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管理办法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同时填写 《党员增减台帐》,便于日常掌握。如下图: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职工子女中未就业学生党员、 待安置转业(退伍)军人党员 等非兖矿职工党员组织关系需 转接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 织管理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并填写《兖矿集团挂靠组织关 系转接申请表》,由其欲转入 单位党支部批准,经矿处组织 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 查核对,对不符合转接手续要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本 人,责成其按规定重新办理转接手续。对接收的党员档案要认 真审查,同时,全面准确采集党员信息,并及时调整党内管理 信息系统数据。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支持党员的合理流动,加强按规定时限、 规定要求转接组织关系的教育,要求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期间强 化自我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五、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一、转入集团公司
济宁市委 转入 组织部
换信
集团公司 党委
组织人事部 换信
专业公司 党委
组织部门 换信
矿处单位 党委
组织部门 换信
党员到 基层 党(总)支部 报到
将回执返回转出单位党委
五、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二、转出集团公司
★组织关系由集团公司内部转出集团公司时,由党员本人到基 层党支部开具介绍信,然后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依次到矿 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专业公司党委组织部门、集团公司党委 组织人事部办理转接手续,再到济宁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 转移手续。如下图: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集团公司内部转接的一般不超过 10天,转出集团公司的一般不超过20天。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门不予办 理 尽量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四、注意事项:
3、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 所去单位反映,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如何办理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人事处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两种情况: 落实工作单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该单位有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移到所去单位的上
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 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 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 务机构党组织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
学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人才服务机构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取 得联系,确认转入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如考取本科一般转至其所考取学校的 党委组织部门。
由于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导致超 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或不 过党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人才服务中心、父母居住地托管党组织关系 的,要按时与中心联系,按其党员管理办法执 行。
四、注意事项:
4、离校时预备期尚未满的党员应牢记自己的转
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 请。特别是托管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定要按 期与党组织联系。
四、注意事项: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
的依据。 入党材料作为档案的一部分,由各二级
转接党组织关系程序

一、经查阅《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有关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程,请各位仔细阅读。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1、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经党组织批准,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并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
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
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3、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的党员仍无故不办理转接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做自行脱党处理。
(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①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②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⑦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排除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
能否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检验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如下: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基本要求1、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由本人携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党费证》亲自办理(具体时间另定),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党员不按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市直属单位党(工)委(包括宁波工程学院等在甬高校)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方法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挂靠单位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本人也可以自行联系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须对方党组织书面或电话证明);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入校前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本人、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流动人员党支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
4、少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且能够按时返回学校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的,可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同意、党总支批准、报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保留在所在党支部,这些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落实,党员需定期向党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若干规定

西南交大峨眉校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若干规定(试行)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
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
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其中正式党员仍在原单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不能用铅笔、圆珠笔或红墨水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不得涂改;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名称要用全称;党费交至月份,要用大写;在介绍信的存根上要注明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最长不应超过3个月;介绍信和存根之间的骑缝处必须加盖党组织印章并统一编号;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如多人需要办理集体转移手续,可使用同一张介绍信,但必须另附《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体转出登记表》并加盖校区组织部印章,否则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自己办理、携带并妥善保管,到新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因故不能自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或转递。
调动中因工作需要,中途改变去向的,如有其他文件证明其组织关系应予接转,新单位不要退回;如必须退回查对和接转的,原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年前因为档案问题,失业了;年后因为党组织关系问题,我或许即将成为群众。
中国的社会体制,为什么这么麻烦?中国的人际关系,为什么这么复杂?现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转贴在这里吧,希望今后再转组织关系的人能顺利。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开会等情况,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时,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具体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审查有关材料。
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严禁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简化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在本省范围内,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省国资委监管的各企业党委、各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可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
需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的,仍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对党员本人的具体要求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指定的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要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和保管,不丢失、不拖延接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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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
党员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时,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两种: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调入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
各党组织必须熟悉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以防止组织关系的误转、漏转而造成差错。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的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以下基本要求: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复员、转业以及其他原因,经党组织批准,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自造简化字,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完整填写介绍信中每项规定填写的内容。
党费交至的月份及接转组织关系的期限要大写;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均要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
每张介绍信上只限一人。
介绍信和证明信必须盖支部的章印,设立总支部的加盖总支部章印。
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另附的名单上加盖党组织或支部书记的章
印。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的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接收单位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立即填写“回执”,加盖党组织印章,并要求转入党员以可靠的方式将“回执”反馈给转出单位党组织。
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一旦发现丢失,党员要立即向原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
如查明确属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
为了防止冒名顶替,补转单位应立即发函通知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党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4.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证明信规定的有效期内由其本人办理接转手续。
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如经教育,仍不改正,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仍不办理转移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调动中因工作需要,中途变动去向的,如有其他文件证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应予接转,新单位不得退回介绍信。
如必须退回查对换转时,原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处理,不得拖延不办。
6.对接转组织关系中组部有如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总支、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接转。
根据这一原则,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各接收单位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律不予接收,以免造成混乱。
(二)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程序
1.调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三种情况:
(1)调至本委所属支部的
调出支部→机关党工委→调进支部
(2)调至本市其他党委支部的
调出支部→机关党工委→调进党委→调进支部
(3)调至外地其他支部的
调出支部→机关党工委→市委组织部→外地党委组织部→
2.调进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接转程序与调出党员接转程序逆行。
调至市级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都必须通过机关工委接转,基层党组织不要直接接受未从机关工委接转的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从2007年开始启用由中组部统一格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基层党组织可到机关工委或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领取,原格式介绍信停止使用。
2.建党委部门所属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由部门党委负责。
3.为避免党员组织关系发生混乱,隶属部门党组管理(以年报口径)的部门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由部门党组根据市委组织部授权负责办理。
4.建党总支的部门(单位)党员调出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支部开出,报党总支备案,党总支在支部开出的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党总支不直接开出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