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篇一: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九里街道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全处各级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九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一、领导责任制1、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担负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发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发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4)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2、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4)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3、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
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中国社会稳定和规则秩序保持相对稳定。
然而,在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背后,社会治安问题也在增加。
国家建设综治维稳体系,促进整体社会稳定,一直是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加强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以全面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稳定和谐。
一、加强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1.成立专门的综治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应由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和媒体等部门的代表组成。
它应该是综治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各方面的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和任务,并协调合作,确保综治工作的有效性。
3.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
政府部门应建立一个综治信息系统,以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及时通报风险信息,有效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
二、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的机制建设1.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在公共场所、交通节点、商场等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测。
2.建立协同机制。
公安民警、辅警、保安等组成的协同骑警队伍通过联合巡逻、执勤和疏导管控让工作更加高效。
3.强化扫黑除恶和反恐防范工作。
社区警务室和派出所将定期发起扫黑除恶和反恐防范行动,增强安全感。
三、加强智慧城市建设1.推进智慧安防建设。
运用新型技术,包括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建立起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支持的综治格局。
2.实现智慧品质提升。
利用人脸识别与大数据,交通管控中心可以根据实时交通情况,以网格为单位统一调度管理,自动感知路况、质量指标等,提高城市行车效率,优化路网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1.社会治安信息基础数据和信息共享的建设。
打通和完善各地市区系统,并构建数据查找和信息共享的平台,以便更快地解决问题。
2.实现智慧警务信息化建设。
珠海市公安局已经建立初步的智慧警务体系,可以实现监督、交流、数据管理和各类预警机制的建立,使警务信息更加信息化。
以上就是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平安潼关”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综治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和市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实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导责任划分(一)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坚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的主要目标之一;2、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平安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3、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级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
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4、严格实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5、全面推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平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6、督促、指导和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汇报;2、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根据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对平安建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3、对涉及平安建设的重大问题解决,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4、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
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平安建设工作计划为了做好20xx年的社区治安稳定工作,根据县政法委、街道综治办的会议精神,强化社区治安管理,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为广大人民提供安定和谐的活动、居住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创建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社区能自觉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做到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切实把建设"平安社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建立了以"平安创建"工作汇报、研究制度。
综治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度召开综治例会一次,主要是通报当月的本社区社会治安情况;研究解决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动员部署下一阶段的综治工作。
我社区"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创建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本社区阶段性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阶段性"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建立健全综治领导机构。
按照上级综治部门的统一要求,我社区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分管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社区委会副主任两名,综治办、调委会有固定办公地点,办公设备齐全。
三是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共同抓,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社区在合理制定综治年度任务、要求的同时,以具体量化为标准,通过与各社区民小组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治安平安责任书》等,真正把综治创安工作落实到具体人身上。
二、宣传教育,强化意识按照街道党工委、政府和街道综治办的要求,我社区及时召开了平安创建动员大会,研究制定建设平安社区的实施方案和宣传计划。
2024年度关于综治维稳防邪国安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年综治维稳工作部署会

“2024年度关于综治维稳防邪国安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年综治维稳工作部署会”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邪教活动、治安隐患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为深入推进综治维稳、防邪国安和平安建设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1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
邪教活动、治安隐患等问题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1.2工作目标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全面加强综治维稳、防邪国安和平安建设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2.1加强综治维稳工作2.1.1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平安细胞”工程,推动综治维稳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网格化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1.2加强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重要基础设施等部位的安全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1.3强化信息收集和预警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
2.2防邪国安工作2.2.1加强邪教问题排查和整治深入开展邪教问题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邪教活动,防止邪教问题反弹。
2.2.2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2.2.3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打击邪教活动。
2.3平安建设工作2.3.1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2.3.2加强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强社区治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2.3.3优化公共服务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3.1组织领导成立综治维稳防邪国安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2责任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关于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民安工程建设,确保争创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央综治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的意见》(平委[2010]2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镇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镇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为目标,以深化“民安工程”建设为主线,以推进综治“三化”建设为重点,以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组织、治安防控、治安管理、严打整治、排查调处和责任考核六大体系,全力构筑“大调解”、“大综治”、“大稳定”格局,努力实现“三无三降三升”目标,即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恶性治安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激化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两抢一盗”侵财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升。
二、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
(一)健全完善以充实一线力量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年”活动,确保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治安民调主任,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工资挂钩,原则上绩效考核分数不低于总分数的25%,强化治保会、调委会建设,发挥好村级治安巡逻队的作用;继续推行聘任民间“和事佬”队伍建设,按照村庄人口2%的比例,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选民间“和事佬”,由镇综治办统一培训,统一颁发聘书,统一登记造册,纳入统一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2.27•【文号】•【施行日期】2016.02.27•【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治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2016年2月27日)《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第五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综治、平安建设是指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过管理、教育、预防和打击等综合手段,维护社会的治安和平稳。
为了确保综治、平安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领导责任制是指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领导干部应带头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具体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他们还应加强对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如果发现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处罚。
部门责任制是指各个政府部门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各部门应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主动配合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治、平安建设。
如果发现有部门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应进行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确保各部门履行综治、平安建设责任。
对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应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全面评估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的工作表现。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工作效果的评估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情况等。
对于优秀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应依规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甚至追究责任。
综治、平安建设贯穿于社会的各个领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建立一套完善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能够有效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同时,这也是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种约束和督促,确保他们切实履行职责,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在建立和实施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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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实绩档案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4号)和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意见〙(中组发〔2003〕25号)等文件要求,县综治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县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综治委委员和综治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二、建档主要内容
(一)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
(二)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职责主要情况。
包括本乡镇、本单位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有无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无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有无发生重大影响的进京赴省到市集体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有无发生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有无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
案件等);领导干部年度内研究部署、批示、检查指导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协调解决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年度述职报告等。
(三)年度本地区、本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受综治和平安建设惩处情况。
(四)上级综治委对其所负责地区、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情况。
三、建档方法
(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县综治办负责建立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绩档案,并按时报市综治办备案,同时负责建立县综治委委员及综治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绩档案。
乡镇建立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绩档案,并按时报县综治办备案,同时负责建立乡镇综治委委员及成员单位分管副职,辖区各村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安民调主任实绩档案。
(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每年年终要认真填写〘新乡县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表〙并报上一级综治委;各级综治委委员和综治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副职要在上报半年自查报告、年终述职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新乡县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表〙并报同级综治委;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实绩档案表
分别由各县综治委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综治委。
上述材料均须逐人填写,一式3份,于次年度1月15日前报送完毕。
(三)各级综治委在年度考核中,对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同级综治委委员及同级综治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完成实绩档案表的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二)要加强协作。
各级综治委、党委组织部、政法委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要严格使用。
各级综治委、党委组织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的有关规定,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实绩档案作为干部任用、晋职晋级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新乡县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表〙
新乡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新乡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乡县委政法委
2015年5月16日
新乡县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