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研究中国思想学术史的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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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使中国传统思想学术史中最成熟的作品,叙述明代儒学由理学向心学的发展演变,突出学派的传承,及思想家的学说宗旨。进而对中国传统思想学术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等基本理论进行了探索,为思想学术史研究建立坚实的基础,并保留了大量珍贵的史料,对后世的历史和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关键词:《明儒学案》黄宗羲思想学术史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又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所著《明儒学案》对中国学术史研究的内容、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他关于中国思想学术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认识,在中国思想学术研究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黄宗羲的思想学术史研究理论思想学术史的研究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明清之际以前,出现了《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韩非子·显学》、《吕氏春秋·不二》、《论六家要旨》、《伊洛渊源录》等论著与资料汇编。其中《庄子·天下篇》就从“道”的分裂来看待学术的发展。它认为远古时期,并无百家之学,只是到了天下大乱的时候,贤圣不明,道德不一,才有“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道术将为天下裂”的现象出现。西汉时期,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也明确指出:“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阴阳、儒、墨、名、法、道德诸种学术,都有共同的目标,只不过出发点不同,理论的深浅有别。《天下篇》和《论六家要旨》评判当时的各种学术,都是以见道的高下远近为根据。黄宗羲著《明儒学案》,也认为学术史研究就是要全面反映各种学术体现“道”的曲折过程。他说,“学术之不同,正以见道体之无尽”,并举大海与江淮河汉以及泾渭诸水的关系加以说明:“夫道犹海也,江、淮、河、汉以至泾渭蹄踯,莫不昼夜曲折以趋之,其各自为水者,至于海而为一水矣”[1](《明儒学案·序》,P7)。江淮河汉各支水流虽然各有曲折,但都归趋于海,是海水的组成部分。学术也是如此,虽然各家各派有所不同,但都是道的体现。他认为理想的思想学术史研究应该使关于“道”的所有创见都能得到反映,在“竭其心之万殊”的基础上,使各家各派的学术观点“深浅各得,醇疵互见”[1](《明儒学案·郑性序》,P1)。黄宗羲反对用一种观点来评判思想学术史。明代周汝登编撰《圣学宗传》,上自伏羲、神农、黄帝、尧、禹、汤、文、武、周、孔、孟、荀,中经董仲舒、杨雄、王通、韩愈、穆修、胡瑗、周、程、张、邵、朱、陆,终至王学诸子,凡18卷。黄宗羲批评它的主观性太强,“扰金银铜铁为一器”,是以其一人之宗旨,非各家之宗旨。他也反对把思想学术史研究简单等同于史料汇编。孙奇在逢康熙五年(1666年)写成《理学宗传》,凡26卷,正传包括周、二程、张、邵、朱、陆、薛(瑄)、王、罗洪先、顾宪成等十一子,其余诸子分别列入汉儒考,隋儒考、唐儒考、宋儒考、元儒考和明儒考,谓备考。又有附录一卷,谓之补遗。黄宗羲批评这一著作,“杂收不复甄别,其批注所及,未必得其要领,而闻见亦陋”[1](《明儒学案·发凡》,P17)。他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思想学术史的价值在于充分显示学术的个性。“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1](《明儒学案·发凡》,P18)。他善于从不同的学说理路中归纳整理出符合学术演变规律的合理因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炼不同的学说中的内在价值。 [!--empirenews.page--]《明儒学案》就是根据“一本而万殊”的学术史观,对明代理学思想的发展历史做了总结。它以时代先后、学派传承为线索,将思想家的传记、学说述评、资料摘录融为一体,力求全面、系统的反映明代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全书首列《师说》,采选其师刘宗周对明代学术的评论,以示学术渊源,次以崇仁、白沙、河东、三原诸学案,叙述明代学术由理学向心学的过渡,再记以姚江及诸王门学案,着重叙述明代王学的发展与传播,接以止修、泰州、甘泉三学案,叙述王门别派对王学的修正与辩难,并在诸儒学案中兼及程朱学者对陆王心学的批评。最后纪东林诸子和蕺山学案,以东林诸子为程朱学的殿军,以蕺山为王学的殿军,给后学指示儒学发展的路向。按照黄宗羲的论述,明代理学的发展包括以下过程:1、明初的理学以朱学为其开端,而以崇仁吴与弼、河东薛瑄学派为明代朱学之大宗。两家学术各有特色:崇仁治学主“涵养”,河东治学重“践履”,崇仁门人

陈白沙,发挥师说,倡“静中养出端倪”之学,为明代心学之发端。2、明代中期,王守仁继

陈献章而起,王学大昌,成为尔后明代理学之大宗。王学传人,按其所在地区分成六派,而

以江右王门为王学之正传。王门六派在传播师说过程中,渐起分化:或倾向于程、朱的“道

问学”,或出入于佛、老之间,或主张和会程、朱与陆、王的学术异同。3、及至明末,刘宗

周奋起救王门溺禅之弊,以“慎独”之学继承、发扬陆、王“本心之学”,因而成为明代王学

之殿军、陆王心学之总结者。在王学的兴起及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有止修、泰州等王门别

派对王学的修正,有湛学与王学的辩难,有程、朱学者对陆王心学的批评。还出现了王廷相、

吕坤等人的非理学倾向。这些非王学派别对陆王心学的修正、辩难和批评,是明代中后期理

学发展的重要内容。黄宗羲总结明代理学的发展历史,“道”是他最主要的标准,任何思想

学术,只要对“道”的显现有一定创见,都能在他的学案中得到体现。那么,他所谓“道”

到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呢? 首先,“道”包括对宇宙本体的认识。什么是宇宙的本体,理学家

有不同的看法,张载认为“气”是万物的本体,程、朱认为“天理”是万物的本体,而陆九

渊认为“心”是万物的本体。明代理学的主要创见是,王阳明充分论证了“心”是万物的本

体。黄宗羲的老师刘宗周一方面认为“盈天地间一气而已矣”[1](《明儒学案·蕺山学案语

录》,P1520),另一方面又认为天地万物本“无物”,“无物”者,“统于吾心者也”,归根到底,

他以“吾心”为宇宙本原。黄宗羲说:“盈天地皆心也”,肯定“心”是宇宙本体,但他的“心”

本体说力图包括理学的探索成果。他认为“心”“理”不二,说:“天地万物之理,不外于腔

子里,故见心之广大”[1](《明儒学案·文简湛甘泉先生若水》,P877),天地万物之理俱在

“后之学者错会前贤之意,以为此理悬空于天地万物之间,吾从而穷之,我心的认识范围之内。

不几于义外乎?此处一差,则万殊不能归一”[1](《明儒学案·序》,P7)。如果认为“理”

是先验的,超越于天地之外、万物之上,那样去格物穷理,就是本末倒置,事倍而功半。“故

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1](《明儒学案·黄梨洲先生原序》,P9)。他

又特别重视气,认为理气合一:“宇宙间一气也。即使天地混沌,人物消尽,只一空虚,亦属

气耳”[1](《明儒学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时槐》,P469)。“天地之间只有气,更无理,所谓理

者,以气自有条理故立此名耳”[1](《明儒学案·肃敏王竣川先生廷相》,P1175)。气为天地

万物之本,理是气运动变化的规律。“理气之名由人而造,自其浮沉升降者而言,则谓之气;

自其浮沉升降不失其则者言,则谓之理。盖一物而两名,非两物而一体也”[1](《明儒学案·学

正曹月川先生端》,P1064)。黄宗羲甚至说,理学、气学之名只是人们通过不同方式、角度认

知“道”的不同,它们都统一于“心”。 [!--empirenews.page--]其次,“道”包括对人类特

性的认识。黄宗羲坚持性善论,“当恻隐处自恻隐,当羞[1][2][3]下一页

恶处自羞恶,当恭敬处自恭敬,当是非处自是非,千头万绪,轇轕纷纭,历然不昧者,是所谓

性也。……性是天地万物之理,公也,心是一己所有,私也”[1](《明儒学案·文庄罗整菴

先生钦顺》,P1109)。他认为对人而言,变者为心,不变者为性,因为“气之流行,不能无过

不及,故人之所禀,不能无偏。气质虽偏,而中正者未尝不在也”[1](《明儒学案·太仆吕

巾石先生怀》,P912)。所以“儒者之道,从至变之中,以得其不变者,而后心与理一。……

性无不善,心则动静感应,不一其端而真妄杂焉”[1](《明儒学案·文敬胡敬斋先生居仁》,

P30)。再次,“道”包括人生体道方式的认识。黄宗羲的哲学可以说是一种实践的哲学。他

解释阳明的“致良知”说“致字即是行字”[1](《明儒学案·姚江学案》,P179)。认为阳明

“‘致良知’一语发自晚年,未及与学者深究其旨,后来门下多以意见搀和,……非复立言之

本意”[1](《明儒学案·姚江学案》,P180)。在《明儒学案》中,黄宗羲对王阳明的“四句

教”进行了讨论,他认为王阳明讲“无善无恶者,无善念恶念耳,非谓性无善恶也,……为

好善恶恶者,天命自然,炯然不昧者,知也,性也。阳明于此,加一良字,正言性善也……

良知是本体,天之道也;格物是工夫,人之道也”[1](《明儒学案·东林学案》,P1379)。关

于“四无”与“四有”之辨的重新诠释,反映了他在这类虚实问题上避虚就实的基本看法。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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