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排水设计规范
医院给排水施工方案和措施

医院给排水施工方案和措施1. 引言医院给排水施工方案和措施是在医院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正确的给排水系统设计和施工可以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医院给排水施工方案和措施,包括设计原则、流程、材料选取和施工要点等。
2. 设计原则2.1 流程分析:在设计给排水系统之前,需要对医院内各个科室的用水需求进行分析。
了解各个区域的用水量和排水量,以便合理布局给排水管线和设备。
2.2 合理布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路径,减少管道的弯曲和延长。
尽可能地缩短管道长度,降低水力损失以及管道维护的难度。
2.3 安全可靠: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医院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设计中需充分考虑应急水源、泵房、备用设备、自动报警系统等相关设施,以应对紧急情况。
3. 施工流程3.1 前期准备: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队伍,编制详细施工计划,并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勘察和标定。
3.2 施工材料采购:根据设计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阀门、配件等施工材料。
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合规性。
3.3 施工前预验收:在施工前,对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4 管道敷设:根据设计图纸,按照要求进行管道敷设。
在敷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管道的安装定位、坡度设置和管道的保护。
3.5 管道连接:管道敷设完成后,进行管道连接和固定。
连接处必须严密、牢固,确保不漏水、不渗水。
3.6 测试和调试:施工完成后,对给排水系统进行压力测试和功能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3.7 完工验收:系统测试合格后,进行完工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
4. 施工要点4.1 施工人员素质:给排水施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4.2 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医院给排水设计规范

医院给排水设计规范heijindishi 发表于: 2009-3-20 13:38 来源: 给排水论坛|中国给排水资源网摘自《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全文见:)6 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一般规定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医院院区范围内的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医院建筑的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本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架空穿越洁净室、强电和弱电机房、CT和核磁共振等无菌或重要设备室,当必须穿越时管道应采取防漏措施。
给水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和卫生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医院锅炉用水和空调用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
烧伤病房、中心供应等部位的用水点或冲洗水龙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给水管道或者冲洗水龙头。
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具体要求如下: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公共卫生间的大便器;2 产房、手术刷手池室、护士站室、治疗室、洁净无菌室、供应中心、ICU、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 诊室、检验科和配方室等房间的洗手盆;4 其他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需要防止交叉感染的场所的卫生器具。
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宜符合下列要求: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应采用自动冲洗阀,,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 产房、手术刷手池、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ICU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 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防止交叉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照上述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
4 传染病房或传染病门急诊的洗手盆水龙头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
X线片洗片池的漂洗池,应持续从池底进水,池面溢水。
医院给排水设计及施工要点

医院给排水设计及施工要点一.洗衣房用水量计算:现代化医院,各种设施越来越齐备,对医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衣物配置随之增多、洗换周期随之缩短,洗衣量增多,因此,对设置洗衣房的医院来说,洗衣量、用水标准的选取直接影响到用水量的大小。
下面就洗衣量和用水量标准的选取问题进行探讨:1.洗衣量和用水量:表1摘录于2003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以下简称《技术措施》):又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版)(以下简称《规范》),洗衣房用水量标准为:40-80L/公斤干衣;《医院管理学?医院建筑分册》(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学》)给水系统章节中提出医院洗衣量一般为2-3公斤/床.天,洗衣最高用水量为60-80 L/公斤干衣。
本公司承接的医院多为床位数50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按上述要求,衣物总的平均换洗量取值为:50-60公斤/每床.每月,洗衣房每月工作25天,一天8小时;则可换算为:2-2.4公斤/床.天。
另查有关资料:欧美国家公立医院衣物总的平均换洗量为:10-15磅/床.天=4.5-6.8公斤/床.天(1磅=0.454公斤),洗衣房用水量取值为:10-15 L/公斤干衣。
台湾岛内高级综合医院衣物总的平均换洗量为:8-14磅/床.天=3.6-6.4公斤/床.天,工作时间:7天/周,7时/天,洗衣房用水量取值为:10-15 L/公斤干衣。
2.比较分析:将上述洗衣量与用水量汇总于下表:由上表可见,境外医院的平均洗衣量是国内医院平均洗衣量的2-3倍,而每公斤干衣的平均用水量则是国内的 25%-20%。
笔者就此,对国内几家大型知名工业洗衣机厂生产的医院常用规格的工业洗衣机产品进行分析对比,结果见表3.1和表3.2,备注:N=耗水量(L) / 1 Kg干衣量备注:N=耗水量(L) / 1Kg干衣量通过表3.2 & 3.3可知,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洗衣机工艺技术的提高,耗水量较之以往有大幅度的下降,另外,视衣物的污染程度的不同,采用的洗衣流程不同,用水量也有所不同;如采用一洗二漂的洗衣流程,则表3.1的N数据应乘3,如采用一洗三漂的洗衣流程,则表3.1的N数据应乘4,具体见表3.3表3.3综合表3.2和表3.3:完成1公斤干衣的洗衣过程,耗水量约为:18-26L,由此可见,用水量按《规范》要求40-80 升/公斤干衣取值,计算结果较大。
给排水工程中的设计规范要求

给排水工程中的设计规范要求在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中,设计规范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遵循设计规范能够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给排水工程中的设计规范要求的一些重要内容。
1. 设计标准在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中,需要遵循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设计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建筑设计、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等各方面的要求,涵盖了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和验收等方面。
2.设计原则在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中,需要遵循一些设计原则。
首先,工程的可行性和经济性是设计的基础。
其次,要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发生事故。
此外,还需要考虑工程的可维护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3.给水系统设计要求在给水系统的设计中,需要考虑水源的选择、水质要求和供水能力等因素。
同时,还需要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确定合理的给水设备和管道的布置,确保供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此外,还需要考虑给水系统的防腐蚀、防漏水和节水等设计要求。
4. 排水系统设计要求在排水系统的设计中,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排水需求和排水量。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地理条件确定合理的排水设备和管道的布置。
同时,还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排水速度和排水能力,确保排水的顺畅和合理。
此外,还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防水、防臭和污水处理等设计要求。
5.设备选型与布置要求在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中,需要根据实际工程需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并进行合理的布置。
设备选型要根据工程的规模、使用要求和经济性进行选择,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设备的布置要考虑到施工和维护的方便性,并满足空间利用的要求。
6.施工与验收要求在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中,还需考虑到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设计要合理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和工艺要求,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验收要求要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给排水工程中的设计规范要求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所在。
通过遵循设计标准、设计原则以及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与布置要求等方面的要求,能够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并满足相关的要求。
手术室给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本项目为某医院手术室给排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手术室内的给水、排水及中水系统。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手术室共设置6间,每间手术室配备独立的给排水系统。
本工程旨在满足手术室内的医疗设备用水、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活用水需求,同时实现废水、污水的分类排放,确保医疗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二、编制依据1.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2. 医院设计图纸及施工图;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4.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067-2014);5.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三、施工准备1. 施工人员: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图纸、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
2. 材料设备: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给排水管道、阀门、配件等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设备包括水泵、水箱、污水提升器等。
3. 施工机械:准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如切割机、焊接机、泵车、卷扬机等。
4. 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满足施工要求。
四、施工工艺1. 给水系统施工(1)管道铺设:根据设计图纸,按照给水管道布置图进行管道铺设,确保管道水平、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2)阀门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在管道上安装阀门,确保阀门启闭灵活、密封性能良好。
(3)管道试压:对给水管道进行试压,确保管道无渗漏。
2. 排水系统施工(1)管道铺设:按照设计图纸,按照排水管道布置图进行管道铺设,确保管道水平、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井及井盖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在管道交汇处设置检查井,安装井盖,确保检查井牢固、美观。
(3)管道试压:对排水管道进行试压,确保管道无渗漏。
3. 中水系统施工(1)管道铺设:按照设计图纸,按照中水管道布置图进行管道铺设,确保管道水平、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2)阀门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在中水管道上安装阀门,确保阀门启闭灵活、密封性能良好。
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规范是给排水工程设计的重要参考指南,旨在确保工程设计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围绕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展开讨论。
一、设计依据在给排水工程设计中,必须依据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这些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给水及排水设计规范》、《城市雨水管网设计规范》等。
设计人员应仔细研读这些规范标准,充分了解其要求和内容,确保设计符合规范的要求。
二、工程设计要求1. 设计文档准备:设计人员应编制完整详实的设计文档,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施工图纸、设备选型、材料说明等,并按照要求进行图纸设计和排版,确保图纸清晰易读。
2. 设计参数的确定:根据给排水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设计所需的相关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流量、压力、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
这些参数对于工程的安全性、节能性和环境友好性具有重要意义。
3. 设计方案的选择: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设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适宜的设计方案。
例如,在城市排水系统中,可以采用分流式、集流式或者混合式的排水方案;在给水系统中,可以选择不同的供水方式,如直接供水、间接供水等。
4. 设计安全的考虑:给排水工程设计中必须注重安全性考虑,包括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等。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合理设置水力水负荷,采用适当的安全系数,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5. 设计节能环保:给排水工程设计还应注重节能环保的要求。
设计人员可以通过合理选用节水设备,采用水力系统优化技术,精确计算管网水力损失,降低能耗和运行成本,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三、设计审核及验收1. 设计审核:设计人员应提交完整齐全的设计文档和图纸,由相应的审核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查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 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对施工质量、材料选用、设备安装等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 9.协调补充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
1总 则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 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 或规定执行:
•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 物;
水点之间组成的热水循环系统。
• 2.1.93管道直饮水系统 purified drinking water system • 原水经深度净化处理,通过管道输送,供人们直接饮用
的供水系统。
• 2.1.94 水质阻垢缓蚀处理 water quality treatment of scaleprevent & corrosion-delay
用的水。
• 2.1.66暴雨强度 rainfall intensity •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 • 2.1.68降雨历时 duration of rainfall • 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 • 2.1.69地面集水时间 inlet time •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表径流到雨水
管渠入口的时间。简称集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409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 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 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 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 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给排水专业设计涉及强条规范

目录 (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1~3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3~22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 22~24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24)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 24~45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45~467.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J11056-2007) .................................................... 46~50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第3. 2. 3A、3. 2. 4、3. 2. 4A、3. 2. 4C、3. 2. 5、3. 2. 5A、3. 2. 5B、3. 2. 5C、3. 2. 6、3. 2. 10、3. 9. 14、3. 9. 18A、3. 9. 20A、3. 9. 24、4. 2. 6、4. 3. 3A、4. 3. 4、4. 3. 6、4. 3. 6A、4. 5. 10A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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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排水设计规范6 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6.1 一般规定6.1.1 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医院院区范围内的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6.1.2 医院建筑的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本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1.3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架空穿越洁净室、强电和弱电机房、CT和核磁共振等无菌或重要设备室,当必须穿越时管道应采取防漏措施。
6.2 给水6.2.1 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和卫生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6.2.2 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6.2.2 的规定。
表6.2.2 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项目设施标准单位最高用水量小时变化系数每病床公共厕所、盥洗L/d·bed100-200 2.5-2.0公共浴室、厕所、盥洗L/d·bed150-250 2.5-2.0公共浴室、病房设厕所、盥洗L/d·bed200-250 2.5-2.0病房设浴室、厕所、盥洗L/d·bed250-400 2.0贵宾病房L/d·bed400-600 2.0门急诊病人L/d·次10-15 2.5L/d·班150-25 2.5-2.0医务人员L/d·班30-50 2.5-2.0医院后勤职工食堂L/次·cap10-20 2.5-1.5后勤洗衣L/kg60-80 1.5-1.0注:1. 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
2. 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
6.2.3 医院锅炉用水和空调用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
6.2.4 烧伤病房、中心供应等部位的用水点或冲洗水龙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给水管道或者冲洗水龙头。
6.2.5 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具体要求如下: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公共卫生间的大便器;2 产房、手术刷手池室、护士站室、治疗室、洁净无菌室、供应中心、ICU、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 诊室、检验科和配方室等房间的洗手盆;4 其他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需要防止交叉感染的场所的卫生器具。
6.2.6 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宜符合下列要求: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应采用自动冲洗阀,,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 产房、手术刷手池、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ICU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 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防止交叉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照上述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
4 传染病房或传染病门急诊的洗手盆水龙头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
6.2.7 X线片洗片池的漂洗池,应持续从池底进水,池面溢水。
6.3 排水6.3.1 医院医疗区污废水的排放应与非医疗区污废水分流排放,非医疗区污废水可直接排入城市污水排水管道。
6.3.2 当医院病床数不小于100床、病房设有卫生间和淋浴,且医疗区生活污水最终排入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排水管道时,医院医疗区污水排水管道宜采用污(粪便污水)、废分流制的排水系统。
6.3.3 医院医疗区下列场所应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或间接排放:1 综合医院的传染病门急诊和病房的污水应单独收集处理;2 放射性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3 牙科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4 医院专用锅炉排污、中心供应消毒凝结水等应单独收集并设置降温池或降温井。
5 医院检验科等处分析化验采用的有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应单独收集综合处理再排入院区污水管道或回收利用。
6 其他医疗设备或设施的排水管道为防止污染而采用间接排水。
6.3.4 当医院病房为暗卫生间或建筑高度超过10层时,卫生间的排水系统宜采用专用通气立管系统;医院公共卫生间排水横管超过10m或大便器超过3个时,宜采用环行通气管;当卫生间对卫生间空气质量要求较高时,卫生间排水系统宜时可采用器具通气系统。
6.3.5 中心供应室、中药加工室、外科、口腔科的场所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DN75。
6.3.6 排放含有放射性污水的管道应采用机制铸铁(含铅)管道,立管并应安装在壁厚不小于150mm的混凝土管道井内。
6.3.7 医院地面排水地漏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要求:1 地漏应宜采用带过滤网的无水封直通型地漏加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100mm,地漏的通水能力应满足地面排水的要求;2 卫生间、浴室和空调机房等经常有水流的房间应设置地漏;3 护士站室、诊室和医生办公室等地面不宜产生水流的场所不宜设置地漏;4 对于空调机房等季节性地面排水,以及需要排放冲洗地面冲洗废水的场所如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房间应采用可开启式密封地漏;5 地漏附近有洗手盆处时,宜采用洗手盆的排水给地漏水封补水。
6.4 热水6.4.1 医院生活热水用水量定额及其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医院生活热水用水量定额宜应符合表6.4.1的规定,医疗用水用水量应根据工艺确定。
2 食堂、洗衣等洗涤用热水的水温按65℃计,医疗用热水温度应根据工艺确定,其他用途的热水水温按60℃计。
表6.4.1医院生活热水用水量定额项目设施标准单位最高用水量小时变化系数每病床集中浴室、厕所、盥洗L/d·bed45-100 2.5-2.0集中浴室、病房设厕所、盥洗L/d·bed60-100 2.5-2.0病房设浴室、厕所、盥洗L/d·bed110-200 2.0贵宾病房L/d·bed150-300 2.0门急诊病人L/d·次5-8 2.5医务人员L/d·班60-100 2.5-2.0医院后勤职工L/d·班5-10 2.5-2.0食堂L/次·人7-10 2.5-1.5后勤洗衣L/kg15-30 1.5-1.06.4.2 医院生活热水系统的能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采用太阳能,也可采用市政蒸汽、高温热水、自备锅炉或电能,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宜采用可自动控制的其他补助能源。
6.4.3 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宜符合下列要求:1 太阳能热水系统所产热水宜通过电直接加热或二次换热后供应到用水点。
2 太阳能系统的传热介质的闪点不应大于28℃。
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储热量宜是系统最大日用水量的70%至90%。
6.4.4 热水系统的水加热器宜采用效率较高的弹性管束、浮动盘管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6.4.5 医院热水系统的热水制备设备不应少于2台,当一台检修时,其余设备应能供应60%的设计用水量。
6.4.6 水加热器生活热水的温度不应低于60℃。
6.4.7 医院病房冷、热水供水压力应平衡,当不平衡时应设置平衡阀;。
6.4.8 当热水系统医院有防止烫伤要求时,淋浴或浴缸用水点应设置冷、热水混合水温控制装置,使用水点且最高出水温度在任何时间都不应大于49℃。
原则是随用随配6.4.9 医院热水系统任何用水点在打开用水开关后宜在5s内出热水。
6.4.10 洗婴池、手术室等处集中盥洗室的水龙头应采用恒温供水,供水温度宜为30℃。
手术室等处集中盥洗室的水龙头应采用恒温供水,供水温度宜为30℃~35℃。
6.4.11 洗婴池的供水应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确定,当采用集中热水供应时,应防止烫伤或冻伤,一般供水温度宜为37℃。
6.5 饮用水6.5.1 当医院饮用水采用开水系统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蒸汽间接加热时蒸汽开水炉宜集中设置。
2 采用电开水器时,可每层或每个护理单元、每个科室设置电开水器;3 自来水进开水器前应设置机械过滤器,且机械过滤器具有定期清洗的功能;4 医院开水系统也可采用瓶装水饮水机。
6.5.2 当医院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时,宜满足下列要求:1 管道直饮水水处理工艺为:一级砂滤+二至三级膜过滤(最后一级0.20--0.45(的膜)+紫外线和O3联合消毒+蓄水箱+变频供水泵;2 直饮水应循环,循环水的流速不应小于0.6m/s,回水经膜滤和消毒后再用;管网末端盲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0.5m;3 设有直饮水系统的医院应有水质分析室,直饮水水质分析每班不应小于2次;4 管道直饮水蓄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最大日用水量的1.2倍;5 设有直饮水系统的医院应有水质分析室,直饮水水质分析每班不应小于2次;6.5.3 饮用水设备和龙头应设置在卫生条件良好通风的房间或场所,不应设置在卫生间或盥洗间内。
6.6 制药和医疗用水6.6.1 制药和医疗用水应根据《国家药典》的要求或医疗工艺要求确定。
6.7 消防6.7.1 设有消火栓系统的医院建筑,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1 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2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位置,消火栓的首选位置是楼梯出口附近;2 手术室区域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出口附近或走廊,当必须设置在洁净区域时,应能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3 病房楼护士站处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6.7.2 设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医院、高层医院或高级医院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除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外的所有场所均应设置自动喷水喷头;2 病房应采用快速反应喷头;3 手术室洁净和清洁走廊宜采用隐蔽型喷头;4 贵重药房或建筑面积小于80m2的病案室宜设置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7.3 医院的贵重设备房,如CT、核磁共振、直线加速器和肠胃造影等贵重设备室,以及面积大于80m2的病案、信息中心(网络)机房室应设置七氟丙烷、一碘三氟甲烷和惰性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但有创伤面的设备机房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6.8 污水、污物6.8.1 医院医疗区污水的水质应满足《综合污水排放标准》中关于医院污水的排放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当医院医疗区污水排入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排水管道时可仅采用消毒处理;2 当医院医疗区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自然水体时,宜采用生化污水处理工艺;3 医院医疗区污水不得作为中水水源;4 综合医院的传染病门诊和病房的污水宜单独收集处理,经灭活消毒二级生化消毒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6.8.2 放射性污水的排放应符合《电离辐射放射卫生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4792GB18871-2002的要求。
6.8.3 医院污物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医院污物的处理应满足医疗机构污物处理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条例》;2 医院手术中产生的医疗污物应就地或集中处理;3 手术室、治疗室等场所含细菌和病毒的废弃污物应进行焚烧处理。
6.9 管材6.9.1 给水和热水系统的管材应根据医院的投资充裕程度确定,依次采用紫铜管、不锈钢管、塑料管(铝塑复合管、PPR、PEX等)和热浸锌镀锌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