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
博山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全面普查

如何开展博山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全面普查博山区针对小煤矿开采的实际情况,围绕防治瓦斯和水害2个关键致灾因素,采取了一系列源头治理的预防性措施,在小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防治方面积得到一点体会,查明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体及其在采动应力耦合作用下形成的灾变地质体,特别是老窑、采空区等致灾因素,落实防治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博山区基本情况博山区煤炭管理局2006年度管理煤炭企业23处,其中9万吨/年以上的共三处。
2007年度管理煤炭企业17处,2007年12月10日关闭矿井5处。
2008年管理煤炭企业11处,2009年保留4处;均为9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分别是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南峪二号煤井(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后峪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白塔技改12万吨/年,2013年确定为4处,分别是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福山煤矿12万吨/年、后峪煤矿12万吨/年、白塔煤矿12万吨/年。
博山是老工矿区,有着悠久的煤炭开采历史,博山区煤矿企业为博山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解放后,博山主要有桃花峪、黑山、新博、夏庄四大矿区。
但是,随着煤炭资源的日益减少,四大矿区中的大矿中,只有珑山矿业有限公司(夏庄煤矿二立井)还在继续生产,其余的早已关闭。
七、八十年代,在国家资源紧缺、“有水快流”的大形势下,小煤井纷纷而生,达到80多家,他们开采的都是大矿残留的边角煤和薄煤层。
后来,随着国家关闭小煤井政策的陆续出台,博山区大多数小煤井像全国各地的小煤井一样,因资源枯竭、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而逐步退出煤炭生产市场,至2004年剩余小煤井35处。
2004年至2007年又关闭24处,2008年关闭5处,现仅有4处。
受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博山区都是小煤矿,规模小、技术管理水平低,存在事故发生的致灾因素。
一、强化小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1.依靠科研机构进行“一通三防”方面的基础性查证为摸清博山区小煤矿的瓦斯地质情况,自2005年起,区局组织全区小煤矿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等基本参数测定;煤尘爆炸性指数测定;煤层自然发火倾向鉴定。
埠村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2014年8月报告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报告编制单位:济南贝克矿山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林化明报告编写人:孙守增鲁亮郑元忠王明卓许延舜报告提交单位: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技术负责人:彭明信报告参编人员:徐春生王青振秦承坤李少伟赵立提交报告日期:2014年8月目录第一章概况 (1)第一节前言 (1)第二节普查目的、任务和依据 (1)第三节煤矿概况 (7)第四节相邻矿井开采情况 (12)第二章矿井地质简况及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 (14)第一节矿井地质简况 (14)第二节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 (19)第三章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21)第一节采空区 (21)第二节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 (28)第三节断层和褶曲 (32)第四节陷落柱 (39)第五节瓦斯富集区 (40)第六节导水裂缝带 (48)第七节大气降水、地表水与地下水 (53)第八节煤尘爆炸性与煤的自燃 (67)第九节地温与地压 (69)第十节其他不良地质体 (71)第四章普查结论与建议 (73)第一节普查结论 (73)第二节建议 (76)第一章概况第一节前言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以下简称“埠村煤矿”)分一、三两个井田,埠村煤矿一号井由于资源枯竭,于2000年注销生产能力,2003年12月31日闭坑。
埠村煤矿三号井于1970年7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由于井田扩界,1987年~1994年对三号井进行改扩建,设计生产能力由45万吨/年提高到90万吨/年,分东、西两区进行生产,两区分别有相对独立的生产系统。
东、西两区由-390m水平大巷贯通,并建有一道双向水闸门,实现了东、西区隔离开采。
2013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2013年实际产量88.0万吨。
埠村煤矿自投产以来,积累了大量的开拓、开采揭露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以及生产勘探和地球物理探测资料。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及监察执法检查要点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及监察执法检查要点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隐蔽致灾因素是一种非常常见而又危险的存在,对矿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必须进行全面普查治理,并且在监察执法检查中要进行重点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和监察执法检查要点进行全面探讨,并共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一、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概念及分类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是指那些在煤矿生产中可能引起事故或灾害的不易察觉的因素。
其分类主要包括机械设备方面的隐蔽致灾因素、通风方面的隐蔽致灾因素、电气方面的隐蔽致灾因素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隐蔽致灾因素,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普查治理和防范。
二、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1. 普查治理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前,首先要对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普查治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普查治理工作。
2. 普查治理的方法和技术普查治理工作需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无损检测技术、红外线测温技术等,对煤矿的各项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隐蔽致灾因素。
3. 普查治理的目标和效果普查治理的目标是根除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提高煤矿的生产安全水平。
通过实施普查治理工作,可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三、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监察执法检查要点1. 检查范围和重点在进行监察执法检查时,要对煤矿的所有设备、设施和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关注可能存在隐蔽致灾因素的部位和设备。
2. 检查方法和工具监察执法检查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工具,如现场检查、设备检测仪器等,对煤矿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隐蔽致灾因素。
3. 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根据监察执法检查的结果,对发现的隐蔽致灾因素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对于严重的隐蔽致灾因素,及时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处理完毕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要严格落实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和监察执法检查要求,加强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

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一、引言煤矿水害是指煤矿地下采矿过程中,因为地下水的涌入导致矿井内水位上升、水压增大、水灾发生,给矿井工作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
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煤矿水害的隐蔽致灾因素,制定科学的普查方案非常关键。
本方案将详细介绍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目的、范围、方法、程序和应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二、目的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煤矿地下工作面的地质地貌情况、水文水动力条件以及水灾防治设施的状况,发现潜在的水害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确保煤矿工作面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范围本次普查主要针对煤矿地下工作面进行,包括巷道、回采工作面、侧巷等。
普查的对象是地质地貌、地下水位、地下水位变化、地下水动力学条件、水害防治设施等。
四、方法1. 实地调查:由专业的调查人员对煤矿地下工作面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地质地貌情况、水位变化情况等。
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地质地貌调查和水文水动力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数据收集:对现有的煤矿地下工作面的地质地貌图、矿山水文水动力学图等进行收集整理。
根据已有的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进一步分析评估地下水害的隐患。
3. 水力测试:对地下水位、水压等进行水力测试,测量和记录相关数据。
测试过程中需要使用专业的水力测试仪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样品采集: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并送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以了解地下水的水质情况。
样品采集的地点和频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五、程序1. 制定普查计划: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计划,明确普查的目标、范围、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等。
2. 实地调查:按照普查计划,组织专业的调查人员进行实地勘查,记录地质地貌情况、水位变化情况等。
3. 数据收集和整理:对现有的煤矿地下工作面地质井位图、矿山水文水动力学图等进行收集整理,完善普查数据。
4. 水力测试: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和已有的资料,选择适当的地下水位、水压测试点,进行水力测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方案

XXX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方案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XX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工作,提高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探测技术与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地质保障能力,深入排查煤矿深层次的潜在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煤矿灾害综合治理超前预防实现源头治理,特制定以下隐蔽致灾因素防治措施:1.1 矿井概况XXXXX,隶属于XXXXX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地方国有,属六证齐全生产矿井,矿区东西长约5500m,南北宽约4700m,由46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约3.8674km2。
限采二1煤层,限采标高为+200m~-400m。
开采水平为-160m。
采用单水平上下山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采煤,矿井正常涌水量160m3/h,最大涌水量200m3/h,井田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根据2013年8月河南理工大学煤矿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5.7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2.62m3/min,属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性。
1.2 采区划分井田共划分为23采区、24采区、45采区和25采区四个采区。
1.3 工程地质1.3.1 二1煤层顶板根据井田地质勘探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以及矿井近几年开采揭露情况:二1煤层位于上古生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煤层相对埋深374.6~435.5m,煤厚沿走向NW和倾向WE呈波浪起伏,有厚薄相间现象。
煤层顶板由于受滑动构造影响,二1煤层伪顶缺失,工作面回采期间仅局部见0.1~0.3m厚深灰至灰黑色泥岩、砂质泥岩,二1煤层与其直接顶粉砂岩直接接触,该岩层厚度2.33~11.16m,岩性灰色,粉粒砂状结构,具裂隙,裂隙充填方解石脉,层面含大量白云母片及炭质。
上接深灰色砂质泥岩,层厚在3.4~11.16m,局部偶含0.04m厚的二3、二2煤线,距二1煤层顶板10.5m左右;其上部为砂质泥岩和砂岩互层产出,由二1煤层顶板到五煤段间隔173.16~226.67m左右,总体来说区内二1煤层顶板主要以细粒砂岩和砂质泥岩为主,中粒砂岩、粉砂岩及泥岩次之,其中,矿区西南部主要以细粒砂岩为主,矿区东北部主要以砂质泥岩为主。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切实做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以及制定有效的防灾措施,目的是有效防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帮助煤矿企业和个人识别和应对潜在的灾害风险,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对照一规程、五细则和《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和本晋应急发[2024]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河上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河上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第二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第一条成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副组长:煤矿总工程师第一组长:地测副总成员:生产技术科长、地测科长(防治水)、一通三防科长(防突)、安全科长、采掘等相关部门第二条明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开展,保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普查和治理相关专项方案和设计制定,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跟踪、督促检查。
负责自己专业内隐蔽致灾工作寻常业务安排贯彻。
第一副组长:协助副组长工作,负责各专业内隐蔽致灾工作的安排贯彻。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第一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并负责各专业内安全技术办法和普查治理方案,提高专业知识,保证质量要求,保证普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内容及要求第三条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制度1、地表河流、水体普查和治理制度地测科每月1~3次(雨季不间断)调查收集矿区周边河流、水渠、湖泊、积水区、水塘、水库等地表水系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采矿塌陷区、地裂缝区分布情况及地表汇水情况,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堤坝、沟渠、排水沟等情况,掌握矿区周边历年降水量和历年最高洪水位。
及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井上下对照图上。
并建立完善疏水、放水、排水系统,建立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3.04•【字号】淄安监字[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3.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安监字〔2010〕25号)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鲁安监发[2010]21号)精神,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市安监局制定了《淄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淄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省安监局《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鲁安监发[2010]21号)要求,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梳理非煤矿山情况。
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结合矿产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工作,梳清各区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改建、扩建)、废弃、非法生产和已关闭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各区县将梳理情况(附件1、2)于3月31日前书面报市安监局。
(二)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通过企业自查、专家诊断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所有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16号),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责任到人,挂牌督办,进行集中整治,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切实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落实安全责任。
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负责制。
煤矿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

煤矿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业环境,存在着一系列的致灾因素,如瓦斯、煤尘、火灾等。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运营水平,必须进行煤矿致灾因素的普查工作。
下面是一个煤矿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1. 目的:通过对煤矿致灾因素的普查,全面掌握煤矿安全隐患,为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意义: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二、普查内容和方法:1. 普查内容:(1)瓦斯:包括瓦斯浓度、瓦斯涌出量和瓦斯突出等方面的普查。
(2)煤尘:包括煤尘浓度、煤尘爆炸性和煤尘自燃等方面的普查。
(3)火灾:包括火源、火势和火灾扩散等方面的普查。
2. 普查方法:(1)实地调查:安排专业人员前往煤矿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煤矿的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2)现场检测:通过现场检测仪器对瓦斯、煤尘和火灾等进行定量化检测,获取真实的数据。
(3)问卷调查:发放问卷给煤矿从业人员,了解他们对煤矿致灾因素的认知和观点。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
三、普查组织和任务分工:1. 普查组织:成立煤矿矿长任组长的普查组织,包括安全监管部门、煤矿责任人、技术人员等。
2. 任务分工:(1)煤矿矿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普查工作,制定普查计划和相关措施。
(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普查规范、指导普查工作,并对普查结果进行监督。
(3)煤矿责任人负责组织煤矿从业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技术人员负责实地调查、现场检测和数据分析等具体工作。
四、普查结果的运用:1. 普查报告:根据普查结果,编制相应的普查报告,详细列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改进建议。
2. 会商讨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普查报告进行讨论,确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和改进方案。
3. 指导实施:根据讨论结果,指导煤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改进措施,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4.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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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开发公司: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经市政府同意,市煤炭局聘请高层次煤矿安全专家,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深入排查治理。
现将制定的《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贯彻国办发〔2013〕99号、鲁政办发〔2014〕4号、淄政办发〔2014〕18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时完成市政府确认的2014年重点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全面普查治理,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采取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地质勘探调查和煤矿开采调查)、探查(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清隐伏在煤层及其围岩内、在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体及其在采动应力耦合作用下形成的灾变地质体,通过开展地面普查,重点普查采空区范围、地质构造、含水性和瓦斯富集区等,通过开展井下探查,精细探查采空区、导(含)水体、小构造、瓦斯和应力异常区域等致灾因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达到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本次普查活动顺利实施,市煤炭局成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董以琦副组长:于长永成员:市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市局安监科、培训科,开发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普查活动的日常调度和协调。
三、普查时间、范围时间:2014年8月至11月底。
范围:全市所有生产煤矿。
四、普查步骤(一)企业自查。
本次普查活动先由区县煤炭管理部门组织煤矿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统一格式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见附件)并及时报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查;(二)区县审查。
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接到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同意后报市局;(二)物探探查。
市局依据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提交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时委托淄博煤炭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对煤矿井下进行必要的物探形成物探报告;(三)专家普查。
市局聘请高层次专家根据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开发公司物探报告、煤矿井下开采现状和矿井历年开采资料对矿井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并提出整改治理措施和建议,形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分析论证意见》。
五、普查主要内容(一)采空区灾害普查。
采空区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灾害问题日趋严重,且具有严重性、多害性及时变性,由于采空区的隐蔽性,往往诱发采空区透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诱发的中毒、水灾和瓦斯爆炸事故及采空区诱发的其他工程灾害,成为附近区域及临近煤层开采的重大安全隐患。
通过调查、物探和钻探勘查等手段查清煤矿井田范围内古空区、自采空区空间及分布状况。
(二)水害致灾因素普查。
煤矿水害是指煤矿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不同形式、不同水源的水通过特定的途径进入矿坑,并给矿上建设和生产带来影响或灾害的过程和结果。
采空区积水、含水层水害是导致透水事故的重要因素。
通过调查、物探和钻探勘查等手段查清煤矿井田范围内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周边地表水体、古井老窑涌水、积水情况;主要含(隔)水层情况;矿井底板岩溶承压水威胁情况;断层、陷落柱、天窗、第四系水等。
(三)瓦斯致灾因素普查。
地质构造分布、软媒分布及变化、瓦斯含量等是煤矿瓦斯灾害的主要致灾因素。
通过调查和钻探勘查等手段探测构造及煤层分布状况,准确测定煤层的瓦斯含量,查明矿井瓦斯涌出量及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四)顶板致灾因素探查。
通过井下现场勘查并结合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采掘工程平面图、作业规程等资料,评价矿井顶板安全状况,采用物探和钻探结合的方法进行超前地质构造探测,确定影响顶板安全的地质异常区、应力异常区及顶板致灾因素,预防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垮落顶板事故。
(五)煤矿冲击地压致灾因素探查。
在开展煤层基础参数测定的基础上,分析煤矿厚度、断层褶皱和大厚度坚硬上覆岩层的基本特征,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对冲击性灾害危害性进行评价,用钻探进行验证。
(六)其他隐蔽致灾因素六、普查具体要求(一)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切实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煤矿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内容要做到真实可靠、有理有据,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上报市局,按照完成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所有报告应在2014年9月15日前上报,市局及时安排普查。
(三)普查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细致,遵循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附件(《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基于我市煤矿实际而提供的参考资料,各煤矿根据自身情况可适当增加内容。
(四)各煤矿应根据矿井实际,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严格执行,确保隐患治理整改到位,实现安全生产;对专家提出问题及建议的整改情况以区县为单位于2014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局。
(五)煤矿提交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节后复产验收的必备条件。
(六)普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本着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原则,为企业排忧解难,及时排查治理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014年7月23日Xxxx煤矿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写单位:编写:调查时间:审批意见普查人员签名:2014年月日总工程师意见:签名:2014年月日矿长意见:签名:2014年月日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盖章:2014年月日Xx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根据国办发【2013】99号、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4〕4号、市政府办公厅淄政办发〔2014〕18号---市煤炭局《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从源头遏制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我矿由矿长牵头,组织了总工程师、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井进行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普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成立煤矿隐蔽致灾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组长:全面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监督。
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重点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
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成员:主要根据整改工作的分工,进行检查,同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保证整改质量达到规定要求,保证整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矿井概况1、基本情况:矿井建矿时间,体制沿革,生产能力,开拓方式,矿井面积,采空区面积,累计采出量,2013年保有资源/储量;现矿井最大采深,可采煤层和现开采煤层,采顶板管理方法,采煤方法和顶板管理方法,现有生产水平、采区、采掘工作地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等级;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指数、煤层自燃倾向性、地温、地压情况。
2、各大系统情况:排水系统:涌水量、排水方式、综合排水能力等通风系统:通风方式及通风系统阻力,风机型号、风量,风量与风阻匹配值、等级孔等;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3、六大系统情况:紧急避险系统要说明避难硐室设计容纳人数及分布情况。
4、安全管理情况:在册职工人数,原煤生产人数,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特种作业人员数量等。
三、自然地理矿井所处位置及范围,地理坐标,拐点坐标,各井口标高,地形描述,井田处于----地带--------------------------。
井田内最高海拔m(井田----部),最低海拔m(井田---部),相对高差m。
地面河流和其他水体,年平均降雨量,年平均气温,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等。
四、地质普查1、区域地质:简述区域地质(例:----井田属华北型石炭二叠系海陆交互相含煤沉积,假整合于中奥陶系石灰岩之上,因遭受后生剥蚀,浅部仅保存煤系下部的本溪组和太原组地层,勘探发现在深部还保存煤系上部的山西组地层-------)。
2、地层矿区内地层有由老到新叙述。
3、煤层赋存条件详细叙述井田内含煤地层,煤层平均厚度等;井田内含煤地层为:华北型石炭二迭系山西组、太原组----,赋存条件,稳定性叙述,煤质、煤种;附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4、构造①断层叙述影响矿井的主要断层。
详细叙述矿区内大中型断层产状要素(走向、倾向、倾角、断距等)。
②褶曲:详细叙述井田范围内褶曲情况(向斜、背斜-------)③岩浆岩:④陷落柱、冲刷带、天窗等5、其他:五、矿井水文地质普查(裂隙水、溶洞、裂隙水等)1、地面水体情况2、含(隔)水层情况3、矿井边界煤柱情况(包括边界煤柱的完整性----)4、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充水因素5、含(导)水断层情况6、钻孔封闭情况7、带压开采情况重点叙述徐、奥灰的富水性、水位(水压)、水量,与开采煤层的间距;矿井开采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程度分析,透水系数分析,历史上发生突水次数,最大一次发生时间、最大突水量,底板现涌水量占矿井涌水量比例等。
8、井下防水墙设置情况、日常观测情况,防水闸门设置情况9、其他六、古井、老窑(空)和自采区积水普查1、井田内古井老窑和非煤矿山情况;2、周边(距井田边界100m范围内)古井老窑、非煤矿山情况,生产矿井、非煤矿山情况;3、井田内古井老窑及周边矿井和相邻生产矿井开采煤层层位,与本矿井联通关系及联通地点大致范围及标高,对本矿井涌水量影响程度等;4、矿井范围内积水片数,每片积水情况(积水范围、积水上下限、积水量等);5、矿井积水区隔离情况。
6、古井、老窑和自采区积水方面的隐蔽致灾因素有哪些七、煤与瓦斯隐普查1、矿井瓦斯根据山东省煤炭管理局最新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情况,矿井瓦斯等级情况。
2、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分析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
井田地质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二)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三)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八)邻近煤矿的瓦斯情况。
分析有无突出危险性。
3、煤层爆炸性鉴定结论八、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普查提交检测报告。
主要可采煤层的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试验数据见下表煤层的煤炭自燃倾向等级煤层号工业分析(%)全硫煤吸氧量(㎝²/克)自燃性结论Mad% Aad% Vad% 焦渣特征St,d%九、冲击地压倾向普查提供鉴定结论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