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范
电网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工作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电力设施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改造、试验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第二章工作票的编制与审批第四条工作票的编制:1. 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编制。
2. 编制工作票时应详细填写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工作期限、工作班人员等信息。
3. 工作票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存,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第五条工作票的审批:1. 工作票编制完成后,由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审批。
2. 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核工作票的合法性、安全性、完整性,并在工作票上签署意见。
3. 工作票经签发人审批后,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第三章工作票的执行与变更第六条工作票的执行:1.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工作班人员传达工作票内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2. 工作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 工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工作内容或安全措施,应及时报告工作票签发人,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工作票的变更:1. 工作票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并填写《工作票变更单》。
2. 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核变更内容的合理性、安全性,并在《工作票变更单》上签署意见。
3. 工作票变更后,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第四章工作票的终结与归档第八条工作票的终结:1.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现场清理,确保设备状态恢复正常。
2.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并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3. 工作票经签发人审核后,一份交工作许可人,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存。
第九条工作票的归档:1. 工作票归档由工作票签发人负责。
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防止人身事故、电气误操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使我公司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线路工作票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与规定1.1操作票的实施按XX省电力公司颁发的《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实施规范》、《电力线路操作票、工作票实施规范》执行。
1.2停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经过“两票”培训,并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1.3.工程项目部在申请办理停电工作票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审核。
安监部门审核合格后,向运行单位开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班人员状况的介绍函。
2.电气工作票2.1.一份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配电装置的一个电气单元中用刀阔与其它电气部分截然分开的部分。
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它什么地方,均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2.2.工作票应由管辖该设备的单位(发电厂或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并履行许可手续。
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上所填写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施工单位对工作班人员情况、精神状态以及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负责。
2.3.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的“其他事项”内填入扩大的工作任务。
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解锁的设备已恢复闭锁,工作现场己清理完毕,经工作许可人验收,工作班组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
由工作许可人盖“工作己结束”章;工作票所列临时遮栏、标示牌己拆除,恢复常设遮栏,拆除(断开)全部接地线(接地刀闸)后,由工作许可人盖“工作终结”章,并留一份给施工单位存档。
3.电气工作票填写的基本要求3.1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4篇)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制度是指针对变电站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进行授权和规范,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制度的内容:1.制度目的:确保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
3.操作票的编制:a.操作票由资质合格的电气操作人员编制,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后使用。
b.操作票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说明。
4.操作票的使用:a.操作票应按照工作实际,有序、及时、准确地使用。
b.操作票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票的要求进行工作,并记录操作过程中的关键内容和问题。
5.操作票的管理:a.操作票应由变电站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b.操作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保证其及时有效。
6.违规处理:a.对违反操作票制度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b.对于操作票内容错误、缺失等问题,将及时进行纠正,并对失误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工作票制度是指针对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进行授权和规范,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作票制度的内容:1.制度目的:确保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
3.工作票的编制:a.工作票由资质合格的电气工作人员编制,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后使用。
b.工作票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说明。
4.工作票的使用:a.工作票应按照工作实际,有序、及时、准确地使用。
b.工作票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工作票的要求进行工作,并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关键内容和问题。
5.工作票的管理:a.工作票应由变电站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变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

变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1 工作票管理规定1.1 电气工作票(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安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两票”管理(操作票、工作票)制度之一。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供电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
1.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1.3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有下列4种:●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附录1);●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附录2);●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线路)(附录3;●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线路)(附录4);。
1.4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1.4.1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规》,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人员担任。
各供用电单位应指定工作票签发人,并把工作票签发人名单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其安全责任: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1.4.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变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安规》的人员。
线路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设备情况的人员。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班组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设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时,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参加工作。
其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制度范例】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1 总则1.1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删除内容:工作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
任何人不得违反,严禁无票工作)1.2 变电工作票(含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统称变电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安全组织措施的书面依据。
在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变电工作票制度。
禁止无票、搭票工作。
1.3 监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电工作票管理,在本规定中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1.4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内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
(删除内容:检修申请票)2 填用变电工作票的工作2.1 填用变电工作票方式有下列几种:(删除内容:在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工作票(包括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几种:)2.1.1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2.1.2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2.1.3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F)。
2.1.4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G)。
2.1.5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I)。
2.1.6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E)。
2.1.7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M)。
2.2 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工作前设备无论处何种状态,一律视为运行状态):2.2.1 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如高压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
2.2.2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如:2.2.2.1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变电运行的工作票管理制度

变电运行的工作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变电运行工作票的管理,确保变电设备安全操作稳定运行,提高变电站运行效率,保证变电设备保护和维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变电设备的巡视、检修、试验、维护等工作。
三、工作票申请与审批1. 变电站运行人员对需要执行的工作,应按照要求填写工作票,并提出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地点、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设备等。
2. 工作票需由运行单位主管或指定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对于较大、重要的工作,应有变电站运行部门领导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并签字认可。
四、工作票填写要求1. 工作票应填写详细的工作内容和步骤,包括施工人员、时间、地点、安全注意事项等。
2. 在填写工作票时,应注意工作的逻辑顺序和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 工作票中需要标明相关的设备、线路、开关等信息,以方便操作人员进行准确施工。
五、工作票执行1. 工作票一般由申请人自行执行,若由其他人员代执行,需获得主管或指定管理人员的批准。
2. 在执行工作票的过程中应认真对照工作票的内容,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若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发现与工作票内容不符或者发现其他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等待主管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六、工作票归档1. 完成工作后,需及时归档工作票,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等信息。
2. 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数据和记录应当保存完整,以备日后查阅需要。
七、工作票存档管理1. 变电站应对工作票进行存档管理,妥善保存,保密性,并依据相关程序和要求,定期进行清理和更新。
2. 工作票的存档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八、违规处理1. 对于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发生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不规范、安全操作不当等。
(电力行业)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贯彻执行好变电工作票制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11月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以下简称《安规》),结合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变电工作票是准许在变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的书面依据。
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含控股、代管公司)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含用户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严禁无票作业。
凡填写、签发、许可和执行工作票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和执行本规定。
各控股、代管公司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指变电站含升压站、开关站及换流站一、二次设备。
第二章填用变电工作票第四条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或系统内生产场所的其它工作,应选择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6种:1.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1);2.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2);3.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见附录3);4.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4);5.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7);6.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8);注:(1)电力电缆工作票的相关规定见线路工作票管理规定。
(2)以下无特别说明的工作票均属于以上六种方式。
第五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6.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变电所工作票制度范文(二篇)

变电所工作票制度范文一、工作票的概述1. 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工作票制度。
2. 工作票是指对变电所的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等各类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的票证。
必须按照工作票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工作安全、可靠、高效。
二、工作票的种类及申请流程1. 工作票种类: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安全要求,可分为维护工作票、检修工作票、试验工作票、改造工作票等。
2. 工作票申请流程:a. 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b. 岗位操作人员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票;c. 工作票由运行负责人审批,并签署安全责任;d. 审批通过后,由工作联系人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票的签发与销记1. 工作票的签发:a. 工作票由工作联系人向岗位操作人员签发;b. 岗位操作人员使用工作票之前,须认真阅读工作票的内容,了解工作安全要求,并填写个人姓名、工作时间等相关内容;c. 工作票在签发后,由岗位操作人员自行保管,并在工作完成后退还给工作联系人。
2. 工作票的销记:a. 岗位操作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填写工作票销记栏,并注明工作完成时间、工作结果等;b. 工作票销记由工作联系人审核确认后,报告运行负责人签字确认;c. 工作票销记归档保存,作为工作记录和追责依据。
四、工作票的注意事项1. 工作前的准备:a. 工作票必须在工作开始前签发,未签发的工作票不得执行;b. 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工作。
2. 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a. 执行工作前需要检查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工作许可;b. 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设备,严禁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或超范围操作;c.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
3. 工作后的整理与交接:a. 完成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工作场所,清理工作现场,归还工具设备,并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b. 工作票的归档及整理由工作联系人负责,必须保证工作票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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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治理规定(无人值守变电站工作票治理)1 总则1.1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变电工作票(含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统称变电工作票)是同意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安全组织措施的书面依据。
在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变电工作票制度。
禁止无票、搭票工作。
1.3 监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电工作票治理,在本规定中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监控中心治理方法》执行。
1.4 工作票治理1.4.1 监控中心负责本中心有关的工作票的审核、办理、统计分析工作;运维操作站负责所辖站的工作票的审核、办理、统计分析工作。
1.4.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应由安监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1.4.3 工作票应通过生产安全治理系统开票,其中变电站的工作票应按站编号;执行完成后应进行回填,并分站办理归档手续。
专门情况下可不使用生产安全治理系统开票。
变电站的工作票保存在运维操作站,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1.4.4 关于打算性变电工作票,检修单位应通过生产安全治理系统或其他方式提早一天送达运维操作站,并电话通知运维操作站审核。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运维操作站人员。
1.4.5 运维操作站收到工作票应及时审核,发觉错误或疑问时,应与工作票签发人联系,不合格的工作票,退回重新签发。
1.4.6 运维操作站应安排人员到无人值守变电站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1.4.7 当日不能完成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通知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并将工作票交回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会,方可工作。
1.4.8 工作临近结束,工作负责人应预先与运维操作站协商工作验收时刻,运维操作站应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
1.4.9 验收完毕,办理工作终结,拆除自设安全措施,验收人员应及时汇报调度并告知监控中心,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1.5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内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
2 填用变电工作票的工作2.1 填用变电工作票方式有下列几种:2.1.1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2.1.2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2.1.3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F)。
2.1.4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G)。
2.1.5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I)。
2.1.6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E)。
2.1.7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M)。
2.2 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工作前设备不管处何种状态,一律视为运行状态):2.2.1 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如高压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
2.2.2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如:2.2.2.1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2.2.2 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部分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爱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2.2.3 在高压设备继电爱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2.2.4 通信系统同继电爱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2.2.5 在经继电爱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爱护、水车爱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2.2.6 新设备安装,涉及到运行设备,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2.2.7在变电站内待用间隔进行线路参数实测(如未接入系统,则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
2.2.3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2.2.3.1 检修的设备。
2.2.3.2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4-1规定的设备。
2.2.3.3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4-1规定,但小于其表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2.2.3.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2.3.5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型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部位。
当两台主变共用一台消弧线圈时,如在变压器上工作,应拉开该主变中性点刀闸,并在检修主变中性线上装设接地线;在中性点消弧线圈上工作时,应拉开两台变压器中性点的刀闸,并将消弧线圈接地。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原则上是将运行设备停运后,中性点方可工作。
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将中性点跨接做好临时可靠接地后,才可进行断开中性点设备的工作。
2.3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电力电缆检修或试验需停电的工作。
在同一变电站(或发电厂)内,高压电力电缆两端连接变电设备同时有配合停电工作时,为简化手续,可仅填用一份变电第一种工作票。
在同一条线路内,高压电力电缆两端连接架空线路同时有配合停电工作时,为简化手续,可仅填用一份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2.4 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2.4.1 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以及无可能触及高压带电设备带电部分的工作,包括:2.4.1.1 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4.1.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而只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
2.4.1.3进入变电站从事如土建、防腐、通讯、装校表计、吊装设备、设备清扫等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2.4.2 操纵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4.3 继电爱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阻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
2.4.4 关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爱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能够不停用所爱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2.4.5 在继电爱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含后台机)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能够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2.4.6 在经继电爱护出口的发电机组热工爱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能够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2.4.7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4.8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4.9 在通信设备(设施)上的工作,能够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2.4.10在自动化设备上的工作,能够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2.5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6 填用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2.6.1 在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纳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
2.6.2 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2-1规定的工作。
2.7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刻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或事故抢修自停运、抢修、可能恢复送电累积时刻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送电的,应办理变电第一种工作票手续。
2.8 在变电站(发电厂)二次回路上工作,遇有下列情况工作班组除按规定填用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以外,还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2.8.1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2.8.2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除、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2.8.3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短路端子之间二次线上进行的工作。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进行。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执行。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一式两份,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与工作票同步填写、执行和保存并纳入工作票一起考核。
没有经审批的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运行值班人员不得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同时纳入对变电站的考核,但运行值班人员不承担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内容的复核责任。
2.9动火工作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动火工作规定。
3 变电工作票的使用规定3.1 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分甲票和乙票),工作票乙票背面印有安全交底票(实行标准化作业的,其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在安全交底票中注明“见标准化作业指导书”),采纳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工作时,每一份分工作票应分不填写安全交底票。
工作班组对其填写的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不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清晰且改错字不超过3个字。
但对涉及设备名称、编号、时刻、操作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
3.2 填写工作票时,必须使用规定的操作动词术语1)开关(包括跌落式熔断器):合上、断开;2)刀闸(包括接地刀闸):推上、拉开;3)接地线、遮栏:装设、拆除;4)绝缘隔板:装上、取下;5)标示牌:悬挂、拆除。
3.3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与印刷手写票面格式和规格统一,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方可执行。
在生产治理系统内办理工作票其他手续时,使用电子签名;打印的工作票办理工作票其他手续时,必须使用手工签名。
非生产治理系统内打印的工作票应全部使用手工签名。
工作票(乙票)应始终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作为现场进行工作的依据。
工作票(甲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并作为能否办理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的依据;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刻记入登记簿。
有条件(综自系统功能完善)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实行检修人员(仅指检修专业,不包括继电爱护等其他专业人员)操作(仅限于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和许可工作的,工作票由检修班组工作许可人(系指操作票中的监护人)依照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下达流水号进行编号,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填写修试记录,检修班组工作许可人验收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