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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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2017

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远洋**项目)分销代理合同委托方:受托方: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分销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就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远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向甲方推荐购买客户,并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协议所有条款。

第一条双方声明及保证

1、1 甲、乙双方声明: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1、2 甲、乙双方保证: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1、3 甲方保证对本项目拥有合法的销售权利及销售所需相关法律文件。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 本合同约定时间为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2、2 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如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续约协议。

第三条合作范围

3、1 乙方为甲方对该项目进行非独家推广宣传,但不得以甲方名义直接进行销售;

3、2 乙方利用现有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点资源,针对本项目在其名下相关网点进行推广宣传,以达致引导客户购买本项目为目的。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4、1 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4、2 甲方已经取得本合约项下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及收取客户的款项;

4、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与购楼客户签署相关买卖文件;

4、4 提供看房车、项目纸质/电子版物料支持;

4、5 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定本项目可销售单位清单及销售条件(销售面积、销售价格、折扣、付款方式及其它条款等)。如乙方所推荐客户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成功购买甲方的本项目,甲方均应按本协议所规定的支付

方式和条件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间随时调整本项目可销售单位清单及销售条件,但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正式告知;

4、6 甲方须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和确认乙方带来的客户,及时登记看房客户和成交记录,随时与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对确认;

4、7 双方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资料提供方自行承担;

4、8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与第三方销售代理机构签订本项目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联合销售代理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第三方销售代理机构,共同完成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5、1 乙方负责面向其名下各网点推广甲方“远洋**”项目,并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辅导工作;

5、2 乙方可将其名下各级地铺的任何网点(在不影响现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无偿提供给甲方做展场,接待客户的临时咨询;

5、3 乙方如组织本项目外围销售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及中介网点的外围销售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5、3、1经双方确认后,所有各级市场地铺张贴海报,用于吸引地铺上门客,扩大甲方品牌知名度;

5、3、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书面资料针对其项目对其中介机构网点经纪人进行启动培训、激励培训及销售培训。

5、4 乙方保证为甲方所进行的一切推广活动不得超出甲方提供书面资料上的承诺范围,不得对外做出与甲方提供资料不符的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品牌形象;

5、5 乙方的推广机构及其指定推广人员不得做出欺骗、欺诈、虚假承诺等一切损害甲方房地产项目及公司形象与利益的事情,否则乙方须为由此造成的甲方之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5、6 双方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提供资料方自行承担;

5、7 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8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可对客户做出关于销售价格、折扣、房号及物管费等方面的承诺;

5、9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10 乙方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不得直接与客户签约或签署任何承诺,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11 如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退还佣金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退回相应佣金。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建立客户登记制度,具体如下:

6、1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乙方指派一名专人负责乙方客户的跟进工作,并带客户前往现场看楼及协助甲方跟进和服务客户;

6、2 甲方须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推荐客户的交接工作,乙方所推荐客户的登记管理按《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远洋分销商客户带看确认函》(见附件2)执行,一式四联,由双方确认并保管。

第七条代理程序

7、1 乙方在带客户到本项目销售中心,甲方工作人员核实客户为有效客户后,各方在《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商客户带看确认函》上签字确认,即告该客户转介有效。如客户为甲方已有的客户,则甲方有权不予确认;

7、2 乙方引导客户购买本项目,甲方在乙方转介客户成功购买的情况下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八条推介服务佣金结算方式

8、1 乙方按推介售出单位(别墅、公寓通用)的合同成交额结算推介服务费佣金,结算佣金按本合同期内符合本合同约定推介成功标准的,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 * % 的基础点位起计提;

8、2 推介服务佣金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算单及与代理佣金金额(含税)的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确认提供资料无误后于当月15日进行推介服务佣金支付。在乙方推介有效客户成功购买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套成交物业的推介服务佣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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