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一、卫生管理制度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厨房:(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4篇)

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在就餐场所处于卫生管理制度下,依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就餐场所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馆、餐厅、快餐店、食品摊点、食堂等。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就餐场所。
第三条就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人员制度,责任制度,培训制度,检查制度,纪录制度和制度宣传教育,确保就餐场所的规范运营。
第四条就餐场所应当依法申报、登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卫生管理责任第五条就餐场所应当设立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卫生管理工作规范。
第六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按规定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七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餐饮环境的卫生清洁,监测食品安全情况,落实食品供应、加工、储存、配送和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要求。
第八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员工操作规范,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及时处理不适应症状的员工。
第九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合理的食品留样和记录制度,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第十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对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管理层或者所有者。
第三章卫生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就餐场所应当保证用水、水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就餐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和器具,保证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条件。
第十三条就餐场所应当配备食品专用工具,保证食品的生产加工、存储和销售的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就餐场所应当制定食品供应源管理制度,保证食品供应的全程可追溯。
第十五条就餐场所应当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就餐场所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储存合理、安全。
第十七条就餐场所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售卖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四章卫生风险防控第十八条就餐场所应当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餐饮行业的卫生安全和顾客健康,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同时,餐饮卫生管理制度也明确了各岗位人员在卫生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这就是岗位责任制。
下面将详细介绍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一、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餐饮企业应制定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储存和使用制度、用水用气用电制度等。
这些规章制度要明确餐饮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环境。
2.清洁卫生制度餐饮企业应制定清洁卫生支持制度,包括清洁工具的选择和使用、卫生消毒材料的储存和使用等。
同时,还要明确餐饮区域的清洁频次和标准,确保餐厅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3.废弃物管理制度餐饮企业要制定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和处置方法。
废弃物应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细菌滋生和交叉污染,保持环境整洁。
4.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餐饮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包括食品采购检验制度、食品留样及追溯制度等。
同时,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1.经理责任餐饮企业经理要负责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他们要确保员工熟知和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汇报和处理,不断改进卫生管理工作。
2.厨师责任餐饮企业厨师要负责食品的加工过程和卫生状况。
他们要确保食品的原材料和作业区域符合卫生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引导,提高食品加工卫生质量。
3.服务员责任餐饮企业服务员要负责餐厅的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
他们要按照规定的卫生标准进行清洁工作,保持餐桌、餐具和环境的干净整洁,提供优质的服务。
4.采购员责任餐饮企业采购员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和检验工作。
他们要确保采购到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并制定采购记录和追溯制度,提供食品安全的保障。
5.卫生主管责任餐饮企业卫生主管要负责卫生检查和培训工作。
他们要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个体户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个体户餐饮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户,包括但不限于餐馆、小吃店、快餐店、咖啡馆、酒吧等。
三、卫生管理责任1. 个体户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餐饮卫生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 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本制度。
四、环境卫生管理1. 餐饮场所应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2. 餐饮场所内不得存放垃圾、杂物,防止鼠、蟑螂等病媒生物滋生。
3. 餐饮场所内外排水系统应畅通,不得有积水。
4. 餐饮场所应配备足够的废弃物容器,并定期清理。
五、设施设备卫生管理1. 餐饮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 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等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破损、污染的设备。
3. 餐饮场所内不得使用非食品级的容器、工具。
六、食品卫生管理1. 食品原料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并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2. 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3.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不得混放。
5. 食品加工、盛放工具应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七、从业人员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不得佩戴首饰、手表等。
3. 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赤脚工作。
4. 从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个体户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 事故发生后,个体户应全面检查、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监督检查1. 餐饮卫生管理部门应对个体户餐饮卫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1、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工作。
健康证明应包括体检项目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复查。
2、如发现餐饮服务人员患有上述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等。
二、个人卫生要求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服务人员手部有伤口时,必须包扎好,并戴上一次性手套才能接触食品。
三、工作卫生要求1、食品加工制作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4、烹饪后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存放超过 2 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6、加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将用过的设备、工具、容器等清洗干净,保持环境整洁。
四、食品储存卫生要求1、食品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冷藏、冷冻设施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3、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餐饮服务行业涉及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为了确保顾客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以规范餐饮服务人员的卫生行为,促进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服务员、保洁人员等。
三、基本要求1. 个人卫生(1) 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2) 餐饮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服装要求统一,不得携带饰品,如项链、手链等。
(3) 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头发清洁,长发须采取束发措施,确保不掉落到食品中。
(4) 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双手清洁,工作前、工作中和接触生食后必须彻底洗手,并使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2. 食品安全(1) 餐饮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食品。
(2) 餐饮服务人员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调料,并按规定的方法储存。
(3) 餐饮服务人员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厨房设备、器具,并确保使用期限符合要求。
(4) 餐饮服务人员应妥善处理食材,及时清理剩余物,保持厨房环境整洁。
3. 店面卫生(1) 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店面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厕所等公共区域。
(2) 餐饮服务人员应定期清洗和消毒餐桌、餐椅、餐具等用具,并及时更换布草。
(3) 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店内空气流通,定期清洗通风设备、排气管道等。
四、培训与考核1. 培训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卫生、食品安全、店面卫生等方面的知识,确保餐饮服务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关规定。
2. 考核餐饮服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卫生考核,通过考核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卫生、食品安全操作、店面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五、责任和处罚1. 责任餐饮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确保执行到位。
同时,餐饮服务人员也应自觉履行职责,确保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餐饮行业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而餐饮服务人员作为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关键环节,其个人卫生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1、餐饮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健康证明原件进行备案。
2、餐饮服务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体检日期、疾病诊断及治疗情况等信息。
二、个人卫生要求1、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工作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饰物。
2、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3、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净双手并消毒。
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双手清洁,接触不洁物品后应重新洗手消毒。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时,应避开食品和顾客,并用纸巾捂住口鼻,及时洗手。
三、手部清洁与消毒1、餐饮服务人员应在以下情况下洗手消毒: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接触生食物后;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咳嗽、打喷嚏、擤鼻涕后;处理垃圾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2、洗手消毒的方法应正确,采用流动水冲洗,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六步洗手法”搓洗双手至少 20 秒,然后用干净的纸巾或干手机吹干。
3、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肥皂或洗手液、干手设备等,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
四、工作衣帽与口罩1、餐饮服务人员应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穿戴相应的工作衣帽。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条例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食堂、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
第三条餐饮卫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卫生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立卫生监督小组,负责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卫生要求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保持场所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就餐环境整洁。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合格。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厨房用具、餐具、炊具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垃圾桶、消毒液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条例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对餐饮卫生的投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本制度条例,未履行卫生管理职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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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的发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2.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经常检查,主动整改,把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
3.食品加工要按工艺流程操作,副食品加工要做到"一摘、二洗、三切、四烧制"。
4.待出售的主、副食品要有防尘、防蝇设施。
5.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低于20分钟,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
6.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干净、保持干燥,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第二条炊具设备卫生
1.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确标志;要经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
2.各食堂及部门所用的操作台、货物架、售货台、各类粥车、汤桶、淘米车、洗碗车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洗菜池、车、筐等要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
3.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部门的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各种盛具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
4.冰箱、冰柜、冷库要按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
1.保持食堂内环境整洁,有"三防"措施,室内无苍蝇、无蟑螂、无鼠迹。
2.食堂及各部门室内外卫生要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到人,明确任务。
3.要坚持做到:墙壁、屋顶经常清扫无黑垢、油污、蛛网;门窗干净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炊具、售货窗口、窗口机要清洁明亮。
4.食堂操作间卫生要求责任到人,做到每餐操作完毕要及时擦亮灶台、用具、加工设备,清扫地面,保持沟道畅通,无杂物、无积水,并设有防鼠网。
5.冷库、总库要保持物品堆放整齐有序,"三防"措施齐全,,每次出、入库后要及时清理,坚持每日清扫,保持库内整洁。
6.各食堂及部门要坚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地面、瓷砖、用具见本色。
第四条个人卫生
1.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明。
2.炊管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3.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衣、帽、围裙,操作和出售食品时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涂指甲油、口红。
4.在食堂操作间、卖饭间、库房、餐厅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做到开饭前洗手,不准穿工作服大、小便,便后要洗手。
5.严禁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严禁打赤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