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2024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2024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关键一年。
在这一年里,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共同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一、坚决打击犯罪活动在2024年,我们加大了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在各地展开了大规模的打击行动,破获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我们注重打击各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在2024年,我们注重加强社会治安的防控工作。
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和人群的管控,有效地预防了大规模治安事件的发生。
同时,我们加大了对盗窃、抢劫、诈骗等普通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预防和治理社会问题在2024年,我们重视预防和治理各类社会问题。
通过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关爱和保护,有效预防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对各类涉及社会问题的群体和个案的关怀和帮助,减少了社会问题的蔓延和恶化。
四、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2024年,我们积极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加强对文化教育、道德伦理和公德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广大公民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准。
同时,我们注重培养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
五、加强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能力在2024年,我们加强了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能力的培养。
通过建立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和居民自治机制,促进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发展。
同时,我们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了社区的凝聚力和自治能力。
六、深化警务改革和创新工作机制在2024年,我们深化了警务改革和创新工作机制。
通过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协作机制,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素质。
同时,我们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手段和新方法,提升了公安执法的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程度。
综上所述,2024年我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2024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本(4篇)

2024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本今年以来,我局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国土资源实际,认真分析,精心部署,紧紧抓住综治规范化建设这一有利契机,大力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积极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今年对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是扎实的,主要表现在积极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有利地消除了一些对我市社会影响稳定的问题。
我局今年从____月至____月共受理信访维稳案件____件。
其中: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领导接访、上级来文转来投诉____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____件。
截止目前已办结信访维稳案件____件,办理率达____%;其中: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领导接访、上级来文转来投诉____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____件。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一)一是成立了以局长林明勇同志为组长,伍树帜副局长、王祥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亲自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对如何搞好我局维稳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大家一致感到,做好今年维稳工作是关系国家稳定大局、关系全市稳定大局的大事,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三是领导亲自听取信访维稳工作汇报。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信访维稳工作而更好指导工作的开展,局领导每月安排一次信访维稳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单位汇报工作并指导该工作的正确开展。
四是领导亲自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调研,把问题带到我们当中调研,也带到基层、群众当中去调研,从中调查查找问题,及时做到解决矛盾问题,由于我局领导重视,从上到下,各单位各经办人员都认真对待,工作落实到位并且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做好制度建设。
我局认真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计划》《接访活动长效工作制度》《大接访活动台帐制度》、等制度,并狠抓落实,有效规范了信访接待工作,提高了信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中国社会稳定和规则秩序保持相对稳定。
然而,在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背后,社会治安问题也在增加。
国家建设综治维稳体系,促进整体社会稳定,一直是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加强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以全面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稳定和谐。
一、加强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1.成立专门的综治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应由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和媒体等部门的代表组成。
它应该是综治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各方面的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和任务,并协调合作,确保综治工作的有效性。
3.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
政府部门应建立一个综治信息系统,以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及时通报风险信息,有效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
二、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的机制建设1.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在公共场所、交通节点、商场等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测。
2.建立协同机制。
公安民警、辅警、保安等组成的协同骑警队伍通过联合巡逻、执勤和疏导管控让工作更加高效。
3.强化扫黑除恶和反恐防范工作。
社区警务室和派出所将定期发起扫黑除恶和反恐防范行动,增强安全感。
三、加强智慧城市建设1.推进智慧安防建设。
运用新型技术,包括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建立起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支持的综治格局。
2.实现智慧品质提升。
利用人脸识别与大数据,交通管控中心可以根据实时交通情况,以网格为单位统一调度管理,自动感知路况、质量指标等,提高城市行车效率,优化路网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1.社会治安信息基础数据和信息共享的建设。
打通和完善各地市区系统,并构建数据查找和信息共享的平台,以便更快地解决问题。
2.实现智慧警务信息化建设。
珠海市公安局已经建立初步的智慧警务体系,可以实现监督、交流、数据管理和各类预警机制的建立,使警务信息更加信息化。
以上就是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社会治安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并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是促进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全的基础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指以依法治理为基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通过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手段加强社会治理,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平安建设工作则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动城市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政策法规。
完善社会治安法律和政策文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和解释。
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法规体系,实现法治化治理。
同时加强对监管重点领域的法制化建设,预防和遏制犯罪行为。
二是警务工作。
打造高素质警务队伍,加强警力分布和运用,提升警务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完善防范机制,与多个社会单位和组织协作共同打击犯罪。
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社会治安信息化,建立健全治安技防系统。
三是社会心理建设。
积极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提高大众的安全意识,并组织多种社会活动,培养群众安全和责任意识。
在团体文化、家庭教育等各个方面构建好的安全文化,推动社会安全队伍和社会治安工作的统筹应用。
针对以上措施,平安建设工作则是着力加固社会基础、协调资源、破解痛点,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社会保障建设。
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城市综合保障、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加速解决百姓的困难问题。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
加紧推进智能城市、交通系统、城市新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构建全方位的公共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的治理和管理。
三是技术应用建设。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时代的技术与产业,引领产业革命和创新发展,实现城市的高效、智能化管理。
四是节能环保建设。
推进城市用能减排和能源节约,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态体系。
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3篇

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精选3篇(一)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
以下是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总结:一、政策措施方面1.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和司法公正程度,增强社会治理的法治性。
2. 建立综治机制: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3. 推动社会参与: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倾听民意,通过公民参与提供建议和监督,增强社会治理的民主性。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分析,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成果方面1. 治安环境改善:通过加强基层社区治理,加强巡逻防控,开展矛盾调解化解、治安巡查整治行动等,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2. 打击犯罪活动: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 消防安全保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演练和检查,提升了城市消防安全水平,降低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4. 社会矛盾调解化解:通过建立和完善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加强各方面力量参与,及时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
5. 社会心理干预:加强对社会心理问题的研究和干预,提供心理帮扶服务,减少了社会心理问题的发生和蔓延。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1. 综治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协作配合还有待加强。
2. 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还不够强,参与渠道有限。
3. 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技术手段和数据共享的障碍,信息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4. 社会心理干预力量和服务机构不够,面对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心理援助还有欠缺。
综上所述,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综治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参与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加大对社会心理干预力量的培养和建设,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治安问题也逐渐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会治安水平的高低不仅关乎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且还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社会,我们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执法部门、社区、企业、群众等层面上,共同参与治安维护工作,协力解决治安问题的一种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加强其执法力量,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并建立起稳定的司法制度和法律维护机制。
同时,社区和企业也应该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加强对治安维护工作的支持,并积极开展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素质,加强对非法活动和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
在平安建设方面,必须要注重各项基础工作的推进。
首先,要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机构,并拓展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
其次,应该注重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包括提高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此外,在网络安全方面,要建立一个统一、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人民的个人隐私不被窃取、泄露等,并提高网络意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面,还要重视加强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治安维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营造有利于治安维护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公民的责任感和社
会意识,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宁和稳定,加快实现社会的现代化和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重要的社会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
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发挥各种力量的作用,促进社会治安维护和平稳健康的发展,为打造更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7篇

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7篇第1篇示例: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一、背景介绍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是城市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我市始终把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和平安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了城市治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1. 完善综合治理体系。
我市建立了综合治理体系,包括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机制,形成了职能协同、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格局。
我们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 加强社会治安防范。
我市加大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力度,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3. 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我市组织了一系列的平安创建活动,包括社区巡防、志愿者服务、安全宣传等多项内容,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市民的安全意识,强化了社会共治格局。
4.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我市注重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加强社区警务室、治安巡逻队等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基层治理水平和效能。
5.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我市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将城市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1. 多部门协同合作存在不畅。
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多部门协同合作是至关重要的,但由于各部门之间职能边界不清、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导致了工作效率不高的情况。
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2. 社会安全隐患仍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安全隐患日益增加,需要对各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置。
建议加大社会安全防范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 平安创建活动亟待深化。
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情况汇报

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综治办关于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综治工作,坚决做好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
现将我局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平安建设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积极落实“安全发展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加强对化工、建筑施工、煤矿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同时,我局还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类场所的消防设施齐全完善,做到消防安全“无盲区”。
在交通安全方面,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交通重点路口、学校周边、繁华商业区等区域的交通疏导和巡查,确保交通秩序井然。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交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和表彰优秀交通管理人员和单位,营造尊法守规、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此外,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各类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了市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机制,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有效净化了城市文化市场环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还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工作,依法查处一批涉黑涉恶团伙,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政法综治工作情况在政法综治工作方面,我局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百姓安全感和满意度。
我们严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平安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安防控工作。
同时,我局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消除城市内外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健康和身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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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同志们:按照这次培训班的安排,今天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介绍一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发展历程;二是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发展历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在1981年5月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到1985年10月中央针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发出专门指示而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等方面的问题,社会治安出现了严重问题,刑事犯罪活动大幅上升,成为当时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1981年5月,中央召开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讨论了当时社会治安的形势、任务、政策和措施。
中央批转座谈会纪要时提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各级党委来抓。
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方针。
1982年,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采取多种手段,强调加强青少年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心环节。
1983年8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宣传提纲》,强调指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致的,阐明了严打与综合治理的辩证关系。
综合治理要采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教育的和法律的等多种手段。
1984年,中央政法委在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时,又明确提出打击、预防和改造是综合治理的三个环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容。
经过三年严打斗争,刑事犯罪依然高发,社会治安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正式提到日程,1991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七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也于1991年3月2日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了综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目标、工作范围、工作原则等,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首次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中央综治委于1991年12月25日通过了《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和《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
1993年11月14日,中央综治委、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监察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方针,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进入新世纪,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9月5日再次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确立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作责任制。
2005年,中央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要求新期待,又对在全国广泛开展平安建设作出了部署,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党的十七大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及时对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手段的防范治理活动,是一种教育人、改造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系统工程。
它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统一协调,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思想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所谓政治的手段,就是党和国家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正确处理各阶层之间、各群体之间以及其他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管理好国家和社会事务,使政通人和。
所谓经济的手段,就是党和国家依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繁荣经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制定正确的经济下政策,实行必要的经济奖励和经济处罚措施,以调整和处理人们的各种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
所谓行政的手段,是指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措施防止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正确行使职权,尽职尽责,及时公正地处理公务,防止因失职、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而制造矛盾、激化矛盾。
对违反行政法规、命令、指示、决定的行为,要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以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思想的、教育的、文化节的手段,旨在培养提高公民的思想素质、首先素质等,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和改造等六个方面。
(具体说就是:1、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2、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控制体系;3、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鼓励公民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5、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6、建立健全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殊行业、特殊物品的安全防范制度,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7、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
就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既要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又要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从根本上加以预防,把防范违法犯罪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措施,进一步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遵循依法治理、谁主管谁负责、专门机关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地方和系统相结合以地方管理为主。
(依法治理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实践活动,根本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谁主管谁负责”是指一仝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领导,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一方面抓好业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工作内容,承担起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的整体责任,确保一方平安。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是指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政法机关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既要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协助。
综治工作群众性强,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着综治工作的成败。
“地方和系统相结合以地方管理为主”要求地方和系统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地和本系统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但在开展综治工作中,所有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
综治工作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必须由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抓,综治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综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后来,为什么又提出平安建设?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什么关系?平安建设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应有之义。
治安有小治安,有大治安。
治安就是安宁、有序。
安宁有序就不仅仅是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问题。
1991年中央作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时,并不是仅仅局限在预防和减少犯罪,也强调要疏导、调处各种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一些重点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当时社会治安最突出的问题是刑事犯罪案件高发,经过三年严打斗争,刑事案件上升幅度还是很快,几乎以平均每年45%的速度在递增。
因此,那时的工作重点是放在减少、遏制刑事案件上,这是当时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严重问题。
经过十几年的工作,现在虽然刑事案件仍然处于高发状态,但没再大幅度攀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在不断提高。
到了20世纪90年代,社会矛盾、民间纠纷问题凸显,开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认为必须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解决好、化解好社会矛盾。
所以,2000年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点,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后来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公共安全牵涉大量的、和千家万户都有联系的问题。
比如火灾、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假冒伪劣产品问题、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比较大的威胁,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形象。
这些也是治安问题。
现在党政领导对什么事情考虑得多?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凡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就一定要解决好。
作为党委政府抓社会治安的参谋和助手,各级综治委要责无旁贷地去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
平安建设就是这样产生的。
中央两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