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人社厅发〔2019〕46号•【施行日期】2019.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我部2019年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高级研修项目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部署要求,聚焦高精尖缺、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精心组织实施,打造精品项目。
一、落实研修计划。
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
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
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
在每期项目举办前,须将研修通知纸质版报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解读引言概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水平与时俱进,提高其应对复杂问题和挑战的能力,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展开,详细解读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正文内容:1. 确定知识更新的目标1.1 确定知识更新的范围:包括技术知识、行业动态、管理知识等方面。
1.2 制定知识更新的时间表:根据不同的知识更新内容和人员需求,合理安排知识更新的时间表。
2. 确定知识更新的方式2.1 培训课程:通过组织内部或外部的培训课程,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所需的知识更新。
2.2 自主学习: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主动学习,通过阅读书籍、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方式进行知识更新。
2.3 跨部门交流: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确定知识更新的评估方式3.1 考试评估:通过定期的考试评估,检验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情况。
3.2 项目实践评估:通过参与实际项目的实践,评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应用能力。
3.3 绩效考核:将知识更新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知识更新。
4. 确定知识更新的资源支持4.1 资金支持:为知识更新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培训费用、购买学习资料等。
4.2 人力支持: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知识更新,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
4.3 设备支持:提供必要的学习设备和软件工具,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知识更新。
5. 确定知识更新的持续性5.1 建立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知识更新工作的持续进行。
5.2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知识更新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5.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知识更新,提高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结:通过确定知识更新的目标、方式、评估方式、资源支持以及持续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能够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水平,提高其应对复杂问题和挑战的能力。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人社函[2015]12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5.04.20【实施日期】2015.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15]12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苏州市高级人才太湖培训中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9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省级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563号),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突出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
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认真进行项目总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打造精品项目。
一、按计划完成研修计划。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在每期项目举办前,须将研修通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举办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的,请提前沟通,并将有关情况说明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2天左右,学员不少于100人。
学员应面向全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生物技术前沿与交叉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生物技术前沿与交叉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苏人社函〔2020〕164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生物技术前沿与交叉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苏人社函〔20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精神,经国家人社部批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州大学承办的“生物技术前沿与交叉”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定于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研修主要内容(一)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理论修养讲座(思想政治理论交流)(二)生物技术前沿与交叉领域的发展趋势专题讲座(三)实地参观考察:新材料和新纤维性能的测试技术二、研修时间及地点(一)研修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16日下午13:30至17:00报到,22日返程。
(二)研修地点:苏州旅居姑苏饭店。
(苏州市十全街相王路133号,电话*************。
乘车路线:从上海虹桥机场、浦东机场、无锡硕放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苏州火车站,苏州火车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乐桥站5号口换乘204或9003路公交至苏州饭店站步行200米到苏州旅居姑苏饭店。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一)研修对象:全国生物技术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8月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邮件至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cn,同时将报名回执电子版一起报送至邮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8]34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8.04.13【实施日期】2018.04.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我部2018年将继续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聚焦“高精尖缺”人才,突出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养质量,打造精品项目。
一、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
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
在每期项目举办前,须将研修通知纸质版报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2.02•【字号】苏人社发[2015]41号•【施行日期】2015.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2月2日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岗位实际,以符合条件的企业为评价实施主体,以主营业务对应的职业为评价范围,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内技能人才进行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不断完善我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管理和生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自主规范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快建设一支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宗旨,坚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相结合、技能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企业自主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属地管理与集中指导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人社部文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人社部发〔201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科技厅(科委、教育厅(局、委),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科技局、教育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020年〕》,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立足培养,创新机制。
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工程"实施的方式方法,创新培养培训的体制机制。
示范引领,注重实效。
充分发挥"工程"的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培养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鼓励部门、地区和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围绕使用培养人才,着眼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培训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 5个领域,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30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通 过专项继续教育,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 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快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建设一 批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丰富和充实教学资源,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时间: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 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 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以重点行业领域的 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协 调推进,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实施,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 极性,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大力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推动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继续教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经专家论证,开设相关的继续 教育公共课程,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修。通过实施公需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 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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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文字号】苏人社函[2016]11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3.28
【实施日期】2016.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
班项目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6〕11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省级高级研修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围绕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
(二)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为主,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注重为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苏北地区发展服务。
二、申报程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上述选题重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研修选题,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25个左右选题,并制定下发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
三、有关要求
(一)研修对象要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100名左右。
(二)每期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主要采取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
(三)省级高级研修班经费由我厅专项支持,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学员食宿、场地租用等费用。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连同申报函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黄文娟
联系电话:(025)83236065(兼传真)
电子邮箱:huangwen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