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合集下载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09]335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09]335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09]33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补充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12月8日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补充意见全省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自2007年启动至今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已成为全省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全力推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针对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结合全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增设《劳动用工备案表》用人单位在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将纸质备案与网上备案相结合。

为保证备案数据的准确性,在填报《劳动合同登记手册》的基础上增设《劳动用工备案表》(见附件2),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备案表上加盖用工备案专用章。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附件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年度)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用人单位名称(盖章)住所地登记注册类型国民经济行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人事劳资机构职务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填报人填报时间(一)劳动用工基本情况职工人数(人)其中:男职工数(人)女职工数(人)16——18周岁职工数(人)使用台港澳外籍人员数(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数(人)使用兼职人员数(人)本年度新招用职工数(人)本年度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数(人)(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农业户口签订合同人数(人)签订集体合同情况集体合同起止日期(三)工作时间实行工时制(正常、不定时、综合计时制)职工日工作时间(小时)职工日平均加班时间(小时)职工月平均加班时间(小时)(四)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元)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元)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元)欠发职工工资情况(元)(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人)(六)休息休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审核意见年月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报告表(年度)学校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办学许可证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印制。

二、本表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写,一式二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机关各一份。

三、本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检评估的主要资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必须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四、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信用承诺本表所填报的各项数据、情况是经过认真统计、审核的,我们确认其真实、客观、有效。

填报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从业人员情况党员情况行政后勤管理人数专职兼职专职人员党员党员数专业理论教师人数专职兼职实习指导教师人数专职兼职人数兼职人员党员数合计专职兼职年度培训男性在职人员农村劳动力培总人数女性就业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训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选用教材取得培训证书人数情况培训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编号收费情况高级以上中级初级职业工种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参加人数合格人数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小计内容上年情况现有情况办学场地面积(m2)办学条件实验实习设备(台)情况实习工位(个)固定资产(万元)本年度总收入(万元)培训收入经费本年度总支出(万元)硬件投资广告费用情况提留的发展基金金额取得回报金额承接项目名称购买主体政府培训任务培训人数资金总额情况招生广告等有关事项备案情况本年度奖惩情况档案资料整理情况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WORD格式年度工作总结专业资料整理WORD 格式专业资料整理单位(社区)编号单位(社区)名称个人资料(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姓名性别(贴照片)职业民族身份证号码生出日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户口性质(单选) 10:非农业;20:农业;30:港澳台人员;40:外籍人员10:不限11:博士12:硕士21:大学2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单选)31:大专32:中专以上40:中专中技50:技校61:高中62: 职高63:职专70:初中80:小学90:文盲或半文盲99:其他婚姻状况(单选)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未知邮政编码请认真填写以上个人信息,并同意用于办理相关银行卡。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一、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行业类别、用人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等情况;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

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工种等情况;3.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等情况;4.工资收入分配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工资支付等情况;5.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包括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

二、用人单位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流程(一)用人单位到所属社区领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同时登录中国长春人力资源网 下载用工备案软件。

(二)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同时录入用工备案客户端软件。

(三)用人单位持填写完毕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到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四)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册》: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含电子版);(五)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经与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核实无误后,为用人单位登记核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以下简称为手册),注明经办人和日期,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上述流程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

三、招用劳动者备案流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持《手册》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下列材料:1.《员工录用表》;2.《劳动合同书》;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4.《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

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南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南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南一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权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中央驻宁单位(含分支机构),自治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设区的市可以规定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权限,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属各类用人单位和在本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二劳动用工备案应提交的资料(一)招收、转入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招收、转入职工后30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备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首次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提供);2.招收(转入)职工名册;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4.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招收(转入)职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招收(转入)职工备案登记表》、《招收(转入)职工名册》上确认职工在该用人单位参加工作的时间,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留存《招收(转入)职工名册》备查,其余资料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后与职工招收、转移证明材料等装入职工本人档案。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30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备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名册;2.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3.劳动者本人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名册》上确认职工离开该用人单位的时间,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留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备查,其余资料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后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等装入职工本人档案。

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1、添加职工
点击添加职工信息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1-1、填写职工基本信息
填写职工信息, 带红色星号的 信息是必须填 写的
点击保存按钮 保存职工信息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签订劳动合同
点击签订,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1、填写劳动合同基本信息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1、导出 、打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
导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 息采集表》电子文件
打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 基础信息采集表》书式文件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导出《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电子文件,打印《劳动合同 订立情况管理台帐》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续签人员的备案规定
15日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应自续签之日起
15日内通过软件录入信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电子数据上报 。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部门指定的申报日期,到主管劳 动用工部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备案。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2. 与劳动者续签的《劳动合同书》 3. 《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续签人员部分)的书 式表格,此书式表格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软件直接打印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3-2、填写参保信息
填写参加的各种社会保险的信息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3-3、保存合同信息
点击保存按钮 保存劳动合同信息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4、初次备案年检信息添加
点击添加初次备案年检信息
加强用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

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

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1、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工作。

2、各分部尽快健全和制定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劳务管理体系及领导小组。

3、请各分部及时办理新进场工人的劳务备案工作。

4、加强对劳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做好工人的考勤表、工资表、人员花名册工作,争取做到及时准确。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巩华城安置房项目26地块项目部2012年2月28日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1、各分部把人员变动情况的人员劳务资质及时上交。

2、各分部把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岗位技能证书等手续准备齐全。

3、各分部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花名册必须登记清楚。

4、请各分部及时办理新进场工人的劳务备案工作。

5、加强对劳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6、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工作。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巩华城安置房项目26地块项目部2012年3月20日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1、各分部把变动情况的人员劳务合同及时上交。

2、新入场施工队把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岗位技能证书等手续准备齐全,并上交项目部。

3、各分部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花名册必须登记清楚。

4、请各分部及时办理新进场工人的劳务备案工作。

5、加强对劳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6、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工作,做好工人的普法维权培训。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巩华城安置房项目26地块项目部2012年4月20日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1、请1、2#楼、4#楼、5、8#楼尽快办理劳务备案。

2、各分部无劳动力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

3、1、2#楼、4#楼、5、8#楼无劳务费支付凭证。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巩华城安置房项目26地块项目部2011年9月26日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1、3#楼、5#8#楼还未上交劳动力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

2、1、2#楼、4#楼无劳务费支付凭证。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巩华城安置房项目26地块项目部2011年10月26日劳务管理每月检查记录情况1、5#、8#楼工资表尽快完善。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一、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行业类别、用人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等情况;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

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工种等情况;3.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等情况;4.工资收入分配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工资支付等情况;5.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包括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

二、用人单位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流程(二)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同时录入用工备案客户端软件。

(三)用人单位持填写完毕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到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四)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册》: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含电子版);(五)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经与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核实无误后,为用人单位登记核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以下简称为手册),注明经办人和日期,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上述流程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

三、招用劳动者备案流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持《手册》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下列材料:1.《员工录用表》;2.《劳动合同书》;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4.《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

西安市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表

西安市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表

西安市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表
(年度)
填表单位(盖章)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年检说明
一、用人单位应携带的年检资料
1、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年检手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上年度12月份员工工资表;
4、单位与不同岗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5人);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件;
6、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职工生育保险的全年缴费凭证;
7、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证明手续;
8、其他能够说明自查情况的材料。

9、以上材料均可携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填写要求
1、表中的职工人数均指上年度12月份人数;
2、无工会组织的单位由3-5名职工代表签署意见;
3、填写本表是为了客观、全面反映用人单位在全年当中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不涉及用人单位对外的其他工作,请务必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表中内容保密。

三、本登记表一式两份,审核后单位留存一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一份。

联系电话: 82284246 82284251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基本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单位:人、千元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用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用工备案手册编码: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上年末职工总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职工总数签订合同人数在岗职工人数签订合同人数
农民工人数
签订合同人数
上年度工资收入分配情况 全部职工 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 况 拖欠工资及偿还情况
经营管理者 按最低工 低于最低 年平均人 年工资总 年平均工 拖欠工资 累计拖欠 涉及职工 当年偿还 涉及职工 年平均人 年工资总 年平均工 资标准支 工资标准 数 额 资 原因 工资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付人数 支付人数 数 额 资
上年末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参加医疗保险人数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各一份
填表人:
年 月 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