐厅、走廊、消防通道等)吸烟项目召开全体大会、违规人员进行检讨;
违规人员提交书面检讨报告;
项目提交后续管控计划;
其他
经综合室评议违反数据安控管理的其他事
宜
综合室评议决定
经综合室评议违反职场行为规范的其他事
宜
综合室评议决定
保险公司派驻顾问人员信息表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派驻顾问人员至甲方职场参与项目
业务及团队管理。
因原因,项目顾问人员,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证件号码保险公司职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