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与成功案例
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土地流转案例分析发展1304 苏文杰 20134306成功案例分析:在外打拼了19年的博爱县金城乡南庄村村民孙永利回到了家乡。
投入120多万元成立了博爱县金城农机合作社,购进30多部大马力、最先进的拖拉机,玉米、小麦收获机等农机具,引来人们羡慕的目光。
投入100多万元一次性流转全村土地1160亩。
1.整村土地流转的平稳实现南庄村有200多户农民900多口人,土地1400多亩。
没有整村流转土地前,长年在外打工的劳力有100多人,其中有20多户长年在外打工农民的近100亩土地撂荒。
金城农机合作社采用了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最高的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
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农民利益。
该合作社除了给农民在补偿上“送大礼”外,还开给农民另一个“大支票”:全部负责安置土地流转后没有能力找工作的农民就业。
面对丰厚回报的“诱惑”,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全村90%的农户与金城农机合作社签订了510亩土地转包合同和650亩土地托管合同,共计1160亩,占全村土地的近90%。
2.规模流转土地的高效经营坚信“土地生金”的孙永利说,一家一户进行土地种植,机械化程度低,投入少,加上种植思路狭隘、科技程度低,使得土地产出高效的路子狭窄。
他进行土地流转,就是要用经商的理念来经营土地,让“土地生金”成为现实。
该合作社土地流转的第一年,经初步测算上半年该合作社将有100万元的净收入。
如今,经营土地的新理念正在该合作社进一步扩散。
据悉,该合作社已经规划了“开心农业种植园”和“观光农业园”。
“开心农业种植园”就是拿出少量土地分割成一个个小方块,让市民前来种植,体验农业生产;“观光农业园”就是集蔬菜、果树、养殖、餐饮、住宿为一体,进行休闲、旅游农业开发。
3.流转土地农民的有效转移利用该村的剩余劳动力,积极进行多种经营,在给该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平台的同时,也增加了合作社的收入。
其中多种经营的年净收入为100多万元。
加上农业方面的200万元收入,合作社全年共有300多万元的净收入。
农村土地承包法案例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案例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让给农民个体或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制度安排。
198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土地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家开始推行土地承包政策,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为了确保农民的权益和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中国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于2003年开始实施。
下面将通过一些案例来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内容。
案例一:小明是某农村村民,他通过合作社承包了一块土地,并种植了水稻。
几年后,周围的农田都被城市建设占用,小明的土地也因此变得非常宝贵。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作社不得违反承包合同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小明的土地权益得到保护。
案例二:村民小王承包了一块土地,并种植了小麦。
然而,由于意外天气事件,小麦收成不理想。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小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种植作物的种类,以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
案例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期限为30年。
然而,在承包期间,农民发现土地肥力下降,无法继续种植经济作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有权利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终止合同、恢复土地的要求。
案例四:某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农民小张希望继续承包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有权利在承包期满后继续承包土地,并且有优先权。
案例五:某农民小李经营了一块承包土地,并通过租赁方式将土地转租给了其他农民。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有权利将承包土地转租给其他农民,并且租金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自由约定。
案例六:村民小刘承包了一块土地,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小刘可以将土地承包权进行转让,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承包期限未满等。
案例七:某农民村民小陈承包了一块土地,但由于长期外出务工,无法亲自经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小陈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经营,但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并保证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案例八:某村民小赵承包了一块土地,并改种了经济作物,获得了丰收。
土地流转法律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成为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探讨法律调解在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中的作用。
二、案例基本情况(一)当事人甲方:某村村委会乙方:某村村民甲(二)纠纷事实某村村民甲原承包土地50亩,因家庭原因,甲拟将土地流转给其他村民。
甲与村委会协商,将土地流转给乙。
双方口头约定,甲将土地流转给乙,流转期限为10年,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800元。
甲与乙在签订口头协议后,乙开始耕种甲的土地。
(三)纠纷原因1. 甲方村委会未在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用途、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等关键条款,导致纠纷发生。
2. 乙方在流转土地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种植经济作物,影响了甲方的利益。
三、调解过程(一)调解机构某县人民法院(二)调解员某县人民法院法官(三)调解过程1. 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 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强调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4.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村委会同意乙方继续耕种土地,但乙方需在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不得种植经济作物。
5. 法官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四、案例评析(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调解结果1. 甲方村委会与乙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甲乙双方合法权益。
2. 通过调解,解决了土地流转纠纷,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3. 本案调解成功,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
五、启示1.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2. 土地流转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避免纠纷发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的内容,具体内容: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不仅关乎到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案例,一起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不仅关乎到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案例,一起来看看吧!农村土地流转案例篇1第三种情况,最典型的案例是在深圳。
如果中央在"新土改"中允许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对深圳这个已经消灭了农村的城市会有什么影响?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旦中央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城市化方面先行一步的深圳的可流转对象将是大量的城中村私房以及生产经营性建筑。
这两类"违法建筑"的处理问题已困扰深圳多年,先后经历了抢建—严控—确权—再抢建—再严控的多次反复,至今未妥善解决。
从政策上讲,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城中村不可能成为城市的特例,最终一定要加入到流转的行列之中。
深圳城中村的土地流转问题和纯粹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截然不同,城中村本身已经是和资本高度结合的小城镇,只是因为土地要素未能流转,而造成了和周边城市区域发展的高度不平衡。
而目前来说,缺乏先例及法律配套上还没有相应的规则跟上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试图用案例2的流转办法来处理深圳的城中村,用等面积的商品房置换用地,首先要面对的是一连串复杂的置换补偿过程,这对于已经不断产生现金流的农民房来说,并不简单。
深圳的农民房业主都是高智商市民,他们很清楚自己物业的现金价值,比如一栋8层32家房客的农民房,产生的现金流可以达到每月5万元以上,按房屋租金估值法推算,这栋楼若是参与流转,市场价值应该在2000万上下(按年租金60万相当于定额资本乘于3%银行定期存款的回报率计算),已经非常高了。
农村土地流转扶贫助力乡村致富

农村土地流转扶贫助力乡村致富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种重要的方式,为乡村致富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文将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对扶贫工作的助力展开论述。
一、农村土地流转及其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户将土地承包、土地耕种或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其他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单位。
这种方式使得土地的使用更加有效,发挥土地资源最大化效用。
同时,农村土地流转也有助于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二、农村土地流转扶贫的意义农村土地流转对扶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带动了就业机会的增加。
农村劳动力流入土地流转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农民提供了增收致富的途径。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流转后的农业单位可以进行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
再次,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
逐渐将农民从传统的农田经营转变为以种养殖业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最后,农村土地流转为大规模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通过流转土地集中发展农业产业,可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农产品的市场规模,刺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农村土地流转扶贫的实施方式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扶贫需要合理的方式和政策保障。
首先,政府应制定出资金扶持政策。
为流转土地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单位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他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村扶贫事业的发展。
其次,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
设立相关机构,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土地流转合法、公平和有效进行。
再次,政府应加强对流转农户的政策引导和培训指导。
制定出各种政策措施,帮助农民理解土地流转的好处和流转的方式,提供技术培训和经验分享,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农村土地流转扶贫的实际案例农村土地流转扶贫在实际中取得了许多成功的案例。
土地流转创新模式案例评析

土地流转创新模式案例评析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转移到其他经营者名下并支付一定的租金或土地流转费的行为。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对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土地流转方式也在不断创新。
本文将对几个土地流转创新模式进行案例评析,探讨它们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第一个案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专业合作社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但由于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逐渐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将土地集中经营,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的产量。
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可以通过租金或土地流转费获得收益,同时专业合作社也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润。
优点: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专业合作社具备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通过科学种植、综合管理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自由选择:农民可以选择将土地流转给符合自己要求的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3.分散风险:由于专业合作社集中了大量的土地和农业生产资金,可以更好地分散风险,减轻农民的经营风险。
缺点:1.土地流转难度:由于地方政府对土地流转的限制较多,以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一定的困难。
2.收入分配问题:由于专业合作社集中了土地和农业生产资金,容易导致农民个体经济部门的收入减少。
适用范围:1.土地利用效率低的地区:对于土地利用效率低的地区,将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农民素质较低的地区:对于农民素质较低的地区,将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3.农民意愿强烈的地区:对于愿意将土地流转的农民来说,选择专业合作社作为承包方能够满足其需求。
第二个案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企业或投资者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不仅限于农民和专业合作社,还包括企业或投资者。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供大家阅读!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篇1:在万年县农村,涌现出了一批创新创业、争当先锋的农民党员。
他们没有风光无限的职业,也没有令人羡慕的收入,但都在平凡甚至艰苦的岗位上,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
刘微兰:山旮旯里走出的董事长一个鸡蛋能卖到4元钱?万年县上坊乡青年党员刘微兰通过科技创新,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在上坊乡牌楼刘家村一个山坞里,山下水库碧蓝,山上树木青翠。
刘微兰通过土地出租流转投资100万元创办的万年县天然科技有限公司就座落在青山绿水旁。
这是刘微兰创造奇迹的地方,公司产的鸡和蛋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为绿色A级产品,年产鸡蛋350万至400万枚,年销售收入达1500万元。
1990年,像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刘微兰初中毕业后便回乡务农。
1995年,怀揣梦想的她来到附近乡镇学习种蚌,日积月累中,她掌握了大量生物养殖技术和经营技巧。
随后几年,她先后到上海( 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南昌( 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等地务工。
几年下来,钱是赚了一点,但她不想一辈子做打工妹。
2006年,刘微兰回到家乡,投入100余万元在上坊乡牌楼刘家村创办蛋鸡养殖基地,注册成立万年县天然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基地占地面积近1万平方米,有现代化蛋鸡舍、种鸡舍、育雏房、饲料仓库、加工车间。
经过几年的努力,刘微兰成功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万年绿牌全微鸡蛋和万年绿牌天凤鸡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为绿色A级产品,并注册了“万年绿”牌商标,打入上海农产品交易市场,供不应求。
2008年10月,公司产品参加2008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荣获铜奖。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土地入股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 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文:赵财神(转载无需联系管理员,保留词条即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联合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该条有两个基本含义:第一,入股应在承包户之间进行,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工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是农户以入股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赚取经营回报的投资。
土地入股模式。
入股模式被看成合作社最高级形式,农民用土地作股加入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合作社未来的主要运营模式。
优点是:合作社和农民共担风险,不占用大量资金。
此方式以上海奉贤模式较为典型: 上海奉贤的做法是:一是规定入股农户的最低收益保障数额,每亩土地的最低收益为400 元,每亩土地的最低分红为200 元; 二是规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顺序及方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底,奉贤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经达到350 家,带动参与农户数额为6.5 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各类农产品总额大约22 亿元,比上年增7.3%,利润1.12 亿元,而由合作社统一购销金额达16.8 亿元,约占总额的76%,同比增长8.4%。
上海奉贤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典型的三大特征:一是合作社的产业类型齐全,除传统的粮食、蔬菜、水果、花卉外,农家乐和营销类合作社发展迅速,达到29 家,占总数的8%; 二是合作社组织形式多元化,采取“合作社+ 基地+ 农户”和“合作社+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前两种占了总数的80%; 三是合作社运行质量逐年稳固提高,运行情况良好和较好的合作社有200 多家,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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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与成功案例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与成功案例有哪些呢?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和成功案例"
1、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1)代耕、代种: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
(2)转包、转让:此种方式流转土地的主体一方是农户或农民集体组织
(3)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转让。
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组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进行转租并从中谋利。
(4)互换:自愿调整地块,使承包地连片集中。
2、农村土地流转案例
第一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
代表:崇州市怡顺土地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社
年终经营纯收入按9:1比例按股分红,即:收入的90%用于土地入股分红,收入的10%作为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第二种模式:土地股份公司
代表:邛崃市汤营农业有限公司
公司对入股土地不再实行保底,每年经营利润一半留作公司再生产资金,另一半按股分红。
邛崃市兴农投资公司分红收入留存汤营村集体,待汤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以后,原价回购邛崃市兴农公司的股权。
第三种模式:土地银行
代表:彭州市磁峰镇皇城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存入土地银行即产生稳定的利息收入,土地银行所获利润的50%根据农民存入面积进行二次分红。
第四种模式:业主租赁经营
代表:成都(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龙泉惠民草莓合作社
合作社组织社员开展劳动、技术、资金、营销等合作,按照入社股份进行分红。
第五种模式:大园区+小业主
代表:新津柳江蔬菜产业示范园
园区以合作社为纽带,采用统分结合方式,把各自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蔬菜生产的集中集约规模经营。
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统一的市场拓展作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